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编 海洋与渔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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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582
颗粒名称: 第七编 海洋与渔业
分类号: P7-49
页数: 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78年至2002年烟台市海洋与渔业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其中包含:海洋与渔业机构、发展战略、渔业体制与劳动力、海洋捕捞、养殖与资源增殖、水产品加工与综合利用、水产品与渔需物资经营、海洋与渔业管理和海洋教育与科技等。
关键词: 烟台市 海洋 渔业

内容

烟台市濒临黄海、渤海,海岸线曲折漫长,港湾、岛屿众多,渔场环绕,滩涂广阔;内陆河流纵横交错,水库、湾塘散布全域,海洋、水产资源极为丰富,是全国渔业经济比重较大的沿海城市之一。1978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20.11万吨,渔业产值1.04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0.2%。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渔业生产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实行国营、集体、个体齐头并进的渔业体制和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广大渔民的积极性。海洋捕捞渔船大幅增加,近海捕捞强度逐年增大。浅海养殖由长期单一的一藻一贝(海带、贻贝),逐步形成扇贝、对虾、海带、贻贝为主要品种的养殖结构。水产品加工业摒弃“一把刀、一把盐”的落后生产方式,开始向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方向发展。1985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17.37万吨,渔业产值15.2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6%。
  1985年,全市水产品价格全部放开,渔业经济得以更快发展。至1990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46.06万吨。以扇贝、对虾为主要品种的海水养殖业发展尤为迅猛,成为沿海渔民发家致富的主要生产方式。1990年,全市海水养殖面积增至1.26万公顷。其中,扇贝1348公顷,对虾8055公顷。长岛、莱州分别成为全国开展扇贝和对虾养殖的重点县(市)。
  国家“八五”计划实施后,市委、市政府把海洋与渔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建设“海上烟台”和“海洋强市”战略。全市坚持海洋渔业开发与保护并举的方针,优化海洋经济结构,推进海洋产业化建设,渔业经济开始进入持续、快速发展的新时期。1993年,全市水产品产量首次突破百万吨,渔业经济各项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地级沿海城市第二名01995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11.18万吨。至2002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42.53万吨,比1990年增长209.4%;海洋产业实现产值327.59亿元,占全市国民经济总产值的29.4%。
  第一章机构
  第一节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
  1978年7月15日,烟台地革委水产局更名为烟台地区行政公署水产局。1980年1月,易名为烟台地区水产局。1983年改称烟台市水产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渔业生产科、渔政管理科、企业财务科,编制26名。1988年5月,市水产局增设外经科,编制增至30人。1988年11月,市政府批准建立烟台水产集团公司,直属市政府领导,市水产局所属的烟台市水产供销公司、烟台市远洋渔业开发公司、烟台市海藻工业公司(原烟台制碘厂)划归烟台水产集团公司管理。
  1994年3月,烟台市水产局更名为烟台市渔业海洋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科、企财科、科技教育科、渔政管理科、海洋管理科、渔业生产科、外经科,编制33名。1996年3月,烟台市渔业海洋局更名为烟台市海洋与水产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原企财科、外经科分别改为计划财务科和加工流通科,增设海洋环境监察科。2000年12月,烟台市海洋与水产局更名为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计划财务与经济贸易科、科技与对外合作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科、海域管理科、环境保护科、渔业科。
  第二节直属单位
  烟台市海洋监察大队1994年12月12日成立,为副县(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5人。
  烟台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烟台市渔船渔港监督管理站)1989年11月23日成立,与烟台市渔船渔港监督管理站一个机构、两个牌子,编制36人。主要负责管辖海域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秩序的监督管理,管好禁渔期(区)、休渔期及渔船凭证许可捕捞等事宜。1992年3月,市渔政监督管理站与市渔船渔港监督管理站分立。1994年12月12日,烟台市海洋监察大队成立后,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并入其中,名称继续保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渔港监督处1981年5月,山东省烟台市渔船渔港监督管理站成立,隶属烟台市(今芝罘区)水产局。1984年1月,该站划归烟台市水产局管理,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989年烟台市渔政监督管理站成立后,与该站合署办公。1992年3月,市渔船渔港监督管理站与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分立。1994年3月,烟台市渔船渔港监督管理站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渔港监督处”。1997年8月,该处加挂“山东省烟台渔船检验站”牌子,编制10人。
  1998年4月,烟台市渔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该处,负责日常组织、协调、检查全市海上渔业安全生产。
  烟台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2001年3月19日成立,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2名。
  烟台市海洋捕捞增殖管理站1984年4月23日,烟台市海洋捕捞管理站成立,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4人。1987年11月27日,更名为烟台市海洋捕捞增殖管理站,与烟台市水产养殖公司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内设办公室、捕捞科、增养殖科。1990年市水产养殖公司析出,成为烟台水产集团公司下属单位。
  第三节国家、省驻烟机构
  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前身为隶属于国家水产部的黄海渔业指挥部,成立于1970年。1983年9月1日,国务院批准驻烟的黄海区渔业指挥部为农牧渔业部直属单位,加挂黄海区渔政分局牌子,代表国家管理海区渔政和组织海区主要渔汛生产、维护国家海洋渔业权益、防范自然灾害及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海难救助等项工作。1984年12月,黄海区渔政分局改称农牧渔业部黄渤海区渔政管理局,黄海区渔业指挥部改称黄渤海区渔业指挥部。1985年2月,渔政管理局改为渔政分局,编制55人。1990年6月4日,该局更名为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局,为部属厅(局)级事业单位。1995年6月13日,该局更名为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2002年8月30日机构调整后,编制230人。
  国家海洋局烟台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1965年始,组建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烟台中心海洋站。1966年3月1日该站成立,下设石岛、成山头、龙口、北隍城、岔尖5个海洋站。1968年,烟台中心站为隶属北海分局和北海舰队的正科级事业单位。1972年岔尖海洋站撤销。1978年,烟台中心站增设观测组和监测组。1980年烟台海洋站成立。1982年建立蓬莱海洋站。1983年烟台海洋站更名为芝罘岛海洋站。1985年8月,烟台中心站升格为副县级。翌年,中心站监测组改为监测站。1987年,中心站加挂“国家海洋局烟台海洋监察站”牌子。同年,下属海洋站均更名为海洋监察站。1992年8月,烟台海洋管区升格为正县级单位,编制94人,原业务科(室、站)设置不变。1998年8月,北隍城海洋站与蓬莱海洋站合并,蓬莱海洋站改为基地。
  2002年1月,烟台中心海洋站更名为国家海洋局烟台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所辖各海洋站改称为海洋环境监测站。同时成立中国海监北海总队执法一中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渔港监督局)为两个机构一套班子。1963年6月19日,山东省渔船管理站成立,为隶属山东省水产厅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设址济南。1965年10月6日,该站迁至烟台市后海岸街11号。1979年11月16日,该站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渔船分局烟台检验处,下设青岛、石岛、龙口、羊口4个检验站,编制59人。1981年4月2日,国家水产总局渔港监督局烟台渔港监督处成立,与国家船舶检验局渔船分局烟台检验处合署办公,编制84名。1993年12月9日,烟台渔港监督处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渔港监督局,其行政、人事、财务工作隶属山东省水产局;船检、港监业务工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渔船分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领导。1996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渔船分局烟台检验处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渔船检验局。2000年12月26日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
  2002年5月8日,该局迁至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72号,下设石岛、青岛、龙口、羊口4个直属分局,并在全省沿海及内陆湖区设立39个基层渔船检验站及渔港监督机构,建立渔船安全监督稽查、渔业船员培训和渔船船东互保等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龙口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渔港监督局龙口分局)为一个机构两个牌子,是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与山东渔港监督局的派出机构。1979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渔船分局龙口检验站成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渔船分局烟台检验处的派出机构,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3人,驻地龙口镇。同年12月,烟台渔港监督处建立龙口监督站,与渔船分局龙口检验站合署办公。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渔船安全检验和渔港监督管理业务。1983年2月,该站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龙口渔港监督局。1993年12月,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渔港监督局龙口分局。199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渔船分局龙口检验站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渔船检验局龙口分局。2000年,又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龙口分局,编制12人。
  山东省海洋捕捞生产管理站1983年10月成立,与山东省渔业指挥部一个机构两个牌子,为隶属山东省水产局的县(处)级事业单位。地址在烟台市北马路193号。1987年8月,该站管理的渔政船(中国渔政“401”“402”号)和渔指船(鲁渔指“403”“404”号)及相关人员,移交给山东省烟台渔政管理中心站,海上渔场指挥和渔政管理职能终止。2002年,人员编制30人。
  山东省烟台渔政管理中心站1987年7月25日,山东省水产局将原山东省捕捞生产管理站代管的4艘渔政船和船员、管理人员、渔政人员划出,组建山东省烟台渔政管理中心站,为隶属山东省渔政监督管理处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95人。2002年10月,中国海监山东省总队烟台支队成立,与烟台渔政中心站合署办公,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山东省长岛渔政管理中心站1987年7月成立,为隶属山东省渔政监督管理处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30人。2002年10月,中国海监山东省总队长岛支队成立,与山东省长岛渔政管理中心站合署办公,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山东省海阳渔政管理中心站1990年12月10日成立。1997年7月,编制30人。2002年10月,中国海监山东省总队海阳支队成立,与山东省海阳渔政管理中心站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隶属山东省渔政监督管理处和中国海监山东省总队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山东省渔业环境监测站1985年9月成立时,挂靠在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位于芝罘区南大街210号,系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有技术人员6名。1991年10月,该站从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析出,组建山东省渔业环境监测站,成为隶属山东省渔政监督管理处的正科级事业单位。2002年10月,加挂山东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牌子,编制15人。
  第二章发展战略
  80年代中期,烟台市成为全国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率先提出建设“海上烟台”的战略构想。到1993年,全市渔业产值和效益达到了与种植业、果业相同水平,建设“海上烟台”的主要经济指标初步实现。
  1993年底至1994年初,烟台市在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中,首次确立海洋与渔业两项行政管理职能由一个行政管理机构负责。1994年8月,继建设“海上烟台”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后,市委、市政府提出“拓展海上烟台领域,创建海洋经济强市”的发展战略,并把渔业、盐及盐化工业、海上航运及港口业、造船业和滨海旅游业等划归海洋经济产业,统一进行海域规划和功能区划,使海洋经济建设成为全市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1995年始,全市海洋经济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2%以上,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1995年的3.95%增加到2002年的15.96%。
  第一节建设“海上烟台”
  1991年2月,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建设“海上山东”战略设想。1991年4月29日—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水产工作三级(市、县、乡镇)干部会议,作出《关于振兴水产事业、奋力开发“海上烟台”的决定》,拉开建设“海上烟台”的序幕。
  《决定》提出“八五”期间,全市水产品每年增产5万吨,至1995年达到71万吨,年均递增9.1%,力争80万吨,年均递增11.6%。到2000年,全市渔业总产值达到同期全市46.67万公顷耕地的产值水平,实现从海上开发出一个烟台的战略构想。
  目标要求大力发展养殖增殖业,重点抓好浅海筏式养殖、海底增殖、滩贝养殖、对虾养殖、鲍鱼养殖和淡水鱼养殖等六大增养殖业的发展,到1995年全市养殖面积发展到5.33万公顷,产量38万吨;继续发展捕捞生产,合理开发近海资源,积极参与国际渔业竞争,到1995年全市捕捞产量达到42万吨,其中外海、远洋捕捞产量达到12万吨;提高水产品加工质量和档次,引进和利用国际加工新技术、新设备,大力发展精加工和深加工制品,提高水产品的增值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大力发展外向型渔业,培育发展一批有直接出口权的大中型企业,发展一批生产型、技术先进型的“三资”企业,组建和发展远洋渔业船队,到1995年全市水产品出口达到3万吨,创汇额达到1.5亿美元。
  目标实施 1991年秋,长岛、莱州、蓬莱、海阳、龙口、招远及牟平等县(市),配备了专管渔业的副县(市)长,沿海乡镇均配齐专管渔业的副乡(镇)长。市政府进一步放宽征收农林特产税的政策。从1991年起,实行各种新垦殖、新垦复的水产养殖品种,从有收入的年份起免税3年(鲍鱼养殖可延长至5年);对虾养殖继续实行减缓免政策;各水产实验场、苗种场等事业单位的养殖产品免征特产税;为养殖服务的各类种苗和用作饵料的养殖品种,不征特产税;实行多品种间养、轮养、混养的产品,只征收其主导品种的特产税;渔业地方自筹税全部用于发展水产业。1991年始,市财政、金融部门每年安排300万元周转金,市农业银行每年安排5000万元低息贷款,扶持渔业骨干企业发展。到1993年末提前两年基本实现“建设海上烟台”的奋斗目标。同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01.28万吨,年均递增30.3%,超出计划目标21万吨。其中海水养殖面积增加65%,总产量增长164%,达到53万吨,年均递增38%,养殖产量首次超过捕捞产量,实现历史性突破。海洋捕捞产量达到47.7万吨,提前实现42万吨的奋斗目标,在生产结构调整中实现年均递增20.3%的高水平。其间,远洋渔业有了长足发展,远洋捕捞渔船由1990年2艘、6321千瓦,发展到1993年的33艘、1.4万千瓦,远洋渔业产量由7791吨增长到3.99万吨,年均递增61%。全市实现渔业总产值49.68亿元,超额完成40亿元的既定目标,年均递增44.3%。
  第二节创建“海洋经济强市”
  1994年8月5日,基于建设“海上烟台”目标已基本实现,烟台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海洋渔业工作会议,启动实施全面开发建设海洋,以海兴市,以海兴城,把烟台建设成“海洋经济强市”的跨世纪工程。
  总体目标 到2000年,全市海洋产业增加值达到200亿元,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左右;到2010年,全市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0%左右。
  海上第一产业 仿照陆地农业一种二养三加工的成功之路,按一养二捕三加工的思路加快推进,继续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到2000年,海水养殖面积增长1倍,水产品总产量增长50%,达到150万吨,渔业总产值增长1.5倍,达到120亿元。浅海滩涂养殖坚持“充分利用、合理开发、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生态规律改造老海区,开辟新的养殖区域,调整养殖结构,开展多品种养殖,保持持续增长。海洋捕捞向深海远洋拓展,开辟远洋渔场。水产品加工、销售向深加工、高值化和鲜活运销拓展。“九五”期间,水产品加工产值年均递增30%,2000年达到60亿元,比1993年增加5倍,成为渔业经济的又一主导产业。
  海上第二产业 追踪国内外最新产业潮流,依据全市的资源优势,主攻海洋药物、海洋化工、海洋机械、海洋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海洋药物,加快开发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尽快形成拳头产品。海洋化工,加快改造传统产业,积极开拓新兴产业,着重发展高附加值、高系列化产品。海洋矿产和海洋能源,坚持勘查与研究先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海洋机械,集中力量发展造船工业,形成修造大型船舶的能力,把烟台建成出口船舶制造基地。
  海上第三产业 重点加大海洋运输、滨海旅游、海洋服务业的开发力度。港口建设按照大枢纽、大通道的要求,实行重点港口为主、大小港口并举、分级发展。到2000年,全市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5000万吨,到2010年突破亿吨大关。滨海旅游向融海洋文化和海洋风光为一体的千里海洋游乐园发展,充分发挥“海、岛、山、林、泉、古、仙、俗”等独特优势,建设一批度假、观光、探险、娱乐、健身等不同类型的旅游产品,逐步做到与国际旅游市场接轨,形成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国际滨海旅游区。海洋服务,发展系列化配套产业,逐步形成比较完整健全的服务体系。
  具体措施 健全领导机制 继1994年3月7日设立市渔业海洋局后,1994年9月28日又成立烟台市创建海洋经济强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的市委副书记和副市长担任。
  制定海域使用规定、规划、区划 市渔业海洋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烟台实际,先后于1994年、1996年、1999年起草制定《烟台市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烟台市海域使用规划》和《烟台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2002年6月,根据农业部和省海洋与渔业厅的统一部署,又逐步建立起以养殖证制度为基础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并于11月完成《烟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
  调整渔业结构 1994—2002年,全市先后经历两次较大的渔业结构调整。1994—1998年,针对渔业生产出现的产品产量高增长、经济效益低发展和浅海养殖品种单一、病害严重等问题,全市及时进行一次质量型深度调整;1999年,根据中央提出的把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农村工作主线的指示精神,拉开新一轮渔业结构调整的序幕,渔业生产由过去复制、放大的扩张性调整,转向创新、升级的转型性调整,初步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跨越式发展。
  发展渔业产业化 1997年3月31日至4月1日,烟台市政府组织各县市区分管渔业的副县市区长及海洋与水产局局长,到荣成市参观部分大型渔业骨干企业,并于4月2日召开会议,提出烟台市渔业产业化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1998年3月13日和2000年6月14日,又分别召开全市海洋与水产工作会议、全市渔业产业化现场观摩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海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产业化发展等问题。
  目标实施 2002年,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比1995年增长189.7%。其中,渔业总产值178亿元,增长114.7%;盐业总产值2.56亿元,增长27.7%;旅游业总产值79.1亿元,增长6倍;海上交通运输业总产值19.8亿元,增长147%。
  渔业结构调整 1993年,全市水产品养殖产量首次超过捕捞产量,实现渔业生产由“猎捕型”向“农牧型”的转变。1997—2002年,全市在大力压缩扇贝养殖面积的同时,重点抓养殖品种的多元化,以刺参、皱纹盘鲍、虾夷扇贝、大菱鲆、对虾、虾夷海胆与马粪海胆等为主的名优高效多品种养殖方向发展。2002年,全市刺参存养量达到2.5亿头,产量406吨;皱纹盘鲍存养量7500万头,产量98吨;海胆产量138吨。全市工厂化养殖面积达65公顷,商品鱼产量4000吨,其中大菱鲆存养量300多万尾,为全国之最。对虾池塘养殖由80年代长期单一品种养殖转为综合养殖。滩涂养殖由粗养和人工护养为主向精养发展,精养面积达2000余公顷,产量5万吨,占滩涂养殖总产量的31.2%。
  1999—2002年,全市压缩近海捕捞力量,发展远洋生产,实行近海捕捞渔船报废制度,并安排资金鼓励渔民转产转业,全市共报废187艘渔船。远洋捕捞渔船增加到102艘,作业于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沿岸,捕捞产量创历史新高。
  至2002年,全市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33.4%,海洋捕捞、海水养殖产量分别占水产品产量的49.3%和49.5%;渔业中的第一、二、三产业比例调整到48∶33∶19。
  渔业社会化服务 1994年后,全市渔业围绕主导产业进行系列化服务,逐步形成产前、产中、产后相互衔接的产业链条,重点建设渔港码头,发展渔船修造、冷藏加工、绳网工具、育苗、饲料、病害防治、通信救助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全市除已建成的烟台渔业基地、三山岛、龙口、蓬莱、长岛、八角、芝罘岛、养马岛、大埠圈等重点渔港外,蓬莱和养马岛中心渔港尚在建设中,规模和能力将超过现有渔港。渔船修造、冷藏加工等,均满足捕捞生产的需求。2002年,全市有育苗企业236个,育苗水体21.8万立方米,培育鱼、虾、贝、藻及刺参等各类水产品苗种450亿粒(株),居全省首位。
  渔业产业化企业 80年代以来,全市渔业产业化重点企业,由长期以国有企业为主,逐步发展为国有(或合资)、集体、民营并存的格局。渔业企业多开展综合经营,自营进出口业务。其中规模较大的有:烟台海洋渔业公司,蓬莱京鲁渔业有限公司,烟台水产集团公司等。2002年,全市渔业骨干企业产值过亿元的14家,利税过千万元的15家。其中,主要有莱州市的北山集团公司,招远市的山东东良集团公司,芝罘区的山东芝罘岛集团公司,蓬莱市的恒达实业总公司,牟平区的山东佳伟集团公司,以及长岛县的南隍城渔业公司等。
  1998年后,全市沿海水产品加工业发展迅速。2002年,全市水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378家,从业4.6万人,年综合加工能力达到81万吨;全市水产品实际加工总量37.4万吨,产值56.56亿元,占渔业总产值的29.6%,已超过捕捞业和养殖业,跃居首位。
  盐化工业、船舶制造业、海上交通运输和滨海旅游业 至2002年,盐化工业已达20多个品种,产品占盐业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30%以上。全市溴素年生产能力达到6000吨,纯碱年生产能力达到6万吨。
  历史上以修造渔船为主的烟台海洋渔业公司渔轮厂(现烟台北方造船厂)、蓬莱市造船厂(现蓬莱渤海造船有限公司),修造船能力均有提高。1994年烟台莱佛士船业有限公司成立后,生产规模和能力不断扩大。2002年公司总产值达到9亿元,成为全省建造大型船舶和出口船舶的基地之一。
  以烟台港、龙口港为主的港口建设得到较快发展。2002年,全市港口货物吞吐量达4123.8万吨,发送旅客379.2万人次,较1986年分别提高了1.6倍和2.9倍。
  随着滨海观光带和海边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的开发建设以及海上游乐设施不断增多,滨海旅游业已发展成为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
  第三章渔业体制与劳动力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市渔业生产经营体制经历一系列改革。1984年前,先后试行“五定一奖”“纯益比例分成”“大包干”等形式的生产经营责任制。1984年全市渔业推行以生产资料有偿转让(亦称财产作价下放)为主要特征的生产经营责任制。至80年代后期,基本形成以联合体经济为主,村级经济、个体经济同时并存,分散经营与集体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渔业经济新体制。1988年后,长岛、莱州等地围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渔业生产后劲进行渔村改革。90年代初,全市以市场为导向深化渔业经营体制改革,加快资产承包的步伐。
  渔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不仅形成多种经济成分齐头并进全面发展的新格局,也使渔村劳动力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渔民数量不断增加。1949年,境内渔业劳动力为1.55万人,主要成分是从事海洋捕捞生产的个体渔民。1978年达到3.01万人,其中海水养殖劳动力占渔业劳动力总数的15.78%。至2002年,全市渔业劳动力达15.32万人,是1978年的5倍多。
