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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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45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分类号: F121
页数: 4
页码: 174-1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烟台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包含:土地制度改革、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关键词: 烟台市 农村 经济体制

内容

烟台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始于70年代末。至1982年,由生产队实行的评工计分、定额管理、按劳付酬等劳动管理制度被以包工到组、到劳,联产计酬的责任制所代替。1983年,将生产队统一使用土地的制度改为农民自己使用,以“统一经营、专业承包、包干分配”为主要形式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在全区普遍实行。1984年,在延长土地承包期、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同时,逐步建立健全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全市普遍进行撤社改乡(镇)、改队建村工作,实行政社分开,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实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至2002年,全市基本形成多种经营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一体化经营格局,为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提供综合配套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第一节 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979-1982年,烟台境内实行的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开放后,烟台市农村逐步实现土地承包。1983年,人民公社改为乡(镇),大队、生产队的管理核算体制被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所代替,农民取得土地使用权。1983年底,全市农民使用土地46.9万公顷,占87.4%;集体使用土地6.76万公顷,占12.6%。到1988年底,全市实行土地规模经营的村81个,经营土地6133.3公顷,从业劳动力1万多人;有农田专业大户的村245个,承包土地1200公顷。
  1984年后,随着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不断完善,在土地使用上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对承包地进行适当调整,对初期的口头协议补签书面合同。1986年,将土地承包使用期延长至15年。1999年2月,又进而延包到30年,机动地比例严格控制在耕地总面积的5%限额以内,稳定完善了土地承包关系。
  1999年2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延长土地承包期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提出要逐步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允许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地依法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反租、倒包等;鼓励承包方相互之间,承包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及外商之间,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与企事业单位及外商之间,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相互之间,通过流转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同时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遵循以下原则: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到2002年底,已完成土地延包的村5792个,完成土地承包面积35.7万公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132.4万份,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12.8万份。
  土地承包使用形式 一田制 即以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按实有人口或劳力将土地平均分配到户。1983年底,全市实行一田制的大队2001个,耕地13.72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25.5%02002年底,几乎所有的村都实行了一田制,耕地34.81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84.2%o两田制 即将一部分农田按人口均分,所收获的粮食归农户作口粮;将另一部分农田承包给部分劳力为责任田,收获的粮食交给国家或集体,由集体付给报酬。1983年底,全市实行两田制的大队4490个,耕地33.19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61.8%。2002年底,全市“两田制”耕地2.86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6.92%。
  租赁 指集体(或农户)对所辖范围内的土地在不改变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引入市场机制,把使用权租赁给外来农户或单位开发使用。1997年,龙口市诸由观镇冶基村将400公顷耕地(粮田266.7公顷,果园133.3公顷)租赁给新加坡复发中记私人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无公害名优果品基地。租赁期20年,累计租金9800多万元。在20年租赁期内,400公顷土地使用权归复发中记有限公司所有,公司向冶基村交付土地租赁费和村民购粮款,并安排部分农民在基地就业。租期期满,基地内的果树及其他所有设施投入全部归冶基村所有。2002年全市租赁土地面积1380公顷。
  第二节 农业经营体制改革
  家庭承包责任制 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本形式有联产到组、联产到劳、专业承包、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联产到组是生产队在对作业组实行土地、劳力、牲畜、农具四固定的基础上,包工、包产、包成本。联产到劳是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不许包产到户的形势下实行的一种形式。专业承包多由村集体组织与从事某项专业生产的专业队、专业组、专业户签订合同。包产到户是生产队把耕地按劳力或人劳比例承包到户,实行包工、包产、包成本。包干到户是生产队把耕地按人口承包到户,也有的拿出部分耕地按劳力承包,既不包工,也不包产,只把生产队应该完成税赋、包购议购任务、乡镇统筹费和村队的集体提留,按地亩落实到户,签订合同,自主经营,完成上交任务后,全部收入归自己。1978—1980年底,全区实行劳动定额的大队占90%以上,联产到劳的占2.37%;联产到组的占5.6%。到1981年底,全区有71.3%的大队实行联产到组、到劳。1982年下半年到1983年底,责任制由包产发展到包干,全市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大队6491个,占99.4%。
