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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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42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分类号: X21
页数: 1
页码: 15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烟台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关键词: 烟台市 环保模范 城市

内容

1997年8月,市政府依据国家环保局《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的通知》要求,确定于1998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初,市委、市政府将“创城”活动列为本年度工作要点和26件大事之一。4月8日,烟台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成立。4月21日,市政府印发《烟台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2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城”动员大会,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6月,“创城”工作全面启动。8月29—30日,山东省预验收组到烟台严格检查“创城”工作后,上报推荐烟台市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9月23—24日,国家环保总局调研考察组对烟台调研和考察后认为,烟台市的环境状况基本达到国家考核的27项创建指标,具备申请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条件,同意报总局考核验收。10月,市政府组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10个工作小组,对各项“创城”指标深入落实,迎接国家总局考核验收。11月3日—6日,国家环保总局考核组对烟台市全面考核验收,认为烟台市各项考核指标基本符合国家标准,同意推荐烟台市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并报国家环保总局进行审定。1998年12月10日,烟台市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1998年、2002年,莱州、招远两市先后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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