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作物种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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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50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作物种子
分类号: S33
页数: 6
页码: 201-2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烟台市种植业中的作物种子概况,其中包含:良种更换与产量、良种繁育推广、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良种引进与研发、种子经营与管理和种子产业化。
关键词: 烟台市 种植业 作物种子

内容

1949—2002年,境内共引进外地作物16种232个品种,培育地方作物15种150个品种,新选育作物7种128个品种。5种主要农作物分为29个类型。小麦以穗性状分为10个类型:红秃头型、白秃头型、红半芒型、白半芒型、白麦型、红麦型、一撮毛型、圆颖穗型、大洋麦型、拟密穗型。玉米以粒色分为7个类型:早熟硬粒型、早熟中间型、早熟马齿型、中熟硬粒型、中熟中间型、中熟马齿型、晚熟中间型。甘薯以薯蔓分为3个类型:长蔓型、中蔓型、短蔓型。花生以果型分为4个类型:多粒型、珍珠豆型、龙生型、普通型。大豆以粒色分为5个类型:早熟有限结荚习性型、中熟有限结荚习性型、中熟无限结荚习性型、晚熟有限结荚习性型、晚熟无限结荚习性型。当地育成的粮油作物品种共有231个。其中小麦59个、玉米86个、甘薯36个、花生37个、大豆13个。种子品种来源以引进和培育新品种为主,并结合开发推广普及增产潜力大的优良品种。在推广新品种上,始终坚持试验、示范、选优推广的原则,确保良种的健康发展。实行种子“四化”,即生产专业化、加工机械化、质量标准化、品种布局区域化。
  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发展大体经过三个阶段:1978—1990年,广泛利用杂交优势原理,在生产上推广玉米、高粱、蔬菜、瓜果等一代杂交种,确保提高种子质量;1991—1995年,建立健全一整套良种育、繁、推体系,对主要农作物进行更换良种,玉米紧凑型品种选育推广,农作物产量上了新台阶;1996—2002年,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市、县成立种子公司,乡镇成立种子站,并安排专职制种繁种技术人员,形成种子生产专业化。
  良种更换与产量 1976—2002年,烟台主要农作物良种更换2~5次。其中,小麦更换5次,亩增3.8~82公斤,增长1.9%~38.33%;玉米更换4次,亩增29.2~85.2公斤,增长9.6%~24.41%;甘薯更换4次,亩增23.1~54公斤(折粮),增长6.2%~12.57%;花生更换2次,亩增33.8~36.5公斤,增长21.16%~29.55%;大豆更换3次,亩增0.5~15.4公斤,增长0.4%~12.5%。
  良种繁育推广 1978—2002年,烟台市小麦平均每年面积31万公顷,良种占播种面积的89.6%,最多年度1994年占98.86%,最少年度1992年占77%;平均亩产247.9公斤,最多年度1998年365.1公斤,最少年度1982年158.8公斤。玉米平均每年19.3万公顷,良种占播种面积的90.38%,最多年度1988年占98.19%,最少年度1978年占74.4%;平均亩产375公斤,最多年度1998年499.9公斤,最少年度1985年251.7公斤。甘薯平均每年面积5.9万公顷,良种占播种面积的92.34%,最多年度1993年占98.28%,最少年度1978年占82.50%;平均亩产379.3公斤(折粮),最多年度1996年528.0公斤,最少年度1991年239.7公斤。花生每年平均面积14.2万公顷,良种占播种面积的91.31%,最多年度1995年占98.40%,最少年度1981年占83.2%;平均亩产174.0公斤,最多年度1998年248.8公斤,最少年度1989年76.2公斤。大豆每年平均面积3.1万公顷,良种占播种面积的83.54%,最多年度1995年占95.40%,最少年度1982年占66.5%;平均亩产133.9公斤,最多年度1996年185.5公斤,最少年度1997年70.74公斤。