  第一节个体渔业70年代末,烟台渔业开始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后,沿海各地相继出现海洋捕捞、水产养殖、加工、运销等个体专业户和联合经营体。首先出现的是镇、村的渔船、网作价处理给个体经营的捕捞户,大多使用29.4千瓦以下的小型渔船,在近海从事捕捞生产。1985年,长岛县渔村在第一次改革时出现家庭承包经营生产方式,其全年生产总收入,扣除生产费用、上交国家税金和集体提留后,余者为家庭经营所得。另有沿海村民由几户组成联合体,购置船、网共同从事捕捞生产,分配时将全年的生产总收入扣除一切费用,上交国家税金和集体提留,提取内部积累,余者在成员之间按技术高低和劳动强弱进行分配。联合体的规模,近海捕捞生产一般是对船;从事养殖生产规模在2~4公顷。1985年,掖县西由镇后邓村王元章,带领14户15名劳力组成联合体,每户投资2000元,向国家贷款5万元,购置29.4千瓦渔船2只,当年收入8.8万元,除还清贷款,每户分配2000元。沿海各村渔民纷纷仿效,个体、联合体捕捞户(船)迅速发展起来。至80年代中期,各地先后出现众多的捕捞和养殖专业户。90年代初期,沿海各地陆续出现私人办场(厂、公司)现象,以莱州、蓬莱、长岛等地居多。90年代中后期,由于近海渔业资源严重衰退等原因,部分养殖联合体和小功率渔船联合体解体转为个体生产或家庭经营。
  第二节国有与集体渔业
  国有渔业 1983年前,烟台国有渔业以烟台渔业公司、烟台海水养殖试验场、烟台造船厂、烟台海藻工业公司、烟台水产供销公司等部属和市直企业为代表,与集体渔业共同构成渔业经济的主体。这期间,各企业内部实行计划经济,钢材、木材、燃油等重要渔需物资由国家按计划调拨,水产品实行统购统销。80年代中后期,渔业计划经济开始向市场经济转变,水产行业及水产品流通领域有步骤地进行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国有渔业经济发展空间。各地先后建立水产集团公司、水产养殖捕捞公司、水产养殖公司、渔工商开发公司、水产储运公司、水产物资公司、海珍品育苗养殖公司、水产冷藏厂等国有企业,国有经济得到发展和壮大。从90年代中期开始,全市国有渔业企业总体经济效益逐年下滑。到90年代末,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搞活企业经营机制,开始对部分国有企业进行改制,主要做法是对企业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部分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股份制改革;长期经营效益较差的国有企业,实行破产或兼并。至2002年,全市国有渔业企业79个,在职职工1.43万人,当年利税总额352万元,其中盈利企业43个。
  集体渔业 1984年前,烟台渔村一直沿袭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均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1984年人民公社改为乡镇后,随着以生产资料有偿转让为主要特征的生产经营责任制的推行,个体经济发展迅速,个体渔民的收入大大超过从事集体生产的渔民,许多渔民一度放弃集体搞个体。实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后,承包船各自为政,不上缴提留,集体渔业经济日渐薄弱。有的渔船上缴提留标的偏低,集体财产折旧和大修理基金提取少,固定资产不能保值,集体积累无法增加,造成有的单位或解体,或资不抵债。80年代末,全市通过依法完善渔村承包制(主要是签订经济合同),理顺积分关系,使村集体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90年代初期,以“资产承包和股份合作制”为主要特征的深化渔村改革在全市兴起,集体经济的渔业公司、养殖公司及专业渔业队等陆续改制,进行资产重组,作价卖给私人、个体或联合体。至90年代中后期,全市集体渔业通过改制等形式,基本被股份制或个体经济所取代。
  第三节股份制与合资合作渔业
  股份制企业 80年代末,全市开始试行渔业股份制。1987年,福山区下刘家村民田明柱等8人以集资入股的方式建立海水养殖场,成为全市第一个股份制渔业企业。90年代初期,全市各地股份制企业相继出现,90年代中后期得到迅速发展。全市的股份制企业按其股权结构及参股方式主要分为3种类型:1.投参结合型,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把村集体投股与群众参股融为一体而成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即以村为单位成立由村集体、生产单位、渔民代表“三位一体”的总公司,设立董事会,各家庭经营户既是承包者,又是股东。分配时,实行定资分红,各家庭经营户在交足集体分红部分之后,余者归己。2.入股联办型,由村集体投股与群众自愿入股联办而组成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实行由董事会领导下的企业经理负责制,凡重大经营决策和年终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讨论。在分配上,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的“两次分配”,较好地体现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3.折参混合型,将企业资产评估作价并折股到个人,再吸收内部成员参股组建而成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主要做法是将企业资产经评估作价一次性核算到生产单位,由生产单位按等劳等股或等劳不等股的形式量化到每个劳力。在此基础上,再吸收生产单位的内部劳力持现金参股。企业由股东大会选出董事会进行经营,年终利润分配,在交足社会性等支出和提取内部积累后,按集体股与个人股的比例分红。这种类型具有产权明晰、利益直接等特点,是全市群众渔业股份合作的主要形式。
  合资合作企业 全市涉及渔业生产的外资合作企业,主要集中在水产品加工领域。1984—1989年,全市共办起渔业生产合资合作企业22个,合同成交额1613万美元;“三来一补”项目6个。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市直水产系统占有5个。1987年10月29日,烟台市远洋渔业开发公司与日本东京丸一商事株式会社合资成立的“烟台海兴水产有限公司”举行签字仪式,1988年3月7日开业,是烟台市直水产系统首家中外合资企业。至1989年,市直水产系统先后成立海鹏、奄美、芝兴、本达等4个水产有限公司。90年代,沿海各级政府相继成立招商局、招商办等机构,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出现外资、内资一齐引的局面。1992年后,日、韩等国投资商陆续来烟台投资。1993年,全市新建水产“三资”企业60家,累计达到180家。“九五”期间,全市充分利用对外开放有利条件,扩大对外合作领域,加大先进技术、设备及管理经验的引进力度,不断提高海洋开发层次和水平。至“九五”末,海洋与渔业合资合作企业发展到280多个,累计引进外资2.5亿美元。2000年,全市水产品出口2.7亿美元,占全市出口创汇总额的14%。
  第四节渔业劳动力
  全市渔业劳动力由本地沿海渔村的渔民、农民,内陆乡镇农民和外省务工者三部分组成,分别从事海洋捕捞、海水养殖和水产品加工等一线生产,以从事水产品加工者居多。
  海洋捕捞劳动力 海洋捕捞按其作业方式分为近海、远洋两种。从事近海作业的渔民,一般以中、小功率船(2~5人)为单位进行;从事远洋作业,一般以大功率的机动渔船两只(20~25人)为单位进行。渔民不论从事近海或远洋生产,都有明确的等级和技术分工,一般中、小功率渔船的船员,分船长、大车和船员;大功率船分船长、大副、大车、二车、炊事员和一般船员。在分配上,船长1.6份,大副1.4份,大车1.3份,二车和炊事员各为1.2份,一般船员1份。
  养殖劳动力 80年代初,境内沿海各地养殖劳动力均以当地人为主。主要从事以海带和贻贝养殖生产为主的海水养殖,少部分从事滩涂养殖。80年代中期,随着渔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和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落实,以及全市养殖品种和养殖规模进一步扩大,养殖劳力的数量逐年增加,至1985年达9479人,其中妇女及年龄较大者居多。80年代中后期,大量外地人员开始参加境内各地的养殖生产。海水养殖渔民一般以队(或组)为基本生产单位,每个生产单位按其放养的规模(海区面积)配备舢板或中、小功率船只。从事养殖的渔民,无等级分工和特殊名称。90年代后,海水养殖单位普遍自行投资,扩大养殖规模,部分养殖单位购置了中、小功率船只,实行养捕兼作,使养殖渔民的数量不断增加。2002年,全市海水养殖劳力由1985年的6261人增加到4.51万人。
  第四章海洋捕捞
  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境内由国家投资和集体筹资,建有烟台、龙口两处渔业基地和十几处群众渔港。同时,建有8处国营中型冷库及十几处国营和集体渔船修造厂。国营企业基本上实现了渔船钢质化;集体渔业在大力发展小功率木壳机动渔船和(部分)钢丝网水泥渔船的同时,建造了99~441千瓦功率不等的大、中型钢质渔船。国营捕捞企业随着渔船的更新换代和续航能力的提高,以及资源的变化,作业渔场由黄、渤海近海各渔场逐步向长江口、大沙、石东、连东、江外、舟外、鱼外、对马、连青石及钓鱼岛等外海渔场拓展。
  80年代中期,全市已建立起烟台海洋渔业公司远洋船队、烟台市远洋渔业开发公司等一批从事外海捕捞的骨干企业。1985年3月5日,烟台海洋渔业公司组织4艘8154型441千瓦拖网渔船和“海丰824号”冷藏船,赴西非几内亚比绍等海域进行拖网作业。11月15日,该公司3674千瓦大型单拖加工渔轮“烟远1号”首航白令海和阿拉斯加海域作业,开创了全市大洋性捕捞生产的先例。同年,全市海洋捕捞产量达11.96万吨,占水产品总产量的68.9%。捕捞产品中,优质品产量占40%左右。
  1985年,全市水产品价格全面开放后,个体、联合体渔民积极增船增网,近海捕捞生产发展迅速。国营与民营捕捞企业的外海和远洋捕捞能力也逐年提高。1990年11月,长岛县首批10艘136~198千瓦双拖渔轮船队开赴海南省三亚港,成为全市第一支开发南海渔场的群众渔业捕捞船队。翌年,该县又组织45艘渔轮赴海南进行外海捕捞。随后,蓬莱、海阳、莱州、牟平、福山等地200多艘渔轮也相继开赴海南渔场。国营企业的作业渔场已由近海全部转移到外海和远洋。至1995年,全市海洋捕捞产量达59.8万吨,占水产品总产量的46.1%。同年,烟台海洋渔业公司远洋作业渔船达30余艘,分别赴南、北太平洋及非洲等地渔场作业,捕捞产量2.87万吨,占全市远洋捕捞总产量的78.6%。烟台水产集团先后派出12艘渔船分赴北太平洋、日本海和南太平洋从事鱿钓和金枪鱼延绳钓生产,产量颇丰。
  90年代中期以后,全市加大渔政管理和渔业资源保护力度。近海捕捞开始减船减网,一批收益甚微的小功率渔船和性能较差的渔船被淘汰,全市每年减少渔船达300余艘。一些性能较好的渔船由外海捕捞转入远洋生产,加之新购入的一批大型钓船和单拖渔船,壮大了远洋捕捞队伍。至2002年,全市共拥有大、中型渔港93处,遍布沿海各地。作业机动渔船8602艘、28.19万千瓦,船只总数较1995年减少2396艘,功率增加32.6%。机动渔船中,15千瓦以下个体渔船5887艘、4.915万千瓦,分别占机动渔船总数的68.4%和17.4%,成为从事近海捕捞的主要作业船只。同年,全市海洋捕捞产量70.21万吨,占水产品总产量的49.26%,其中远洋捕捞产量6.07万吨,占捕捞总量的8.6%。
  第一节渔港
  60年代,国家投资先后建设了烟台、龙口等一批设施较为齐全、港池面积宽阔的渔业基地和渔港。70—80年代,随着集体渔业经济的发展,各地中小型渔港建设较快。
  1990年6月23日,在农业部公布的,包括全国沿海首批279个渔港中,烟台市有海洋渔业基地1处(烟台渔业基地);群众渔港19处,包括长岛县的南长山、北隍城、庙岛、隍城、钦岛、小钦岛、砣矶、北长山、大黑山、大竹山、小黑山渔港;海阳县的凤城、大埠圈、丁子嘴渔港;其他县市区的八角、三山岛、养马岛、辛庄、龙口渔港。12月27日,农业部公布第二批沿海渔港名录,烟台市7处群众渔港名列其中,分别是:芝罘区的芝罘岛渔港,蓬莱县的蓬莱、栾家口、刘旺、海头、初旺渔港以及莱阳市的羊郡渔港。
  1997年3月28日,农业部公布第五批沿海渔港和首批内陆水域渔港,其中烟台市11处,分别是:海阳市的石人圈、方里、中岛、辛家镇养殖场、冷家、张家、山前渔港和长岛县的猴矶、高山、小竹山、车由渔港。
  2002年3月全市渔港普查统计,共有渔港93处。其中经农业部公布的国营渔业基地1处(烟台渔业基地);沿海渔港37处,其中,一级群众渔港7处(三山岛、龙口、蓬莱、长岛、芝罘岛、养马岛、大埠圈渔港),未评级渔港30处,另有未经农业部公布的渔港56处。
  1965—2002年,全市渔港累计总投资3.4亿元。建港总投资1.99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533万元,地方投资1.13亿元,其他投资7007万元;扩建改造总投资1.42亿元,其中国家投资6294万元,地方投资4639万元,其他投资3253万元。
  2002年,全市渔港共有港区水域面积4768公顷,陆域面积723公顷,码头长度14.97千米,年进出港渔船20.46万艘(次),年吞吐量481万吨,年加工量3.35万吨。渔港日供水5680吨,日供油7582吨,日供冰6380吨,冷藏能力6228吨/次。全市渔港共有消防泵15台,消防栓41个,渔用航标37座。
  全市渔港中,规模较大、进出港渔船较多的有烟台、龙口、蓬莱、初旺、八角、芝罘岛、养马岛、三山岛、凤城、大埠圈、长岛等11处。其芝罘岛渔港建设和扩建港口的投资额、内港池面积、码头面积、供水能力、供油能力和冷藏能力,分别占全市93处渔港总量的45.1%、70.5%、45%、82.8%、67.7%和91.3%,是全市海洋捕捞生产的重要基地。2002年始,蓬莱中心渔港取代蓬莱渔港。
  2002年烟台市主要渔港情况统计表
  第二节渔船
  70年代始,烟台境内渔船数量逐年增多,至1978年已达4041只。其中机动渔船2304只、8.18万千瓦,比1965年分别增加967只和6.73万千瓦。在增加的渔船中,绝大多数是集体渔业58.8千瓦以下的机动渔船。其间,国营捕捞企业136千瓦以下的木质渔船被淘汰,钢质渔船由24只增加到69只,单船功率为294~441千瓦不等,主要从事外海渔场作业。80年代初,又淘汰了50年代中后期和60年代初期建造的147~183.7千瓦木质渔船。自此,国营捕捞企业生产全部使用钢质渔船。
  80年代中期,集体、联合体和个体的小功率渔船增长较快。其中,联合体、个体渔船功率多在15千瓦以下,尤以3~8.8千瓦挂机船居多。国营企业为开辟远洋渔场,从国外先后引进10艘588千瓦以上冷藏加工捕捞船。至1987年,全市渔船增加到8891只。其中,机动渔船达6303只、16.3万千瓦,比1978年增加3999只和8.11万千瓦。机动渔船中,国有企业166只、5.28万千瓦,全部为钢质船;集体、联合体企业2728只、8.24万千瓦,以木质船为主,少部分为钢质船;个体业户3409只、2.78万千瓦,全部为木质船。全市功率在294千瓦以上钢质渔船83只、4.28万千瓦;58.8~280千瓦渔船571只、6.3万千瓦,其中136千瓦以上渔船多为钢质船;44.1千瓦以下小功率渔船共有5895只、5.91万千瓦,分别占机动渔船总数和总功率的93.5%和36.3%。
  90年代后,全市在增加大功率钢质渔船的同时,近海16~44.1千瓦小功率渔船平均每年增加百只左右。至90年代中期,全市渔船增加到1.05万多只。21世纪初期,随着外海渔场面积的减少和近海渔业资源的衰退,部分渔民转产转业,渔船稳中有降。至2002年,全市共有渔船8632只,其中机动渔船8602只、28.19万千瓦。机动渔船中,国有捕捞企业435只、7.095万千瓦,分别占机动渔船总数和总功率的5.05%和25.17%。这些大功率渔业船舶,助渔助航仪器和通信设备先进,续航及保鲜加工能力强,自80年代末始,常年以外海和过洋渔场捕捞为主;从90年代中期开始进入远洋渔场生产;个体机动渔船一般单船功率在44.1千瓦以下,其中尤以14.7千瓦以下渔船居多,各船配备无线电对讲机或收音机及救生衣等简易通信、救生设备,仅在近海从事捕捞作业或养殖生产。
  全市渔船除木质船和钢质船以外,在6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先后使用过钢丝网水泥船用于捕捞生产或养殖拖船。90年代,引进日本玻璃钢船作为活鱼运输等辅助船。
  非机动渔船 60年代中期,烟台渔船中非机动渔船占大多数。70年代初期,凡载重5吨以上、船体坚固的木帆船,均被改装成机动船。至80年代,全市沿海除极少数挂网舢板、圆网榷子和小舢板仍被用作近海捕捞生产外,大部分非机动渔船被小功率机动船取代。2002年,全市沿海尚有30只非机动渔船,皆为个体所有,载重1~3吨不等,在沿岸和近海从事季节性作业。
  机动渔船 70年代以前,烟台境内90%以上机动渔船为木质船,功率110千瓦以上的渔船全部集中在国营企业,船型主要有传统的手操网式、113W型、VQX801型和404型等。集体渔业于50年代中期开始改装和建造机动船,主要是载重17.5吨瓜篓型风网机帆船和29.4千瓦排子型机帆船。从1965年起,开始使用812型44.1千瓦机动船,船体由排子型改为尖首、圆尾并有龙骨的机船型,废除了篷帆。至70年代中期,该型渔船一直是集体渔业的主要作业船。60年代后期至70年代中期,境内船厂新造185只功率为14.7~99.2千瓦的钢丝网水泥船,用于拖网、流网作业。后因局部强度差及自身重等原因,逐渐被淘汰。
  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国有捕捞企业逐步实现渔船钢质化,主要有VQY810型、VSY812型、8101型、VQY814型及8154型等9种船型,功率由294千瓦向441千瓦过渡,以适应外海、远洋渔场作业的需要。1975年,长岛县砣矶公社在全省集体渔业中率先使用2只VSY812型441千瓦渔船,进行海洋捕捞生产。70年代中后期,长岛、蓬莱、海阳等集体渔业又分别配备了88.2千瓦和一批YDV876型136千瓦的钢质渔船。80—90年代,876型船成为集体渔业捕捞生产的主要船型,并不断改进为876A型、B型、C型、D型等,主机功率也扩大至183.7、198、220千瓦不等。1985年,烟台远洋渔业开发公司以补偿贸易形式,由国外引进4艘588千瓦导航助渔设备齐全、具有8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的对拖渔船,成为全市集体渔业设备最为精良的渔船。70年代后期,各地近海定置网作业开始使用8.8千瓦机动舢板。80年代,又普遍使用方便灵活的2.6~6.2千瓦体外挂机渔船,以机为主,机橹并用。
  80年代中期,烟台海洋渔业公司先后从西德、日本等国引进10艘588千瓦以上的捕捞加工船,计1.45万千瓦。其中最大功率为3674千瓦的“烟远1号”,于1985年11月首航白令海和美国阿拉斯加海域作业,开辟远洋渔场。90年代,该公司又从国外先后购置7艘功率为1765~3310千瓦的大型单拖加工船和冷藏运输船,主要用于北太平洋公海渔场作业。该公司的8154型441千瓦钢质渔船,一直是这期间近海和外海渔船作业的主要船型,一些60年代建造的184千瓦和70年代建造的294千瓦渔船,先后被淘汰。
  从1992年起,群众、集体渔业开始使用原有的136~441千瓦性能较好的渔船和新购置的大功率钓船,从事过洋性和大洋性渔业生产。90年代中期,一批SD827型、SD828型,功率为198~257千瓦的钢质拖网渔船先后投入使用。同时,各地建造一批44.1~88千瓦的钢质渔船,用于近海流刺网、定置网等作业,其性能较木质船有了很大提高,颇受渔民欢迎。
  90年代后期至2002年,为满足远洋钓业的需要,烟台海洋渔业公司在改造性能较好的441千瓦以上拖网渔船的同时,又先后购进13艘主机功率为1030~1213千瓦国产8350型、8351型和8355型大型鱿钓船和2艘金枪鱼钓船,成为从事远洋钓业的骨干船舶。
  主要船型 876型钢质拖网渔船70年代,烟台地区水产局组织设计试制YDV876型136千瓦渔船,1978年3月首对船竣工下水。至2000年,该型船已建造2000余艘,是国内建造数量最多的近海捕捞生产船型之一。该船为钢质、单甲板、单层底和尾机型对拖网渔船。为前倾首柱,巡洋舰尾,导管螺旋桨,柴油机配齿轮箱驱动。作业海区为II类航区。
  8154型双拖尾滑道冷冻渔船 为外海远洋渔业而设计的一种主力船型。船为钢质单甲板,尾滑道,前倾艏柱,流线型平衡舵,单机,固定导管桨,中前机型,柴油机直接驱动,适用于水深不超过150米的大陆架水域捕捞作业。稳定性在各种不同装载情况下均能满足I类航区的要求。该船经多年生产验证,具有抗风能力强(8级大风时仍可顶风放网作业)、拖力大、拖速快、网次产量高等特点。捕捞操作安全方便,省时省力,网产12吨渔获物可一次由尾滑道拖上甲板。保鲜加速冻的方式适应外海和远洋生产需要,鱼品保鲜质量高。
  8180B型鱿鱼钓兼双拖尾滑道冷冻渔船 由烟台海洋渔业公司渔轮修造厂建造,首对船于1997年8月交付烟台海洋渔业公司投产使用,作业海区为跨洋性大陆架渔场。该船为钢质单甲板,尾滑道,前倾艏柱,机舱位于舯前,由柴油机经双速比齿轮箱驱动定距螺旋桨,装流线型平衡舵。稳定性在各种不同装载情况下均满足I类航区的要求。该船的投入使用,开创国内生产鱿鱼钓兼拖网渔船的先河。1998年获农业部科技成果三等奖。由于该船在远洋渔业生产效益和安全性、鱼品质量上都难以与大型专业的鱿鱼钓船相比,1999年后未再建造,各地转向批量建造大型鱿鱼钓冷冻渔船。
  第三节船舶机械与设备
  船用主机 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烟台地区100~220千瓦渔船,先后安装一批二冲程柴油机。经过十几年的生产实践,此类柴油机普遍存在寿命偏低(个别部件易损)、润滑油消耗较多等弊端,安装使用者越来越少,至2002年已鲜见渔船使用,多继续使用传统的“160”和“190”系列柴油机。经济条件较好的业户,新造渔船普遍安装汤姆斯、斯太尔、道依茨等知名品牌的四冲程柴油机。
  90年代,44.1千瓦以下小型渔船仍以“70、85、95、105、110、135”等系列柴油机为主,尤以挂机渔船使用的单缸机居多,部分为2~4缸机:44.1~293千瓦的中型渔船以“135”“160”和“190”系列柴油机为主,经济条件较好的采用斯太尔“615”系列和道依茨“226B”系列柴油机;294千瓦以上的大型渔船中,旧船以“300”系列柴油机为主,新造船多采用“250”系列6缸、8缸柴油机或“190”系列6缸、12缸柴油机以及引进的船用机型。21世纪初,新造大、中型渔船使用的新型柴油主机燃油消耗率较80年代采用的“267”“300”系列及“E150”系列柴油机平均降低17%,润滑油消耗也大幅度减少。
  船舶辅机 70年代以前,烟台地区只有100千瓦以上渔船安装小型副柴油机,用于渔船停泊期间发电、抽水等,锚机、绞纲机等均由主机直接传动,舵机为人力手动机械式。70年代初至80年代中期,146千瓦以下渔船安装液压刺网绞网机、钓钩起线机和液压舵机。147千瓦以上渔船,普遍采用220伏直流电制,发电机以主机带动为主,副柴油机发电机组为辅,由电动机驱动锚机、冷冻机、空压机、泵类等。起网机械和舵机采用低压叶片式。80年代后期至2002年,441千瓦以上渔船的交流电制替代直流电制,发电机由独立的副柴油机驱动。起网机械与舵机均为中高液压柱塞式,其他如锚机、冷冻机、空压机、通风机、泵类等,全部由交流电动机带动。80年代后期,新造200千瓦以上的渔船,设独立的发电机组,多数渔船安装2台,互为备用,大型渔船安装3~4台(其中1台备用),电压多为220伏/380伏。电站的功率也随着渔船机械化、自动化和冷冻保鲜程度的提高而加大,新建造的鱿鱼钓船,电站总功率可达1200千瓦,已接近1213千瓦的主机功率。
  起网机械 卧式滚筒绞纲机 146千瓦以下渔船大都安装卧式滚筒绞纲机(俗称稳车),用于起锚、绞网纲(拖网曳纲、围网底纲等)、吊卸渔获物或其他重物等。由于操作不慎极易发生伤人事故,从70年代末开始,少数渔船改为使用噪音小、操作较为灵敏的液压传动稳车。
  液压绞纲机 70年代初,国营捕捞企业建造的灯光围网渔船和294千瓦以上拖网渔船开始安装液压绞纲机。80年代初,容量加大,绞纲速度由50米/秒提高到70米/秒。80年代后期,网机马达多采用中高压柱塞式,绞拉能力未变,但体积大为减小,并提高了效率和寿命。
  围网起网机 围网渔船配备的绞纲机是在拖网渔船的基础上略加改动,其主要性能不变。1976年,长岛县船厂首先试制成功小型液压动力滑车,用于136千瓦以下围网渔船,翌年在全地区普及推广。1980年后,因中上层鱼类资源衰退逐渐被弃用。1990年始,国有捕捞企业渔船随着中高压起网机的应用,围网动力滑车也采用中高压马达,同时设舷侧起网机(液压传动橡胶滚筒)。起网时,动力滑车停止收绞网衣后,迅速启动舷侧起网机,继续收绞网衣捞取渔获物。
  刺网起网机 80年代以前,14.7~44.1千瓦的刺网作业渔船上的起网机处于试用阶段,先是安装机械传动式,后改为液压传动式,安装量不超过作业渔船的10%。80年代中期,随着液压传动技术的成熟和液压元件的批量生产,全市14.7~99千瓦刺网作业渔船,半数以上安装低压刺网起网机。90年代中期,部分渔船安装中高压刺网起网机。至2002年,全市80%的14.7千瓦以上刺网作业渔船安装了液压刺网起网机。
  锚机 全市136千瓦以下小型渔船一直使用两爪式铁锚,锚缆为钢丝绳或纤维绳索,由卧式滚筒绞纲机起锚,一般不设锚机。中型以上渔船使用霍尔锚,采用有档焊接锚链。90年代,随着渔船电制的变化,交流电动锚机替代70年代使用的直流电动锚机。至2000年,全市渔船很少使用直流电动锚机,中型以上渔船锚机全部采用交流电动机驱动。
  舵机 70年代始,境内136千瓦以上的中型渔船,普遍采用手动液压舵机,由主机带动的低压油泵为动力源,通过控制驾驶室内阀门而推动舵机运动。至80年代中期,先采用低压叶片式舵机,后逐步改为低压柱塞式舵机。90年代初期,全市凡采用交流电制的新造渔船,均为电动液压柱塞式舵机,驾驶室控制舵机由液压管路连接变成电缆连接,方便又经济。
  助航助渔设备 雷达 80年代以前,雷达主要安装在功率183千瓦以上大型渔船上,双拖渔船只有头船配备雷达。从80年代后期开始,在新造长24米以上的渔船上普遍安装导航雷达,型号主要有“M1941”“M1831”“MD-3403”“JMA-2253”等,最大作用距离都在24海里以上,性能较好的超过64海里。近海作业的部分对拖渔船也有头船配备作用距离远的,二船配备作用距离近的。远洋生产渔船,每艘均配备雷达,最大作用距离为72海里。
  导航定位设备 70年代,147千瓦以上海洋捕捞渔船的导航定位设备,采用“70”型测向仪。至80年代初期,被国产“罗兰A”定位仪所替代。90年代,全球卫星定位设备(GPS)逐步取代“罗兰A”。至2000年,全市100千瓦以上渔船已普及卫星定位(导航)仪,一些跨区作业的44.1~99千瓦渔船,也安装了卫星定位(导航)仪。新型的定位仪装有电子海图,具有测量和记录航速、航迹及测距等多项功能。至2002年,随着手持卫星定位仪的普及,凡是有住宿条件的渔船,全部配备了卫星定位仪。
  探鱼仪 70年代初期,黄海青鱼旺发,围网船安装使用探鱼仪,渔获颇丰。之后,群众渔船随之普遍配备“67-3”“69-1”等国产探鱼仪。由于探测非密集鱼群效果不理想,渔船一般只用来探测水深。1989年,国外进口的荧光屏显示黑白图像的垂直探鱼仪开始在渔船上安装使用。该型探鱼仪既能在荧光屏显示水中目标(鱼群、海底)的回波信号,又能直接显示水深,取代了走纸记录式探鱼仪。90年代中期,彩色荧光屏探鱼仪开始安装在441千瓦以上渔船上,其灵敏度较高,探测鱼群或海底效果佳,颇受欢迎。“十五”期间,全市24米以上渔船基本都安装了彩色垂直探鱼仪。
  80年代后期,国营企业的几艘大型围网渔船开始从国外购进电子扫描彩色水平探鱼仪,探测渔船所处位置的海底、鱼群及渔船水中水平方向2000米范围内的目标,以瞄准鱼群进行捕捞。但因其价格昂贵(时为几十万人民币),加之安装使用较复杂,需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其他渔船上很少配备。
  无线电通信设备 50—70年代,44.1千瓦以上拖网渔船的头船、指挥船及围网船等均配备20~50瓦的无线电台。80年代中期,逐步被中/高频无线电装置替代。90年代初期,全市所有渔业船舶的无线电台及与之配套的陆台均停止工作。90年代中期,大、中型渔船开始配备多种较为先进的无线通信设备。2000年,国家渔船检验局规定,渔业船舶必须安装适航的无线电通信设备,以保证船陆之间和各船之间的遇险报警及一般无线电通信。至2002年,全市渔业船舶的无线电通信设备达十几种。
  甚高频无线电装置(VHF) 该装置可用无线电通信和在156.525MHz(70频道)频率上发送和接受遇险报警信号。80年代中期,远洋渔业船舶开始配备,至90年代末已普及。该装置具有公共通信作用,功率多为25瓦,作用距离25~30海里,常用型号有“FM-8500”“STR-580D”等。
  中/高频无线电装置(MF/HF) 90年代,远洋作业渔业船舶或不少于24米的国内对拖网作业渔船的头船及渔业执法管理船开始配备,之后迅速普及。常用型号有“IC-M700TY”“TKM707”“FS-1625-15”型等,适于长距离通信,正常作用距离1500海里左右。
  船舶地面站(SES) 90年代,部分远洋作业船舶开始配备,常用的型号有“FELCOM-12”,“TNL7001”等。渔业船舶一般配C站,主要用于传递信息。渔业执法管理船要求安装,便于指挥机关调度和监控。
  渔船用无线电话 70年代,境内群众近海作业渔船普遍配备无线电对讲机,产品主要为国产各种型号,功率20~25瓦,通信距离30海里。80年代后,集体捕捞改为自愿结合编组生产,通过无线电话进行各船之间或船陆之间联络。2002年,全市14.7千瓦以上渔业船舶基本都配备了渔用无线电话,主要型号有“90-C”“747”等。
  紧急无线电示位标(EPIRB) 90年代中期,烟台远洋作业渔船开始配备,主要型号有“KANNAD406FH”“E3”型等,渔船遇险时,可发送遇险船舶的时间、地点、船名号等信息,便于迅速组织抢险救助。
  奈伏泰斯接收机(NAVTEX)90年代中期,烟台远洋作业渔船开始配备,主要用于英文电传天气预报、航行警告等。主要型号有“NX-500”“NR-1”等,因无中文,暂缓强制配备。救生艇筏双向甚高频无线电话(Two-WayVHF) 90年代中期,烟台远洋作业渔船开始配备,主要型号有“SR-102”“R1”型等,主要用于救生艇筏之间或与主船联系,功率小,作用距离短。
  搜救雷达应答器(SART) 90年代中期,烟台远洋作业渔船开始配备,主要型号有“RT-9”“TBR-600”等,渔船遇险时发出信号,便于搜救。
  第四节渔场渔期
  烟台海洋捕捞生产按作业水域距离海岸的远近和习惯称谓,可分为沿岸渔场、近海渔场、外海渔场和远洋渔场。
  沿岸渔场 莱州湾沿岸渔场 主要为莱州湾东部的莱州、招远和龙口沿岸。作业渔具以小拖网、锚流网、小围网、须笼网、钓钩和耙刺类为主。主要捕捞对象为蓝点马鲛、黄姑鱼、中国对虾、青鳞鱼、小鳞鱵、沙丁鱼、斑鰶、鲈鱼、梭鱼、三疣梭子蟹、虾蛄及蛤类等;其次为鲆鲽类、舌鳎及海蜇等。
  蓬莱、长岛沿岸渔场 作业渔具以坛子网、流刺网、小拖网、钓钩和耙刺类为主。主要捕捞对象为中国对虾、鹰爪虾、蓝点马鲛、鳀鱼、小鳞鱵、黄姑鱼、沙丁鱼、鲆鲽类、鳐类及魁蚶、栉江珧等贝类。
  烟台沿岸渔场 烟台沿海作业区以市区沿岸为主。作业渔具有落网(老牛网)、小拖网、流刺网、钓钩及耙刺类等。主要捕捞对象为蓝点马鲛、鳀鱼、鹰爪虾、中国对虾、虾蛄、小鳞鱵、沙丁鱼、黄姑鱼、鲆鲽类等。其次为黑鲪、六线鱼以及蛤、螺等贝类。
  海阳沿岸渔场 作业范围包括海阳和莱阳沿岸。作业渔具以锚流网、小拖网、挂子网、钓钩及耙刺类为主。主要捕捞对象为中国对虾、蓝点马鲛、马面鲀、小杂鱼及杂色蛤等。贝类中,尤以丁字湾附近的杂色蛤资源较为丰富。
  近海渔场 莱州湾渔场 位于渤海南端,面积2.07万平方公里,水深不超过25米,常年水温在-2℃~30℃之间,作业区海底平坦,淡水注入多,水质肥沃,是多种鱼虾的主要产卵场。70年代以前,该渔场是山东沿海渔民捕获中国对虾、小黄鱼、真鲷、东方鲀、带鱼、鳓鱼、三疣梭子蟹的重要场所。80年代,由于拖网的长期酷渔滥捕,以及沿岸河流污水的大量排放,加之浅海滩涂的大面积围填,破坏了渔业资源赖以生息繁衍的环境,使多种经济鱼、虾类资源严重衰退,已不能形成渔汛,有的濒于绝迹。春季生产只有流刺网捕捞蓝点马鲛,浮拖网生产小鳞鱵、青鳞鱼等,秋季生产捕捞海蜇等为主。耙刺类渔具季节性采捕杂色蛤、文蛤、毛蚶等贝类资源。90年代后,该渔场三疣梭子蟹资源衰退明显,个体减小,产量急剧下降。
  烟威渔场 位于烟台、威海北部近海,面积2.4万平方公里,平均水深25米,最深处55米,海水温度0℃~27℃,冬季不结冰,作业区除个别区域海底有砾石外,其他均适宜流动渔具作业,是中国北方较著名的过路渔场,历史上常见鱼类达百种以上,曾是机轮围网捕获鲐鱼的重要场所。70年代初,鲱鱼、鲐鱼、鹰爪虾等一度成为主要捕捞对象。80年代,多种经济鱼类资源严重衰退,已形不成渔汛。90年代始,主捕对象有:蓝点马鲛、鳀鱼、黄姑鱼、叫姑鱼、白姑鱼、带鱼、小黄鱼、鲆鲽等鱼类以及少量中国对虾、鹰爪虾、金乌贼、曼氏无针乌贼和魁蚶、红螺、江珧等。主要作业渔具有流刺网、拖网、落网、耙刺类等。渔期在春季为3—6月,秋季为9—12月。
  青海渔场 位于黄海中部的西端,包括乳山、海阳及即墨一带的近海水域,面积1.72万平方公里,海底平坦流速较弱,大部分水深不超过30米,历史上曾是带鱼的产卵场,是圆网作业的良好渔场。常见的渔业资源有:中国对虾、蓝点马鲛、金乌贼、曼氏无针乌贼、沟鲹、绿鳍马面鲀、星鳗及杂色蛤等几十种。70年代,曾是流刺网及底拖网的主要生产场所。80年代初,渔业部门在该渔场进行中国对虾人工放流后,便成为山东省人工增殖中国对虾的主要育肥和回捕作业的渔场。1984—1999年,共放流对虾苗97亿尾,回捕中国对虾近2万吨。期间,海阳渔民发明的流刺网兜捕技术,较好地利用了该渔场的沟鲹、马面鲀、金乌贼、曼氏无针乌贼资源,产量一直较为稳定。外海渔场 除中国南海外,东海80米等深线以东海域均为外海渔场。60年代末,烟台海洋渔业公司渔轮到东海外海捕捞绿鳍马面鲀、日本鲭、蓝点马鲛、带鱼和大黄鱼、小黄鱼等,收获颇丰。70年代,组织灯光围网船到江外、舟外、鱼外等渔场作业。1974年秋冬季节,该公司灯光围网渔船开辟了济州岛外海日本鲭围网作业渔场。1979年春,山东省水产局组织烟台、青岛、潍坊等地70多对生产船和20多艘收购船,首次到东海舟外、鱼外渔场作业,群众渔业全面开发外海渔场由此开始。80年代,烟台海洋渔业公司的拖网渔轮开辟了济州岛至对马外海的绿鳍马面鲀渔场,向东扩展到对马外海至五岛渔场作业。之后,全市国营渔业公司和群众渔业大功率渔船,每年均到东海外海、济州岛至对马及五岛渔场作业,渔船逐年增多。外海渔场是国营渔业公司渔船的常年作业区,也是群众渔业大功率渔船的季节性作业区。1997—1998年,作业渔船达200多艘。1997年,全市外海渔业产量超过10万吨。