  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普遍实行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运而生。有的乡镇设立“经济委员会”,有的乡镇设立“农委”和“农工商联合公司”等,负责对本乡镇的农业生产进行管理、协调、指导和服务。村一级合作经济组织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建立起来,主要负责全村家庭联产承包后的组织、协调、管理和为承包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2002年底,全市各类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6650个。
  1985年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境内出现大批专业户(重点户),包括承包专业户和自营专业户。他们以商品生产者的面貌出现,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各种能手的作用,促进了生产专业分工和多样化的经济联合,呈现出多层次、多领域、多成分、跨区域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各种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研究会)等。莱阳市宇敏蔬菜供销合作社,由莱阳市照旺庄镇祝家疃村党支部书记王宇敏联合村里42户农民,于1995年3月18日成立,为烟台市第一个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到2002年底,全市专业合作社(协会)604个,其中股份合作社395个,专业协会209个。莱阳市河洛镇奶牛养殖销售服务合作社、蓬莱市北沟镇葡萄专业合作社、龙口市山东梨协会被列为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单位。
  第三节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80年代初,农业与市场的联系日益广泛和紧密,农产品交换价值的实现越来越依赖于专门的队伍。相应的服务组织逐步发育、发展,形成为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提供综合配套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990年6月,省委在牟平县召开社会化服务体系研讨会。1991—1993年,山东省农委、财政厅把蓬莱市作为县级农村社会化服务规范化试点市。烟台市委、市政府提出以部门专业化服务为主导,以社区综合性服务为基础,以农户互助联合的灵活性服务为补充,向服务组织实体化、服务内容指标化、服务形式多样化、服务考核制度化方向发展。全市形成以县级为龙头、乡级为纽带、村级为基础的上下配套、纵横交错的服务网络。
  社区性服务体系 1989年,全市社区性服务形成六大体系:1.以县市区农技推广中心为依托,乡镇农技综合服务站为纽带,村农业综合服务队、科技示范户为基础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2.以县市区农机局为依托,乡镇农机站为纽带,村农业综合服务队为基础的农机服务体系;3.以县市区水利局为依托,乡镇水利站为纽带,村农业综合服务队为基础的水利服务体系;4.以县市区供销社为依托,基层供销社、乡镇物资站为纽带,村农业综合服务队为基础的农用生产资料供应服务体系;5.以县市区果树站为依托,乡镇果业技术站为纽带,村农业综合服务队为基础的果业服务体系;6.以县市区畜牧兽医站为依托,乡镇兽医站为纽带,村农业综合服务队为基础的畜牧防疫体系。在整个社区性服务体系中,另有部分农民自我形成服务组织,主要有三种形式:各种专业生产协会和专业技术研究会,各种农民自办的服务联合体,农民服务专业户。到1989年底,全市190多个乡镇建立了社区性服务组织,96%的村建立了相应的服务组织。
  专业性服务体系 改革开放后,烟台市围绕某一产业或生产项目,以企事业单位和服务组织为依托,实行农工商、产供销一条龙,从生产到加工销售的全程服务。到1989年,全市初步形成粮油、果品、水产、龙口粉丝、长把梨、肉食鸡、长毛兔、大樱桃、丝绸、猪禽蛋十大专业服务体系。招远县从1986年开始,先后在7个果品集中产区,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的原则成立7个果业合作社,入社果园面积6000多公顷,占全市果园面积的36%。在此基础上,由县供销社牵头,组建招远县果业联合服务社,在全国12个城市设立批发市场,投资1200万元建起罐头食品加工厂,形成完整的果业服务体系。至1989年,全市7823个服务组织中,专业性服务组织4850个,占62%;农村服务专业户达1.9万个,联户办服务组织2100个。
  进入90年代,为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协会等新的服务主体。2002年2月1日,烟台市苹果协会成立。协会为会员提供技术、市场、价格、信息等系列化服务,协调政府、企业、农户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信息化服务体系 改革开放后,烟台各地利用科普小报、“明白纸”“黑板报”等向农民传递农业信息。1995年,莱州市在全国率先开通“农业科技110”,组织20多名专家接受电话咨询。随后,招远、龙口、蓬莱、莱阳等市的农业信息化也逐步展开。1999年,烟台市农业信息中心成立,涵盖农业、林业、水利、水产、农机、畜牧、气象等多个部门,与12个县市区、100多个乡镇实现互连互通,负责农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2000年,成立由农业、计划、财政、电信等部门参加的烟台市农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2001年1月,市农业局设立产业化经营与市场信息科,具体负责研究确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和建设,预测并发布主要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等信息。到2002年底,各县市区均成立农业信息中心,100多个乡镇依托农业综合服务站成立农业信息服务站,农业信息员发展到4500多人,形成以市农业信息中心为平台,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乡镇和部分专业村、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大户、经纪人及专业协会的农业信息网络体系。
  2002年,烟台市投资200多万元为100多个乡镇统一配备微机和打印机,培训信息员600多人。通过推广普及微机网络,开展网上网外专家咨询、招商等形式为重点用户提供信息服务。2002年7月,市农业局、电信局联合向农户推广“信息机”,将因特网上的农业信息及时传递给农户,农户通过电话在因特网上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实现信息的双向交流。各地还利用96288专家服务热线和“科技110”服务热线为农民提供农业信息咨询服务,通过“网上农贸市场”向国内外推介农业招商项目。2002年接受农民咨询6000多人次,收到网上订单100多份,实现网上交易额8000多万元。同年,烟台市被列为全省农业信息化综合试点市。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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