  玉米杂交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 1978年全区建立起地、县、社、队四级玉米制种体系,实行县繁亲本种子,有1/3的公社达到集中制种,统一供种。1981年全部实现公社统一供种,其中莱阳、栖霞实行县统一供种。1984年开始由市种子站负责安排全市制种计划,为县繁殖供应自交系原种和亲本种子;县种子站负责配制杂交种,统一供应全县大田用种。1986年全市玉米制种面积3733.3公顷,产种844.1万公斤,其中县制种占70.9%,除黄县外全市普遍实行县集中制种、县统一供种制度。1986年省农业厅提出,玉米杂交种子要坚持“省供市繁县制”体系,要求对省新审定的主要组合的亲本,由省提供原种;杂交亲本种子由市地统一提纯、统一繁殖、统一供种;杂交种子由县以上种子站统一生产经营管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繁殖和经营。1987年后,烟台市在不断完善“市繁县制”体系的基础上,玉米新品种亲本的原种纳入省供的渠道,逐步实行“省供市繁县制、以县为单位统一供种”的繁育推广体系。1991年市种子站繁殖自交系153.5公顷,生产亲本种子44万公斤。各县配制杂交种9006.7公顷产种1396万公斤,其中县制种面积占90.5%。1993—1999年,实行“统繁联供县制”的繁供体系。1992年省种子站对“省供市繁县制”体系进行改革,实行“统繁联供县制”的体系,即省审定、认定的杂交种亲本,全部由省站根据各市地呈报的需种计划统一繁殖,生产的自交系种子由省、市联合组织供应到县,县负责配制杂交种供应大田生产,各市、县均不得自行繁殖亲本自交系种子。烟台市对原有繁供种体系及时进行了相应改革,将杂交亲本种子的生产供应纳入全省合同生产、统一繁殖、联合供种的轨道。另外,由于烟台玉米杂交种繁供体系比较健全、繁种基地相对稳定且综合条件良好,省站每年均安排一些自交系的提纯复壮和繁殖任务,这对烟台市较快地实行“统繁联供县制”体系起到了推动作用。2000—2002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制定,种子行业原有的繁供体系自然解体。随着《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实施,科研单位选育的新品种得到了有效保护,种子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依法生产、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走育、繁、销一体化的产业化发展之路。至2002年,全市取得玉米杂交种经营资格的种子企业26家。
  小麦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 1978—1982年,烟台市小麦等作物常规品种繁育推广坚持“以县良种场为核心,公社良种场为桥梁,大队农科队为基础”的三级繁供体系,实行大队“三统一”繁种供种,即生产大队对农作物种子实行统一繁育、统一保管、统一供种。1983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三统一”供种体系呈现“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虽然小麦等常规作物新品种及部分品种的原种仍由县乡种子部门繁殖供应,但大田生产用种基本又回到了农民自繁自用的状态。1987—1989年,市政府专门就小麦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问题,连续印发文件,要求逐步建立起市县乡联合繁种供种体系和“一圃三田”繁育制度,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种子队伍建设,强化村级服务组织的职能。三级良繁体系的具体任务是:市负责引种、试验、示范,保纯繁育供应新品种,每年组织评选、考察、鉴定,提出品种布局推广意见,检查评比各县种子田的建设和防杂保纯措施的落实;县负责保纯繁育新品种,提纯繁育原种,分别按小麦播种面积的0.01%和0.1%建立原种田和一级种子田,按每亩原种田选留50~60个单株建立株行圃,繁育供应种子田用种,调整品种布局,检查指导乡镇种子田建设和防杂保纯措施落实;乡镇负责按小麦面积的4%~5%建立二级种子田,组织指导田间去杂去劣,根据布局要求统一组织繁育供应大田用种。1990年全市建立各类种子田12000公顷,产种5077万公斤。