  2000年6月1日、2001年6月30日,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相继实施。烟台市常年作业的济州岛、对马、五岛等渔场划归日本、韩国管辖,离山东半岛较近的威东渔场、石东渔场以及连青石渔场、大沙渔场等,也多划为中韩“暂定措施水域”。全市大批渔船退出外海渔场生产,按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的规定,争取获得日、韩管辖水域的入渔指标后,方可到上述渔场进行定量捕捞或到共同管辖水域生产。
  远洋渔场 1985年,全市海洋捕捞开始远洋生产,作业区域既有北太平洋、南太平洋、大西洋渔场等大洋性远洋渔场,又有非洲、南亚和南美洲等沿岸国家专属经济区内的过洋性远洋渔场。各地远洋作业渔船主要从事拖网和钓具作业。烟台市在大洋性渔场作业的渔船除烟台海洋渔业公司几艘大型渔船单拖生产外,尚有烟台水产集团公司等市直与集体捕捞企业的较大功率船只,主要进行大洋性金枪鱼钓和鱿鱼钓作业。
  全市远洋拖网生产有两类。一类是大洋性单船拖网生产,全部是烟台海洋渔业公司的船只。1985年,该公司“烟远1号”投产后,陆续增加“烟远2号”与“长胜”轮等。该3艘总吨位在3000吨左右的大型拖网船一直在北太平洋的西白令海和鄂霍次克海经济区一带作业。1998年,“长胜”轮与4艘662千瓦小型拖网加工船转去南非渔场试捕竹荚鱼,新购进的1765千瓦拖网加工船“长兴”轮赴新西兰等地开辟新渔场。至2002年,全市有远洋单船拖网渔船4艘,主要渔获物为狭鳕及其他大洋性经济鱼类。另一类是过洋性拖网生产,有单拖、双拖之分。1985年,继烟台海洋渔业公司率先派出渔船进行过洋性单拖生产后,牟平远洋渔业公司、长岛远洋渔业公司等又相继派出441~662千瓦渔船从事单拖生产。此类作业渔场以西非为主,先在几内亚比绍,逐步扩大到几内亚、摩洛哥、塞内加尔、毛里塔尼亚、加纳、尼日利亚、加蓬、安哥拉、东非莫桑比克以及南非等地。在非洲拖网作业的渔获中,经济价值较高的是墨鱼、章鱼、舌鳎、赤鮸、真鲷及虾类等。1989—1993年为盛产期,有些渔场延长至1998年,1999年后,赴非洲生产的渔船逐年减少。
  全市过洋性双拖渔业始于90年代中后期。渔船功率多为198~441千瓦,以双拖作业为主。渔场范围在南纬6°30′~8°41′,东经127°30′~138°的印尼附近海域。中心渔场位置随季节和捕捞品种的不同而变化:每年7月至翌年2月为旺季,3—6月为淡季。其中7—11月渔场位置偏北,11月至翌年2月渔场位置偏南。主捕带鱼、海鳗、大黄鱼、马鲛、鲐鱼及虾类等。
  烟台远洋渔船于1992年开始进行金枪鱼钓作业,1993—1999年为高潮期,钓船逾20艘,2000年以后稳定在5~8艘。在太平洋的作业区主要有:中赤道区、东北区和东南区3个渔区,以捕捞体重15~45千克的长鳍金枪鱼为主,作业区中,10℃~25℃的水域内的渔获量较高。
  80年代,位于东经123°以东外海偏北分布的太平洋褶鱿鱼渔场基本形成,并逐渐向南延伸。1994年,烟台海洋渔业公司由外海生产开始转产远洋鱿鱼钓作业。鱿鱼钓船主要是“8154”型和“8101”型功率为441千瓦的渔轮,作业区分别在日本海和北太平洋海域。1995年,烟台水产集团公司派出4艘大功率渔船在上述两处渔场开始进行鱿钓生产。1996年11月,烟渔公司派出16艘鱿钓船,首次开发新西兰渔场;2000年春,又开发了阿根廷福克兰渔场。
  西北太平洋渔场是世界鱿鱼捕捞量最高的海域,也是全市从事鱿鱼生产最早、作业年限最长的渔场。渔场范围为北纬38°~43°,东经146°~156°,作业时间为6月份至翌年1月份,主要捕捞太平洋褶鱿鱼和巴特鱿鱼。新西兰鱿鱼渔场位于南纬38°~48°,东经1680~175°。优良渔场在埃格孟特角以北和库克海峡西部及南岛东岸外海。作业渔期为12月至翌年5月。福克兰渔场位于南纬42°~47°,西经59°~70°。捕捞对象主要有:阿根廷滑鱿鱼、巴塔哥尼亚枪乌贼、巴西枪乌贼等。
  第五节渔具渔法
  烟台境内海洋渔具使用较多的是刺网类、拖网类、张网类、陷阱类、围网类、钓具类和耙刺类。1978—1995年,全市海洋捕捞网具增长速度较快的是拖网类和张网类的坛子网,从80年代中期开始进入快速增长期,至1995年分别达到2.11万盘和2.39万扣,为1978年的6.5倍和13.5倍;其次是流刺网类,1995年达到92.6万条,比1978年增长4.6倍。1992年始,全市以金枪鱼钓和鱿鱼钓为代表的远洋钓业发展迅速,且一直长兴不衰。80年代,全市推广普及的毛蚶耙(还适宜捕捞文蛤、杂色蛤、中国蛤蜊等)、魁蚶耙(可捕红螺、江珧等),在充分利用沿海底栖贝类资源等方面发挥了作用。
  1978—2002年,全市海洋捕捞产量(按渔具种类划分),拖网类产量占捕捞总产量的50.4%,列首位;其次是定置网(包括张网类的坛子网、挂子网和陷阱类的落网和建网等);再次是围网类。钓业的产量近10年增长了5~6倍,主要是开展大洋性鱿鱼钓生产,产量占钓业总产量的80%以上。
  刺网类 70年代始,烟台刺网全部使用合成纤维材料,并研制推广三重型刺网和框格型刺网。按其结构,一般分为单片型、双重(或三重)型、框格型和无下纲型;按作业方式可分为漂流式、定置式、包围式和拖曳式。
  三重刺网 由一片里网和两片外网构成,多进行漂流作业,于70年代开始试验,80年代初期在全市普及,主要分布在市区及莱州、龙口、海阳等地沿海。三重刺网可捕捞多种鱼类,网获量较高,但摘鱼困难,特别是捕获蟹类、虾蛄等,摘取时易损网片。各种三重刺网因捕捞对象、船舶大小和作业渔场不同而有差异。
  对虾刺网 70年代中期,对虾刺网由绷网、锚网逐步演变而成,并在境内推广,属底层海域的单片流刺网。网具高度一般在2.5~3.5米(中型渔船使用的对虾流刺网高度可达3~4米),网片长度和每船带多少片网,依船舶与功率大小、作业渔场等不同而有区别。对虾刺网渔船最大功率为136千瓦,其次是99千瓦、88千瓦、44千瓦不等。近海生产中使用最多的是14.7千瓦和8.8千瓦渔船。拖网类 自50年代起,境内拖网种类随捕捞对象、渔船功率大小和生产经营体制不同而有所变化。通常有有翼单囊、无翼单囊、框架和单片4型,双船底层、双船表层、单船底层、单船表层4式。其中,有翼单囊型双船底层式拖网占拖网数量80%以上,历史最长。80年代,全市渔业科技人员和广大渔工渔民试验成功中层拖网和表层拖网(俗称浮拖网),之后又攻克大目拖网和大、中、小型渔船单船拖网等技术难关,较好地利用部分中上层鱼类、甲壳类和低值鱼类资源,提高了拖网的捕捞效率和范围。
  大目拖网 亦称绳拖网。80年代中期,烟台、上海、大连等海洋渔业公司先后从欧洲购进大型远洋拖网渔轮,同时引进法国、西班牙和韩国大目中层拖网,将国外先进技术经过改进,用于国内441千瓦双拖渔船的远洋作业。1990年,烟台海洋渔业公司等分别使用目大1.5~2.4米中上层拖网,增产40%以上。1991年,蓬莱市网具厂和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开始试验群众渔业大目拖网,主捕游速较快的鳀鱼、青鳞鱼和蓝点马鲛、斑鰶及鲳鱼等中上层鱼类,增产效果显著。1992—1996年,全市各地先后试验了目大0.8米、1米、2.2米、3米、3.5米、4米、5米、6米、7米、8米、10.8米的乙纶大目拖网。至1996年,已全面普及推广。2002年,全市29.4~441千瓦的各种拖网渔船捕捞中上层鱼类均使用大目拖网。其中目大4~7米的拖网使用最多,部分136~257千瓦的钢质渔船,使用目大11米的变水层拖网,效果尤佳。
  浮拖网 属有翼单囊型双船表层式拖网,70年代由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研制并推广普及的一种专业渔具。主要分布在境内北部沿海,尤以莱州、蓬莱、长岛和龙口居多。每年4—6月在渤海和烟威渔场作业,主要捕捞小鳞鱵等上层鱼类,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兼捕起水对虾。浮拖网作业与底拖网大致相同,分准备、下网、带网、起网4个阶段。浮拖网是表层渔具,浮子纲长、沉子纲短,与传统的底拖网相反,将网盖置于网口下方,以防止鱼虾类下潜逃逸,网型比同功率渔船的底层拖网小,作业时采用调整曳纲长度、两船间距和拖速,控制网位。由于曳纲短,两船间距只有船长的3~5倍,故可及时调整浮沉力,使网口浮子纲始终浮在水面,增大网口高度,拖网速度需达到追捕鱼群的要求。
  小型单船拖网 1993年,单船拖网在全市沿海75千瓦以下渔船试验推广。至2000年,普及使用的二片式有翼单囊型单船底层拖网,已成为全市的主要渔具。作业区多在水深5~30米的沿海地带,主要捕捞中下层鱼、虾类,尤以捕捞底层鱼为主。作业渔船多为木质,兼有钢质。主机功率4.4~73.5千瓦,船上配备各种与拖力相适应的网具,船员一般为7~10人。
  远洋拖网 全市大洋性单船拖网生产,均为烟台海洋渔业公司船只。1985年“烟远1号”船投产后,又陆续增加“烟远2号”及“长胜”“长兴”轮等。“烟远1号”“烟远2号”投产后,均在北太平洋的西白令海峡和鄂霍次克海经济区一带作业。“长胜”轮前期也在上述海域作业,1998年和“长兴”轮同赴新西兰、南非等地开辟新渔场。1996年始,“烟远1号”船连续多年捕捞产量在全国远洋渔船中领先,同年单船产量3.38万吨,1997年1.67万吨,均列全国同类渔船首位。1985—2002年,该公司的4艘远洋拖网渔船,所使用的网具为单船大型底层拖网或中层拖网,主捕狭鳕等大洋性鱼类。
  过洋性拖网生产有单拖、双拖之分。1985年始,烟台海洋渔业公司及牟平远洋渔业公司、长岛远洋渔业公司等,先后派出441~662千瓦渔船赴西非渔场进行单拖作业;也有到东非莫桑比克和南非生产的渔船,但规模较小。自1999年起,全市赴非洲生产的渔船逐年减少。全市过洋性双拖渔业始于90年代中期。从1995年10月起,长岛远洋渔业公司、蓬莱华安渔业公司、蓬莱京鲁渔业有限公司、烟台海洋渔业公司等先后派船赴印度尼西亚附近沿海作业。渔船功率多为198~441千瓦。90年代中后期至2002年,由于当地渔业资源变化较大等原因,给生产安排和后方基地管理带来困难,长岛远洋渔业公司渔船于1996年回国;其他公司赴印尼生产的规模也日渐缩小。单船拖网、双船拖网均与国内使用的拖网相似,只是根据船舶功率,渔场水深、捕捞对象的变化而换用不同规格的网具。
  第六节捕捞企业
  80年代以前,烟台国营海洋捕捞企业仅有烟台海洋渔业公司1处。其余均为集体捕捞企业,以村(队)为单位,90年代后改称渔业公司,主要是:长岛的磨石咀、后口、大钦岛,蓬莱的初旺、芦洋,莱州的三山岛、联大、联增,海阳的大山、大辛家,福山区的下刘家等。牟平、龙口的一些公司(村、队),也拥有一批99千瓦以上渔船。80年代中后期,全市先后发展了烟台远洋渔业开发公司、牟平远洋渔业公司(牟平佳伟渔业公司)等一批颇具规模的集体和合资捕捞企业,分别拥有22艘7023千瓦的渔船和11艘441千瓦以上的渔船,赴远洋和外海从事捕捞生产。90年代,蓬莱京鲁渔业有限公司成立。至2002年,全市海洋捕捞企业中共有3处规模较大、以远洋捕捞生产为主的综合经营企业。
  中国水产烟台海洋渔业公司 前身为1945年12月1日成立的烟台水产公司。1958年8月1日,易名为烟台海洋渔业公司。至2001年,辖烟台远洋渔业公司、水产食品加工厂、新大洋食品加工厂等21个独立经营单位,成为以远洋渔业为主,兼营水产品加工、修造船、港口建设、远洋渔业人才培养和房地产开发等各项业务的国有大型(一)水产联合企业,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权。企业占地42.2公顷,渔港使用水域43.4公顷,渔港主码头占用岸线300多米,卸鱼、上冰码头7座,1.2万吨冷库和3000吨地下油库各1座,各类船只70余艘。职工6640多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约800人。企业总资产12亿元,在“中水渔业”上市公司中,持有33%的股份。
  烟台水产集团公司 1988年11月14日成立,为隶属烟台市政府的计划单列国营企业。辖烟台市水产供销公司、烟台市远洋渔业开发公司、烟台市海藻工业公司。1990年,烟台市水产养殖公司并入。2002年,公司固定资产6593万元,人员2000人,是一个融生产、加工、经营、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型全民所有制企业。
  海洋捕捞是水产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重点。1986年烟台市远洋渔业开发公司拥有渔船14艘,总功率7100千瓦,以外海作业为主。1988年渔船增至24艘,当年捕鱼3250吨,产值865万元。1990年6月,水产集团公司与日本大昌(株)合资成立烟大水产有限公司。1992年5月,烟台市远洋渔业开发公司的渔船全部划归水产集团公司直接管理,成立水产集团公司船队,重点为鲜活水产品海上直接出口服务。1995年6月,烟台远发海洋渔业公司成立,由水产集团公司所属的船队、烟大水产有限公司等6单位的船舶及相关人员组成,集中开展鲜活水产品运销和远洋捕捞生产。从1996年起,鱿鱼钓船常年为7艘,至1999年,平均年产1900吨,产值1830万元。1996年10月,组织8艘136~198千瓦渔船赴斯里兰卡,在印度洋进行金枪鱼钓生产。1997年投产渔船达16艘,同年捕鱼670吨,实现产值3350万元。1999年因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在斯里兰卡的金枪鱼钓船仅剩10艘。2000年12月,金枪鱼钓船全部回国,该公司远洋金枪鱼钓作业从此停止。
  1992年,水产集团公司经国家六部委批准为国家大型一级水产企业。1995年取得自营进出口权。1998—2002年收入减少,成本提高,资产负债率超过100%,属资不抵债的亏损企业。
  蓬莱京鲁渔业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0年5月,是北京水产总公司和蓬莱县水产局合资兴办的企业。主要从事远洋捕捞、水产品加工、海水养殖及育苗等产业。2001年4月,公司性质改为股份制企业,实行法人控股,北京市水产总公司撤出投资,蓬莱市水产局的投资转为股份。
  该公司1993年始开展海洋捕捞生产,1995年获农业部颁发的远洋渔业资格证书。至2002年,公司拥有远洋渔船20艘,其中大洋性远洋金枪鱼钓船7艘,大洋性远洋鱿钓船3艘,活跃在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的相关渔场。同年,远洋捕捞产量8360吨,产值9845.5万元。公司所辖水产品加工厂于1993年6通过国家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局“出口水产品厂库注册”,1998年通过美国HACCP认证,2000年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2002年顺利通过欧盟注册,产品获得由国家质量检验检疫局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证书”。2002年,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利润1180万元,出口水产品4000吨,创汇1400万美元。
  第五章养殖与资源增殖
  烟台市15米等深线以内浅海水域面积65.6万公顷,零米等深线以内滩涂面积2.84万公顷,可用于发展海水养殖的浅海可养面积33万公顷,滩涂可养面积2.3万公顷。另有水库、大口井、塘坝、平坝等大量淡水水面,发展养殖的条件非常优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藻类、滩涂贝类和水库养鱼为主的养殖业迅速发展起来,渔业初步实现了由“猎捕型”向“渔牧型”的转变。70—80年代,在普遍开展海带、裙带菜、紫菜等藻类养殖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对虾港湾养殖和扇贝、鲍、刺参及经济鱼类养殖和资源增殖,养殖生产由“粗放型”向“精细型”发展。1979—1989年,全市渔业生产贯彻“以养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工作方针,不断落实完善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渔业劳动者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积极性,养殖产量以年均1.2万吨的速度增长。各县市区推进养殖生产向深层次开发,向外区、深水流大海区拓展,增加放养面积,扩大生产规模;推广贝藻间养、混养、轮养、一筏(架)多用和水库网箱养殖、池塘粗放养殖等,不断提高产量和效益;加快老海区改造,减少内湾放养密度,进行水层调整,扩大绳间距,加长苗绳长度,立体利用水域,全市港湾养殖、浅海养殖、滩涂养殖和淡水养殖蓬勃发展。90年代初,因病害和市场价格的影响,许多传统养殖品种如对虾、海带、扇贝的生产受到制约。全市在稳定海带、扇贝、滩涂贝类等传统养殖品种的同时,不断发展日本对虾、鲍、刺参、海胆、梭子蟹、鲈鱼、真鲷、牙鲆等经济效益好的名优品种增养殖,同时引进大菱鲆、欧洲鳎、黄盖鲽、南美白对虾、美国红鱼等优良品种。经过多年的结构调整,全市养殖业得以稳定、持续发展。至2002年,全市海水养殖面积4.3万公顷,产量71万吨;淡水养殖面积1.3万公顷,产量2.1万吨。养殖产量占水产品总产量的43.7%。
  第一节贝类养殖
  扇贝养殖 栉孔扇贝70年代以前,烟台扇贝只捕不养,且仅有栉孔扇贝一个品种。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长岛、烟台(今芝罘区)、海阳、蓬莱、黄县、福山、牟平等地相继突破栉孔扇贝人工育苗关,全区放养面积达到19.8公顷,栉孔扇贝养殖开始向规模化生产过渡。
  1980—1985年,烟台市水产研究所、长岛县水产研究所、山东省水产学校等与当地生产单位合作,分别成功进行了“缩短扇贝养殖周期”“扇贝与海带间养”“扇贝半人工采苗”“扇贝最适收获期”以及不同器材、不同方式的中间育成等试验,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的以筏式套网笼养为主的扇贝养成技术。1986年,全市扇贝养殖面积500.87公顷,产量1.76万吨。其中,长岛县扇贝养殖466.7公顷,产量1.6万吨,分别占全市扇贝养殖面积、总产量的57.37%和67.54%,栉孔扇贝产量居全国之冠。1991年,长岛县扇贝养殖首次突破万亩大关,达到866.67公顷。1993年增至2265公顷,全县近岸海域变成了“蓝色牧场”,扇贝养殖成为当地渔业支柱产业之一。
  1994年始,栉孔扇贝发生不同程度的死亡现象,死亡率在50%~95%不等,6—9月份为死亡高发期,浅海扇贝养殖区扇贝死亡率高于外海区,致使栉孔扇贝养殖面积、产量逐年锐减。长岛县的放养面积由1996年最高的2200多公顷,每公顷54~55吨,减少到2002年的400多公顷,每公顷25吨。为解决贝类种质退化、抗病能力差等问题,2002年6月,长岛县水产研究所引进由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杂交繁育的1~1.5厘米的杂交贝22万粒,其中正交贝(虾夷扇贝为母本,栉孔扇贝为父本)2万粒,反交贝(栉孔扇贝为母本,虾夷扇贝为父本)20万粒,分别在南长山镇、砣矶镇、小钦岛乡、北隍城乡、大竹山镇增殖基地等海区进行适应性试养,同年12月,检测成活率达70%以上,平均个体均在4厘米以上。11月又从大连引进杂交贝600万粒,分别在长岛周围海区进行试养,成活率都远远高于本地的栉孔扇贝。
  海湾扇贝 1985年,芝罘、招远两地分别进行海湾扇贝人工育苗和小面积的养成(全部采用笼养)试验获得成功。同年,中科院海洋研究所与烟台市水产养殖公司在乳山县海珍品试验场150立方米水体中育出海湾扇贝稚贝2.4亿粒。之后全市推广海湾扇贝生产性养殖,养殖面积扩大至26万公顷,海湾扇贝养殖出现第一个高峰期。1988—1991年,全市海湾扇贝养殖产量逐年上升,为4.5万吨~7.26万吨。各地的海湾扇贝养殖方式,多采用与海带轮养,也有在虾池采用网笼养殖和底播养殖与对虾混养,均取得较好的效果。
  1992年,海湾扇贝虾池保苗试验在莱州、蓬莱、福山分别获得成功,保苗率达到10%~20%。该技术提高了苗种的抗病和抗风浪能力,养殖死亡率大大降低,在全市广泛推广后,扇贝养殖产量迅速回升到13.5万吨,全市海湾扇贝养殖进入第二个高峰期。同年10月28日,莱州市金城镇“海湾扇贝千亩万斤丰产方”开发项目通过验收鉴定,72公顷丰产方扇贝平均每公顷产量83.4吨,出丁(鲜肉柱)率16.7%,平均每公顷效益24万元,三项指标均创全国大面积海湾扇贝养殖最高纪录。至1993年,莱州市海湾扇贝养殖面积达1288公顷,是1992年的6倍,养殖纯利润1.4亿元。莱州渔业公司仓上养虾场的4公顷虾池混养的对虾和海湾扇贝,通过采取合理密养和技术管理等有效措施,获得每公顷产对虾4350公斤、海湾扇贝7500公斤、效益5.7万元的显著成效。1995年3月,在由中国农学会、国务院政策研究中心等单位联合举办的全国首批“百家特产之乡”评选活动中,莱州市获得“中国海湾扇贝之乡”称号,金城镇被誉为“全国海湾扇贝第一镇”。莱州由此成为国内最大的海湾扇贝生产基地。
  虾夷扇贝 90年代初,长岛县水产部门在长岛县北隍城乡海域进行“海底底播虾夷扇贝试验”,在全省首次获得成功,30万个贝苗在清除敌害生物的放养水域内长势良好,成为省内第一个虾夷扇贝底播养殖区。1994年6月,长岛县在南隍城海域引进规格为2厘米虾夷扇贝苗种7200万个,使用栉孔扇贝养殖器材进行筏式养殖试验,至1995年春,共收获8~10厘米的商品贝320吨。1998年,虾夷扇贝养殖被列入长岛县生产计划,虾夷扇贝底播、筏式养殖面积达33.4公顷。
  2000年始,全市各地陆续开始进行虾夷扇贝人工育苗。2002年,全市新增虾夷扇贝底播3333公顷、筏式养殖面积500公顷,养殖产量达5040吨。同年,全市栉孔、海湾、虾夷扇贝养殖总面积已达8000余公顷,产量28.7万吨。
  贻贝养殖 1973年,紫贻贝人工育苗、自然海区半人工采苗及饵料培育、筏式人工养成等技术先后获得成功,为山东省贻贝养殖全面展开提供了经验。烟台市水产局在沿海推广幸福镇西口村养殖队的“保绠采苗”经验后,芝罘湾、四十里湾逐渐成为贻贝天然采苗场。1974—1977年,蓬莱、烟台等地先后进行贻贝、海带的贝藻间养试验,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1977年,境内贻贝养殖面积达1593公顷,产量4.2万吨,分别占全省贻贝养殖总面积和总产量的91%和85%,成为国内沿海贻贝重点养殖区之一。70年代末,由于加工销售滞后,造成贻贝产品滞销,价格下降,养殖单位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挫伤。1979年,贻贝放养总面积降至207.13公顷,产量8637吨,沿海贻贝养殖处于低谷。
  1981年后,随着各地养虾业的迅速发展,贻贝作为对虾的鲜活饵料得到广泛利用,养殖面积和产量开始回升。1986年,全市有芝罘、福山、蓬莱、黄县、海阳、牟平等地开展贻贝养殖,面积达322公顷,产量2.29万吨,分别占全市海水养殖总面积和总产量的5.68%和34.6%。
  1989年,芝罘区渔业技术推广站进行“贻贝与海带兼养大面积推广试验”,采取长苗绳吊浮、海带加小浮、合理利用养殖水层,在风浪大的海区加大坠石放缠绕等措施,使贻贝获得稳定高产的良好效果。推广面积达106.67公顷,贻贝总产7350吨,总产和单产均列全省首位。90年代初期至中期,随着对虾养殖的萎缩,贻贝不再作为主要饵料,加之市场价格偏低、苗种缺乏等原因,贻贝养殖严重下滑。
  1998年后,贻贝养殖因其投资少、产量高等特点再度受到一些养殖单位重视,养殖产量和养殖面积逐年递增。至2002年,全市贻贝养殖面积恢复到1781公顷,产量达10.1万吨。其中,海阳市贻贝养殖面积为703公顷,产量1.89万吨,分别占全市贻贝养殖总面积、总产量的39.5%和18.7%。
  鲍鱼养殖 境内鲍的养殖种类主要为皱纹盘鲍。1973年,烟台地区水产研究所与长岛县水产局、砣矶后口大队合作进行鲍人工培育。至1975年,共获幼鲍3万个,取得阶段性科研成果。经过几年发展,长岛县成为境内的鲍养殖基地。1978—1982年,烟台、牟平等地先后从长岛县和大连市引种进行鲍移植试验。
  1989年,长岛县先后承担省、市两级科委下达的“皱纹盘鲍工厂化养殖技术研究”课题。同年11月,在砣矶岛将6.6万个1.15厘米苗种放养在直径25厘米、高60厘米的塑料筒内,每筒放养100个,放养面积为0.11公顷。经2年养成,成活率达74.5%,总产量1125公斤,平均每亩产鲍672公斤。长岛水产研究所对壳长1.1厘米的稚鲍进行养殖试验,当达到5.7厘米时,其成活率为70%,平均每亩生产商品鲍800公斤(1992年,该项目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80年代末期,全市鲍养殖一般采用筏式养殖、潮间带沉箱养殖、坑道养殖、陆地工厂化养殖、潮间带底播等数种方式。1987年,长岛县大钦岛东村在全市率先成立海珍品试验场,先后投资200多万元,修筑200立方米的幼鲍越冬池,建成全省第一处鲍养殖基地。1990年3月,长岛县砣矶镇首次利用坑道进行养鲍,对皱纹盘鲍在坑道中越冬、养成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和试验,基本摸清鲍在坑道中的活动规律、放养密度、时间、饵料种类及投饵量等关键技术问题。在总面积1000平方米的坑道内,放养壳长1.5厘米的鲍苗41.8万头,经20个月养成,平均壳长达到6厘米,平均体重26克,成活率93%。同年,长岛县在南长山、大黑山、砣矶海区底播壳长2~2.5厘米的鲍苗42.5万粒。经17个月的放养,平均个体重29.9克,平均壳高5.67厘米,成活率62.6%,回捕率达到47%。
  90年代后期,全市的鲍养殖由于生产周期长、病害多、成本高等多种原因始终没有实现高效益,大部分养殖单位处于赔多赚少的状况。为改变被动局面,全市许多鲍养殖企业采用“室内苗种培育、室外成鲍养殖”模式,并先后引进国外鲍种进行多倍体育苗和杂交试验,以加快鲍的生长速度,缩短生长周期,增强其抗病能力。
  1998年春,蓬莱市江成海珍品有限公司从日本购进日本盘鲍原种,在中国科学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专家的指导下,采用与本地皱纹盘鲍进行杂交的方式,在220平方米的水体中成功培育杂交鲍400余万头,其子一代表现出抗病能力强、生长快等特点。同年底,杂交鲍平均壳长达1.8厘米,至翌年7月初,平均壳长达4厘米,与本地鲍相比,生长速度提高了30%。
  1999年,芝罘区渔业技术推广站对皱纹盘鲍和日本大鲍进行异源三倍体杂交,三倍体诱导率达到63.2%,平均出苗率2700粒/平方米。杂交鲍具有生长速度快、抗病能力强、肉质细嫩肥满的特点,至2001年产量增至5000万只。经多年实践,已逐步探索出鲍的浅海筏式养殖与陆地工厂化越冬相结合的集约化高效养殖模式。至2002年,全市鲍产量98吨,新增鲍养殖2500万只,总存养量达到7500万只。
  牡蛎养殖 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烟台养殖场同乳山县邹格渔队合作,分别进行牡蛎、菲律宾蛤的人工采苗和养殖生产性试验,取得成功。
  80年代,养殖单位改变传统的牡蛎滩涂养殖方式,开始进行筏式养殖试验。1985年,福山海珍品养殖场引进太平洋牡蛎苗种,在0.14公顷养殖区进行筏式试养,翌年产量达10吨。后因其繁殖力强,自然苗附着扇贝养成笼,影响扇贝养殖,1987年停养。
  80年代末,全市牡蛎养殖由于受苗种限制而发展缓慢。为此,各地先后进行牡蛎筏式半人工采苗试验。牡蛎的半人工采苗通常在自然海区采用牡蛎壳、胶皮条、扇贝壳等材料作附着基,由于牡蛎的浮游幼虫分布很广,幼虫易固着,附苗效果较好,经两个月的生长即可分散养成,弥补了牡蛎苗种不足。1989年,海阳利用沿海滩涂养殖牡蛎,养殖面积10公顷,产量50吨。1992年,龙口水产局在龙口湾大埠圈处进行太平洋牡蛎筏式养殖试验,试养面积6.7公顷。之后,面积和产量逐年提高,至2002年,当年放苗,当年收获,单产达133公斤/公顷。
  1991年,芝罘区渔业技术推广站开始进行“太平洋牡蛎控温育苗及当年养成技术研究”和“太平洋牡蛎引进及筏式养殖试验”,试养2.33公顷,经过15个月的筏式养殖,牡蛎平均壳长达到10.92厘米,平均体重110克,出肉率达22%。之后,筏式吊绳养殖牡蛎技术在芝罘区大疃、莱山区金沟寨、牟平区养马岛等地得以广泛推广。2002年,全市牡蛎养殖面积553公顷,养殖产量7.36万吨。
  滩涂贝类养殖 境内历史上泥蚶、蛤类等各种滩贝皆以粗养和人工护养为主。70年代末,烟台地区水产研究所、山东省水产学校与生产部门合作先后进行“青蛤人工育苗与放流增殖”“紫石房蛤生态及人工育苗与海上过渡”“寻氏肌蛤的繁殖、胚胎发育、幼体形态和人工育苗”等试验,均获成功。但由于经济效益不够稳定,滩涂贝类生产一直未能得到较快发展。
  1986年4月8日,烟台市水产研究所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县引进缢蛏苗种4150公斤,在海阳县何家村进行移植试养获得成功。试养面积2.4公顷,单产1.8万公斤/公顷。翌年始,海阳坚持每年从浙江省采购缢蛏苗种,在全县大面积推广引种养殖,到1989年,全县缢蛏养殖面积扩大到42.7公顷。
  1990年,牟平县海珍品养殖场在1981年紫石房蛤人工育苗成功的基础上,提出“紫石房蛤增殖技术开发试验”课题,被省科委立项。至1992年,该县共增殖紫石房蛤33公顷,纯效益186万元。
  1992年,全市滩涂养殖面积发展到3980公顷,产量2.49万吨,增长幅度和增长量均为历史最高年份。其中,海阳县新开发浅海滩涂养殖面积930公顷,是1991年的12倍。该县养殖缢蛏400公顷,文蛤160公顷,杂色蛤153.3公顷,牡蛎86.7公顷,同时推广了虾、贝混养和滩贝精养等高产技术。至年末,全县滩涂养殖总产量达到1.36万吨,比上年增长54.4%。同年,芝罘区渔业技术推广站承担省科委下达的“砂海螂人工育苗研究”试验课题,首获成功。在12立方米水体中,培育出平均壳长5毫米的贝苗288.42万粒,平均出苗量为每立方水体24.04万粒。在适宜海区底播壳长1.5厘米的沙海螂幼苗190万粒,经过3年护养,平均壳长达到17.3厘米,平均体重50克,回捕率达24.8%。
  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随着对虾养殖业的发展,虾、贝混养技术在全市各地广泛推广。与对虾混养的主要是泥蚶、缢蛏、蛤仔等一些经济价值较高的滩涂贝类。1993年,莱阳市羊郡镇南羊郡村开始进行对虾、缢蛏混养,混养面积100公顷,其中缢蛏产量达到1224吨。1995年,莱阳开始进行对虾和菲律宾蛤仔的虾池混养,面积达33公顷,总产量达3260吨。
  1996年1月,莱州市土山镇6660多公顷滩涂贝类人工育苗养殖开发工程被列入该市“九五”计划期间发展高效农业的重点项目,并开始实施。同年,在土山镇沿海滩涂进行人工投苗增殖,先后投资400多万元,在滩内投放文蛤、青蛤、四角蛤、小竹蛏、杂色蛤等品种约10亿粒,经济效益显著。1997年,国家“九五”计划攻关项目“杂色蛤规模化养殖技术研究”及省科委“大面积滩涂人工苗种养殖技术开发研究”项目,在莱州进行多个专项试验。在养殖场地选择、苗种投放密度、日常管理措施等方面取得多项成功经验,为滩涂贝类养殖产业化开发奠定了技术基础。
  2000年,全市对1.6万公顷滩涂贝类养殖进行分类布局。对条件较好的滩涂区域进行配套改造,建成多处养殖场和苗种繁育场,实行滩涂贝类精养。同时建立封滩养护区,逐步增加种群资源量。同年,龙口沿海渔民在水产部门指导下弃捕转养,投资承包浅海滩涂,开展水产养殖。至2002年,累计承包滩涂面积153公顷,养殖品种有竹蛏、蛤蜊、杂色蛤、菲律宾蛤等,每公顷效益达1.5万元~2万元不等。
  2002年,莱州盛大水产养殖技术开发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研究所合作,从美国引进硬壳蛤种贝育苗成功,在土山池塘中培育出美国硬壳蛤300万粒,为全市的滩涂贝类养殖开发增加了新品种。同年,全市滩涂养殖面积达1.65万公顷,产量11.9万吨。
  第二节虾类养殖
  1981年,莱阳、牟平等地对虾工厂化育苗取得成功,全地区(包括威海)9个育苗单位人工育苗6.47亿尾,对虾养殖扩大到10个县(市)的86个单位。1990年,全市开始引进日本对虾进行试养。1996年又引进南美白对虾新品种,并攻克了育苗、养成关。至此,烟台养殖的对虾有中国对虾、日本对虾、南美白对虾、长毛对虾、斑节对虾等5种。同年,全市全面推行虾池多品种、多茬次、综合立体式养殖技术,虾池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至2002年,全市对虾养殖总面积达8714公顷,品种以日本对虾为主,南美白对虾、中国对虾次之。
  中国对虾养殖 1959年、1963年,烟台养殖试验场先后在幸福镇三里桥和黄县两地,利用自然港湾堵池储水进行养虾试验,为以后的港养对虾积累了经验。1978年,掖县试养对虾2.67公顷,产量2100公斤。1979年,专门经营养殖对虾出口的中国水产养殖公司成立,海阳、掖县、莱阳等地养虾基地和一大批中、小虾池及育苗场相继建成投产,全市对虾养殖面积161.33公顷,产量7626吨,约占山东省对虾总产量的1.67%。时因饵料成本过高、虾苗成活率偏低,管理措施不善等原因,致使对虾养殖一直停留在粗养阶段。
