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执法规范化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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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42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执法规范化建设
分类号: X21
页数: 1
页码: 1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烟台市环保局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行政复议、应诉试点工作,环保局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进入市行政审批中心集中办理。
关键词: 烟台市 环保 规范建设

内容

1990年7月—9月,市环保局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行政复议、应诉试点工作。2001年始,全市环保系统推行环保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至2002年,全市环保系统建立起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归口负责,执法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的执法责任制,明确有关科室(单位)的执法权限、有关领导的审批权限以及领导、科室(单位)和执法人员三个层次的行政执法责任。同时,对环保部门承担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进行细化,先后在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强制执行、应诉、赔偿、现场监察、限期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排污申报、排污收费等13个方面制定工作程序,将行政执法文书从30份调整为19份。
  2001年,市环保局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事项全面清理,确定保留的审批事项15项。其中批准事项7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批准、排污许可证批准、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证批准、几种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批准、夜间建筑施工批准和设置入海排污口批准。审核事项2项:申请进口废物审核和申请丙级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证书初审。备案事项6项:煤炭静音企业经营资格的环保备案、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质量体系认证单位备案、进口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备案、超标准向水体排污单位的治理规划备案、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备案和沿海可能发生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备案。2002年4月,15项行政审批事项进入市行政审批中心集中办理。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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