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环保目标责任制工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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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42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环保目标责任制工程
分类号: X21
页数: 3
页码: 149-1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烟台市开始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工程,市政府依据本届政府责任制所确定的任务按比例分解到本年度,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制定环保工作计划。
关键词: 烟台市 环保 工程

内容

1988年,烟台市开始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工程。1988—1992年实施“538”系统工程,1993—1997年实施“CCP”系统工程,1998—2002年实施“IEQ”系统工程。每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市、县、乡(镇)三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纵到底、横到边”的责任体系。每年年初,市政府依据本届政府责任制所确定的任务按比例分解到本年度,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制定环保工作计划。同时,建立每年年度考核,五年责任制期满总考核奖惩,市考县、县考乡、乡考村的考核奖惩机制,于每年第四季度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考核。“538”“CCP”“IEQ”环保工程实施期间,各届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在省政府组织的考核中名次均居全省前列。
  “538”系统工程 1988年,市政府为遏制全市污染加重的势头,制定具体的环境目标责任制“538”工程,即在本届市政府5年、县政府3年任期内,抓好控制大气和噪声污染、保护饮用水源、治理废水污染、加强固体废弃物监督管理及综合利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管理、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加强环境监测科研等8个方面的环保工作。该工程安排430多个厂矿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重点解决27个严重污染问题。1989年,全市实现环保投资1.4亿元,完成污染治理项目52个,市区和10个县市城区大气质量大多数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全市12个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国家地表水二级标准;近海海域水质90%以上符合国家一类海水标准;工业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利用和处理率100%。1990年,“538”工程安排环保治理项目207个(实际完成216个),投入治理资金3321万元。至年底,全市建成“烟尘控制区”136平方公里,覆盖率94.7%;工业废水处理率66.7%,达标率62.6%;新增工业废气处理能力17.5亿立方米,年减少向大气排放各种有毒有害物质1991吨;建成安静小区4个,城市噪声达标区面积10平方公里。
  1991—1992年,“538”工程完成治理和建设项目196个,投资2.7亿元。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和古柳、龙口、凤城、养马岛等乡镇建成区全部建成烟尘控制区,总面积145.9平方公里,总覆盖率99.3%;11个城镇饮用水源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夹河、罗山河、庵里水库及抹直口湾等4个流域综合整治提前实现市政府的规划目标。全市形成年削减废水排放量1679万吨,削减化学需氧量5.05万吨的能力,环境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控制。在全国和全省创优活动中烟台市获4项全国先进、7项全省第一和先进。1993年4月,全省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烟台市第三次获总分第一。6月,烟台市环保局、莱州市环保局被国家环保局和人事部授予“全国环境保护先进单位”称号。
  “CCP”系统工程 1993年,市政府将重点污染治理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融为一体,制定实施1993—1997年“全面控制环境污染”系统工程(即“CCP”系统工程)。具体目标:1997年,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扩大的情况下,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污染得到全面控制,全市总体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或优于1992年水平,城市环境质量和自然生态环境有一定改善。烟台市区、龙口、莱州3个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市区热化率达到40%以上,治理各类工业污染源175个,其中包括省控18个重点污染源;加强对11个重点水污染流域的综合整治;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包括自然保护区建设、农业生态建设和海洋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后,五年内全市投入环保资金31.11亿元,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99个,搬迁关停污染企业148个,治理各类污染点源988个,综合治理7条河流、3个海湾、1个水库的水污染和6个区域的空气污染。其间,以造纸、酿酒、制革行业为突破口,加大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力度,关停8个造纸厂草浆车间,对现有的4个造纸厂也采取治污措施;原有13个白酒厂有10个停止酒精生产,其余3个完成治污工程,年削减废水排放量1200万吨、化学需氧量8万吨、工业粉尘9万吨。至1997年,《烟台市市长环境保护责任书》中确定的9项环境质量指标全部达到规定要求。其中,芝罘区建成区的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为0.24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11毫克/立方米;城市地表水高锰酸盐指数为3.42毫克/升,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9.4%,夹河大桥监测断面地表水化学需氧量平均值为13.3毫克/升;芝罘湾海域海水高锰酸盐指数为1.84毫克/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6.1分贝,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6分贝,建设生态试点24个。《烟台市市长环境保护责任书》中确定的8项污染控制指标全部达到规定要求:市区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040万吨,工业废水化学耗氧量排放量为1.47万吨,辖区向夹河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为1.11万吨;市区废气排放量148.89亿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12万吨,烟尘排放量为6497吨;工业固体废物堆存量为74.34吨;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61%。
  “IEQ”系统工程 1998年,市政府制定实施1998—2002年“环境质量体系工程”(即“IEQ”系统工程)。具体目标:至2002年,所有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全部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其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政府规定的指标以内,城市环境质量和部分流域区域、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等进一步好转,全市总体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该工程以水和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点,抓好大沽夹河污染治理等3项重点工程;综合整治黄水河、五龙河等5个流域;加强莱州湾、龙口湾等6个海湾的水质保护;综合治理芝罘区西部工业区、龙口诸由观、蓬莱北沟等8个区域的大气污染。
  2002年,市政府制定《烟台市区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提出构筑生态城市基本框架的近期目标和建设生态城市的长远目标,实施“2265”配套工程: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分别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和国家级示范区;加强夹河生态景观带和滨海生态景观带的综合整治;建设连接沟通烟台市区的烟威路、机场路、观海路、绕城高速路、疏港路、五区连接路等6条绿色通廊,新增绿地120万平方米;开展门楼水库特殊生态功能区及昆嵛山、千里岩、艾山、崆峒岛等5个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的规划和建设。同年,全市拥有各级自然保护区12处,总面积1156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覆盖率8.26%,建成秸秆还田、秸秆汽化综合利用示范点26个。退耕还林2906公顷,封山育林1.23万公顷。
  2002年,全市7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中,化学需氧量为5.8万吨,石油类15.9万吨,汞、镉、铅等有毒污染物1.3吨,二氧化硫9.6万吨,烟尘1.9万吨,工业粉尘6.8万吨,均控制在规定指标内。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75%,回用率21.5%;城市集中供热率73.6%,气化率99.2%;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5%:全市饮用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河流和近岸海域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夹河、辛安河、黄水河和芝罘湾、套子湾、海庙后湾、抹直口湾等海域水质得到较大改善;市区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级标准,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7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4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25毫克/立方米;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3分贝,符合规定标准。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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