  1982年,烟台地区水产局承担国家水产总局下达的“对虾养殖技术研究”攻关课题,在牟平县城关等地进行33.3公顷以下中小水面对虾精养高产试验,每公顷产对虾1500公斤。同年,6000公顷虾池中精养面积约占1/5以上,平均每公顷产375公斤以上的虾池800公顷,占养虾总面积的12.8%。
  1984年后,对虾收购价格提高,养殖面积不断扩大。至1986年,全市对虾放养面积达9133公顷,比1984年增加467公顷。其中,精养面积达6000公顷,对虾总产7505吨,比1985年增加4254吨。
  1980—1985年,由于虾池条件差,水体交换少,对虾养殖一直处于低密度粗养阶段,每公顷产量徘徊在225~300公斤之间。1986年后,虾池水环境逐步得到改善,各种指标多采用人工控制,提高了集约化养殖程度,对虾单位产量和收益成倍增加,并出现一些每公顷产量超7.5吨,效益在4.5~7.5万元的小面积高产池。
  1987年,掖县1333公顷虾场动工兴建。该虾场精养面积1000公顷,197个虾池构成网状格局,是国内规模较大的虾场之一。同年5月,该虾场共投放虾苗2.4亿尾,经5个月的精心管理,当年每公顷产对虾1515公斤,创全省大面积养虾最高纪录。12月8日,烟台市科委组织省、市水产养殖专家对虾场高产技术进行鉴定:在670.47公顷虾池中,对虾总产达102万公斤,平均体长12.3厘米,平均单产1520.25公斤/公顷。1987年后,各县市区对虾养殖掀起高潮,全市虾池面积日益扩大。1988年,新开发虾池3406公顷,对虾养殖面积累计达8361公顷。至1990年,全市虾池面积一直维持在8000公顷左右,总产量达8725吨,平均单产1000公斤/公顷,对虾规格平均12.1厘米,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1993年6月中旬始,海阳、莱阳、莱州、牟平等地养殖的对虾相继大面积死亡。据查,病原为对虾白斑杆状病毒,病情发展快的地区,1—2天对虾便大量死亡。同年,全市放养的6753公顷对虾发病面积高达6000公顷,80%的虾池绝产,对虾产量锐减至2770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3亿元,致使对虾养殖业遭受重创。1994年,全市对虾养殖水域发病面积约2460公顷,产量继续下降。1995年产量仅为1485吨。
  1998年,全市8000公顷虾池重点推广泰国封闭式养虾模式、虾池混合养殖以及日本对虾多茬养殖技术,对虾产量达到2213吨。同年,海阳市采用将旧虾池大改小、浅改深,配套消毒沉淀池,配置增氧机等方法,取得显著效果。其泰国封闭式养虾模式试验面积26.7公顷,平均单产1125公斤/公顷。其中大山所乡卓格庄村1.67公顷的试验池每公顷产中国对虾3504公斤,体长12.4厘米,每公顷纯利润19.5万元。1998年9月16日,全省对虾养殖现场会在海阳召开。会后,以“大改小、浅改深,储水池,充氧机”的“海阳模式”为样板,全市再次兴起虾池改造热潮,开始“对虾养殖二次创业”。海阳市虾池改造面积720公顷,示范虾池最高每公顷产虾达5700多公斤。1998年,海阳被山东省海洋与水产厅列为省级对虾养殖示范基地。1999年,海阳卓格庄村对虾养殖创出每公顷产虾4500公斤、产值15万元的历史最高纪录。全省对虾养殖现场会再次在海阳召开,省海洋与水产厅将位于海阳的对虾养殖示范基地由分散型上升为紧密型基地。
  2000年,由于中国对虾病毒日趋严重,依照“海阳模式”养殖的虾池也发生大面积的病害,亏损惨重。2001—2002年,大多数养殖户放弃了中国对虾的养殖,对虾池进行投石改造,养殖刺参。2002年,全市中国对虾养殖面积8714公顷,养殖产量5116吨。
  日本对虾养殖 日本对虾又称车虾。1990年,烟台市水产研究所承担烟台市科委下达的“车虾引进及养殖试验”课题。试验区设在福山区古现镇北于家村。在面积为3.33公顷中国对虾养殖池进水端用密网拦截0.47公顷作为车虾养殖试验池,经一年养殖,每公顷产虾1162.5公斤,体长12.5厘米,饵料系数3.46,纯利9.59万元(以出口虾价计算),成活率16.9%。1991年,烟台市水产集团公司在莱州市过西镇仓东村进行3.33公顷日本对虾养殖推广试验,获得成功。同年,全市推广面积达13.3公顷。
  1995年,烟台市水产局把日本对虾大面积养殖技术开发任务落实到牟平、海阳和莱州3个县市区。其中,牟平、海阳各266.67公顷,莱州133.33公顷,市水产所负责制定技术措施并进行指导。同年,全市开发日本对虾养殖面积797.3公顷,总产量265.8吨,总产值2591.62万元。
  1997年3月,烟台市水产研究所承担山东省水产厅下达的“日本对虾育苗技术推广”项目,共引进亲虾6880尾,无节幼体7.58亿尾,分别在牟平、海阳、莱阳、莱州、莱山等地的11个育苗场的1.21万立方米水体中,培育出商品苗7.53亿尾,总利润达717.3万元。同年开展池塘综合养殖,进行虾贝、虾蟹、虾参、虾鱼混养,普遍采用二茬、多茬养殖技术,养殖效益明显提高。此后,全市全面推广日本对虾育苗技术,大面积开展池塘养殖生产。至2002年,日本对虾在烟台的苗种生产总量达10亿尾,放养面积达6667公顷,占全市对虾养殖总面积的80%。主要养殖区域分布在牟平、莱山、海阳、莱阳、莱州、蓬莱等地。
  南美白对虾养殖 1996年,烟台市水产研究所首次从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引进南美白对虾300尾进行人工育苗及养成技术攻关未果。1997年,重新引进亲虾800尾,在芝罘区第二养殖公司400立方水体中进行越冬和人工育苗试验,出苗量达25万尾。经3年的试验,至1999年,全市共开发南美白对虾育苗水体4000立方米,商品苗总量2.1亿尾,单位出苗量5.25万尾,总利润206万元。2002年,全市南美白对虾放养面积达到1386.7公顷,总产量1595.4吨,总产值1.2亿元。
  第三节鱼类养殖
  70年代中期,烟台市、莱阳等地先后进行过真鲷和罗非鱼养殖试验。80年代中期前后,烟台市水产局组织科研部门先后进行尼罗罗非鱼养殖、真鲷黑鲷幼鱼越冬、虹鳟鱼人工孵化及养成等项试验,分别取得突破性和阶段性成果,为全市鱼类养殖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其间,驻烟的山东省水产学校、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等单位,分别在芝罘、长岛、掖县等地进行虹鳟鱼、斑鰶、黄盖鲽、燕鳐、绿鳍东方鲀和福寿鱼等品种的人工育苗和养成试验,均未形成生产规模。90年代初,随着鲷、河豚、鲈鱼等人工育苗技术的突破和养成技术的不断完善,经济鱼类养殖品种不断增加。1997年,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大菱鲆养殖在全市兴起。1999年,莱州开始少量养殖石鲽鱼,此后几年中养殖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当地仅次于大菱鲆的第二大鱼类养殖品种。2000年,全市鱼类养殖面积890公顷,品种增加到十几种。2001年,蓬莱、莱州分别引进欧洲鳎、漠斑牙鲆、大西洋鲆等鱼类新品种。至2002年,全市鱼类养殖总面积达到849公顷,产量9018吨;新增工厂化养鱼面积5万平方米,养殖总面积达到60万平方米。主要养殖品种发展到真鲷、黑鲷、鲈鱼、牙鲆、东方鲀、大菱鲆、欧洲鳎、大西洋鲑、石鲽鱼等十几种。大棚养殖、工厂化养殖以及海上网箱养殖成为主要的养殖方式。其中莱州市的鱼类养殖发展较快,2002年养殖产量达5031吨,占全市鱼类养殖总产量的56%。
  罗非鱼养殖 罗非鱼原产非洲,属广盐性热带鱼类。1983年,芝罘区水产局在孙家滩养殖场进行罗非鱼海水试养,探索罗非鱼在较高盐度海水中的养殖技术。1984年放养0.53公顷,投放鱼苗220公斤,产鱼3100公斤,平均每公顷产鱼6000公斤。同年,烟台市水产局组建尼罗罗非鱼养殖技术指导小组,在牟平莒城盐场进行尼罗罗非鱼成鱼养殖试验,该盐场38号池创出每公顷10.5吨的高产纪录。1986年,芝罘区水产局在担子岛试验海水网箱养殖罗非鱼,初获成功。1988年,莱州海潮坝管理局完成省科委下达的“红罗非鱼海水养殖实验”课题,首次将淡水养殖的红罗非鱼移入海水进行养殖,经驯化获得成功。实验面积115公顷,单产43.4公斤/公顷,成活率93.9%。90年代初,蓬莱、牟平等地陆续养殖,但因罗非鱼越冬生产成本高、淡水资源缺乏、养殖技术不完善等原因,全市于90年代末逐渐停养。
  大菱鲆养殖 1997年1月,蓬莱市鱼类养殖试验场从法国引进2000尾5厘米长的大菱鲆苗种,在中国科学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科技人员的指导下,采用自行研制的冷冻湿性颗粒饵料投喂,利用该场独特的深井海水条件进行试养。经过精心培育,大菱鲆安全度过冬、夏季节,到12月底,平均体长达到26厘米,平均体重760克,最大体重1500克,成活率达82%。通过试验,逐步探索出利用深井海水调温养殖的生产模式。1998年,该场又引进大菱鲆苗种4000尾进行养成试验,成活率达90%以上,最大个体重约5公斤。1999年,由黄海水产研究所承担,蓬莱市鱼类养殖试验场协作的“大菱鲆引种和苗种生产技术研究”课题通过验收,试验培育出大菱鲆苗100多万尾,在国内率先攻克欧洲大菱鲆人工育苗的关键技术,并建成国内最大的大菱鲆产业化生产基地。1999年6月,莱州市港城路街道朱旺村投资60多万元建设鱼类养殖大棚,从青岛黄海水产研究所购进大菱鲆苗种4万尾进行试养。下半年,该市沿海群众发挥地理优势,相继利用深井海水调温和种植业温室大棚进行大菱鲆工厂化养殖试验,创立大菱鲆“温室大棚加深井海水”工厂化养殖的新模式。
  2000年,蓬莱市鱼类养殖试验场被农业部列为国家级大菱鲆良种场。该场承担的“大菱鲆的引进和苗种生产技术的研究”课题,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蓬莱、莱州等地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累计投资5000多万元,建成井水大棚500多个,约40万平方米。大菱鲆价格维持在300~340元/公斤,经济效益居高不下。
  2001年,全市纷纷建成养殖大棚,引进大菱鲆鱼苗100多万尾,引进大规格亲鱼3000多尾,大菱鲆存养量达到200多万尾。由于大菱鲆养殖发展迅速,超出市场需求,短时形成供大于求的市场状态,致使价格急速下跌,从2000年的每公斤340元降至120元,部分养殖户濒于破产。此后,各养殖单位纷纷采取措施降低成本,价格一度回升到160元/公斤。
  2002年,烟台大菱鲆存养量达300多万尾,比上年增长50%,产量达1133吨。莱州已建成工厂化养鱼大棚594个,养殖水体近50万平方米。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扶持下,以明波水产、大华公司、东方海洋、朱旺大菱鲆技术中心为“龙头”的水产企业的大菱鲆养殖持续发展,海水鱼工厂化温室大棚,年可放养各类名特优鱼苗600万尾~800万尾,年创经济效益4亿元以上,成为胶东最大的工厂化温室大棚养殖基地。
  鲈鱼养殖 1989—1991年,烟台养殖场承担烟台市水产局下达的“鲈鱼网箱养殖技术研究”课题,开始对鲈鱼人工养殖进行科技攻关。该场利用当地沿海捕获的体长18.4厘米、平均体重91克的当年鱼种4500尾,进行浮动式网箱养殖,至1991年11月验收,共获鲈鱼3087尾,平均体重492克,总重1517.58公斤,每公顷产鱼1600多公斤。1992年4月该课题通过鉴定。90年代初,莱州市的鲈鱼养殖开始兴起,土山镇利用面积0.2公顷的虾池开展“鲈池塘养殖技术研究”试验,在山东省海水养殖研究所科技人员的指导下,鲈养成活率达到90%,平均体重228.5克,平均每公顷产鱼3971.25公斤,纯利4.92万元。1993年,当地对虾病害发生后,部分虾池闲置,部分渔民开始在池塘养殖鲈鱼,并盖大棚进行越冬。同年,养殖面积达67公顷,单产299公斤/公顷。1994年后,莱州渔民打破原有的对虾单一品种养殖模式,推广鱼虾蟹贝立体综合养殖技术,尤其是鲈鱼苗种暂养、越冬养成技术在莱州过西镇迅速普及。1995年,当地渔民采捕收获自然苗种8000万尾,中间培育成活率50%,当年1龄鱼平均规格150~200克,小部分达到商品鱼规格。渔民利用塑料大棚、池塘内挖深沟和对虾池边就近建造越冬室等手段进行1龄鱼越冬,当年越冬400万尾。1996年,养殖面积达到618公顷,产量2045吨,2龄鲈平均体重750克以上。同年,全市池塘、网箱养殖鲈鱼产量达1800吨,产值4500多万元,活鲈鱼批量销往日本等国外市场。1996年,全市鲈鱼池塘养殖、网箱养殖总面积达1333.3公顷以上,并取得大规模鲈鱼越冬试验的成功,产量达1800吨,创产值4500多万元,活鱼批量销往日、韩等国外市场。1998年,受国际市场鱼价下跌的影响,鲈鱼养殖大幅下滑。2002年,全市鲈鱼养殖产量3512吨。
  真鲷养殖 1976—1977年,烟台市水产局在于家滩海区水深7米处打橛设置网箱,放养5~6厘米的真鲷,尝试越冬后养成未果。1981年,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在烟台崆峒岛进行真鲷人工诱导和驯化产卵及鱼种培育试验,经百余天培育,获得7~10.5厘米的真鲷幼鱼。之后,此项试验中辍。
  1985年9月—10月,烟台海带育苗场的技术人员与烟台养殖公司合作,在沿海利用定置网具捕获小批量的越冬真鲷、黑鲷苗种进行室内越冬试验,成活率分别达到51%和76%。
  1986年5月,烟台市水产局渔业考察组在对日本真鲷网箱养殖进行考察后,以市养殖公司为主,在牟平养马岛西港湾利用育苗场越冬鱼种进行网箱养殖试验,真鲷、黑鲷成活率分别达93.2%和97.5%,平均尾重分别为279.3克和290.6克,为全市开展鲷等名贵海水经济鱼养殖积累了经验。
  1988年11月,烟台养殖场科技人员将平均体长9.1厘米的真鲷苗种1万多尾移入室内越冬池,进行大面积饲养。越冬158天后,真鲷的成活率为95.2%,平均体长14厘米,增重率189%,取得鲷类人工养殖的基础性资料。1989年,该场承担省科委下达的“真鲷网箱养殖技术研究”课题,在100平方米的养殖网箱中,获成鱼3717公斤,总效益5.6万元。真鲷养殖在中国北方首次形成生产规模,为全市经济鱼养殖增加一个新品种。
  1990年,烟台水产集团公司成立活鱼储养研究中心,网箱养殖面积1.5万平方米,以河豚、牙片、真鲷、鲈鱼、黑鲷等名贵经济鱼类为主,全年放养251万尾,1991年发展到500万尾。
  1993年,烟台水产集团活鱼储养研究中心提出“北鱼南下越冬”“南鱼北上度夏”计划,与福建水产部门合作,在厦门建起一个拥有100个网箱的养鱼基地,由烟台运往厦门越冬真鲷8万尾,除部分在当地养成就近投放上海、广州、深圳市场外,余者在5月份运回烟台养成,既解决了北方越冬的难题,又降低了生产成本,缩短了养成周期。同时为烟台鲜活水产品打入南方市场和东南亚各国及港澳台地区提供了稳定的货源保障。
  80—90年代,全市鲷养殖网箱以木结构小型网箱为主,形式单一,养殖水域大多拥挤在水深20米以内的近海或避风的内湾。因养殖密度高于海区环境容量,造成鱼病频发,鱼种品质下降。2000年初,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开始兴起,因其具有科技含量与自动化程度高、使用年限长、防污和防生物附着能力强、抗风浪、应用海域广、养殖容量大、能够降低养殖风险和成本等优点,逐步被生产单位接受,得以广泛应用。网箱养殖水域主要集中在芝罘湾北部等地。
  第四节刺参养殖
  1972年,烟台地区水产研究所科技人员在长岛县砣矶公社后口大队的协作下,进行了刺参人工育苗及增殖试验,获得成功。70年代末,烟台崆峒岛、牟平养马岛、长岛县南长山岛等地的刺参增殖站先后建成投产。80年代初,蓬莱、福山、海阳、掖县海珍品育苗场及中科院渤海水产养殖实验基地建成并广泛开展了刺参人工育苗、放流增殖等项试验。同时,养马岛镇利用自然礁石和人工筑礁等形式进行了刺参底播。至80年代中期,刺参养殖一直发展缓慢,仅限于海区的增殖保护。主要从外地移植幼参或成参,投放于条件适宜的自然海区,2—3年后,适时采捕商品参。
  1987—1988年,牟平县海珍品试验场进行了刺参人工养殖技术研究,在养马岛东端、挡浪坝南侧所建面积为3300平方米的二级培育池投石筑礁,形成刺参生长的良好场所,两年先后投放个体重12.2~59.4克的参苗2.95万只,进行刺参人工池塘投石养殖。刺参放养密度为8.94只/平方米,两年后回捕率达34.1%,每公顷产干参211.5公斤,产值5.46万元,为全市开展刺参全人工养殖取得了技术数据。
  1993年后,全市各地对虾养殖生产单位大多亏损转产,牟平、蓬莱等地渔民开始利用闲置的虾池进行刺参养殖。牟平的做法是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以租赁为主的改制形式,开展虾池刺参人工养殖。后来,这种方法在全市被广泛推广。
  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在全市新一轮水产养殖结构调整中,刺参养殖由于经济效益显著,逐步成为社会投资热点,许多单位和个人纷纷租赁虾池进行池塘养殖,或承包海区进行岩礁区底播、潮间带围堰和浅海围网养殖。由于各地养殖方式与管理技术不同,其产量、成品率差异较大。销售上,有的以销鲜为主,有的专为育苗场提供亲参。在生产上多为粗放式。
  这期间,各县市区开始进行虾池租赁和海区划界承包,养殖面积逐年扩大,仅牟平一地沿海虾池刺参养殖面积就达200公顷之多,虾池租金大涨。虾池养殖刺参多采用瓦片、空心砖、碎石等作为池底刺参礁。由于刺参可摄食虾池底质中残饵、对虾排泄物等,部分养殖单位也与对虾进行混养。1998年长岛县南长山镇分别进行海上围堤圈养、陆上筑池饲养和利用岩礁区底播增殖,养殖刺参面积达30万平方米,投放参苗680多万只。该县部分养殖户还利用刺参与鲍两者在饵料摄取上的互补性进行混养,在人防工程的坑道养成和进行海底笼养,一般每平方米养鲍池投放参苗1~3只。1998—1999年,长岛县大黑山乡采用海区沉箱吊养新技术,利用深水网箱养参取得成功。放养3.4万只参苗,经半年养殖,体长普遍达到8~10厘米,成活率达95%以上。当地养殖户发展到20户,养殖网箱700多个,投放参苗10多万只。芝罘大疃与牟平养马岛等多处沿海渔民纷纷承包海区进行围堰养殖和浅海网围养殖。养殖海区多选择岩礁底质、藻类资源丰富、水质清澈、水深3~15米的内湾。养殖期间投喂一定数量的人工饵料,效果良好。至2002年,全市除开发区外,其他沿海县市区均开展了不同方式的刺参养殖。其中龙口、蓬莱、牟平、莱阳等地人工养殖最为普遍。全市刺参养殖产量406吨,占刺参总产量的90.2%。同年,全市新增刺参池塘投石养殖200公顷,浅海底播增殖333公顷,刺参总存养量达到2.5亿只。
  1997年,龙口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与龙港街道办事处央格庄实业公司协作,进行港堰、池塘刺参健康养殖试验。在近海围堰建池塘5.33公顷,经过3年精心管理,至2002年,在5.33公顷池塘共轮捕商品刺参24吨,总值168万元。龙口沿海渔民纷纷弃捕转养,投资承包浅海滩涂开展水产养殖。已有浅海立体精养大户3家,粗放性养殖大户8家,累计承包开发浅海面积达333公顷,养殖品种有竹蛏、蛤蜊、杂色蛤、螺、扇贝和刺参,每公顷效益达4.5万元~18万元不等。龙口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及时总结当地渔民养殖刺参经验,探索出扇贝壳装袋筑礁进行刺参养殖新技术。即:利用当地扇贝养殖剩余的扇贝壳去泥沙等杂质后装入网袋中,扎紧上口将其投放到预定海区,一般每667平方米用袋1600个,其效果相当于200吨石块的作用,与投放石块相比,扇贝壳装袋筑礁每667平方米可节省一半费用。
  第五节藻类养殖
  海带养殖 70年代,海带养殖全面推广使用“夏苗”和新品种。在养殖方法上,推行海带、贻贝间养技术,养殖区逐步向水深流大的水域发展,改善了养殖海区的生产条件,大部分养殖区平均每台筏架产量由327.5公斤增加到504公斤,提高了54%。1978年,全区海带养殖面积1860公顷,养殖产量达3.41万吨,均为历史最高水平。1980年,蓬莱进行海带、贻贝间养,取得良好经济效益。之后,除海带、贻贝间养外,海带、扇贝间养也有所发展,成本一般下降二分之一以上。
  1981年始,由于海带购销政策改变、产品滞销积压、经济效益下滑等原因,境内海带养殖面积大幅度减少,海带产量降至2.96万吨。为此,各科研、生产单位加强科研力量,研究培育早厚成、早收割的海带新品种,以缩短养殖周期,改变海带收获期易受天气影响的弊端。
  80年代中后期,烟台海带育苗场利用自交筛选的方法培育出“早厚成一号”海带新品种,其叶长2.5~3米左右,较“860”等老品种短0.5~1米,但具有后期脱落轻、抗强光、抗卷曲病能力强等特点,在4月下旬就可以开始间收,6月中旬前收割结束,避免了阴雨天气的影响,成为80年代主要海带养殖品种。至1985年,全市海带养殖面积恢复到1475公顷,产量达2.86万吨,占山东省海带总产量的21.24%。1986年后,随着扇贝养殖的兴起,海带养殖相对经济效益较低,全市海带养殖生产再次处于历史低谷期,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90年代中期。
  1990—1992年,市域近海连年春季海水透明度大,光照过强,致使部分海域放养的海带开始出现烂边现象,造成海带苗损失三分之一,严重区域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90年代中期,烟台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经过五六年的反复试验,采用基因工程技术研制出“901”海带新品种。该品种具有生长速度快、耐高温、抗衰烂、产量高等特点,平均单株长7~8米,最长达13米,比普通品种增产60%以上。1996年在山东、辽宁等北方四省、市推广养殖面积达1330多公顷,较老品种增产5成以上。同年10月25日,经农业部批准,国家级海带良种场在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落成,成为亚洲唯一的海带良种培育基地。
  90年代后期,由于更新海带养殖品种、推广贝藻间养技术,全市海带产量一直保持在万吨左右。2002年,全市海带养殖面积达1737公顷,产量4.32万吨,总产值9929万元,海带仍为全市主要的经济藻类养殖品种。
  裙带菜养殖 自40年代末,即从烟台港内多次采捞裙带菜种菜,分别向威海、+崆峒岛、东炮台、西浪坝等地做扩大海区移植试验。1967年7月,烟台养殖场建成全市第一座裙带菜常温育苗室,于当年育苗成功,养殖裙带菜0.93公顷。1970年,养殖面积扩大到4公顷。
  1978年,裙带菜出口中辍,各生产单位纷纷转产。1984年春,烟台养殖场开始采捞养殖筏架上的野生菜进行加工,产品内销。90年代,裙带菜产品受到港、澳、台市场的欢迎,全市裙带菜养殖、加工渐呈蓬勃发展之势。烟台市水产研究所与台商合资成立烟台炘龙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主要是从四十里湾(前七夼)海区采捞海带筏架上的野生裙带菜,加工成盐渍裙带菜出口,年产量一般维持在40吨左右。90年代中期以后,全市未再从事裙带菜养殖生产、加工。每年早春,部分生产单位多收割筏架上自然生长的裙带菜,销鲜增加收入。
  紫菜养殖 1970年,以烟台养殖场为主,由中科院海洋研究所、黄海水产研究所、山东省海水养殖研究所等单位联合在四十里湾浅海进行紫菜人工育苗和全浮动筏式养殖试验,育出条斑紫菜苗进行人工养殖1.57公顷,获干菜235公斤。至1976年,已有烟台、黄县等地开展紫菜养殖。1977—1978年,各地进行紫菜防治病烂和大面积高产试验,围绕紫菜人工养殖技术和良种选育进行攻关,解决了紫菜人工采苗、养成、加工以及自由丝状体培育等项技术,推动了紫菜生产的发展。但由于养殖生产产量不稳,各单位经济效益偏低,至1982年中辍,未再恢复。
  第六节淡水养殖
  养殖品种与方式 历史上烟台淡水养殖一直以“人放天养”(即在水库或池塘中放苗粗养)为主,养殖品种均为本地所产鲤、鲫、梭、鲻鱼等。1977年,烟台地区水产研究所在福山门楼水库进行网箱培育鱼种试验,取得良好效果。随后,水库网箱养鱼技术逐步推广。1978年始,水库成鱼养殖转为以小型(一)、小型(二)水库为主。大、中型水库仍为粗放型养殖。1982年,烟台地区水产研究所在莱西县店埠大队0.11公顷池塘内进行大规格鱼种高产培育试验,每亩获鱼种450.55公斤(计6.4万尾)。同年,栖霞县水产局在马耳崖水库利用0.05公顷池塘培育10厘米以上鱼种,每亩产鱼668公斤,创全区淡水养鱼最高水平。之后,网箱养殖、池塘粗放养殖、高产精养逐步发展成为全市淡水主要养殖方式,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等传统品种养殖渐成规模。1986年,招远原东庄乡小丁家村成立淡水鱼苗孵化场,养殖水面5.3公顷,主养草鱼、罗非鱼、鲢鱼、鳙鱼、鲤鱼,白鲫为搭配品种,每公顷产鱼2250公斤。同年5月,该场从山东省淡水研究所引进日本大阪白鲫寸片搭配养殖,10月起捕,最大规格尾重175克,平均尾重125克。
  1989年,全市淡水养殖面积达7087公顷,产量2593吨,专业劳动力达5883人。淡水条件较好的栖霞、莱阳等地建有不同规模的鱼种场和鱼种孵化点20多个,全年孵化鱼苗4323万尾、培育大规格鱼种1359万尾。全市另有水利养鱼防逃设施200处,养殖船45只。同年,海阳县建起1处面积达100公顷的淡水商品鱼养殖基地。
  90年代初开始,全市网箱养殖进一步发展,各地分别引进半咸水的红尼罗罗非鱼、太湖大银鱼、革胡子鲶等品种。之后,因连年干旱,水源不足,大部分中、小型水库养殖面积和产量基本维持在80年代的水平。
  1991年,招远利用海边挖沙池,用18‰的半咸水驯化红尼罗罗非鱼,作液化蛋白饲料与普通鱼饲料对比试验,每公顷放苗3.75万尾(20尾/千克),经几个月饲养,平均体重达400~750克。
  1993年,招远市在齐山镇齐山水库筹建淡水珍品养殖有限公司,从湖南、湖北、浙江、江苏等地引进中华鳖(甲鱼)、革胡子鲶、美国牛蛙、罗非鱼、淡水白鲳等淡水珍稀品种进行养殖。该公司建有亲鳖培育场、孵化室、恒温车间等,形成产卵、孵化、养成等一整套设施齐全、结构完善的养殖生产体系。亲鳖培育水面2公顷,孵化室面积40平方米,恒温养殖水面5000平方米,培育亲鳖2500只。平均每年孵化稚鳖12万只,孵化率达到95%以上。稚鳖经12个月精心喂养,平均养成规格714克/只,其中最大个体800克/只,成活率达93.7%以上,年均养成商品鳖78.5吨。
  1996年,招远市城关镇小曹家村采用塑料大棚保温进行革胡子鲶鱼种养成试验,5月中旬由潍坊购进2~3厘米鱼苗,经半个月喂养(主要投喂熟鸡肠子),平均体长7~8厘米。同年5月20日,莱阳西留镇东姜村投资22万元,开发河蟹养殖10公顷,共投放河蟹苗种60万尾,到11月,平均每公顷产河蟹3000公斤,产值达15万元。
  1997年春,蓬莱的丘山、战山水库投放大银鱼卵800多万粒,10月捕获大银鱼8吨,平均体长12厘米,最大个体长15厘米,规格为200尾/千克,大银鱼移植、增殖获得成功。同年冬,门楼水库管理局从山东泰安引进大银鱼鱼卵2000万粒投放门楼水库。至年底,全市水库养殖面积达1.15万公顷,养殖产量达1.55万吨。1998年,门楼水库管理局再次投放大银鱼卵5000万粒,翌年捕获大银鱼12吨,收入108万元。
  1998年,莱阳市技术推广站在城厢办事处亭山村0.04公顷荷花池塘进行革胡子鲶与藕混养高产试验。7月3日,投放鲶鱼苗种43公斤,总计1892尾。10月6日,由莱阳市科委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出池鲶鱼1790尾,成活率达到95%以上,产量684公斤,藕产量852.5公斤。同年10月,莱州市海潮坝管理局首次将淡水养殖的红罗非鱼移入海水养殖,经驯化获得成功。实验面积115.13公顷,单产达到43.43公斤/公顷,成活率达93.9%,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999年,龙口市建池1.3公顷,开始从事中华金鲫、锦鲤等观赏鱼养殖生产,年产观赏鱼50万尾,产值20万元。
  1998—2001年,全市遭遇连续3年大旱,全年平均降水量仅398.8毫米,水库养鱼业遭到重创。
  2002年,水库储水量增加,全市抓住有利时机,集中向水库投放大规格鱼种679万尾、大银鱼卵4.3亿粒,并引进德国镜鲤、新疆梭鲈等名特优品种20多万尾,放养规模和质量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全市大、中型水库全年完成鱼产量74.3万公斤,捕获大银鱼7万公斤,实现养鱼产值670万元。
  2002年,全市主要淡水养殖品种有青、草、鲢、鳙、鲤、鲫、鳊鲂、罗非鱼、淡水白鲳、革胡子鲶、彩虹鲷、淡水白鲨、大银鱼、美国牛蛙、河蟹、罗氏沼虾、甲鱼等20余种。全市淡水网箱养殖面积11.05公顷,主要分布在龙口、栖霞、海阳等地。鱼种池养殖面积88公顷,主要分布在莱州、栖霞等地。
  苗种生产 70年代到80年代,全区各地相继建立淡水鱼种场和孵化场进行鱼苗人工孵化、培育,苗种逐步实现自给自足。1985年,全市淡水鱼种场出苗量达50万尾,主要有花鲢、白鲢、草鱼等几个品种。1986年增加罗非鱼育苗,出苗量达60万尾。1986年,招远县首次进行鲤鱼人工育苗孵化试验,当年孵化鲤鱼苗600多万尾。1986—1989年,莱州市建立罗非鱼越冬场,生产罗非鱼苗37万尾,罗非鱼鱼种112万尾。
  90年代,招远、莱州等地在鱼类养殖的基础上,增加鳖、河蟹的养殖和孵化,改变了长期以来淡水养殖品种单一的局面。
  2002年,全市淡水育苗场16家,淡水育苗水体2500立方米。各育苗场主要分布在莱阳、栖霞、牟平等地,以各类淡水食用鱼、观赏鱼品种的苗种繁育为主。淡水鱼苗产量7760万尾,其中人工孵化1710万尾,鱼种自育700万尾,外购1748.4万尾,投入水库2448.4万尾。第七节海洋经济生物资源增殖
  50—80年代,境内先后对刺参、中国对虾、皱纹盘鲍、巨藻和海蜇等多种经济价值较高的海洋动、植物进行放流增殖。80年代,随着海洋捕捞业的发展,动、植物海洋资源量和种群数量日趋减少。各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海洋资源增殖的力度,在增加放流品种和数量的同时,加快人工鱼礁的建设,通过采用投石、营造“海底森林”等方法,以达到改善海洋总体环境、提高生产力的目的。全市投石50多万立方米,发展刺参、虾夷扇贝底播增殖。在部分非航道的深海水域,结合渔船报废建造大型人工鱼礁,形成区域渔场。90年代,在长岛、芝罘、牟平沿海利用报废渔船、投石等造礁手段,建造大型渔礁3处,规划总面积800多公顷。至2002年,全市放流中国对虾、日本对虾、海蜇、虾夷扇贝、鲍、刺参等多个品种。其中,海蜇10112万只,虾夷扇贝底播3000多公顷。
  1981—1983年,中国科学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在蓬莱刘家旺海区建立了人工鱼礁试验点,投放了8立方米正方体鱼礁310个,总面积3.45万平方米。投礁后半年,鱼礁表面开始附着生物,常见的有海星、海胆、海螺、蟹类、牡蛎等。1981年11月投放的鱼礁区范围,在9个月后钓捕到真鲷、黄姑等优质鱼,人工鱼礁诱鱼作用明显。1983年投礁后,人工鱼礁区内钓钩试捕单位产量是上年的1.8倍,是未投礁前1981年附近天然礁区单位产量的2.5倍。1984年,全国海洋人工鱼礁推广试验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分配给山东省推广试验2000个鱼礁的任务,为1.2万空方,投放面积13.34万平方米。全市在原试点(刘家旺)的基础上,又在蓬莱抹直口和长岛县马枪石新增2个试验点,建造8立方米鱼礁700个。
  刺参增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科院青岛海洋生物研究室科研人员对芝罘岛、长岛等地的刺参生态分布、生长繁殖等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海阳、长岛等地养殖单位先后进行小规模的刺参移植、放流增殖和人工育苗试验,取得初步成效。70年代初,烟台地区水产研究所科技人员在长岛县砣矶大队进行刺参人工育苗及增殖试验获得成功(该课题于1978年获全国科学大会奖)。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烟台崆峒岛、牟平养马岛、长岛南长山岛等地的刺参增殖站,蓬莱、福山、海阳、掖县海珍品育苗及中科院渤海水产养殖实验区相继建成并广泛开展刺参人工育苗和放流增殖活动。养马岛镇还利用自然礁石和人工筑礁等形式进行刺参底播。
  1982年,黄海水产研究所在蓬莱县马格庄、芦洋海区投石建立刺参增殖区7.33公顷。1984年,在刘家旺和抹直口又投放组袋式刺参人工礁460个。1986年,全市海参增殖投石达10万多立方米,投放参苗300多万头。增殖面积达300公顷,海参产量2.4万公斤。
  1988年,牟平县海珍品试验场进行刺参人工养殖技术研究,利用二级培育池投石筑礁,形成刺参生长的良好场所。在0.33公顷实验水域内,放养密度10头/平方米,两年后回捕率达34.1%,每公顷产干参211.5公斤,单位产值5.46亿元。1989年12月,该养殖成果经专家鉴定属国内首创。
  90年代,全市刺参增殖方式不断增多,主要有人工育苗、放流增殖、成参移植、投石筑礁、建立二级培育池和全人工养殖等。1990—1995年,蓬莱、长岛各建有10公顷和13公顷增殖示范区,回捕率达35%~40%,单产3750公斤/公顷。1996年,芝罘区芝罘岛大疃村投资600万元,投石23万立方米筑坝围海100公顷进行刺参增殖。至1999年,投石造礁增殖区内年产鲜参2万公斤以上。
  21世纪初,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全市各地将刺参育苗、中间培育、大规格苗种养成与增殖结合起来,既投放刺参苗种,又投放亲参进行增殖,大大增加了刺参的资源量。2002年,全市刺参养殖产量406吨,新增刺参池塘投石养殖200公顷,浅海底播增殖333公顷,刺参总存养量达到2.5亿头,总产量450吨。
