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造林绿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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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52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造林绿化
分类号: S72
页数: 4
页码: 216-2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烟台市林业中的造林绿化概况。其中包含义务植树和重点工程两方面。烟台市在造林绿化中坚持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做到“治山、治水、造林、修路”相结合,林种、树种合理搭配,以营造防护林为主,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同步发展,大力开展治山整地造林,大搞封山育林和留苗养树,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
关键词: 烟台市 林业 绿化

内容

烟台市在造林绿化中坚持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做到“治山、治水、造林、修路”相结合,林种、树种合理搭配,以营造防护林为主,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同步发展,大力开展治山整地造林,大搞封山育林和留苗养树,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1978年全区森林覆盖率为18.2%,至1990年提高到25.8%。针对海防林体系存在的问题,狠抓海滩林的经营管理和缺林岸段的补植造林,滨海地区的农田林网建设以及海岛的造林绿化,初步建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海防林体系。经过多年努力,造林绿化卓有成效,以黑松为主的千里海防林带郁郁葱葱。海防林同滨海农田林网和山丘岸段片林相互毗连,护卫着内陆约13.3万公顷农田免遭风沙危害。海防林中每年可提供木材2万立方米,薪柴2000多万公斤,编条6000多万公斤,另外还有种子、药材等。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和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全市规划建设以楸树、泡桐、毛白杨等优良乡土树种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和以山楂、板栗、柿树等为主的干杂果基地各3.3万公顷,既改善了丘段地区缺林少树的状况,又提高了经济效益。1987年,已经实施4年的全市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市营造速生丰产林基地达到137处、1006公顷。1989年7月,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全市林业发展的决定》,规划到20世纪末,全市林地面积由33.8万公顷提高到43.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25.88%提高到32%,并使树种和林种结构趋于合理,基本绿化烟台大地。2000年3月,市委、市政府提出重点抓好城市大环境、公路两侧和沿路荒山荒滩绿化,其中城市大环境的绿化重点抓好“三岛”(芝罘岛、崆峒岛、养马岛)“一河”(夹河)“四山”(南山、东炮台山、福莱山、马山)“一带”(沿路防护带)“五线”(机场路、烟威路、滨海路、只楚路、疏港路)绿化。2001年3月,市政府确定“十五”林业发展规划,决定重点抓好山区丘陵绿化、沿海防护林堵口加宽、绿色通道建设、小城镇绿化四大重点造林工程,规划到2005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有林地面积达到41.3万公顷,其中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2002年,全市有林地面积38.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30%。
  义务植树 1982年2月26日,为加强对造林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领导,烟台地区成立绿化委员会。1994—1998年,市区义务植树工作移交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和管理。至2000年底,全市13个县市区均成立绿化委员会,全民义务植树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基地化的轨道。2002年,全市全民义务植树1359万株,参加义务植树人数270.2万人。
  重点工程 近郊绿化工程1986年7月,全市开展大规模近郊绿化活动,共有6个乡镇42个村庄700公顷山岚,需要植树300万株。市区机关、学校、部队、厂矿企事业单位10万多人,踊跃参与植树绿化活动。至1988年,造林700多公顷。
