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果品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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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566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果品销售
分类号: F762.3
页数: 3
页码: 235-2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烟台市果业中的果品销售概况。其中包含果品销售、果品分级、果品包装和果品价格等方面。
关键词: 烟台市 果业 果品销售

内容

果品销售 1975年起,境内各县成立县级果品公司,各公社成立物资采购站,专营果品收购和销售,各级供销社和水果店负责经营果品零售业务。1978年,由香港转东南亚、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出口黄县长把梨1.23万吨。1979年6月,全国对柿饼、山楂、大梨等试行议购议销,但苹果和长把梨、香水梨、巴梨、茌梨仍按国家计划统一购销。同年收购苹果3.2万吨,苹果出口量1.91万吨。1981年,省政府确定在市、区、县果品公司和外贸部门收购任务完成后,允许生产单位、私人经营果品,并允许长途贩运、设摊、开店批发,议购议销。
  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1982年由农牧渔业部、省农业厅、烟台地区农业局以及烟台、龙口国营园艺场共同投资组建烟台果工商联合公司,年销售果品1400吨。1984年省政府规定,将苹果由二类物资改为三类物资,从二级站到基层社都可自营,开展收购、批发、零售业务,可联营、代购、代销、代储、代运等。外贸和果品加工等部门可直接收购出口、加工原料。
  90年代中后期,随着果品产量剧增,国内外销售市场竞争激烈,有些果品公司、外贸等销售企业,逐渐失去果品销售主渠道的作用。面对这一状况,各县市区积极培植龙头销售企业,加大广告宣传力度,促进销售。其中栖霞市1998—2000年投入300~350万元,先后在中央电视台,浙江、上海等省市电视台,第27届奥运会电视直播作苹果广告。蓬莱市政府每年组织人员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举办新闻发布会,促进果品销售。龙口复发中记公司从1997年开始每年出口果品4万吨以上。1999年全市苹果销售量200万吨,占总量的77%。2000年,全市已拥有不同类型的产地批发市场35处,营销大户1440多个,果品销售龙头企业96个,经纪人22万多人,全市总销售果品180万吨,果品销售额32.4亿元。至2002年,全市已拥有不同类型的产地果品批发市场59个,占地面积164公顷,年交易量为203万吨。果品在国内主要销往上海、江苏、东北三省、广西、福建、浙江、北京、天津、广东、河北、香港、台湾等十几个省市和地区,国外主要销往俄罗斯、新加坡、东南亚、欧洲等国家和地区。
  90年代后期,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多次组织专家去美国、俄罗斯、欧洲、东南亚和国内大城市考察,获取国内外果品供需情况、价格信息等,指导果农生产、销售。2000年11月6日—7日,市政府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局、供销社、龙头企业等几十个参展单位在上海举办“2000烟台苹果(上海)展示会”,共签订苹果、梨、葡萄等各种购销合同32项,果品成交量12.41万吨,合同金额4.4亿元;达成合资合作意向、协议25项,协议额8786万元。2002年2月1日,成立烟台市苹果协会,发展会员单位118个,在全国成立烟台市苹果协会驻上海、哈尔滨、满洲里办事处,烟台苹果驻福州、大连、北京、上海沪西、上海麦德隆、黑龙江绥芬河、深圳、牡丹江专卖行。
  果品分级50年代,农业部、供销总社和山东外贸部门制定和公布了苹果、梨的分级检验草案,除果个大小外,还有重量、色泽、形状、伤害程度等项,按果实大小、色泽、品质分成1~4等。1971年省农业局、商业局批准执行新的苹果、梨、桃等若干果品分级规格标准。1986年农业部和国家商检局制定《苹果等级标准》和1988年《出口鲜苹果标准》,上述各标准一直沿用至1988年。从198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GB10651-89《鲜苹果》标准。大梨及小水果分级标准仍执行1971年省农业局、商业局下达的标准。
  进入90年代末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大型果品包装厂的出现,蓬莱、龙口、莱阳、栖霞、招远、福山分别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引进苹果、梨的分级机,使果品的分级与洗果、打蜡、干燥、装箱联成一体,实现机械化和自动化分级处理。1997年全市拥有分级、洗果、打蜡生产线15条,年加工量14.5万吨;2002年生产线增加到21条,年加工能力19.8万吨。
  果品包装 烟台果品的传统包装容器有笼和木箱两类。大型笼可盛苹果、梨75~80公斤,小型笼可装葡萄25公斤;木箱可盛20公斤苹果、梨,箱内以稻壳或锯屑充填。至50年代一直沿用此包装。从1962年开始对出口水果试用纸箱包装,纸箱规格以果的个头大小分组,由单层或双层瓦楞纸板制成,箱内用纸板衬垫,并有外卡片,注明品种、等级、产地。80年代后期至2002年,多采用纸箱包装,并且有很多规格。箱内果品用白纸单包装、分层置单瓦楞纸板于方格内,每个水果套上泡沫塑料网套。包装的果品品种、重量及产地代号均印刷在纸箱上,并在纸箱外表印有果实图案。同期又引进钙塑箱,用单瓦楞制成,多为长方形,规格与纸箱相似,箱内装订隔板。90年代后期,在龙口、蓬莱、莱阳、栖霞、海阳、招远等地大量应用。
  果品价格 1978年后,果品加工业兴起,价格发生变化。1983年,省物价局和供销社对苹果价格作了上调,并规定在完成派购任务后,允许生产者自销,多渠道经营,议价幅度在收购牌价的基础上,可以上下浮动不超过20%。1983年烟台地区供销社又将长把梨每公斤由0.28元调为0.36元,一等巴梨和茄梨由0.26元调为0.3元。对外出口的苹果由国家派购任务,由供销社统一收购、拨交、调运,并在国家牌价的基础上,给予优质补贴,其中红星、红香蕉双红果每公斤补0.12元,单红果补0.05元,青香蕉补0.047元,国光补0.16元。桃子、葡萄等小水果的收购价格仍执行1978年收购价格。1984年苹果、梨等由二类物资改为三类物资后,流通领域搞活,经营渠道拓宽,果品价格逐渐上升。1985年后,果品价格开始由市场调节,稳中上升。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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