  对虾增殖 80年代初,莱阳、海阳、蓬莱、掖县和牟平等地先后开展中国对虾放流增殖。1984年,烟台市共放流经中间培育体长3厘米以上的虾苗3.2亿尾,占全省放流虾苗总数的82.8%,回捕增殖平均体长13厘米以上对虾475吨。1986年6月,莱阳向丁字湾海域投放3厘米以上虾苗3735万尾,丁字湾被山东省水产厅列为对虾增殖放流点。1987年,掖县水产养殖公司在土山建立了66.67公顷对虾放流池。翌年,总投资400万元,建成对虾育苗水体2600立方及配套设施、暂养池100公顷的莱州湾增殖站。年放流虾苗1.5亿尾。1996年,莱州开展科研性对虾增殖试验,在渤海选择6个放流点,放流1厘米以上中国对虾苗8000多万尾。1987年,牟平县成立放流增殖站,至1989年,共放流中国对虾3.1亿尾。
  1993年6月7日、12日、13日,青岛海洋大学和山东省海洋捕捞生产管理站在乳山的海阳所镇西山赵家村浅海处分别放流平均体长1~1.2厘米日本对虾苗83万尾、109万尾和103万尾。同年秋,拖网船兼捕日本对虾3吨,实现产值15万元。1994年,因苗种缺乏,放流中辍。但春天在山东半岛南部沿海发现日本对虾的亲体和幼体,至秋季捕捞日本对虾40吨,实现产值200万元。1995年,莱州放流日本对虾600万尾,回捕8吨,回捕率达10%,创经济效益100万元。
  1996年,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会同莱州市海洋渔业局及黄海水产研究所,在莱州湾放流日本对虾苗800多万尾,并改进放流方法,用船将虾苗运到适宜海域直接放流入海,提高了虾苗成活率,取得明显效果和经验,回捕对虾25吨,投入与产出之比为1∶9,回捕率达到12%。1997—1999年,莱州沿海分3次放流日本对虾苗3700万尾、2200万尾、2200万尾,回捕产量、产值分别为85吨、680万元和32吨、256万元。
  海蜇增殖 1994年,莱州市对虾育苗增殖场与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合作完成“莱州湾海蜇增殖放流技术研究”项目,培育海蜇苗2000万只,全部放流于莱州湾,回捕率达1.12%~3.32%。同年,莱州水产局在三山岛附近海域放流平均体长5~30毫米幼海蜇6000万个。1998年,又放流3000万个。至2002年,烟台市累计放流海蜇6.29亿只。其中,莱州放流5.14亿只,占全市放流总量的81.7%,增加收入上亿元。在全国各大海蜇产区资源日益减少的情况下,莱州市一直是全国的主要海蜇生产区。
  鲍增殖 50年代末,境内开始进行皱纹盘鲍移植试验。1959—1960年,烟台养殖场先后两次从长岛县移植种鲍116公斤,分别投放在芝罘湾内的烟台山下、担子岛(北礁)和豆卵岛北面褐藻繁茂的岩礁地带。1964年12月24日大干潮时,发现烟台山下干潮线的礁石缝里有小鲍生长,被当地群众称作“金钱”。1982年7月15日,渔民在地留星、豆卵岛海底采捕到12厘米的成鲍。
  1980年5月,长岛县海珍品增殖站由国家投资62万元,在南长山岛建成一座500立方水体的海珍品育苗室,人工培育幼鲍、稚参,进行放流增殖。1981年,长岛县海珍品育苗场培育鲍苗1万个,并将其中5000个投放自然海区,观察其增殖和生产效果。
  1982年,烟台市水产局从长岛县移植4~5厘米幼鲍100公斤,其中50公斤底播于担子岛以北的豹子塂一带,其余用网笼养殖在担子岛前的浮筏上,生长情况良好。1990年,长岛县科委、长岛县水产研究所共同承担山东省科委下达的“皱纹盘鲍底播放流研究”课题,先后在南长山孙家海区、大黑山土岛海区、砣矶后口海区分别投放1.5万、1万和40万个鲍苗种,17个月后验收,放流鲍的存活率达62.6%,回捕率47%,单位面积分布量为0.47个/平方米。1992年3月,该课题通过省级鉴定。
  80年代初,蓬莱开始进行浅海岩礁鲍鱼底播增养殖生产,至1995年已有1660多公顷鲍底播增养殖区域得到封护利用。1996年,在蓬莱大季家镇山后陈家村建立起鲍底播增养殖示范点。该海区岩礁面积40公顷,水质澄清,海藻丰富,石花菜资源较多,是鲍生长繁殖的理想场所。至2002年,蓬莱共投放鲍苗500万头,年末鲍鱼存养量达6000万头。同年,长岛县的竹山、钦岛、隍城和牟平区、芝罘区、福山区以及蓬莱市大季家后陈家村均被划为皱纹盘鲍增殖区。
  象拔蚌增殖 1999年7月,长岛县水产研究所从山东省水产研究所购进规格1.5~2厘米蚌苗50万粒,分别在南隍城岛、砣矶岛、小黑山岛等海区进行底播增殖。2002年6月,在砣矶岛底播海区发现商品蚌,一般个体在10厘米以上,体重500克左右,最大个体在13厘米以上,体重720克以上,经专家鉴定属于一级品。
  海胆增殖 分为紫海胆和虾夷马粪海胆两种。1999年,长岛县开展紫海胆增殖,以自然增殖、育苗底播为主。2001年、2002年,长岛县大钦岛乡东村育苗场先后繁育出苗种30万粒和200万粒,底播于增殖区内。虾夷马粪海胆于1998年引种繁育获得成功,同年养殖147.5万粒。2001年,由于海胆患口器疫病、黑斑病等,死亡率高达80%~90%,仅收获10吨左右。2002年,县政府再次组织开展养殖,规模扩大至140.6公顷,收获130吨。
  鱼类增殖 1998年,牟平区黑鲪人工育苗300万尾,其中,放流鱼苗60万尾。2001年12月至2002年1月,在山东省捕捞管理站与长岛县海洋与渔业局共同参与下,将30万尾体重200~250克鲈鱼分期分批放流在长岛县大黑山岛、小黑山岛、庙岛、南长山岛以及蓬莱港外等海域。2000年4月至2001年5月,蓬莱市水产局在平畅河海区开展大菱鲆增殖放流试验,共放流大菱鲆苗种4.6万尾。
  虾夷扇贝增殖 2000年,长岛南隍城岛、小钦岛、大竹山岛建成3个虾夷扇贝底播增殖区,水深10~20米,面积667公顷。同年11—12月,采用潜水员水下撒播的方法,底播壳高30毫米以上虾夷扇贝5000万个,密度为20个/平方米。一年后,扇贝成活率达43%,平均个体达81毫米。2001年5月,在小钦岛增殖区底播壳高30毫米以上的苗种500万粒。10月30日,再次底播虾夷扇贝苗种1300万粒。2002年底,投资80万元,在小钦岛增殖区共投放壳长30毫米以上的虾夷扇贝苗种1.67亿粒。
  鸟蛤增殖 鸟蛤是分布于境内浅海泥沙中的一种经济贝类,历史上一直靠自然繁殖。1991年,招远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开始进行鸟蛤人工育苗研究。1992—1994年,招远辛庄镇海珍品育苗场共培育苗种3.1亿粒。之后,开始利用笼养进行人工养殖试验,但壳高达到4厘米左右便停止生长。1996年8月,招远辛庄镇海珍品育苗场在辛庄海区水深5~10米处进行底播增殖试验,试验区面积达33公顷,共底播壳高1厘米左右的苗种830万粒,同年11月取样观察,其长势良好,平均壳高2.8厘米。翌年11月取样观察,平均壳高达5.6厘米,平均个体重60克,最大个体壳高7.5厘米,重108克。由于底播效果良好,当地又投放苗种830万粒,底播面积33公顷。
  第八节养殖育苗企业
  2002年,全市水产养殖育苗单位963家,共7600余人。其中,各类育苗场250多家,育苗水体21.8万立方米,年育鱼苗8300多万尾,对虾苗12.15亿尾,扇贝苗407.51亿粒,鲍鱼3773万粒,海带苗14亿株。
  蓬莱市海龙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1996年,蓬莱市鱼类养殖场成立,为隶属蓬莱市海洋与水产局的国营企业。2000年2月22日,更名为蓬莱市海龙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以大菱鲆、牙鲆、半滑舌鳎等名优海水鱼育苗、养成为主,兼营贝类等海珍品育苗的水产企业。场区占地10公顷,建筑面积3公顷。2000年,该场被农业部确定为国家级大菱鲆良种场,并成为中科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的海水养殖科研基地。1997年,该场从欧洲引进名贵海水鱼种大菱鲆苗进行试养,在国内首次创立深井海水调温育苗和养殖生产模式。1999年,攻克大菱鲆育苗、养殖技术难关,成为国内首家掌握大菱鲆育苗、养殖技术的生产场,带动了环渤海地区大菱鲆养殖产业化的发展。
  蓬莱市江成海珍品有限公司 1993年10月成立,是蓬莱市大季家街道所属的乡镇企业。总投资900万元。公司是以海珍品育苗为主,兼营浅海岩礁区海珍品增养殖和海上筏式养殖的综合性海水养殖生产企业。拥有鲍育苗室面积1280平方米,鲍养成面积3000平方米。另有其他贝类育苗水体400立方米,年培育刺参苗200多万头,鲍苗400万头,海湾扇贝苗20亿粒。1998—1999年,开展皱纹盘鲍和日本盘鲍杂交育苗试验,成功培育出商品杂交鲍540万头。
  莱州市对虾养殖总场 1988年2月成立,为隶属莱州市水产局的科级事业单位。所辖一场、二场是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虾场。一场于1987年投产经营,由25处乡镇的虾场组成,养殖面积668.5公顷;二场于1988年投产经营,由26处镇(区)和6个单位的虾场组成,养殖面积867公顷。1989年8月,两个虾场合并为一个独立核算单位。1998年8月,该场由事业单位改制为市属企业。2002年,总场拥有养殖面积1221.67公顷(其中一场546.67公顷,二场675公顷),固定资产1400万元,职工39人。
  莱州市大华水产有限公司 成立于1981年,是集育苗、养殖、科研、推广为一体的民营企业。地址在莱州市三山岛特别工业区。公司辖莱州市海洋水产研究所、海珍品育苗场、滩涂贝类养殖公司3个实体单位,拥有育苗、养殖车间8000平方米,主要进行漠斑牙鲆苗及受精卵的孵化及亲鱼的暂养。2002年,实现总收入2000万元,利税800万元。该公司先后被确立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国外海产品成果示范园”和“国家攀登计划B项目试验基地”。
  莱州市明波水产有限公司 2000年7月成立,是以半滑舌鳎、大菱鲆等高档鱼类育苗、养成为主,集科研、生产、开发于一体的高科技水产企业。场区占地面积近7公顷,养殖水体1万立方米,是名贵鱼类苗种繁育基地。公司先后与中科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共同承担国家“863”“十五”计划等多项重大攻关课题。公司承担的国家“863”水处理项目,引进生物净化、臭氧消毒、高效过滤、冷热交换、纯氧供给和电脑自动监测水质装置,建成封闭式循环水大菱鲆亲鱼养殖、封闭式循环水大菱鲆养成、封闭式循环水半滑舌鳎养成3个系统,实现了经济鱼类工厂化育苗、养成技术的新突破。2002年,在全省率先突破半滑舌鳎人工育苗技术(该成果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公司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半滑舌鳎原种场、山东省半滑舌鳎育苗与养成技术研究推广中心、黄海所莱州海水养殖苗种研发基地。
  莱州盛大水产养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999年成立,属莱州市从事滩涂开发、水产养殖的私营企业。所辖盛大海洋贝类良种选育中心,主要从事海洋贝类良种研究、引进、开发、繁殖和技术推广。公司拥有67公顷养殖场和200公顷贝苗培育场,养殖品种有日本对虾、梭子蟹、青蛤、缢蛏、海湾扇贝等,年供应海湾扇贝种贝百余吨,贝苗6亿粒,自然蟹苗3亿个,成蟹200余吨,已发展成为胶东最大的海湾扇贝种贝、梭子蟹苗及硬壳贝苗供应基地。2002年,公司在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张福绥院士的指导下,从美国引进硬壳蛤种贝进行育苗和养殖,获得成功。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产良种场 该场主要从事海水苗种繁育及养殖,是国内唯一的国家级海带良种场。拥有保种、育种、养殖一体化的科研及生产设施。其中科研大楼1座,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下设海带种质保存、鉴定和新品种培育中心,建有低温培养、克隆扩增培养、恒温制种、分子生物学、无菌培养、超低温冷冻及生化分析等实验室,配备62台(套)先进仪器设备。拥有藻类育苗室及配套设施面积达1万平方米、鱼类育苗设施2720平方米、海珍品育苗室3000多平方米、工厂化养鱼车间4.8万平方米及海上实验基地等。年可产优质海带良种12.5亿株,贝苗40亿粒,鱼苗100万尾,海参苗2000万头,商品鱼500吨。
  芝罘岛海珍品有限公司海珍品综合养殖基地 属村办企业,占地约700公顷,拥有浅海筏式养殖面积46.67公顷、对虾养殖面积76.76公顷、滩涂养殖面积133.33公顷、岩礁区200公顷。1995年,投资600余万元投石23万立方米,筑坝围海,开发滩涂文蛤、刺参增养殖区120公顷。1997年,建设海水鱼越冬池1300平方米,投放海上网箱近百个,养鱼20万尾。1998年,新建一座500立方米水体海参育苗场,同年培育幼参800万头。2000年,公司新建一座5000平方米的大棚养鱼池和一座1000平方米的海水育苗池,大规模开发海水名贵鱼养殖,并引进法国大菱鲆和日本河豚品种进行育苗生产。2001年,刺参育苗水体扩大到1000立方米,培育幼参2000万头。2002年,投资建成刺参精加工厂,主要利用当地优良刺参资源生产海参肽胶囊,产销两旺。公司年总产值达5000余万元。
  烟台海水养殖试验场 1946年3月成立,原名烟台水产试验场,1984年1月易名烟台海水养殖试验场。时为烟台市水产局所属事业单位。该场固定资产170万元。产品有海带、贻贝及裙带菜、海带丝、贻贝油等,总产值110多万元。90年代初,该场与台商合资成立立升水产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海藻加工出口。2000年11月8日,该场由事业改为企业。2001年,烟台莱福士海洋工程公司为扩建码头、厂区兼并该场。2002年,该厂濒临破产。
  第六章水产品加工与综合利用
  50年代,境内有烟台渔业公司联合加工厂1处国营加工企业。50年代末,国营冷藏业开始起步。80年代后,随着捕捞经济鱼比例急剧下降,为提高经济效益,对低质小杂鱼开始进行深层次的加工利用,改变了长期以来“一把刀,一把盐”的水产品传统加工方法,三类水产品的加工种类达90多个,并出现小包装产品。随着水产品市场放开,一批中、小规模的冷藏、加工企业在沿海各地建立起来。至1986年,全市各地的水产供销企业除拥有173处水产冷藏厂(库)外,还建立多处水产品综合加工厂(车间),加工系列由单一的腌制、干晒,发展为以冷藏为主,制罐、鱼糜、综合利用等多种加工方式并存,加工品种增加到100余种,加工产量达到4.97万吨,占水产品总量的18.4%。同时出现单一的水产品保鲜、冷藏加工企业。
  90年代,全市水产加工业发展迅速,国营、镇办、村办冷藏厂等加工企业增长较快。1995年始,全市先后引进食品烘烤生产线、日本鱼糜加工生产线、平板冷冻机等先进加工设备。同年,全市水产冷冻、加工企业达211家,水产品加工能力达到51.65万吨/年。通过广泛采用新技术,开发生产一大批高质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新产品系列,如模拟虾、蟹足棒、面包虾、扇贝串等水产冷冻及冷冻调理制品;烤鲜虾、烤鱼块、原汁海蛤、快餐鱼、鱼松等方便食品。另外,还开发生产精制鱼油、智力宝、海参肽胶囊等海洋药物保健制品以及鲜嫩海带等系列产品。1996年,全市拥有国际直航销鲜船40多艘,出口鲜、活水产品1.47万吨。至2002年,全市水产加工企业发展到378家,年综合加工能力80.57万吨,产值56.6亿元。水产加工品出口量18万吨,创汇3.9亿美元,占全市外贸出口创汇的15%。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镇建成全市首家“水产食品加工示范园区”,涌现出以联发、京鲁、凌嘉、鲁星等为代表的一批外向型水产深加工企业。全市冷库从1987年的11处发展到2002年的569处,冻结能力2.45万吨/日,冷藏能力18.84万吨/次。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大冻块的比重已从1996年的42.04%下降为38.76%;鱼糜制品、水产动物蛋白饲料、水产调味品、罐制品、冷冻调理食品的产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海参肽胶囊、刺参玉液等一批水产保健品投放市场,成为水产加工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市有21个水产加工企业获得美国HACCP认证,47个企业获得欧盟认证。水产品出口创汇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33家。在国家级展销活动中,获水产名牌产品15个,居全省第二。
  第一节水产品保鲜保活80年代以前,烟台沿海经常采用的水产品保鲜方法有冷冻保鲜、盐藏保鲜、冰藏保鲜、冷却海水保鲜、微冻保鲜、防腐剂保鲜和活品暂养等数种。80年代以后,在广泛使用机制冰和冷藏库的基础上,冷冻产品逐步取代腌、干制品,占据了大部分市场。时因冷冻产品受设备和工艺的限制,只能进行初级冷加工,新鲜水产品经海水或淡水冲洗后,根据要求放进2、5、10、15、20公斤的铁盘中,送入冻结间,经过10多个小时的快速冷冻,出库脱盘,放冷藏间码垛贮存,温度保持在-18℃。80年代末,对外贸易日趋频繁,一批符合国家商检标准且拥有自营出口权的水产品加工企业脱颖而出,国外先进的设备和加工工艺被引进国内,冷冻产品由大盘向小盘、大块向单冻、大包装向小包装方向发展,实现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的转变,提高了质量和档次,基本符合国际水产品加工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出口量逐年增加。90年代中后期,由于过度捕捞,经济鱼虾类资源日趋减少,冷冻产品的出口量随之大幅度下降,基本以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为主。
  陆上保鲜保活 60年代初到70年代末,随着水产品销售产量的不断增加和水产品购销政策的放宽,沿海各镇、村、渔业队相继建起一批150~200吨的小型冷藏库,国营水产供销部门共建起容量为200~1000吨的中型冷库8处,均以冷藏水产品为主。烟台渔业公司及各县(市)水产供销公司在各渔业港口同时建成一批中、小型制冰厂(库),水产品保鲜能力明显提高。1979年1月,长岛县水产供销公司建成全县第一处冷藏厂,海洋食品由咸、干制品加工转向冷冻保鲜食品加工。1980—1987年,全市国营水产冷库发展迅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冷能力增长最快的时期。1984年8月,莱州三山岛渔港的配套工程——三山岛冷藏库建成投产,制冰能力20吨/日,贮冰500吨,并建有冰桥,可同时为两船上冰。1987年,全市共拥有冷藏库115座,冷库11座,冷藏量5.61万吨,容量4.03万吨,冷藏速冻能力1647吨/日,制冰能力1.58万吨/日。全市的冷藏设施建设与水产品产量相比,基本饱和,鱼、虾、蟹、贝、螺等主要海产品均可冷冻保鲜。80年代末,各冷藏厂采用新的冷藏技术,由坨冻变为单冻,由普通冷冻变为速冻,实现水产品冷藏方式的新转变。90年代后,由于对外经济的发展需要,部分出口加工企业引进单冻机和平板冻结机10多台(套),促进冷冻水产品质量的提高。全市水产冷库多采用直接冷却氨泵循环制冷系统,少数冷库采用氟利昂制冷循环系统。冻结方式有隧道式空气冻结、搁架式排管冻结等。
  80年代中后期,鲜活水产品日益受到国内外市场的青睐,生产和销售部门及经营者多采用暂养池、暂养棚和活鱼车保活。90年代,随着鲜活水产品市场需求和市场流通量的增加,部分鱼贩认准时机在沿海建起许多大小不一的暂养池,部分养殖户则利用闲置虾池和养殖大棚进行鲜活水产品暂养。一般池深1.5米左右,注入海水,利用氧气瓶或充气泵进行充氧,将收购的鲜活水产品入池暂养,待收购达到一定数量再将鲜活品投放本地或外地市场,取得不菲的经济效益。为了长途贩运鲜活水产品,有些鱼贩购买农用车进行改装,在后车厢放置帆布桶,注入海水,利用氧气瓶或充气泵充氧,进行长途贩运。活鱼车的出现,使内陆许多地区的人民群众与沿海一样吃上鲜活海产品,告别只能吃腌、干海产品的历史。90年代,鲜活水产品的价格比冷冻品一般高出20%以上。海产品的保活品种主要有鲍、魁蚶、江珧、蛤、蟹、鱼等。此外,活蛤仔、活文蛤及活鱼(特别是淡水鱼)的运输也逐渐发展起来。1990年1月,烟台水产集团先后两次赴日本实地考察,了解国外市场鲜活水产品价格,调整生产结构和产品种类,采取网箱、水池暂养等多种方法,提高保活能力。同年,先后出口活赤贝、冰鲜牙片160吨,河豚活鱼300吨,直接创汇300万美元。国家“九五”计划期间,全市水产行政管理部门将水产品保活作为重点来抓,有计划地建成一批海、淡水活鱼、活虾、活贝、活蟹的暂养基地,充分利用控温集装箱、鲜活水产品运输车、船及飞机进行运输。至2002年,全市共建暂养池、暂养棚500余处,从淡水鱼类发展到海水名贵鱼,如真鲷、鲈鱼、河豚、黄花鱼等,除满足当地宾馆、酒店需求外,同时销往深圳、上海、港澳台、韩国、日本等地,经济效益显著。
  海上保鲜保活 80年代以前,烟台水产品海上保鲜方式主要有盐藏、冰藏两种。90年代,为了满足市场需求,许多渔船在出海时都带上几个帆布桶或大铁桶,有条件的还带上氧气瓶或充氧泵,以备将捕获的活品进行充氧。死渔获物则放进鱼舱加冰保鲜,然后运输上岸投放市场。各类生产船一直沿用此法。90年代后,各地普遍采用冷海水、微冻、防腐剂、低温流通箱、冷冻渔轮、冷藏船等先进的保鲜方法。其中,冰藏保鲜是渔船作业最常用的保鲜保活技术,是历史最悠久的传统保鲜方法。具体操作是在容器或船舱底部铺上碎冰,壁部垒起一定厚度的冰墙,将刚刚捕获的或者鲜度较好的渔获物整齐、紧密地铺盖在冰层上,然后将冰均匀地撒在鱼层上,这样渔获物可被冷却零度左右,7—10天之内鲜度仍能保持得很好。冷海水保鲜是把渔获物保藏在0℃~1℃的冷海水中,从而达到贮藏保鲜的目的。这种方法适合于围网作业捕捞所得的中上层鱼类。
  不同类型网船有着不同的保鲜保活方式:1.近海定置网船作业:一般朝出暮归,多未采取保鲜措施。1985年后,部分渔船采用碎冰保鲜。2.流网船:离港口较远,航次作业时间长。80年代以前,传统的做法是船上设盐舱,将渔获物直接拌上盐或加工成鱼片。这些腌制品虽然风味独特,但大批上市不如鲜品受欢迎,经济效益较低。80—90年代,随着制冰业的发展,渔船逐渐改盐舱为冰舱,用冰保鲜逐步取代盐藏保鲜。3.风网船:渔汛期间,由于距离渔场较近,渔船大都朝出夜归,一般均不带盐、冰,渔获物不入舱,散放在甲板上以保持鲜度,傍晚返回港口销售。90年代后,鲜见风网船作业。4.拖网船:全市44.1千瓦以下的小型拖网渔船,由于在本地近海作业,一般少带盐冰。中型拖网船作业海区较远,均备足塑料鱼箱和碎冰。上网后,将渔获物倒在甲板上,进行分类装箱(每箱重约20公斤),冲洗干净后,加冰入舱,鱼货鲜度保持较好。烟台渔业公司渔轮修造厂1978年修造的8153型441千瓦渔轮上采用液氨直接膨胀式制冷系统。鱼体采用装箱冰鲜,在每个鱼舱装一台冷风机带盘管式蒸发器保温,将鱼舱温度控制在0℃~2℃,经几年试用,保鲜效果较好。5.围网船:一直用冰保鲜。6.收购船:1987年,绝大多数收购机帆船均用装配隔热舱的办法进行保鲜。一般一艘136千瓦渔船一次带冰量约15吨,可保鲜鱼货40吨,持续时间10—15天。1996年后,人们多喜食活鱼、活虾,14.7千瓦以下小型收购船开始用水箱、塑料桶等容器将捕获的巴蛸、爬虾、蟹等用海水保活,其价格可增加5倍以上。1998年,蓬莱初旺渔业公司投资1000万元购进8艘330千瓦钢质冷冻渔船,将海上捕获的鲜鱼虾直接在船上加工成商品鱼。
  第二节水产品加工
  干制品 烟台市的水产干制品分为腌干和淡干两种,均有加工历史。70年代后期,烟台地区水产供销公司水产品加工厂试验降低用盐率,使各种盐渍品用盐率大幅度下降,改善了盐干鱼的风味。市场常见的盐干鱼品种主要有小黄鱼、鲅鱼、比目鱼、河豚、青鳞鱼、鲐鱼、劳板鱼、香梭鱼以及淡水鱼干等。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烟台沿海的水产干制品中干海参、干贝、鲍鱼、海米等海味珍品闻名全国。
  青鳞鱼干 盛产于莱州沿海,以趴埠后一带产量最高。其加工方法是:鱼入池时,层鱼层盐,用盐量为20%~22%,池满加压石,一昼夜后出池,用淡水冲洗干净,摊在用稻草绳纺织的“场子”上晾晒,每天翻晒1~2次,盛夏时适当遮阴,以防晒熟,3—4日晒干即可上市。50年代初,产品曾销往香港、新加坡等地。1985年后,鲜青鳞鱼成为对虾养殖的重要饵料之一,加之渤海湾青鳞鱼资源衰退,加工量逐渐减少。
  菲律宾蛤肉 莱州市过西镇刁龙嘴沿海一带盛产菲律宾蛤。1995年,福建、浙江、广东等省的客户陆续前来求购菲律宾蛤肉,当地渔民开始大量采捕进行加工。后因资源衰减,加工中辍。具体加工工艺是:鲜蛤→入池吐沙→锅炉烧开水→将鲜蛤放入开水桶中→捞出放入滚筒分离机内分离出蛤肉→取蛤肉→晒干(或挑选分级后冷藏)。
  干海参 商品海参是以本地所产刺参加工而成的干品。其传统加工方法是:将采捕到的刺参置于剖参台上,用长形小刀在背面尾部剖约一寸长的口,挖去内脏和泥沙,用海水冲洗干净,然后将洗净整理后的海参放入铁锅中,加少量盐煮熟,时间约20分钟,再将煮熟的海参用漏勺捞出,倒入铁盒或木盒内,加15%的盐,用木棍上下不停地搅拌均匀约半小时,再撒草木灰,以吸收水分。将带灰分的海参平铺于竹席上,晒三、四天后,即可出售。一般海参的出成率为5%左右。商品海参要求个头齐、肉肥厚、体完整、刺挺拔、开口正、体内无杂质,一、二、三等海参头数分别为35、50和65个头之内。干度足的海参可存放数十年至百年仍不变质。
  干贝 80年代以前,以长岛捕捞自然生长的栉孔扇贝闭壳肌加工而成的干贝为主,俗称“真干贝”,品质极佳,属“海八珍”之一。80年代后,干贝加工渐以人工养殖的栉孔扇贝为主要原料,年产量呈递增趋势。80年代末,全市引进海湾扇贝养殖获得成功后,因其养殖周期短,一年即可收获加工,干贝产量大幅度提高,逐渐成为大众产品。干贝加工工艺是:先将鲜贝开壳取下贝柱(贝壳肌),洗净后用盐水蒸煮(一般淡水加盐5%,海水加盐3%),再沥水干燥,出成率约2.5%~3%。干贝不宜久藏,储藏两年以上,其色、香、味均有明显劣变。90年代,随着冷藏业的发展,冷冻扇贝柱发展较快,是出口的主要水产品之一,干贝的加工逐渐被冷冻扇贝柱替代。90年代初期,长岛县用人工养殖栉孔扇贝加工的冻煮干贝和原汁干贝罐头一度受到消费者的欢迎。
  海米 多由鹰爪虾加工而成。其体表光滑洁净,色泽杏黄微红,体形前部粗圆、后端尖细而带弯钩,俗称“金钩海米”,是海米中的佳品。70—80年代,鹰爪虾产量居高不下,烟台水产供销公司与外地水供部门联合制成海米脱壳机,海米破碎率在4%以下,每小时加工干虾600~750公斤。海米加工一般经选料、煮熟、晒干、脱壳等工序。正常情况下,鹰爪虾加工海米的出成率为11%左右,具有良好的复水性和储藏性。1984年始,鹰爪虾多被加工成冻虾仁,海米产量锐减。90年代中期以后,市场已鲜见质量上乘的“金钩海米”。
  虾皮 毛虾的干制品,因虾体小而薄扁,干制后似一层皮而得名。虾皮经济价值和营养价值都很高,很受消费者欢迎。虾皮有生熟之分,以熟虾皮占绝大多数。生虾皮是个体较大的新鲜毛虾直接晒干而成;熟虾皮是用盐水煮熟,出锅沥水晒干而成。60年代以前,虾皮加工质量较好。70年代以后,加工中盐和水分含量较高,泥沙杂物较多。1985年,水产品价格全部放开,虾皮加工质量有所回升,但色、味均不如60年代以前的产品。90年代,虾皮价格根据质量优劣维持在每斤7~15元不等。
  淡菜 俗称海虹干,是以贻贝为原料制成的淡干品。其加工方法是:将洗净的贻贝用淡水煮熟,剥肉晒干即成,干品含水量控制在30%以下。以个体肥大、色红黄、口味鲜者为上品。70年代初期,境内贻贝养殖业发展迅速,但贻贝加工技术落后,干品的质量较差,容易破碎,色泽、口感不好,致使产品滞销。90年代,因贻贝产量降低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全市不再加工淡菜。
  盐渍品 70年代,盐渍制品主要有咸鱼、三矾海蜇、虾酱、盐渍裙带菜、海胆酱等。1984年后,鱼类盐渍品数量逐年减少。90年代,主要以盐渍海蜇皮、盐渍海带、盐渍裙带菜为主。盐渍海带、裙带菜多出口香港、台湾等地区。
  咸鱼 是盐渍制品的主要产品。加工原料有鲐鱼、鲅鱼、刀鱼、黄鱼之分。传统的加工设备多采用水泥池、木柜等。腌制前将鱼体顺腹剖开,清除内脏。鲐、鲅多用盐水汤腌,随卖随捞,其余咸鱼均用大盐拌匀干腌。为保持咸鱼体型完整,确保食盐能渗透到鱼体内并排出水分,要求在腌制中鱼体要摆平,最后用盐封顶加盖、压石,严封数日后即可出售。1978—1986年,烟台渔业公司水产食品加工厂腌制鱼年均产量2040.67吨,1978年最高为7575吨。80年代后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水产品保鲜保活技术的完善,各种盐渍鱼加工产品已不多见。
  盐渍海蜇皮 盐渍海蜇是海蜇伞部经盐渍明矾提干而成的传统盐渍品。其加工方法,在清光绪五年(1879年)栖霞郝懿行的《记海错》一书中就有记载。50年代中期以后,境内沿海渔民开始采用三矾提干法进行加工,一直沿袭至今。其方法为:初矾时,将海蜇清洗后倒入木桶,每50公斤加矾粉250克,24小时后加盐、矾水,每百张海蜇加2公斤矾粉。二矾时将初矾后的海蜇浸泡后用竹刀进行清理,成品盐矾量可达15.52%,腌渍5天倒桶进入三矾7天,成品含盐矾量15.23%。然后进行提干(即由原矾浸卤5天后进行挑选)装桶。通常55公斤成品用盐3%(底部0.5公斤,封面1公斤),整个工序约30天。海蜇的口腕部,经加工之后,称海蜇头。海蜇皮以体形完整、不破碎、皮直径30厘米以上、色洁白有光泽、松脆适口者为上品。一般蜇头成品率可达7%,蜇皮为3%~4%,长年存放均不变质。这种加工方法一直沿袭至今。
  盐渍海胆 海胆制品主要有腌渍海胆和海胆酱两种。盐渍海胆含水分60%~65%,含盐量6%~9%,以色金黄、呈瓣状、味芳香的为上品,全市仅长岛县一地生产。盐渍海胆是采用直径5厘米以上的鲜活紫海胆或直径3厘米以上的马粪海胆,洗净去壳,完整地取出5块生殖腺,置于纱布上控水5—10分钟后,放入带网眼的塑料筐或纱布袋,浸入盐水3—5分钟,再取出控水8小时左右,生殖腺的水分已基本脱离,呈黏稠状,然后装瓶封口。海胆酱加工是将海胆洗净去壳取出生殖腺,控水后每千克加精盐100克,再将脱水后生殖腺每千克加入浓度95%以上、比例为8%~10%的食用酒精搅拌均匀,最后放入密闭容器中存放,3—6个月后生殖腺开始发酵、成熟,包装时剔除杂质即可。海胆酱储存适宜温度在0℃~5℃。1964年,长岛以紫海胆和马粪海胆作原料,开始加工海胆酱出口日本。1983年,全市出口海胆及加工产品(含海胆酱)36吨。80年代后期,海胆酱出口量逐年减少,海胆酱加工逐步改为海胆罐头生产。
  虾酱 用海产小型虾类经盐渍、发酵加工而成。依原料不同通常分为桃花虾酱、蠓子虾酱和对虾头酱3种,全市沿海凡产磷虾(俗称眼子虾)、糠虾(俗称蠓子虾)和毛虾的地方,都有制作虾酱的悠久历史。桃花虾酱是春末用高鲜度毛虾发酵制成的,加工方法是在船上将毛虾加30%的盐榨去水分,使其成为卤虾。上岸后将卤虾磨碎,装水缸内加盖,1个月左右开始发酵,每天在日出、日落前后用木耙上下翻动搅拌1~2次,制成的虾酱因香味浓郁,呈暗红色,故有桃花虾酱之称。蠓子虾酱是用一种体长不足10毫米的小虾制成,其主要特点是口味纯正,生、熟食均可,存放时间越久,,香味越浓。对虾头酱是用加工出口无头虾时摘下的虾头,揭去大盖,剪去须腿,粉碎加盐制成。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对虾产量减少,市场上很少见到虾头酱。
  盐渍海带 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海带加工兴起,境内养殖海带加工产品中的海带丝、海带结及淡干菜等开始出口日本及台湾地区。90年代中期,盐渍海带受到港澳地区的青睐,主要产品有盐渍海带卷、盐渍海带结、盐渍海带丝等。加工方法:选用无污染海域中人工养殖叶体肥厚、无泥沙杂质的海带,经水洗、水煮、冷却、盐渍、脱水等程序,而后将中带部达到7厘米以上的海带,顺次切成12厘米长条块,作为卷料,不足7厘米的,将中带部自上而下裁成11厘米的长条,作为结料,然后将卷料打卷(或打结)、称重、包装入库。产品中的盐分在23%~25%之间。1994年,烟台市水产研究所与台湾忻昌贸易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烟台忻龙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海带、裙带菜的盐渍加工和出口,年出口量百吨左右。
  盐渍裙带菜 裙带菜的加工以盐渍品、干品加工为主,以此为原料可深加工成各种小包装方便食品。境内裙带菜收割期一般从2月上旬起至3月中旬止。加工时选出叶片厚实、鲜嫩、无污染的鲜菜,将其在90℃以上的水中漂烫30~50秒后立即放入18℃以下清洁的海水中均匀冷却,沥水,然后加入相当菜重35%的精盐,经脱水要求含水量在60%以内,再进行选菜、理菜,包装储存。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裙带菜曾一度出口日本。
  盐渍青鱼籽 1971年,烟台近海渔场青鱼旺发,各地加工企业盐渍青鱼籽开始大量出口日本。产品质量要求:色泽、气味正常,籽体坚实,盐渍充分(含盐量不低于25%),含水量不超过55%,籽体成熟程度符合标准。1973年,加工产量达3165吨。1974年后,随青鱼资源下降,鱼籽产量逐年减少。至1985年,青鱼籽的加工量仅有60吨。
  罐头制品 50年代初期,烟台罐头厂开始批量生产鱼类罐头供应国内市场。1976年,烟台海洋渔业公司罐头生产线正式投产,在以后的10年内,生产瓶装五香鱼罐头5.06万吨。1977年,烟台养殖场生产出第一批原汁、茄汁、红烧和鲜炸贻贝罐头,因销路不畅,产量有限,1984年后停产。