  消灭荒山荒滩绿化工程 1991年2月,市委、市政府作出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全市的决定,规划到1995年消灭荒山荒滩。1992年3月,确定58个荒山造林重点乡镇,要求海阳盘石店镇、留格庄乡、朱吴乡和栖霞苏家店乡、小庄乡、大柳家乡、唐家泊镇7个乡镇,于1994年达标;51个乡镇,荒山荒滩疏林地面积在667公顷以下的要当年达标,667公顷以上的翌年要达标。经过全市努力,1991—1994年共完成造林补植6.67万公顷,提前一年消灭荒山荒滩,实现“八五”绿化达标。
  “一三五”绿化工程 1990年,为加速烟台绿化进程,由市长挂帅,确定在烟青一级路两侧三年内完成造林绿化3333公顷,并定名为市长“一三五”(一级路两侧、三年造林5万亩)绿化责任工程。工程涉及两区一县7个乡镇(芝罘区初家镇、黄务镇、只楚镇;福山区回里镇、斗余镇;栖霞县桃村镇、铁口乡)、58个村庄。造林树种山区防护林以黑松、刺槐、橡子为主,梯田地堰经济林以花椒、香椿、樱桃、柿子、石榴为主,河滩用材林以杂交杨为主。经过努力,提前一年完成任务,两年造林3333多公顷。
  门楼水库绿化工程 1992年,市政府决定启动门楼水库绿化工程。工程区涉及福山区、栖霞市7个乡镇220个村庄,总的任务是奋战两年完成荒山造林、疏林补植6667公顷,工程区内7个乡镇实现消灭荒山、疏林地目标。工程由市区128个单位、12万人和工程区内18万农民以义务植树和劳动积累工的形式如期完成。
  平原绿化工程 全市11个县市区中,芝罘区、福山区、龙口市、莱州市、莱阳市为半平原或部分平原。1986—1992年,5市(区)有宜林荒山荒滩1.11万公顷,已造林1.06万公顷,占95.2%;耕地面积21.44万公顷,宜林网面积11.5万公顷,已林网11.17万公顷,占97.1%;村庄占地面积2.35万公顷,林木覆盖面积0.76万公顷,占32.5%;森林覆盖率达到22.8%。其中,莱州市、龙口市、芝罘区和莱阳市分别于1986年、1988年、1991年达到部颁平原绿化标准,被授予“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单位”称号。1992年12月,福山区达到平原绿化标准。至此,全市有平原绿化任务的3市2区全部达到部颁平原绿化标准,烟台成为平原绿化达标市。
  掖威公路绿化工程 1984年3月,市委、市政府作出营造掖县经烟台至威海300公里干线公路绿化林带的决定,该绿化带路经莱州、招远、龙口、蓬莱、福山、芝罘、牟平、文登、威海9县市区,48处乡镇、400多个村庄。每侧栽植4行树,主要树种有毛白杨、泡桐、刺槐、法桐、白榆等。工程历时1个月,共植树55万株。这是烟台第一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公路绿化带。随后,各县市区在本辖区内的主要干线公路两侧各自营造2~6行不等的绿化带,绿化里程2250公里,植树360万株。
  千里绿色长廊工程 1995年,市委、市政府规划在烟青、烟威、烟潍、烟栖招朱4条干线公路500公里两侧100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建立高标准绿化示范带,又称千里绿色长廊工程。其中,境内的烟青路116公里,跨越1市2县2区15处乡镇;烟威路52.7公里,跨越1县2区5处乡镇;烟潍路209公里,跨越4市3区34处乡镇;烟栖招朱公路127公里,跨越2市1县2区16处乡镇。每条路的两侧栽植5行树,株行距4×4米,每侧林带宽度20米。沿线每个乡镇要求建1处面积不少于2亩的绿化景点。视野范围内山头、山坡全面绿化美化,主栽树种为常绿树包括桧、柏、松等,落叶乔木以窄冠毛白杨、中林46杨、银杏等为主,经济林以柿、枣、香椿等为主。1997年春竣工。
  绿色通道工程 1998年,在全国范围内,以公路、铁路和江河沿线绿化为主要内容的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烟台市结合实际,确定5个示范点作为全市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的重点,包括烟威汽车专用线、烟潍路莱州段、牟黄路黄城段、烟台市区南出口、金沟寨立交桥至轸格庄立交桥路段。2001年5月6日,市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搞好全市公路绿化带建设的实施意见》,掀起新一轮绿色通道建设高潮。
  裸露山体治理工程 2001年,市林业局组织人员对裸露山体现状及形成原因进行全面调查。2002年,根据市政府要求,市林业、国土资源、交通、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市区周围及干线公路两侧为重点,对非法挖土、采矿、取石等各种破坏林地的行为进行集中治理,明确裸露山体的权属单位和使用单位(个人),下达裸露山体植被恢复通知书,遏制了各种非法开采行为蔓延的势头。在此基础上,全市累计投入资金460多万元,根据不同裸露山体所处的地形、地貌及地质特点,在蓬莱睡虎山、莱州粉子山、长岛等地进行植被恢复试点,并利用生物治理法和工程治理法等植被恢复方法,使裸露山体达到植树绿化要求。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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