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森林防火护林队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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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541
颗粒名称: 烟台市森林防火护林队伍
分类号: S762
页数: 2
页码: 223-2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烟台市1978年至2002年森林防火护林队伍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 烟台市 林业 护林队伍

内容

80年代初,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实施各种形式的护林责任制,建立护林专业队。至1990年,全市有145处乡镇成立林管会,在重点林区和行政毗邻区成立347个联防组织,护林员达1万多人。护林人员多数是老党员、老干部,其报酬都由各村自出、自定、自管。为加强沿海防护林的保护,1998年烟台市建立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经济较发达的龙口市成立由市林业局管理、市财政全额拨款的15人海防林管护大队;蓬莱市成立正式列编为事业单位的三个林管所。2001年,开展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试点工作,烟台市的补偿费为1040万元,占全省的四分之一,为护林防火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证。全市护林队伍和设施设备建设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招聘人员,统一划定责任区域,统一解决报酬,统一管理制度,统一配发服装、执法标志、证件和交通通讯工具,统一建设房屋;形成“三级网络”,即县市区建护林大队,乡镇建中队,林区村建小队。护林防火人员按照每人33.3~66.7公顷林地的标准配备,年报酬按管护面积大小确定。至2002年,全市以国家公益林补偿金配备13个县级护林大队、132个中队、466个小队、100个林管所,专职护林员2389名。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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