  1977年10月,长岛北隍城乡山前村建成长岛第一家罐头厂,年生产能力200吨,主要生产鲅鱼、扇贝、贻贝、海螺等罐头食品。之后,该县的大钦岛、砣矶、南隍城等乡镇及私营罐头厂相继投产,其中规模最大的县罐头总厂年产罐头1000吨。至70年代末,该县的海洋罐头食品业迅速崛起,并开发软包装罐头食品,产品销往全国各地。长岛的海洋罐头食品涉及鱼、虾、蟹、贝、螺、藻等诸多种类,出产“鲜嫩鲍肉”“原汁扇贝柱”“茄汁鲅鱼”“五香花鱼”“酥炸贻贝”“海胆黄”“海兔酱”和“熟食海带”系列等共30多个品种。80年代,海阳、蓬莱等地也先后建起小型罐头厂,以当地出产的扇贝、海胆等为原料,制成罐头供应市场,产品皆内销。至1983年,全市已有县办水产罐头厂14处。90年代,全市的罐头制品年产量一直维持在100吨左右,1994年,产量最高达162吨。2002年,由于原料缺乏等原因,全市水产罐头制品不足10个品种,产量仅有15吨。
  方便制品 80年代,烟台渔业公司、水产供销公司、养殖场、制碘厂等单位先后试制干鱼小包装烤鱼片、海带丝、人造海蜇皮等水产方便食品,投放市场受到欢迎。至90年代后期,又不断新开发一批新产品,主要有鱼柳、美味鱿鱼丝、鳕鱼丝、快餐海带丝、虾片、鱼松等。对原料充足的海带、鳀鱼等产品,通过变型、变异、仿生、换装等措施,开发出多样化、系列化的高品质、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产品;利用新鲜的低质鱼或加工剔除的鱼边角碎肉、冷冻鱼糜等原料,经漂洗、精滤、斩拌、脱水等加工工艺,加工制成风味独特的鱼丸、鱼糕、鱼卷、鱼香肠、模拟蟹肉、富士虾等方便食品;利用食用低值鱼、虾或水产加工废弃物、鱼贝类煮汁等,加工出鱼露、鱼酱、鱼油、虾油、虾酱等副食品。同时开发出鱼脯、鱼排、鱼饼等高档模拟食品。
  海带丝 1980年,长岛县率先进行海带小包装方便食品的加工试验,专门生产“海带丝”。1981年,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开始进行海带丝加工实验研究,并总结出海带丝加工的新工艺。1982年,该所与烟台海水养殖场联合进行试验,研制出2吨产品,很快成为畅销品。1984年、1985年,该产品相继获山东省和全国水产品加工展销会“优良产品”称号。
  1983年,长岛海带食品公司成立,生产的“海带丝”“海带罐头”“海带酱菜”等产品,在国际海藻会议上受到与会专家的一致好评。继长岛之后,蓬莱及烟台养殖场也利用优质淡干海带直接加工成海带丝试销。1985年,全市海带食品加工业发展迅速,生产的海带丝有香辣、什锦、美味、咸味、五香、蚝油风味等近十个品种。90年代,海带丝销售不畅,加工产量逐年下降。至21世纪初,市场上已很少见到。
  烤鱼片 70—80年代,马面鲀产量剧增,而鲜品销路受阻。1983年,烟台渔业公司加工厂开始生产烘干调味马面鲀片。其工艺是:取其体侧两片鱼肉,经调味腌制,入烘道脱水,再经电炉焙烤,最后轧制疏松而成,同年产量8.43吨。投放市场后,深受消费者的欢迎。1985年,该加工厂以马面鲀作原料,推出“金贝”牌烤鱼片,年生产能力44.5吨。1986—1998年,平均年产量162.69吨。1991年,“金贝”牌烤鱼片“获山东省优质产品奖”。从90年代初期开始,由于马面鲀资源短缺,该厂开始选用鳕鱼为原料。90年代末,由于原料短缺,以及乡镇企业的冲击,产量逐渐减少,于2000年3月停产。2002年,烟台渔业公司水产食品加工厂新开发出安康鱼为原料的烤鱼片,年产7吨。
  除烤鱼片外,80年代后期,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经3年多反复试验,以鳀鱼为原料研制出“日本沙丁鱼味淋干”,试销日本,受到欢迎。
  1992年,由招远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和水产供销公司冷藏厂合作的“燕尾牌鱼片综合加工技术”研究课题,通过烟台市科委组织的鉴定。该技术以低值鱼类为原料,采用日本马面鲀片辅料配方并加以改进,经解冻、开片、有机酸处理、调味、浸透、摊片、晾晒、揭片、检验、分级、包装等工艺流程精制而成各种鱼片。其中以鳝鱼、鲶鱼为原料生产出口的生干鱼片为国内首创,产品质量达到国外同类产品质量要求,并出口日本、美国、加拿大等国家。1999年8月,该所开始试验以针鱼为原料生产鱼片,但产量较少。
  1996年,烟台市远洋渔业开发公司开发出“珍味鱼脯”“辣味五香鱼”“调味小偏口”等新产品,受到国内外市场的青睐。生产的马卜鱼片,产品口味独特,全部出口日本、韩国,创汇40万美元。
  虾片 1976年,烟台海洋渔业公司开始生产虾片。这是一种用虾脑加适量淀粉,经调味、蒸煮、切片、干燥而成的半熟制品。1980—1985年,年均产量87.5吨。后因市场销售不畅而停产。
  鱼松 70年代,烟台渔业公司试制出鱼松产品,是用纯净鱼肉,在密闭的生产设备内经调味、干燥而成的黄褐色绒毛状营养食品。莱州市大家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松,产品质量稳定,一直受到消费者的喜爱。
  鱼香肠 60年代,烟台渔业公司以小杂鱼或马面鲀肉为主要原料,配以适量的猪肉、淀粉和调料,经机械灌注、扎结、高温高压蒸煮而成鱼香肠。1985年,烟台水产供销公司从日本引进鱼香肠加工新设备,扩大了全市的鱼香肠生产能力。90年代,烟台渔业公司鱼香肠生产曾一度停滞。1999年,该公司以鱿鱼作原料制成的鱿鱼肠开始上市。
  冷冻品 50年代中期,境内外贸部门组织生产冷冻水产品出口。开始仅有冻对虾、冻虾仁、冻鱼等几个品种。1960—1978年,烟台渔业公司生产的冻对虾(含有头、无头对虾两种)、冻对虾仁等出口欧、美、亚、澳等国家和地区,享有盛誉。其中冻对虾出口总量居全国首位。1980年,该公司开始生产内销冷冻小包装产品。主要在产区船上或陆地加工厂内以新鲜鱼虾贝类作原料,经过冲洗、分类、整理,按不同的品种,去头、去壳、去尾、去内脏或保持原形进行冷冻后,定量包装成小型产品,年产量292.8吨。品种有马面鲀、鲱鱼、安康鱼、蛸、小带鱼、鹰爪虾等20多种。由于冷冻小包装质量新鲜,包装卫生,食用方便,节日投放市场试销,颇受欢迎。80年代以来出现在市场上的冷冻小包装主要有原条冻品、分割冻品和“三去”冻品小包装3种。原条冻品小包装,适于体形小的水产品,只冲洗、整理、包装,不改变体形,如梅童鱼、鲳鱼、梭子蟹、青虾、小白姑鱼等;分割冻品小包装适于体形较大的水产品,一般将鱼分割为头部、中段、尾部等,分部分按质论价;“三去”冻品小包装是将水产品的头、皮、内脏除去,常见产品有马面鲀、虾仁、贻贝肉、带鱼段等。冷冻内销产品有:单冻鲅鱼、单冻黄花鱼、冻对虾仁、单冻扇贝柱、鲈鱼、梭鱼、盘冻对虾(0.5公斤、1公斤)、盘冻乌鱼、盘冻小鳞鱵鱼、冻章鱼、黄姑鱼等十多个品种;出口产品有:冻无头对虾、凤尾虾、冻虾仁、小鳞鱵鱼片、鳕鱼片、红鱼片、鱿鱼筒、鱿鱼丝、毛蛤肉、单冻扇贝柱等。
  1988年,烟台市远洋渔业开发公司与东京丸一(株)合资成立烟台海兴水产有限公司,开展对外贸易和水产品加工出口业务,并在全市率先开展水产品来料加工业务。同年11月,该公司又与日本合资成立烟台新兴水产有限公司,产品由初加工、粗加工转向精深加工,冷冻品种有鲅鱼片、鲐鱼片、鳕、蟹等。90年代,全市水产合资企业新开发出冰鲜鲅鱼、针鱼、黄姑鱼、真鲷、海胆肉、江瑶柱等多种出口产品。
  1991年,烟台渔业公司相继开展生鱼片、鳕鱼冻品和鱿鱼系列冻品的生产,1991—1993年,平均年产生鱼片140吨。1991—2002年,平均年产鳕鱼冻品930吨,最高年产量2174吨。1996—2002年,平均年产鱿鱼系列冻品509.71吨。
  1997年,烟台市水产供销公司在加工鳕鱼系列产品的同时,又引进红鱼加工项目,推出鮟鱇鱼块、寿司虾、鱿鱼串、鲐鱼片系列制品。
  2002年,全市向欧盟市场出口的冷冻产品有狭鳕鱼片、真鳕鱼片、大马哈鱼片、鲽鱼片、鱿鱼片、红鱼片等和部分干燥盐渍品。向日本、韩国出口的产品有针鱼片、江瑶贝、笔管蛸、红鱼片、鲱鱼籽、海带鲱鱼籽、冷冻调味鱿鱼、干燥调味鱿鱼、面包粉鱿鱼等。
  第三节水产品综合利用
  至70年代中期,主要产品有化工品(鱼鳞胶、甲壳质等)、副食品(味粉、酱油等)、熟食品(鱼松、鱼香肠等)、饲料(鱼粉)4大类20多个品种。80年代中期,以海带为原料的海藻综合利用逐渐形成规模,成为新兴的水产品综合利用加工产业。主要产品为褐藻胶、碘、甘露醇等。1996年,全市投资600多万元新上7条鳀鱼加工生产线,开发出的DHA心脑灵、智力宝、脑动力等海洋药物受到市场欢迎。同时,还扩大贝类、虾类、藻类等大宗品种的综合加工,开发出干品、风味食品、冷冻品、调味品等多系列、多种类产品。1998年,海洋药物、海洋保健品等共研制开发成功5大系列20多个品种,其中海珍三皇浆、减肥宝、佳钙宝、藻酸双酯钠等一大批产品投放市场,取得良好效果。至2002年,全市水产品综合利用的产品主要有海藻工业产品、鱼粉、鱼油、鱼糜制品及水产医药品等。
  海藻综合利用 碘 1966年,烟台养殖场成立海藻加工组,对芝罘湾人工养殖的海带首次进行提碘试验。1969年全国制碘规划会议召开后,驻蓬莱54928部队化工厂、烟台制碘厂先后建成投产。1971年,全区4处国营化工、制碘单位试验从盐渍海带卤水中提取精碘0.8吨。同时,各地的集体渔业也纷纷兴建小型化工厂从事海带制碘。70年代末,这些小型化工厂陆续停产,全区仅有3个国营制碘厂继续利用海带做原料从事制碘。其中,烟台制碘厂生产的精碘,在1984年和1985年举行的山东省及全国水产品加工展销会上均获“优良产品”称号。1987年,烟台制碘厂更名为烟台海藻工业公司。翌年6月,该公司租赁芝罘区一乡镇企业成立海藻加工厂,当年生产碘10.07吨。1992年达15吨,产品销往29个省、市、自治区800多个厂家和国外十几个国家和地区。1999年停止生产。
  甘露醇 1966年,烟台养殖场海藻加工组利用海带进行土法提取甘露醇工艺验证。1970年,烟台制碘厂建成投产后,甘露醇年产量达3.3吨。80年代,该厂甘露醇生产已按国家药典规定标准生产,产品部分内销,部分出口,主要用于化工合成及医药工业。1987年,全市加工企业年产甘露醇375.65吨。1988年6月,烟台海藻工业公司所属海藻加工厂当年生产甘露醇294.35吨。1989年、1990年,烟台海藻工业公司生产的甘露醇先后获山东省和农业部优质产品奖。1999年停产。
  褐藻胶 1966年,烟台养殖场海藻加工组利用海带固相转化褐藻胶,年产30吨,主要供应国内纺织、印染行业。1970年,烟台制碘厂投产后,年产褐藻胶55.62吨。80年代初期,褐藻胶按国家规定工业用、医药用及食品用三级标准生产,产品广泛用于纺织、印染、冷冻和医疗、食品行业,销量逐年递增。烟台海藻工业公司已成为全市最大的海藻化工产品生产企业。1987年,全市海藻加工企业全年生产褐藻胶815.16吨,其中烟台海藻工业公司年生产褐藻胶占全省褐藻胶总产量的27%。1990年,烟台海藻工业公司以海带为原料,主要生产“流星”牌精碘、“闪花”牌甘露醇、“银帆”牌褐藻酸钠以及各种系列仿生食品,主产品畅销国内28个省市区,并出口西欧、日本、朝鲜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褐藻胶获农业部优质产品奖,产量达到824.84吨。1991年5月,该厂开始生产以红藻为原料的卡拉胶、琼胶等产品。1998年,又投资120万元,对原卡拉胶生产线更新改造,生产出达到欧共体标准的卡拉胶,出口量38吨,盈利10万元。1999年停止生产。
  鱼粉 境内历史上鱼粉加工有干法、湿法和土法3种,其中以干法生产为主。干法加工是将原料进行蒸煮和干燥,除去水分,然后压榨或萃取鱼油,最后经粉碎、筛分即得。用此法生产鱼粉中的残留油脂较多,鱼粉呈深褐色,品质较差。湿法生产鱼粉是将原料蒸煮后,经压榨,除去鱼油和大部分水分,进行干燥、再轧碎,压榨液离心去油后,浓缩混合于轧碎的榨饼中,一并干燥而得鱼粉。土法生产是利用虾糠和咸小鱼而生产的一种咸鱼粉,数量很少。1958年,烟台渔业公司开始鱼粉生产,当年产量19.61吨。1958—1960年,利用变质鱼和低值鱼的下脚料土法生产鱼粉62吨,主要用作饲料。70年代后期,该公司开始用湿法生产鱼粉,产品质量较高。其他国营单位仍用干法生产,因无脱脂工序,产品质量稍差。同期,黄县、长岛等地水产供销公司多利用虾糠、咸鱼或加工罐头的下脚料土法生产鱼粉。
  至1982年,全市鱼粉产量达到2697吨(包括威海),其中国营企业生产850吨。80年代后期,大部分企业陆续改为湿法生产鱼粉,且产量逐年提高。1991年,烟台渔业公司所属新大洋食品加工厂成立,设有两条湿法鱼粉生产线,年加工鱼粉5000吨,鱼油400吨,鱼粉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1996年,全市共有7条湿法鱼粉生产线,年产量1114吨。1997年,烟台渔业公司进行鱿鱼深加工试验,利用鱿鱼内脏生产鱼粉,主要
  用于添加到虾、鳗等养殖饲料中,后因销路不畅而停产。1999—2000年,全市鱼粉产量4500吨,达到历史最高值。
  医药及保健产品 海参肽营养素胶囊 1996年,中外合资企业“烟台芝罘岛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产自芝罘岛海域3~5龄鲜刺参为原料,采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精制而成海参肽营养素胶囊。该产品在第三届全国食品博览会上被评为金奖,并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授予无公害产品标志使用权。2002年,产量为150万粒,实现产值600多万元。
  海星生物活性锌营养胶囊 属烟台芝罘岛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研制的新产品,以黄海北部海底鲜活海星的海星黄为原料,经脱毒、浓缩精制而成。2002年,产量为50万粒,产值100万元。
  “一点碘”口服液(碘糖浆) 1995年,长岛县海洋食品研究所与山东师范大学合作开发出碘糖浆,经卫生部批准为保健食品,是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的推荐产品。该产品以长岛优质海带为主要原料精制而成,年生产20吨左右,销售收入10万元。
  心脑灵、智力宝 1996年,蓬莱华泰营养保健品厂引进清华大学新技术,从黄、渤海蕴藏量丰富的鳀鱼中提取DHA活性物质,生产出心脑灵、智力宝天然海洋生物保健品,经国家卫生部鉴定,质量优于美国进口的同类产品,被列入1997年国家计委和国家农业发展总行计划。1997年,该厂利用国家农业发展银行专项贷款1950万元进行了二期扩建工程,产品畅销国内15个省、市,出口日本、美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年生产能力3000万粒,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
  第四节水产品加工机械
  加工设备 70年代以前,烟台水产品加工大多采用人工操作。1972年,蓬莱县水产供销公司试制成功刷鱼机,每小时可洗鱼3~3.5万公斤,最高可达到5万公斤,提高工效16倍,并且提高了刷洗质量,加工出来的小干鱼色泽较好。70—80年代,水产品加工机械分为鱼类处理机、虾米脱壳机、贻贝加工蒸煮机等,加工品种主要是虾米、贻贝、鱼糜,提高了劳动效率。1976年,烟台养殖场研制成功包括鲜贝输送机、分粒机、滚洗机、蒸煮机等重要设备的贻贝加工机组,于1977年春季投入试生产,初步取得成效。1980年又对该机组重新设计,于1981年春投产使用。该机组每小时可加工鲜贻贝5000公斤以上,是国内同行业中较理想的贻贝加工机组之一。1989年通过改进贻贝加工工艺流程,增加去足丝、预烫工序,提高了贻贝蒸煮张壳效果,张壳率达到95%以上,机械脱肉效果较好。
  90年代,各水产加工企业普遍加大设备改造投资力度,新上和引进先进的加工设备15台套,开发出干制品、风味食品、冷冻品、调味品等多系列、多种类产品,加工增值达20多亿元。1999年,为配合鲜嫩海带加工,长岛县从大连龙口塘购买4台海带专用烫煮机械,分布在北隍城、南隍城、大钦岛及县渔业公司。2002年,全市水产加工企业共引进先进技术工艺设备126台(套)。加工企业的技术装备半数以上处于国内先进水平,10%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制冷设备 1966年12月,国营山东省水产公司联营加工厂建成,制冷能力220万大卡/小时,冷藏能力8824吨/次,制冷能力198吨/日,贮冰5289吨/次,是全省最大的冷库。1978年8月,又建成冷藏能力为4250吨/次的第二座新冷库,水产冷冻品由50年代占水产加工产品的6%提高到47%。制冷主要设备仍是氨压机。1996年3月,烟台渔业公司水产食品加工厂福山分厂从日本引进价值689万元的鱿鱼加工成套设备,并于6月投资383万元配套建成400吨冷库1座。至2002年,全市水产加工企业378家,其中冷库加工企业323家,水产冷库569座。制冰能力4219吨/日,冷藏能力18.84万吨/次。
  加工生产线 90年代中期,烟台渔业公司新大洋食品加工厂引进日本整套鱿鱼加工生产线、鱿鱼丝加工生产线、仿丹麦湿法鱼粉生产线和平板冷冻机、单冻机、冷风干燥机。1996年,全市投资600多万元新上7条鱿鱼加工生产线,全市10万多吨低值鱼得到很好的利用。
  第五节水产品加工企业
  2002年,烟台市水产品加工企业378家,其中国营企业25家,其余为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和个体企业。
  烟台海洋渔业公司水产食品加工厂 成立于1958年,原名烟台海洋渔业公司联合加工厂,1992年1月6日易名,是一个集冷冻、冷藏、加工、销售、进出口于一体的综合性国有水产品加工企业。该厂冷冻加工的“AAA”牌对虾、精制的生鱼片、单冻鳕鱼片、块冻鳕鱼片等,先后销往西欧、美国、日本、中国香港及东南亚等地。90年代始,该厂先后从德国、加拿大等国家引进国际最先进的单冻机、平板冻结机、扒皮机、整形机、漂洗机等系列水产品加工设备,还从日本进口21世纪世界最先进的鱿鱼加工生产线。精深加工的“金翔”牌烤鱼片、香酥鱼排、珍味鱼脯、鱿鱼丝等因质高价廉而畅销全国;“金贝”牌烤鱼片获省优质产品称号。1997年,该厂分别通过ISO9002质量标准认证和HACCP管理体系的审核。1999年6月又通过欧盟注册。2002年,生产的“金翔”牌系列产品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称号,并被国家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评为“消费者信赖的知名品牌”。2002年,实现销售收入过亿元,进出口贸易额达1400万美元,成为全市主要国营水产品出口加工基地。
  烟台芝罘岛冷藏总厂 1992年10月,烟台水产集团公司芝罘岛渔港冷藏总厂成立,2001年3月易现名,系国有企业。渔业码头550米,冷库5000吨。主要经营码头水产品收购、冷藏加工和销售,年收购水产品4800吨,最高可达万吨左右。1994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芝罘岛渔业码头对外开放,允许外籍船舶直接停靠,成为全市鲜活水产品出口基地之一。1996年后,随着近海渔业资源日趋衰减,停靠渔港的船舶数量和码头收购渔获量逐年下降,该厂生产经营及时调整为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为主,码头水产品收购、国内销售为辅的新模式。2000年2月通过FDA检验,取得HACCP证书,并通过欧盟卫生注册。年加工水产品原料达1.5万吨,出口创汇千万美元以上。2002年,该厂改造、扩建3个共4000平方米的高标准现代化加工车间。
  烟台海藻工业公司 1970年11月烟台制碘厂成立,隶属烟台地区水产局。1987年3月易现名。1988年11月成为烟台水产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1988年9月,公司投资筹建烟台水产食品厂,生产海藻仿生系列产品和冷饮、乳酸菌饮料等食品。褐藻胶及仿生食品曾双获全国首届食品博览会银奖。1991年5月,与香港华颖金属热处理工程公司合资成立烟台信泰海藻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以红藻为原料的卡拉胶、琼胶等产品。1992年11月,与德国代亚公司合资成立烟台王子化工有限公司。1996年合资外方撤资,海藻工业公司出现亏损。1999年12月,依法申报破产。
  中国水产烟台海洋渔业公司新大洋食品加工厂 1997年9月10日,原烟台海洋渔业公司水产食品加工厂福山分厂成立,1998年4月正式注册,易名为新大洋食品加工厂。主要产品有“新大洋”牌鱿鱼丝、鱿鱼筒、鱿鱼花及半软干鱿鱼片、鱿鱼干、鳕鱼片、鱿鱼肠和其他鱿鱼系列产品。1998年通过HACCP质量体系认证,产品开始销往韩国、俄罗斯、日本、欧美等国际市场。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冷藏食品加工厂 前身为1944年成立的烟台水产冷藏厂,2001年12月现名。2002年新厂开始投产,年加工能力达2万吨以上,产品主要出口到日本、韩国、美国和欧盟等国家。该公司先后通过欧盟卫生注册、美国HACCP质量控制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山东省长岛海洋渔业公司 1987年成立,是集海洋捕捞、水产品冷冻、加工、渔需物资供给于一体的县属国营企业。2002年,辖2个中外合资企业、2个冷藏厂、1个海藻加工厂、4个养殖场、1个渔需物资供应站。主要产品有活鲜、冰鲜、冷冻品、调味品、干熟食品、卤制品等10大类。其中扇贝、赤贝、江珧、鲍鱼、海胆、河豚、鲅鱼、海蜇、文蛤、海带等20多种产品远销美国、日本、韩国、香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
  烟台市幸福海藻工业有限公司 1988年成立,原为芝罘区幸福镇所属镇办企业,1999年改制为股份公司。主要产品是褐藻酸钠、精碘和甘露醇,产品远销欧洲、韩国、东南亚等地。2000年,公司通过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01年,褐藻酸钠、精碘和甘露醇分别被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评为名牌产品。2002年,公司产品产量821.5吨,产值2297万元,利税280万元,出口创汇80万元。
  烟台兴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建于1994年5月,系香港中兴水产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独资企业。主要生产项目为星鳗、魁蚶、海螺和三文鱼加工,所有产品全部销往日本和香港地区。2002年出口产量839吨,创汇1102万美元。公司先后通过ISO9000和HACCP的质量认证,所生产的主导产品——“兴洋牌”速冻蒲烧烧鳗,获评2001年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畅销不衰。
  蓬莱市联发水产有限公司 位于大季家镇食品工业园,是由蓬莱市四通水产有限公司与美国罗伯特沃利公司合资建设和经营的“三资”企业,总投资3000多万元。公司以水产品加工为主,兼营蔬菜、肉、蛋、花生等加工,年加工扇贝冻柱1600吨,冻鳕鱼片3000吨,产品全部外销。公司执行FDA、HACCP标准,并实现欧盟注册。
  牟平伟成食品有限公司 创建于1999年10月,是由烟台市牟平区伟业食品有限公司与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合资企业。2000年,该厂获美国FDA的HACCP认证与欧盟认证注册。加工产品以单冻扇贝柱、单冻赤贝肉、鲅鱼片、三文鱼片、沙丁鱼片等为主,产品销往美国、日本、欧盟、韩国等国家。
  长岛永盛水产有限责任公司 1982年,长岛县对外贸易公司冷藏厂成立,2001年12月公司改制更为现名。主要产品有鱿鱼系列、海带系列、扇贝、虾夷扇贝、针鱼、鲅鱼等。2002年,实现销售收入1300万元,利税80万元。是长岛县出口创汇骨干企业之一。
  长岛海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975年,长岛县食品公司成立,1984年10月建立冷藏厂,主要加工、储存肉类产品。1987年后改为水产品加工。2001年,该公司改制为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制公司,易现名。2001年7月,与韩国东源渔业合资成立长岛利源水产有限公司,并取得进出口权。产品主要销往欧美、日本、韩国及东南亚等地。2002年,公司水产品加工量达到5000吨,实现销售收入1073.9万元,实现利税57.9万元。
  长岛县日出水产有限责任公司 2002年5月10日成立,是集生产、加工、进出口于一体的综合性水产企业。公司水产品年出口量为6000吨,加工种类有活鲜、冰鲜、冷冻、调味品、干熟食品、卤制品和综合利用产品等10大类,共60多个品种。其中主要产品有江珧、赤贝、扇贝、针鱼、鲅鱼、鱿鱼、海胆、藻类等,远销美国、日本、韩国、加拿大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第七章水产品与渔需物资经营第一节水产品经营经营体制1978年,水产品经营由国企专营封闭型模式开始向多渠道、少环节的开放型流通过渡,逐步缩小派购范围、比例和议价限制,派购外的产品允许多家经营。1979年初,国家正式提出对集体渔业的水产品试行派购和议价相结合的政策。派购比例一般为60%左右,其余部分为议价收购或由社队自行处理。对于特供的和出口的水产品实行全额收购,国家给予专项加价和物资奖售。
  1981年5月,国家继续调整水产品购销政策,把二类水产品缩小到鱼、虾、蟹、参、鲍等21个品种。派购比例除对虾继续全额收购外,二类水产品派购比例为60%,在完成任务之前生产单位不准议价成交,不准上市出售,也不许把集体水产品分给个人出售,必须交给国营水产供销公司对口经营,没有水产供销公司的地方由乡镇供销社经营。1983年9月,国家进一步放宽水产品的购销政策,确定派购范围由原来的21个品种减少为8种,派购比例除对虾外一般为50%,并且实行派购上调产品和渔需物资挂钩。1984年1月,国家提出只保留对虾、带鱼继续实行派购,其余水产品全部放开,水产品市场日趋活跃。198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放宽政策、加速发展水产业的指示》中规定“水产品全部划为三类产品,一律不派购,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把水产品流通体制推向新阶段。
  交易方式 80年代中期,全市水产品市场全面放开后,交易方式越来越多,流通面不断扩大,城乡市场繁荣活跃,鱼、虾、蟹、参、鲍、蚶、蛤、蛏等鲜活水产品纷纷应季登市,货源充裕,群众购买方便,彻底改变了凭证按人供应、排队购买的局面。
  渔港交易 水产品市场的逐步开放,许多渔港码头于80年代或有计划或自发地形成水产品交易市场,并渐成规模。
  长岛渔港位于南长山岛中心地带,是长岛县的主要渔港。该渔港水产品日交易量高峰时期达500吨,年交易量万吨以上。90年代中后期,由于海洋渔业资源衰退,主要生产季节形不成渔汛,生产量不断下降,其交易多在海上或岛外进行。1999年起,该渔港已不再进行水产品交易。除长岛渔港外,长岛县的大黑山土岛港、砣矶磨石嘴港、大钦岛东村港、南隍城渔港也是重要的水产品交易场所。
  三山岛渔港为莱州第一大渔港,可容纳500多艘大功率渔船,渔货全部在港口直接交易,年交易量10万吨~12万吨,交易额6亿元~8亿元。渔汛期间日贩运鱼货的车辆在50部以上,高峰时达300多部。
  集市贸易 诸多较大的水产集贸市场,主要集中在莱州、长岛、蓬莱等地。
  莱州集贸市场主要有沙河镇、朱桥镇、土山镇、金城镇、城港路街道小原、城港路街道朱由、三山岛街道过西、三山岛街道西由集贸市场和东宋镇前桥村竹蛏交易市场等。其中东宋镇前桥村竹蛏交易市场拥有摊位80余家,日成交量4000多公斤,交易额2.5万元左右,是莱州市最大的竹蛏交易市场。
  长岛县凌云市场建于1993年5月。水产品冰鲜交易占地150平方米,30个摊位,交易品种主要为冷冻鱼类、冰鲜鱼类、鲜活贝类、螺类、蟹类以及海菜等。日交易量3~5吨,交易额4万元左右。2001年5月水产品鲜活交易场迁至凌云市场西首,占地700平方米,设80~100个摊位,日交易量10吨、交易额10万元左右。
  专业批发市场 水产品市场的全面放开,推动了国营水产供销企业的改革。90年代,全市各地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相继产生,为较大规模商品交换提供社会化服务。除批发外,也经营零售业务。
  烟台市七彩商城(七彩城水产品批发市场)。80年代称为罗锅桥水产品批发市场。1999年2月4日,经烟台市财贸办批准设立烟台市七彩食品城,地址在烟台市西大街110号。总投资600万元,建筑面积6252平方米,占地面积1.24万平方米,网点218间。2000年1月更名为烟台市七彩商城。主要由烟台市勘查测绘院承包经营。1999年入场经营户60户,管理人员15人,当年水产品成交量45吨,成交额28万元,其中干水产品10吨,成交额5万元。
  烟台农贸城。1997年5月经烟台市财贸办批准,烟台市环球工贸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500万元在芝罘区海港路26号设立,为市区首处专业水产品批发市场。该市场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摊位1800个,经营户1200户,管理人员9人。经营范围为水产品、农副产品、土产杂品的批发及零售。水产品批发区500平方米,鲜活水产品主要来自山东、江苏、浙江、大连等省市。年成交量2万吨、成交额2.3亿元以上。
  海阳市胶东水产品批发市场。位于海阳市东寨头村。80年代初期,部分东寨头村群众开始批量经营鱼类,形成了水产品批发市场的雏形。1991年,为扶持水产品市场健康发展,村集体投资50多万元,将原村委办公地改造成68个简易库房摊位,由村集体统一发包给个体私营业主经营,形成具有常年供货能力的批发市场。同年11月,该市场在东寨头村正式成立。1996年,村里又征地5.33公顷,投资380万元把市场从闭塞的“四合院”批发市场搬迁到交通便捷的青威一级公路边,并开始兴建批发市场经济园区。该市场经营产品包括鱼、虾、贝等20多个品种,货源主要来自国内10多个省市及新西兰、泰国等国际市场,销售范围东起黑龙江,西至西藏,南至舟山群岛、海南岛,形成了覆盖国内10多个省、70多个县、市的销售网络。2002年,该市场拥有冷库130座,总库容2.2万吨,从业2000多人,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水产品批发市场。全年完成水产品交易量6.8万吨,交易额2.4亿元,上缴税金120万元,利润3500万元,被农业部列为国家级水产专业批发市场。
  三山岛村鱼货批发市场。1999年,莱州市三山岛村在王河大桥以北投资1000万元,建起面积5万平方米的鱼货批发市场,年交易量6.5万吨,年交易额3.5亿元。
  长岛县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位于长岛县北长山岛北城村前海沿,是近海作业渔船在卸港过程中形成的民间自然交易场所。每到捕捞生产季节及浅海养殖生产收获季节,市场交易非常繁忙,年交易量一般在7000~8000吨,年交易额2000万元左右。
  水产品进出口 80年代中前期,水产品进出口交易主要由有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独资、合资加工企业以及直销船等进行。出口水产品主要有海带、盐渍裙带菜、精装食品菜及海洋捕捞的中国对虾、海参、鲅鱼、扇贝、鲈鱼、小鳞鱵、盐渍海蜇、毛蛤肉、海兔、文蛤、杂色蛤等,主要销往日本、美国、韩国等国家。
  90年代初期,随着外贸体制改革和与国际市场接轨,部分水产企业获得自营进出口权,加工订单增多。同时,养殖的中国对虾、扇贝、牡蛎、文蛤、大菱鲆、石鲽鱼等也打入国际市场。水产企业由原来的间接贸易变为直接贸易,国际贸易日趋活跃。1991年2月10日,由烟台组织的活鲜鱼船首航日本下关,一次运销冰鲜鱼、活贝类等水产品10吨,创汇近4万美元。同年,两艘活鱼船共向日本下关、福冈等地鱼市场运销30个航次的鲜活水产品270吨,品种10多个,直接创汇100多万美元。
  90年代后期,部分水产企业开始购进国外生产的各种鱼类做原料,用于深加工。加工的主要品种有:红鱼片、鳕鱼片、鱿鱼系列制品等,出口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及港、澳地区。
  第二节渔需物资经营
  经营体制 70年代始,境内渔需物资由国家计划分配供应改为国家计划供应和市场调节两条渠道进行,以国家计划供应为主,木材、钢材及柴油仍为计划供应的紧缺物资。80年代,市场调节量逐年增加,渔业生产单位可直接向渔需物资生产单位订货。1985年,水产品价格放开后,国家计划分配的渔需物资除柴油仍有一部分属国家平价调拨外,其他均进入市场调节渠道。
  经营方式及品种 90年代以前,渔需物资一直是由各级水产供销公司独家经营,下设分支机构,每个乡镇一个,承担着各地渔具修补材料、机械日用配件、生产燃料、劳动保护用品的供应。主要品种:化工产品有聚乙烯单丝、薄膜、网片、锦纶、尼龙线等;机电产品有各种型号船用柴油机、导航电子仪器、电动机及零部件;燃料油有柴油、润滑油以及各类海上救生、潜水设备等8大类,上千个品种。90年代初期开始,随着市场逐步放开,国企、集体、股份、个体等多渠道、多形式经营格局逐渐形成,经营者按生产所需,从正规生产厂家进货,供应生产者。其中,大的有几十万元的机械设备,小的有几分钱的钓钩,价格均以市场调节为主。
  第八章海洋与渔业管理
