第二节 国有与集体渔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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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59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国有与集体渔业
分类号: P7-49
页数: 1
页码: 283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3年至2002年烟台市国有与集体渔业的发展概况。
关键词: 烟台市 海洋 集体渔业

内容

国有渔业 1983年前,烟台国有渔业以烟台渔业公司、烟台海水养殖试验场、烟台造船厂、烟台海藻工业公司、烟台水产供销公司等部属和市直企业为代表,与集体渔业共同构成渔业经济的主体。这期间,各企业内部实行计划经济,钢材、木材、燃油等重要渔需物资由国家按计划调拨,水产品实行统购统销。80年代中后期,渔业计划经济开始向市场经济转变,水产行业及水产品流通领域有步骤地进行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国有渔业经济发展空间。各地先后建立水产集团公司、水产养殖捕捞公司、水产养殖公司、渔工商开发公司、水产储运公司、水产物资公司、海珍品育苗养殖公司、水产冷藏厂等国有企业,国有经济得到发展和壮大。从90年代中期开始,全市国有渔业企业总体经济效益逐年下滑。到90年代末,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搞活企业经营机制,开始对部分国有企业进行改制,主要做法是对企业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部分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股份制改革;长期经营效益较差的国有企业,实行破产或兼并。至2002年,全市国有渔业企业79个,在职职工1.43万人,当年利税总额352万元,其中盈利企业43个。
  集体渔业 1984年前,烟台渔村一直沿袭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均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1984年人民公社改为乡镇后,随着以生产资料有偿转让为主要特征的生产经营责任制的推行,个体经济发展迅速,个体渔民的收入大大超过从事集体生产的渔民,许多渔民一度放弃集体搞个体。实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后,承包船各自为政,不上缴提留,集体渔业经济日渐薄弱。有的渔船上缴提留标的偏低,集体财产折旧和大修理基金提取少,固定资产不能保值,集体积累无法增加,造成有的单位或解体,或资不抵债。80年代末,全市通过依法完善渔村承包制(主要是签订经济合同),理顺积分关系,使村集体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90年代初期,以“资产承包和股份合作制”为主要特征的深化渔村改革在全市兴起,集体经济的渔业公司、养殖公司及专业渔业队等陆续改制,进行资产重组,作价卖给私人、个体或联合体。至90年代中后期,全市集体渔业通过改制等形式,基本被股份制或个体经济所取代。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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