其中株行圃1.7公顷,原种田38.6公顷,一级种子田11050公顷,二级种子田11211.3公顷,县乡统一供种达到70%左右。1991年省种子管理总站将小麦良种繁育供种体系和“一圃三田”繁育制度概括为小麦“125”工程良繁供种服务体系。1992年始,全市以提高小麦统一供种水平为重点,不断完善“125”系统工程。具体由各级政府负责落实有关政策,农业部门负责种子田建设、品种布局、区域种植及种子纯度,粮食部门负责定购任务的调整、代单位贮存种子、各级分管部门负责将收起来的种子供下去、村委会负责统一购种,统一机播。1992—1999年,各类种子田每年稳定在1.1万公顷,产种4500万公斤,乡统一供种和兑换调剂量占小麦播种面积的75%以上。2000年,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小麦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小麦繁供种体系正在向着产业化方向转变。
  花生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 1991年全市种子工作意见提出,用5年时间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繁供种体系,即县负责按花生面积每百亩选择4个优良单株建立株行圃,并按花生面积的0.1%建立原种田,繁殖供应乡镇种子田用种;乡镇按花生面积的1%建立一级种子田,繁育供应村级种子田用种;村按花生面积的10%建立二级种子田,繁育供应大田用种。1996年全市农业新品种研究开发项目中要求全面实施花生“111”工程,进一步健全花生良繁体系,全市初步建立起了县乡村联合繁供种体系。每年建立各类种子田7333.3公顷,其中选择优良单株3.2万个,建立株行圃4.6公顷,原种田48公顷,一级、二级种子田7266.7公顷,年产种3600万公斤。由于花生用种量大,加上种子仓储条件的限制,花生统一供种数量相对较少,株行圃和原种田繁殖的种子基本都能用于生产中,而一、二级种子田生产的种子统一供应到大田中难度较大。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原有体系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而新的繁供种体系目前尚未形成。
  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1978—1982年,全区良种繁育基地主要以县和公社良种场为主,辅之以特约生产基地。县基地主要繁殖各种作物的原种、新品种和杂交亲本种子;公社基地分作物建立种子基地,主要配制杂交种和部分作物大田用种。1983年始,全市逐步将单项作物良繁基地发展成为综合性的专业化种子基地,繁种基地在做好玉米制种的基础上,增加小麦、花生、蔬菜等作物繁种任务。随着县、社良种场的解体,良繁基地转向以特约生产基地为主。一般选择领导班子过硬,生产条件好,技术力量强,农业生产集约化程度高的村建立相对稳固的综合性种子生产基地。基地建设的重点是“签好一个合同,抓好五个落实”,即签好产销合同,以销定产实行合同制,做到计划生产,计划供应;落实优惠政策,落实品种,落实面积,落实种子数量,落实种子质量。采取“四定”(定品种布局、定繁育品种、定接班品种、定繁种数量)“四专”(专人负责、专机脱粒、专场晾晒、专库保管)“四统一”(统一选种、统一脱粒、统一贮存、统一播种)的管理办法,保纯繁殖农作物良种。1987年后全市种子基地稳定在0.13~0.17万公顷。
  1975年,栖霞县松山公社新店大队开始承担市级良种繁育任务,是省、地、县综合良种繁育基地。1990年,经市政府批准恢复和建立的烟台市良种场设在该村。市财政投资40万元,建成种子仓库、办公室、检验室等,配备必要的种子精选、加工、包装机械和检验仪器设备。市良种场建成后,该村建立稳固的良种基地33.3公顷,每年为省市繁育农作物种子20多万公斤,同时承担各级安排的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任务。