  80年代初期,市县两级水产局内渔政、渔监机构相继成立,分别负责渔业资源的繁殖保护,渔船渔港及渔业船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渔船检验、检查和船员考试发证等工作。1993年,国家《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实施后,市县两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逐步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1993年底至1994年初,市县两级渔业海洋局相继成立,地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开始实施海洋管理职能。1999年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和2001年通过的《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后,全市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成为海洋与渔业管理重点,海洋与渔业管理从生物资源为主的生产型管理逐步转变为海洋国土资源为主的权益型管理。
  第一节海域使用管理
  1994年3月,烟台市成立渔业海洋局,成为全省第一个具有实施海洋管理行政职能的沿海地级市。同年9月27日,《烟台市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全市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1995年6月,烟台市政府为滨海假日酒店和交通部烟台海上救助打捞局填海及护岸海域颁发《海域使用许可证》,为全省对海岸工程建设进行海域使用管理的首例。下半年,芝罘、莱山和莱州开展筏式养殖海域使用确权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1996年3月,市渔业海洋局在莱州召开全市海域使用确权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并推广试点经验,全市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全面启动。
  示范区建设 1997年7月28日,国家海洋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决定在葫芦岛、秦皇岛、烟台和舟山市开展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工作。11月20日,烟台市政府转发市海洋与水产局、市财政局《关于烟台市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12月9日,烟台市海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水产局。
  全市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围绕海域使用规划、可行性论证、使用权登记、使用审批、使用金征管及海洋监察管理等6个方面的工作,有重点地安排到有关县市区进行试点,按计划分3个阶段逐步推进。1999年底,基本完成示范区工作的各项任务目标,市海洋与水产局、市财政局联合进行检查验收。
  示范区建设期间,市海洋与水产局每年都举办海洋管理人员培训班,聘请海洋管理专家、教授和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海洋管理基础知识、海洋管理法规和测量技术等有关方面的培训。1995年经国家海洋局组织考试,全市取得海洋监察证者84人。同时,各地普遍加强海洋执法船只的配备。至2000年,全市拥有中国海监船17艘。1996年始,市海洋与水产局聘请驻烟涉海部门的7位专家组成海洋专家顾问组,对全市重大涉海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和环境影响等方面把关,保证海域使用审批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2000年11月,烟台市等4个示范区经检查考核验收合格,为国家海域使用管理立法提供了经验。2001年1月,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将烟台市等17个地级市确定为第二批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烟台市在总结第一批示范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实施海域使用许可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并探索形成了申请→登记→测量→论证→审批及监督检查等一整套海域使用管理体系。
  至2002年,全市登记海域使用面积达9.67万公顷,海域使用登记率100%,发放海域使用证3360多本,确权面积9.33万公顷,涉及11个用海类型,17个项目,涵盖海洋渔业、交通运输、旅游、盐业、电业及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用海活动。2002年3月,国家海洋局对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10个单位和22名个人进行表彰,市海洋与渔业局被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海域有偿使用 市渔业海洋局自成立时起,就把海域使用确权和征收管理海域使用金结合起来同步进行。1995年1月,市渔业海洋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联合制定海域使用金年征收标准,渔业养殖用海以每公顷90元为基数,根据养殖海域和方式的不同,最高为1200元/公顷;盐田用海90元/公顷;其他用海900元/公顷。同年,市渔业海洋局直接征收海域使用金5.88万元,主要是渔业增养殖用海和部分海岸工程护岸水域用海。1996—1999年,市海洋与水产局直接征收的海域使用金在13.23~14.75万元之间。
  2000年4月19日,市财政局、市海洋与水产局根据《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要求严格按《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金是财政的一般预算收入,沿海县(市)海域使用金由当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市辖各区海水增养殖项目海域使用金,委托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其他用海项目由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征收;海域使用金的5%为征管业务费,其他按比例上缴各级财政专户;加强对海域使用金征管工作的监督检查。2000年以后,填海、围海等海洋工程项目增多,加之项目附近土地价格涨幅较大,市海洋与渔业局直接征收的海域使用金大幅度增加,2000年为45万元,2001年增加到257万元,2002年达295.8万元。
  2000年9月22日,海阳市海洋与水产局主持全省首次海域有偿使用招标活动。竞标海域为海阳市海河大坝内公用水域,面积146.7公顷,3个业户参加竞标。经公开竞投,辛安镇鲁口村的李存良以30.06万元中标,取得竞标海域10年的使用权。同年11月6日,海阳市海洋与水产局又主持对辛家港外贝蟹类增养殖区的招标活动,海阳市大辛家渔技站以20万元在15个竞标者中胜出,获得46.7公顷海域10年的使用权。本月16日,海阳市海洋与水产局主持对凤城港外122.43公顷贝蟹类增养殖区进行招标,凤城镇胜利村的王吉超以20万元中标。2002年6月18日,海阳市海洋与渔业局主持对南大沙367公顷(分3个大片,分别为131.42公顷、134.17公顷和101.45公顷)海域进行公开招标,54人参加竞标,渔民邵青竹等10人分别中标,竞标额总计370余万元。海阳市一系列的海域使用权公开招标活动,引起省内外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及山东电视台分别进行报道。
  中介服务 1998年12月18日,烟台市海洋事务所成立。主要从事全市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海域资源评估、海域使用与管理咨询和信息服务等项中介服务工作。至2002年,该所以海域使用论证为重点,侧重于海岸工程用海的可行性、海域界址的测绘、海域使用咨询以及海域资源评估等方面,开展近百次技术业务活动,编制60余篇论证报告,提供一批测绘资料,对全市围海、填海的海域使用项目进行论证,论证海域遍及全市各沿海县市区,其中尤以烟台市区和蓬莱市居多。2002年9月24日,烟台市海洋事务所成为国家海洋局公布的海域使用测量乙级资质单位之一。
  海域使用规划与海洋功能区划 1996年初,《烟台市海域使用规划》编纂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水产局海洋管理科。经过两年多的基础调查、资料汇总,形成《烟台市海域使用规划(初稿)》文本和规划图。后经多次修改完善,于1999年12月,通过由青岛海洋大学、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域使用技术总站及山东省、烟台市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评审。2000年2月,省海洋与水产厅对《烟台市海域使用规划》提出审查意见。9月18日,市政府正式批准《烟台市海域使用规划》,并组织实施。
  1999年5月,按照国家海洋局和省海洋与水产厅的统一部署,市海洋与水产局组织各沿海县市区开展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历时3年,编制人员采取上下结合、同步完成的方式,按国家标准按时编制出《烟台市海洋功能区划报告》以及市区和7个沿海县市区的8个分报告,并绘制出相应的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图》。后经烟台市及沿海县市区规划、环保、交通、海事、旅游、军事等相关部门多次修改和完善,完成海洋功能区划报告和规划图的初稿。2001年12月,《烟台市海洋功能区划》通过由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2002年1月,省海洋与渔业厅又组织专家对莱州、招远、龙口、蓬莱、长岛、海阳、莱阳及烟台市区的海洋功能区划进行评审,均获通过。4月,根据国家海洋局印发的《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成果要求》,按照《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文本编写大纲》,对海洋功能区的分类体系作较大调整。同年,市海洋与渔业局及沿海县市区对已评审的区划报告重新整理。
  第二节海洋环境保护
  1994年11月,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市渔业海洋局职能的通知》,全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起步。1996年8月,烟台市渔业海洋局更名为烟台市海洋与水产局,同时增设海洋环境监察科。2000年12月,该科更名为环境保护科。2001年3月,烟台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成立,全市海洋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完善。
  海洋环境监测 烟台市海域面积2.6万平方公里,其中清洁、较清洁海域占98%,污染较为严重海域占2%。近岸海域面积6560平方公里,污染海域占8%,主要分布在港口区和人口密度大、工业集中的芝罘湾、太平湾及夹河口等附近海域。90年代后,全市近岸局部海域营养盐污染日趋严重,其中蓬莱、长岛、莱阳近岸海域受到有机氮污染。芝罘湾的无机氮、无机磷含量超过二类海水水质标准,主要是陆地工业、生活污水的大量排放,特别是含磷洗衣粉和化肥的大量使用所致。除蓬莱、长岛外,其余近岸海域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石油污染,主要是船舶和港口污染。长岛、龙口、招远、莱州、莱阳近岸海域及龙口湾、太平湾、丁字湾水质中存在轻度铅污染。1998年8月—10月,烟台市四十里湾、芝罘湾、套子湾及养马岛附近海域相继发生面积达200平方公里赤潮。主要赤潮生物为甲藻。赤潮发生期间,该水域中养殖的扇贝、贻贝,以及自然资源中的底层鱼类(主要为鲆鲽类、鳎类)及海珍品(以刺参居多)普遍出现死亡和腐烂变质等现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7亿元。1998年2月,因海岸工程施工造成市区附近海域养殖贝类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1999年12月,因烟台港池及航道疏浚作业产生大量悬浮物,造成芝罘湾网箱养殖鱼类大面积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50万元。2001年9月,因企业超标排放污水造成夹河口附近海域滩涂自然资源和养殖贝类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5万元。2002年6月,因违规倾倒废弃物连续造成芝罘区崆峒岛附近海域两起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趋势性监测 包括海水质量监测、底栖环境质量监测、海洋生物质量监测。全市沿海共设监测站位24个,其中15个国控站,9个省控站,每年丰水期(7—9月)进行一次常规监测。
  渤海专项监测 以莱州、招远、龙口、蓬莱、长岛近岸海域为主。监测项目有水质、沉积物、底栖生物、浮游动植物等。共设站位8个,其中1个站位对上述项目均监测,其余7个站位只监测水质,每年5月、8月各监测1次。在莱州和蓬莱设1个站位监测生物质量,选择4种贝类为重点,每年8月监测1次。对全市8处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8个无公害水产品认证企业进行标准化生产基地及无公害水产品认证服务性监测,每年2次以上。对市区重点排污企业、重点入海河口及海岸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性监测。重点排污企业每年8月监测1次;重点入海河口每年5月、8月、10月各监测1次;海岸工程建设在施工前期高密度监测,工程建设期跟踪监测,工程结束后评估监测。
  海洋功能区监测 海水养殖区监测以四十里湾为重点,每年5—9月监测,每月不少于1次;全市14处海水浴场每年6月24日至10月7日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海洋自然保护区监测,主要针对全市3处省级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进行监督性监测。
  其他监测 主要是赤潮监测和海洋污染事故的不定期应急监测。
  海洋自然保护区 至2002年,全市已建立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3个,总面积18.02万公顷。
  庙岛群岛海洋自然保护区 1991年经省政府批准建立,面积5250公顷。庙岛群岛属暖湿带海岛生态系,海区内自然生长的经济动植物达294种,其中经济鱼、虾、蟹类30多种。每年春秋徙经此地的候鸟约10多万只,共18目46科247种。
  庙岛群岛海豹自然保护区 2001年建立,面积17.31万公顷。其中,珍珠门、挡浪岛、马枪石、犁犋把岛、宝塔礁、香炉礁等岛屿及周围海域为核心区,面积640公顷;核心区向北向东包括高山岛至大竹山岛一带海域为缓冲区,面积2.66万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斑海豹,资源量约500只。
  海阳千里岩岛海洋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 2002年1月建立,属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824公顷。其中核心区52公顷,缓冲区207公顷,实验区1564公顷。千里岩岛及其周围海洋生态系统是国内暖温带地区岛屿与海洋生态系统典型的代表,岛上分布有北方常绿阔叶林,为鸟类迁徙的驿站,保护区海域海洋生物资源丰富。
  第三节渔政管理
  渔业法制建设 1987年12月7日,市政府制定《烟台市渔业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突出发展和管理养殖业,加强小型捕捞渔船的管理,整顿渔业生产秩序,加强海珍品及水生动物苗种的保护和管理。1992年2月5日,对《规定》进行补充、修改,主要增加以下内容:对海参、鲍鱼、海胆等海珍品,实行采捕许可证制度,并规定在采捕量中,不足可捕标准的比重不得超过15%;鼓励发展外海、远洋捕捞业和开发性捕捞生产,并给予较具体的优惠政策;对渔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擅自在筏式养殖区和海珍品养殖区进行游钓、偷捕、抢夺海珍品者,破坏他人船网工具、养殖设施者,以及偷捕、抢夺他人养殖水产品或渔获物者,明确具体的处罚种类和数额。1994年9月16日经市政府批准,市渔业海洋局印发《烟台市娱乐性游钓管理暂行规定》,将娱乐性游钓纳入渔政管理之列。
  法制宣传 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颁布至2002年,烟台市政府、市海洋与渔业局先后进行《渔业法》、伏季休渔、取缔“三无”渔船等多项宣传教育活动。1987年,共向社会及各有关单位发放《渔业法》《渔业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等宣传材料近万份,召开各类宣传会议70余次。同年12月,《烟台市渔业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后,全市共召开各种形式的宣传会议80余次,印发宣传材料1000多份,受教育渔民达3.5万多人,占渔民总数80%以上。1991年4月下旬,烟台市水产局组织了《渔业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宣传周活动,受教育者3.9万人次。2000年10月31日《渔业法》重新修订后,烟台市海洋与水产局会同国家及省驻烟涉海单位,于11月26日在烟台市文化广场举办一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执法队伍 50年代起,烟台先后建立起国家及省、市、县四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政执法队伍,并配备渔政管理船。1987年始,市水产局每年都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选派渔政骨干到大、中专院校学习,并邀请有关专家授课。新参加渔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至2001年,共举办渔政检查员学习班14期,7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1988年制定实施《烟台市渔政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同时建立监察审计制度,由监察员定期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审计和考核。1989年11月23日,烟台市渔政监督管理站成立,编制36人。1991年,配备了661千瓦“丙交型”渔政管理船1艘和渔政管理车1辆。至2002年,全市已建立市县两级渔政监督机构13个(其中内陆管理机构1个),拥有500多人的渔政管理执法队伍,执法车辆20余部,渔政船12只,总功率3000千瓦,平均单船功率250千瓦。渔政船的定位、导航采用GPS卫星导航仪及24海里以上的雷达,通讯采用单边带等无线电话,并普遍配有摄像、照相等取证设备。功率在170千瓦以上的渔政船均配备玻璃钢体摩托艇。
  渔业许可证管理 1980年7月,烟台首次实行渔业许可证制度,规定捕捞渔船生产作业的种类、区域、时间等,把渔政管理工作推向新阶段。1983年,农牧渔业部颁布《海洋捕捞渔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海洋捕捞许可证的管理。1986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颁布实施,规定从事内水、近海捕捞业,必须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捕捞许可证。从7月起,全市海洋捕捞渔船原有的渔业许可证废止,重新核发捕捞许可证。为控制近海捕捞力量,捕捞许可证发放的程序、数量、种类等,由国家和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掌握,市县两级负责具体办理和进行监督检查。1987年7月,市水产局制定《海洋木帆、挂机渔船管理办法》,将全市分散作业的小型(8.8千瓦以下)渔业船舶纳入管理范围。1989年4月,根据农业部发布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全市捕捞许可证细分为3种,即基本证、临时证和专项证。基本证发给在核定的捕捞渔船马力控制指标之内的渔船;临时证多为未取得马力控制指标的渔船而发放,有效期1—3年,收取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偏高;专项证发放范围为捕捞对虾、海蜇、毛蚶等专项品种。本办法的实行,使一些无证渔船纳入临时捕捞许可行列,导致自1990年以来全市捕捞渔船剧增,1995—2001年,每年都在1万只以上。1997年12月,农业部对《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规定“渔业捕捞许可证分为海洋捕捞许可证(包括近海、外海捕捞许可证)、内陆水域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三种”。因废止临时捕捞许可证,有效遏制了全市捕捞渔船的无序增长。2002年8月,农业部发布《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同时对渔业管理者执行渔业捕捞许可制度以及渔业生产者从事渔业捕捞活动提出具体要求。该规定的实施,使全市捕捞许可管理工作日趋规范,近海捕捞渔船逐年减少。
  从1995年4月起,烟台市渔业海洋局对全市“三无”(无船舶证书、无船名号、无船籍港)渔船进行清理。至2002年,共清理“三无”渔船638艘,其中捕捞渔船636艘,收购船2艘。
  资源保护 禁渔期、禁渔区管理 195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渤海、黄海及东海机轮拖网渔业禁渔区的命令》后,莱阳、文登专署对群众渔业的渔具、渔法分别作了规定,为境内禁渔工作之始。1964年、1979年,省政府与国家水产总局先后颁布有关规定,为保护渔业资源的亲体或幼体,根据资源的品种和作业类型,规定了多种多样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包括保护区、休渔区、休渔期等。
  1988年9月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全市拖网作业全部退出渤海。除组织100千瓦以上拖网渔船去外海作业外,其他小型拖网渔船,改作流刺网、耙刺类或定置网作业。渔政船和渔政员常年在海上或港口巡逻检查,处罚违规者。同年,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对虾亲虾资源,山东省首次在山东半岛南部沿海开展亲虾管理,省中心组设在海阳。此项工作一直延续至今。
  1990年11月8日,农业部印发《黄渤海区对虾亲虾资源管理暂行规定》。为保障对虾进入渤海产卵繁殖,设立禁渔区、规定禁渔期,定期分段管理,将对虾洄游通道划分为I、IⅡ、III段,烟台市北部海域属对虾洄游通道Ⅲ。规定每年4月16日至4月30日,禁止拖网、定置网、对虾流网、三重流网、小围网、绷网、落网作业。同时规定渤海区每年5月1日至5月15日,禁止对虾流网、扒拉网、三重流网、挂子网、樯张网、坛子网、大桶网、绷网作业。
  1998年始,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每年联合印发《关于伏季休渔期间禁止销售违法捕捞水产品的通告》,重申了不同海区不同作业的具体休渔时间。明确规定,伏季休渔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收购、冷藏、加工、运输违法捕捞的水产品,违者将依法惩处。
  2000年,根据农业部《关于在东、黄海实施新伏季休渔制度的通知》《关于延长黄海海域休渔期的通知》和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黄渤海区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要求,在北纬35度以北的黄海海域,每年7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35度至北纬26度30分海域,每年6月16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所有拖网和帆张网作业。禁渔区线内定置作业的休渔时间按省政府颁布的《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及《实施意见》执行:每年6月16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为禁捕期。其中鳀鱼落网(老牛网)开捕期为9月1日12时。
  娱乐性游钓管理 1995年始,市渔业海洋局根据《烟台市娱乐性游钓管理暂行规定》,对市区海域娱乐性游钓进行发证和管理。至2000年,全市共发放游钓许可证1920本,其中1996年发放1460本,占发放总量的76%。发放对象以离、退休职工为主,有效期4年,每年一审。未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发放临时许可证,一年一领。对游钓船舶由市渔港监督处负责统一编排船名号,同时采取加强船舶救生导航等安全设备检验、规定游钓航区、严格船舶证书证件发放等措施,以达到安全管理目的。实施发证以来,海上游钓达上万人次,历年来从未发生安全事故。
  中日、中韩渔业协定 中日渔业协定 1997年11月,中、日两国政府签订新的《中日渔业协定》,于2000年6月1日正式生效。《中日渔业协定》中所涉及的水域主要有“中日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中间水域”和中日两国各自管辖的水域。2001年和2002年,全市申请批准入渔日本管辖水域双拖渔船48艘(其中蓬莱20艘、长岛20艘、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8艘);全市申请批准入渔“中日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双拖渔船278艘(其中蓬莱104艘、长岛98艘、莱州16艘、海阳14艘、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26艘、福山6艘、牟平8艘、芝罘2艘、龙口4艘)。
  中韩渔业协定 2000年8月3日,中、韩两国政府签订《中韩渔业协定》,于2001年6月30日正式生效。《中韩渔业协定》中所涉及的水域主要有“暂定措施水域”“过渡水域”和中韩两国专属经济区各自管辖的水域。为落实好《中韩渔业协定》,2001年10月8日,市海洋与渔业局印发《烟台市入渔韩国专属经济区管辖水域作业渔船定期报告及信息传递工作的管理规定》,购买微机等专用设备,安排值班人员,建立信息传递通道,负责入渔信息接收、汇总和上报。2001年7月至2002年12月,全市申请批准入渔韩国专属经济区管辖水域双拖渔船72艘(其中蓬莱14艘、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8艘、莱州8艘、福山2艘、长岛28艘、海阳12艘),入渔韩国专属经济区管辖水域刺网类渔船6艘;申请批准入渔韩国一侧过渡水域双拖渔船108艘(其中蓬莱48艘、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6艘、莱州4艘、长岛24艘、海阳18艘、牟平4艘、莱阳2艘、芝罘2艘);申请批准入渔中韩暂定措施水域作业渔船52艘,均属蓬莱。
  第四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救护放生 1998—2002年,全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共救治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27只,放生中华鲟、江豚、斑海豹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9只,其中中华鲟2只、斑海豹4只、江豚5只、蠵龟5只、棱皮龟2只、丽龟1只,支出费用8万余元。
  2000年1月16日10时,海阳市大山所乡徐家铺村“鲁海渔5127号”船,在94/2渔区底拖网捕捞作业时,捕获一条体长1.94米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中华鲟,鲟龄在10年以上,体重约为50千克。市海洋与水产局派渔政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救护后,于1月18日16时,在海阳市千里岩岛外深水海域放归大海。
  2001年5月6日18时,芝罘区西口村渔民夏广洋驾船在地留星岛附近海域,发现一只被渔网缠住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江豚,体长1.4米,体重约50千克。经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人员暂养救治后,于7日11时,在芝罘岛西北部深水海域放归大海。
  2001年10月11日8时,莱州市三山岛街道汪里村渔民郭永强发现一只黑褐色大海龟。经莱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人员鉴定,是体重约300千克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棱皮龟。在确认适宜放生后,渔民郭永强驾船在芙蓉岛西北部深水海域将其放归大海。
  驯养繁殖 全市有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2家。2001年4月,海阳市金龙泉鲟鱼养殖场购进鲟鱼苗开始进行试养。驯养繁殖的品种为史氏鲟、杂交鲟,均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该场有养殖池4个,面积500平方米,年存养杂交鲟4600尾。养殖产品主要销往烟台、威海、青岛、济南等城市。2001年5月,莱州市银峰鱼类医药研究所与中科院海洋所、长江水产研究所进行技术合作,从长江中华鲟研究所购进长15厘米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中华鲟幼苗100尾,开始进行海水驯化试养,取得阶段性成果,驯养技术基本成熟。
  第五节安全管理
  60—70年代,全市渔业安全管理工作未单独设置专门职能科室,由各水产局办公室和渔业生产指挥部兼管,主要负责大风警报的传递、组织抢险救助、渔业灾害汇总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协调等。1984年,市水产局增设渔政科,负责海洋渔业日常安全管理并增加安全生产的检查、安全指标的下达和考核等内容。1998—2002年,此项工作改由市渔港监督处负责,并与市安全生产管理局和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形成网络。先后制定并实施的规章制度有:安全生产目标量化管理制度、安全管理领导负责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大风警报接收传递制度、渔船进出渔港签证制度、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等。
  船员培训与考试发证全市渔业船舶船员培训及考试发证工作始于60年代,主要分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两类。1986年上半年,全市四等及四等以上渔业船舶职务船员的考试发证工作,由山东省烟台渔港监督处(现称山东渔港监督局)和龙口、石岛渔监站(现称分局)分片负责;其他小型船舶职务船员的考试、发证,由船舶所在地的县级渔港监督负责。从1986年下半年起,改变为三等及三等以上渔业船舶职务船员全省定点培训,统一组织考试发证;四等及以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的考试发证管理权限不变。
  1989年9月,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考试发证规则》颁布实施后,全市的渔业船舶职务船员的考试发证工作步入正轨。为适应渔业生产对职务船员的需求,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港监督,每年都利用渔闲时间,办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职务船员培训班。1987—2002年,全市共培训各等级职务船员4万余名,考试合格者占85%,3.45万人获得证书。
  1988年5月,省渔监处颁布《山东省渔业船员专业训练考试发证实施细则》。至1992年,先后对全市150千瓦及以上渔业船舶的5000多名船员进行了培训和发证。1993—2002年,共培训150千瓦及以上渔业船舶普通船员3800名,年均培训400人以上。
  1998年6月后,根据省海洋与水产厅、省渔港监督局有关要求,全市集中力量进行普通船员的培训。至2002年底,共培训4.67万名,全市所有渔业船舶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基本达到持证出海作业的要求。
  渔业港航监督80年代,全市机动渔船逐年增加,港航监督力度不断加大。1987年,渔政管理部门对全市渔港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共检查9个港口,登船检查达803艘,督促配备救生衣955件以及其他各种安全航行设备600余件,对违章渔船及时作了处理。全市有6处港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渔港港章,3处渔港建立港口档案。
  1988年,全市加强对小型渔船和小型渔港的监督管理。在乡镇渔船集中的小型渔港设立分支机构,并建章立制,开展业务,使正式办理进出港签证的港口由原11处增加到17处。80年代末,全市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在常年坚持进行渔船签证制度的同时,重点加强春汛、伏休(台风)、秋冬三个事故多发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全市范围的检查每年至少两次,每年组织集中检查的渔船,约占总船数的20%。
  1992年9月,根据山东渔港监督局的统一部署,参照交通车辆管理办法,对全市44.1千瓦以下小型渔船实行统一核发船号牌制度。
  从1993年7月5日起,为加强远洋渔业船舶管理,全市依据农业部《关于办理远洋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办理渔业船舶国籍证书的程序和办法。
  1994年11月,烟台市根据农业部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的部署,在沿海县市区成立12个代办机构,培训代办员18人。从1995年1月起,全市稳步开展船东互保工作。主要险种有:“渔民人身意外伤害险”(现改称“雇主责任险”)、“渔船互保责任险”(即渔船全损互保责任、全损附加第三者碰撞互保及综合险互保责任)等。
  1996年,随着渔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海洋渔业生产的发展,少数渔船逃避检验、渔船不登记、不签证和不服管理等问题日渐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全市以渔船进出港签证和登船检查为主,对44.1千瓦以下小型捕捞渔船实行“三证合一”,即海洋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合并为一本证书发放和管理。至2002年,共清理“三无”渔船40余艘,清查处理异地办证渔船80多艘,理顺了渔船管理秩序。
  助渔助航标志管理烟台市渔业航标,以灯塔(桩)居多。1981年沿海县市区相继成立渔港监督机构后,所有渔业航标均由各辖区渔港监督部门负责设置、撤销、维修和管理。至2002年,全市能正常使用的灯塔(桩)32处,灯浮1个。损坏或年久失修较多的是长岛县。
  渔船检验1989年、1990年和1991年,农业部先后制定《木质渔船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小型木质渔船工厂认可办法》和《钢质渔船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全市为加强对渔船修造厂的管理,保证渔船质量和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实施渔业船舶修造企业资格认可证书制度。至2002年,有47家企业取得农业部渔业船舶修造认可证书52个。其中钢质渔业船舶修造证书9个,木质渔业船舶修造证书42个,玻璃钢渔业船舶修造证书1个。
  1993年8月18日,农业部颁布《渔业船舶设计单位资格认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从事渔业船舶设计的单位必须申请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并取得渔业船舶设计资格认可证书后,方可承担相应的渔业船舶设计任务。至2002年,全市只有烟台北方造船厂和蓬莱顺达船业有限公司两个单位分别取得乙级(船长60米,主机功率1200千瓦)和丁级(船长30米,主机功率260千瓦)渔业船舶设计资格。
  1998年5月,省海洋与水产厅下达调整渔业船舶检验的通知。6月1日始,根据省渔船检验局的有关规定,全市主机功率44.1~75千瓦非国有渔业船舶均由各县市区船检部门检验管理。1999年,烟台市渔船检验站及长岛、蓬莱、龙口、莱州、牟平、海阳等地的渔船检验站,经考核首批达标。至2002年,除招远、莱山外,全市其他县市区渔船检验站均获准检验和管理75千瓦以下所有非国有渔业船舶(包括渔船检验、登记、职务船员培训及考试发证等)相关检验和管理业务。2000年7月,全市有46名验船人员首批取得渔业船舶验船师资格证书。至2002年,共有80名验船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的资格证书,其中高级验船师4人,验船师20人,助理验船师22人,验船员34人。同年,全市共有渔业船舶1.56万艘,其中由烟台市各地渔检和港监机构具体检验和管理的渔船达到1.46万艘,占渔船总数的94%。全市验船人员年均验船150艘以上。
  安全监督检查80年代中期以来,全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均组织1~3次海洋渔业安全检查。检查单位以渔政、渔监部门为主,个别年份联合保险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参加。检查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重在提高干部和渔民的安全意识,每次检查的情况予以通报。
  1986—1990年,以贯彻《海上交通安全法》《渔业法》和《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为重点,进行全市性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人员深入渔村和港口码头,登船进舱,重点检查渔船型号及救生、消防等设备的配备和完好情况。1988年,全市共检查大、小港口和停泊点70多处,对249只达不到要求的渔船进行处理,新配救生圈1490个,救生衣5200件,灭火器182只。
  1991年、1992年,市水产局会同市保险公司,于4月1日—7月10日、9月1日—12月10日,先后两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海洋渔业安全百日竞赛活动”。在联合检查中,既查渔船和渔民的投保、理赔情况,又查安全隐患,以确保渔船的适航状况。年终检查全市渔船平均合格率达到86%。海阳、莱州、蓬莱、长岛等市、县被授予竞赛优胜单位。
  1993—2002年,全市渔业主管部门结合国家开展的“安全生产周”“专项治理月”及山东省“百日安全无事故”等专项活动,扩大监督检查范围,主要是检查各基层单位渔业安全生产的组织情况和防风防灾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是港口、公司(厂、场)和船只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范围包括11个县市区的20多个渔村、18处渔港、12个渔业公司、30个养殖场、500多艘渔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收到较好的效果。进入21世纪,检查的重点是各渔业养殖单位。2002年3月,烟台市成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清理“三无”渔船及“三证”(捕捞许可证、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不齐的渔船,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和渔养单位及渔船未设安全生产监督员的问题作为重点检查对象。4月23—24日,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对8艘多年来停泊在莱州市三山岛渔港和蓬莱市初旺渔港没有证书、证件,船舶状况差,且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加油船进行了检查,4月27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8艘加油船在一个月内即被及时清除。
  1985—2002年,全市购进、建造渔监管理船7只,主机功率达992.8千瓦,除随船配备8只摩托艇外,另有多只独立活动的摩托艇。
  海损事故与救助70年代末,随着渔船抗风能力的增强,以及各种渔业设施的不断完善,因风灾而死亡的渔民仅占海损死亡渔民总数的40%左右。80—90年代,水产品市场放开,渔民私造无证渔船迅速增加,渔民因冒风出海作业或船上缺少必备的安全救生设备而造成翻船、落水致死的海损事故屡有发生。同时,渔期中航行于通航分道穿越黄、渤海各渔场的客、货轮密度逐年加大,也是发生渔业海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1978—2002年,全市共发生沉船事故1014起,死亡渔民(含失踪)637人,伤残渔民224人。
  80年代《海上交通安全法》和《渔业法》实施后,各级政府加强海上安全工作和抢险救助工作。交通部烟台海上救助局配有专门的救助船舶和直升机,全市渔政渔监部门配有19艘执法船,在执法的同时,担负着海上救助任务。1978—2002年,全市共实施救助海上遇险船舶658艘,救助渔民2192人,挽回经济损失7122万元。
  第九章海洋教育与科技
  第一节海洋教育
  学校教育烟台大学海洋学院1951年10月2日山东省烟台水产技术学校成立,隶属山东省水产局。设渔捞和制造两个专业,学制3年。1975年1月2日,更名为山东省水产学校。1980年,学校被列为全国重点中专之一。1986年11月,该校被农业部批准为全国水产职业教育研究会的挂靠单位;经国家科委批准成为国家“星火计划”培训基地。1994年5月,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在山东省水产学校基础上组建烟台大学水产学院。1997年,该校设立“远洋渔船职务船员培训基地”,并先后培训出国渔船船长、轮机长250余名。1998年,经劳动部批准,该校设立“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对符合条件的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水平及其任职资格的考核考评。2001年3月,该校并入烟台大学,正式成立烟台大学海洋学院。
  1978—2002年,该校共培养大、中专等各类毕业生7523人,其中本科生101人、专科生654人、中专(职专、职高)生6768人,受委托为有关院校培养大中专学生424人,培训学员累计达2623人。“八五”期间,根据农业部《关于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意见的通知》,该校承担山东省渔民培训任务,共培训20768人。同时,参与编写农业出版社组织的全国统编教材40门,其中主编21门,协编19门,编写其他各类教材27门;承担国家、省(部)、市(地)级科研项目46项,其中获全国“星火计划”奖一项,省(部)级奖励15项,市(地)级奖励17项。至2002年,学校在职教职员工88人,在校生1436人。设水生生物科学与工程、海洋工程技术、制冷工程三个专业系。有水产养殖学、轮机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制冷与空调方向)3个本科专业;有水产养殖学、轮机工程、制冷与空调、航海技术、船舶制造与修理、水产品贮藏与加工及城市水净化技术7个专科专业。拥有各类实验室27个,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总值500多万元。稳定的教学与科研基地20余处。其中,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购置的彩色雷达、卫星导航仪、彩色气相色谱仪、K氏定氮仪和研究显微镜、量子水下照度计等均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最新购置的GMDSS系统和航海模拟器系统,使该院航海技术专业的设备水平居国内同类专业领先地位。建校50多年来,共培养了2.5万余名海洋与渔业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毕业生和培训的学员遍及国内22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
  烟台市水产技工学校1983年,烟台市水产职工学校成立。1992年7月,建立烟台市水产技工学校,与原水产职工学校一个机构、两个牌子,仍隶属于烟台市水产局。办学规模定为600人,教职员工编制15人。学校内设海水养殖、海洋捕捞、水产品加工、制冷工艺、水产品经营等5个专业,招收市域具有城镇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年招收专业学生80~90人。1995年,年招生扩大至120人。同年,学校投资20万元购进30台微机,开始增加微机培训班,年招收学生300~400人。2000年3月,烟台市海洋与水产局培训中心加挂国家海洋局烟台培训中心牌子,其职责涵盖了学校的职能。4月,烟台市水产技工(职工)学校撤销,人员并入培训中心。该校自成立至2000年,共培养渔业技术工人1200余人。
  烟台海洋渔业技工学校1958年,烟台水产公司中等技术学校成立。1959年4月,易名烟台水产公司技工学校,隶属山东省水产厅。1965年6月,易名为烟台海洋渔业公司技工学校,隶属水产部企业局。1969年1月该校撤销。1979年恢复,易名为烟台海洋渔业公司水产技术学校。2001年10月易名。在职教职工45人,办学规模为500人。
  该校占地面积1.61万平方米。拥有比较先进的微机、外语语音以及多媒体阶梯教室;有电工电子、制冷与空调、航海仪器、动力装置等实验室;有较完善的车工、钳工、焊工、水手工艺和体能训练设施和场地。另有藏书近1.5万册的图书室。设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制冷与空调、机电技术等4个专业。学制为初中毕业入学3年制,高中毕业入学2年制,面向社会招生。学业期满,考试合格,由市劳动部门颁发技术等级证书。1993年,该校被农业部指定为全国远洋船员培训网点单位。1997年12月,晋升为一类技工学校。1999年8月,被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定为“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远洋船员培训基地”。2001年6月,被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定为“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外派劳务培训中心烟渔分部”。至2002年,学校共培养毕业生近3000人,主要分布在烟台、青岛、舟山等各渔业公司。同时培训远洋职务船员及普通渔工2万余人。
  长岛县高级职业学校 1983年8月,长岛县水产职业学校成立,开设1个捕捞班,学制2年,学生实行“社来社去”。1984年增设会统班和养殖班。1985年4月,该校更名为水产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增设机电和加工班,学制3年。1988年8月和1995年9月,长岛职工学校、长岛广播电视大学先后并入该校。1996年9月,由长岛县水产职业中专学校、长岛县技工学校、长岛职工学校、长岛广播电视大学、长岛县职教中心共同组建成立长岛县高级职业学校。1998年4月,长岛县业余体校(长岛体育竞技学校)也并入其中。
  该校是一所大、中专并存、职前职后沟通、综合性、多功能的高级职业学校。2002年,校舍占地面积1.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700平方米。在职职工80余人,在校学生1200余人,其中长班500多人,短班700多人。开设海珍品育苗及电大、海水养殖等十几个专业。学校主要设备设施有:彩显微机114台,微机教室2个,多媒体教室1个,实验室3个,图书室2个,阅览室1个,实习基地数个。先后举办了5届海水养殖专业中专班。同时,在每年的休渔期举办四级以下船长、轮机长学习班。共培育海洋渔业中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30余人,培训各类养殖捕捞技术骨干1000多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经济学校 建于1959年,时为蓬莱县第十八中学。1984年改称蓬莱县水产海运技术学校。1993年更名为蓬莱市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同时增挂蓬莱市水产学校牌子。2002年大季家镇由蓬莱市划归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后,该校更名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经济学校。
  该校占地面积6.14公顷,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是一所综合性海洋水产学校。学校设海水养殖、制冷与空调、财会、涉外会计、文秘等5个专业。设有计算机室、财会模拟室、物理试验室、化学试验室、图书阅览室等设施。学校面向社会招生,生源主要是当地的初中毕业生。为各渔业生产单位、企业输送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1994年,该校被农业部中等水产教育研究会吸收为会员。2002年,在校学生836人,教职员工86人。
  龙口市水产学校 1994年3月23日,龙口市水产学校成立,为隶属龙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全民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龙口市教育局的指导。编制76人。该校自建校以来,已培养各类专业中专生546人,大专生(函授)325人,短期培训1863人。
  专业培训 1978年后,烟台渔业专业技术培训主要分捕捞和养殖两个方面。捕捞生产以航海技术、网具剪裁及捕捞新技术培训为主;海水养殖早期以对虾育苗及养殖技术培训为主,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重点转向海湾扇贝育苗及养殖技术、海参育苗及养殖技术、工厂化养鱼技术培训等。
  1993年以前,水产技术培训工作由各县市区技术推广站负责。主要培训内容为:海洋捕捞技术,渔业船舶的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机驾长、司机考证审证,以及海水增养殖技术等。市级培训班每年举办1~2次;各县市区根据生产需要不定期进行。1994年后,渔业船舶专业技术考审证技术培训工作全部由各县市区渔船管理站负责;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各地的海洋捕捞生产技术、海水增养殖技术以及病害防治等业务培训。培训学习班每年举办2次以上,培训率达到90%。
  1993年10月9日—11日,山东省水产局在烟台举办海水鱼类育苗及养成技术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沿海地市水产局和市地县科研、推广、生产单位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80余人。培训的内容有:世界鱼类育苗和养殖概况、真鲷人工育苗及养殖、河豚人工育苗及养殖、牙鲆人工育苗及养殖、黑裙及鲈鱼人工育苗及养殖、生物饵料人工培养、鱼类育苗及养殖的病害防治。
  1998年3月19日—20日,烟台市海水养殖高级研修班在烟台东方渔港举行。各沿海县市区分管领导、乡镇分管镇长、渔技站长参加培训。会上,养殖专家就如何加快浅海养殖发展及病害防治等问题进行了系统讲授。
  第二节海洋科技
  科研推广机构 烟台市海洋与渔业科研推广机构包括市县两级科研所及渔业技术推广站和驻烟的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2002年,市直渔业技术科研推广机构2处,在编261人,其中技术人员81人,拥有科研推广基地5处。县市区水产研究所4处、渔业技术推广站11家,在编205人,其中技术人员152人,拥有科研推广基地36处。主要沿海乡镇均设有渔技站或水产站。驻烟山东省水产研究所1处,在编154人,其中技术人员93人,拥有各类技术研究、开发中心10处。另有烟台渔业海洋学会,有专业研究小组5个,中级以上职称人员300多人。
  烟台市水产研究所 1978年9月,烟台地区水产研究所成立,为隶属于烟台地区水产局的科级事业单位,1984年1月14日易现名。1986年升为副县级。内设海水增养殖研究室、淡水增养殖研究室、渔机捕捞研究室、水产品加工研究室、科技咨询开发部,辖养殖队。编制80人。1987年12月,撤销科技咨询开发部,设技术推广室。1988年2月,原养殖队改称试验场。2000年1月,购福山区水产局下属福山海珍品育苗场为该所的试验基地。2002年,该所编制105人,共有科技人员33人。主要设施有:建筑面积为1537平方米的办公楼1座,总建筑面积为3200平方米的实验基地2处。主要设备仪器有:自动恒温恒湿器、电子计算机、复印机、显微镜、解剖镜等。是主要从事渔业应用技术开发和研究的科研单位。1978—2002年,该所共承担各类科研推广项目84项,获地市级以上成果奖50项。其中,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24项。在国家和省部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和试验报告150余篇。在对虾、扇贝、海参、海带等全市主要养殖品种的人工育苗、养殖新技术的改进、推广以及新品种的引进等方面取得了大量研究成果,并全部普及应用到生产中去。建所以来,共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30余次,培训技术骨干700余人次。每年派遣10名技术专家对基层单位的鱼、虾、贝、藻及海参等海珍品的养殖提供技术指导。2000年,该所被市政府授予“科普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烟台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1991年5月,烟台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成立,为隶属烟台市水产局的全民所有制自收自支副县级事业单位。内设养殖技术室、捕捞技术室、加工技术室、苗种实验室等科室,辖烟台海带育苗场、烟台市水产冷藏厂和海上实验基地,编制180人。负责协调、组织全市水产新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星火计划”“丰收计划”的实施和重大推广项目的引进,组织试验、示范、培训、咨询服务和生产活动。1998年8月,“中心”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成立“烟台东方海洋开发有限公司”,实行国有资产转移,原有职责继续保留。中心先后承担各级科研项目14项,获得各级成果奖5项。其中“‘901’海带新品种培育”试验课题先后获1998年度农业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999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成立于1957年,为山东省水产局驻烟机构。2002年,所内共设有科研科、资源室、养殖室、食品研究中心、渔捞渔机室、山东省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山东渔用饲料研究中心、物业管理中心等科室。下属饲料中试基地、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和水产食品研究中心。拥有职工15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3人。主要科研设备有: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毛细管电泳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酶标仪等共81台套,标本272种。在长期科研活动中,积累了30多年资源调查研究的原始资料并建立了数据库,在水产饲料、添加剂、水产品质量检验、水产品加工、海洋渔业资源调查、监测、预报及增养殖、渔业环境监测、水产良种选繁育、渔具渔法、渔船设计、渔业机械、电子等方面承担攻关科研课题120多项,获各级成果奖励80项,其中国家级5项,省部级55项。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岛增殖实验站 创建于1979年,原名长岛增殖实验站,由原国家水产总局投资建成,隶属长岛县水产局。1983年6月更名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渤海水产增殖科学实验基地长岛增殖实验站。同年9月,农业部批准该站为正科级单位,编制50人。主要从事海珍品人工育苗、放流等项目研究工作。1987年1月,长岛站转由长岛县养殖公司代管。1988年7月,该站直接划归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管理。1994年更名。1997年11月升为副县级单位。2002年共有职工38人。该站先后对海珍品工厂化育苗工作做出许多开创性研究,特别在海参、鲍鱼、扇贝等育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同时,坚持为长岛县乡镇村育苗单位进行技术咨询、指导服务,推动了当地的海珍品育苗产业的发展。该所进行的“刺参人工育苗研究”试验课题,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三等奖;“皱纹盘鲍人工育苗幼鲍越冬与人工配合饵料技术”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863”攻关项目“三倍体扇贝技术推广”成功培育出一批三倍体扇贝苗种,已通过专家组鉴定。
  渔业技术推广 新渔具渔法推广 70年代末到80年代,全市群众性海洋捕捞生产主要是以近海定置网具和机帆船生产为主。80年代后期,新的渔具渔法得到迅速推广。这期间,各地渔业技术推广部门主要推广“鹰虾一号”拖网、对虾流网浮动式接虾兜技术、大马力渔船疏目拖网及鳀鱼落网技术等。90年代,渔业科研推广部门研制并推广深水鳀鱼落网、渔船单拖、三重刺网、海蜇张网、四片式高口拖网、口虾蛄拖网技术及饵诱蟹笼、巴蛸拖网、海螺拖网等新的渔具渔法,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效益。90年代中后期,近海渔业资源衰退严重,捕捞生产从保护资源和发展远洋生产出发,重点推广应用疏目拖网和远洋诱钓技术等。
  养殖技术推广 从80年代初期开始,全市渔业生产逐步由海洋捕捞为主转向以养殖为主,一批较为成熟的海水养殖技术得到迅速推广和应用。在浅海养殖方面主要推广了海湾扇贝工厂化育苗、海带全人工筏式养殖、贝藻兼养轮养、海湾扇贝及栉孔扇贝高产养成、虾池保苗技术及优质高产养殖,解决了扇贝亲贝选择及升温促熟工艺、扇贝幼体高密度培育、虾池保苗水质管理及养成分苗的合理时间等一系列关键技术。在对虾养成方面,重点研究推广了利用杂鱼虾作粘合剂制造配合饲料、养殖后期投喂鲜活饵料促进生长育肥、对虾“胃级法”投饵、饲料中添加维生素C防治对虾白黑斑病,碱性品绿治疗对虾聚缩虫、虾池充气养虾、沙滩建池养虾、对虾与海湾扇贝混养、对虾促生长剂及池塘循环水养虾等。90年代,浅海养殖逐步形成了海湾扇贝、栉孔扇贝、贻贝、海带、鲍鱼、牡蛎、刺参等多品种、多元化的养殖格局。滩涂养殖在经历了1993年的大面积虾病侵害后,于1994年率先在国内进行了牙鲆、刺参池塘养殖试验,并获得成功,开创了牙鲆、刺参、梭子蟹、鲈鱼、中国对虾、日本对虾、杂色蛤等不同名优品种综合养殖新路子。重点推广了鲈鱼苗池塘暂养及越冬养殖、日本对虾养殖、三疣梭子蟹池塘养殖。1999年始,主要研究推广了经济和名贵海水鱼温室大棚工厂化养殖,使沉睡于荒滩的丰富地下海水得以充分利用,实现了海水养殖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式的重大转变,养殖效益有较大幅度提高。2002年,根据农业部及省市的统一部署,各地开展了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推行海水养殖标准化,实施无公害健康养殖技术,水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了切实保证。
  科技考察与交流 80年代后,全市每年都不定期进行渔业科学技术总结并开展交流活动。一般以县市区组织为主,在本地统一集中总结交流综合性的先进生产经验和技术。同时外出考察学习各地的先进生产经验与生产技术。另外,各乡镇、村之间与外地县的乡镇、村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活动也较为频繁。90年代中期以后,各级渔业科普活动步入正轨。全市每年11月到翌年3月被定为“科普之冬”;每年5月第一周为“科普周”,根据当地渔业生产季节,不定时组织本外地专家、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聘请上级业务部门的专家教授,结合印刷出版科技专辑等形式,到乡镇进行技术讲座、宣传,深入渔业生产第一线进行技术指导。
  1997年10月至1998年10月,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委托烟台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与烟台市水产研究所组成5人专家组,赴佛得角共和国执行为期一年的海水养殖项目援助任务。1999年5月,由烟台市水产研究所组成的第二批专家组再次赴佛得角,并带去了太平洋牡蛎、翡翠贻贝及栉孔扇贝等3个品种的种贝,在当地进行了育苗、养殖生产试验。2000年3月完成任务回国。
  科研推广成果 从1978年全国科技大会召开到2002年,全市渔业科研推广机构和渔业企业共有230多项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获市级以上奖励,其中,国家级16项,省部级70多项,市级140多项。

附注

注:1.1985年以前数字包括威海市。2.本表数据为行业年报数据。 注:1.海洋捕捞总产量分别按不同捕捞渔具和内、外海作业水域统计。 2.“其他”栏目中出现的数字包括未列入表内的其他渔具。 3.1995年后的捕捞总产量使用“调整”后数据。 注:1995年后总面积和总产量数字使用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结果调整后数据。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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