  良种引进与研发 1978年始,烟台地区主要农作物平均每年引进小麦品种7.2个,推广面积11.1万公顷,占总推广面积的37.0%。玉米品种4.3个,推广面积8.5万公顷,占总推广面积的40.93%。甘薯品种6.7个,推广面积4.2万公顷,占总推广面积的67.43%。花生品种11个,推广面积12.4万公顷,占总推广面积的79.64%。大豆品种5.2个,推广面积1.4万公顷,占总推广面积的50.42%。良种研究开发采取两种方式:1.建立健全科研队伍,确保良种良法配套。市里和各县市区成立农科所。各乡镇成立农技推广站,形成庞大科研推广队伍。对于引进推广的良种,先试验示范,再在短期内研究出良种配套技术。2.农业部门大搞良种研究开发项目,利用科研项目带动良种推广。农业系统申请省、市、县有关部门立项良种30多个。小麦有烟农15、鲁麦21、8017-2、莱州817、137、烟辐188等,培创出亩产小麦600公斤以上高产田114.7公顷,亩产500公斤以上丰产方4.5万公顷。玉米有鲁玉2号、西玉3号、掖单13号、掖单22号、招玉2号、农大108、鲁单50、郑单958等。亩产玉米850公斤以上高产田840公顷,亩产650公斤以上丰产方65333.3公顷。甘薯有丰收白、烟薯16号、鲁薯6号、烟27等,6年良种脱毒、覆膜配套8.2万公顷,亩增折粮151.8公斤,最高7.5公顷亩产鲜薯5403公斤,创出全省大面积高产纪录。花生有鲁花12号、鲁花10号、鲁花11号、鲁花14号、海花1号等,培创出亩产花生500公斤以上高产田353.3公顷,亩产450公斤以上丰产方3933.3公顷。
  1978—2002年烟台市主要农作物良种面积与产量统计表
  种子经营与管理 种子经营政策1986—1995年,良种收购采用“调减粮食合同定购任务”和“议购议销”。1989年,实行县以上种子部门(含县级)收购的平价良种,交种者每交一斤良种,顶抵3斤粮食定购任务,并享受定购粮食奖售的挂钩物资。1995年之后全部改为议购议销。
  良种经营 1986—2000年,县市区种子生产经营部门以立足当地、兼顾埠外市场的原则安排生产;经营上采取县市区、乡镇种子部门联合经营,县市区种子部门以批发为主,兼顾零售;乡镇种子部门采取批发、零售相结合方式销售。至1995年全市种子部门良种销量大,效益可观。1996—2000年良种生产供大于求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竞争激烈,经营每况愈下,亏损严重。
  种子管理 1978—2000年,烟台市各县市区种子部门是集行政、技术、经营三位一体单位,政事企不分,既搞种子管理又从事种子经营,形成了统繁、统产、统供、统销的经营管理体系。在种子质量控制方面,种子管理部门会同生产单位在种子生产期间,对留种、制种基地及亲本繁殖基地按有关标准进行田间检查,并建立检查档案,达不到标准的要报废。种子收脱入库后供应生产前,对经营种子的单位进行抽样室内检验,按纯度、净度、芽率、水分几项指标的质量要求,严格检验结果,对不合格产品停止销售或转商处理。在种子市场管理方面,对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种子质量进行检查和室内检验,实行“三证一照”管理,即凡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检验许可证”和“营业执照”。200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后,烟台市种子经营单位由原来仅有10家国营种子公司,发展到39家,其中注册3000万元2家,500万元26家,100万元11家。莱州、招远、海阳、栖霞、牟平、莱阳、蓬莱等地实行政企分开,成立独立的种子管理站或综合性执法大队,强化种子管理,规范种子市场。
  种子产业化 包括新品种引育及种子生产、加工、销售、管理五大系统,种质资源收集、育种、区试、审定、原种(亲本)繁殖及种子生产、收购、贮藏、精选、包衣、包装、标牌、检验、销售、售后服务等15个环节。1996年,烟台市政府决定每年投入400万元进行农业新品种研究开发。市财政局、科委、农办联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在小麦、玉米、花生、甘薯、蔬菜、苹果、肉牛、水产、瘦肉猪、林业10个方面实施新品种引进选育、繁育、示范开发工程。采取首席专家负责制,技术与行政相结合,推动产业化发展。1995年起,全市狠抓种子加工包装、标牌销售、基地建设和统一供种环节,加大种子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国有种子公司的发展后劲。全市8家国有种子公司全都取得杂交种生产经营资格。主要从事玉米、蔬菜和花卉良种、种苗的培育、产业化开发和技术服务。1998年全市玉米、小麦等主要农作物良种精选率达100%,种子包衣率达40%左右,标牌统供率达83%。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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