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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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39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
分类号: F294.1
页数: 2
页码: 124-1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烟台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明确规定市政建设局负责管理全市市政设施,市城管处、城管监察大队及市政工程养管处具体承担市政设施管理、维护职责,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从市建委析出,成为主管市政公用事业的独立职能部门;市建委所辖市政工程公司主要承担市区道路、桥涵、路灯、排水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和养护,进一步明确各种市政设施的管理部门和实施办法。
关键词: 烟台市 公用事业 管理

内容

市政设施管理 1984年6月,市政府印发《烟台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施行办法》,明确规定市政建设局负责管理全市市政设施,市城管处、城管监察大队及市政工程养管处具体承担市政设施管理、维护职责。1989年1月,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从市建委析出,成为主管市政公用事业的独立职能部门;市建委所辖市政工程公司主要承担市区道路、桥涵、路灯、排水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和养护等。2001年5月,市政养管处成立,负责市政设施维护及市区第一海水浴场管理。2000—2002年,市政府先后制定《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和《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明确各种市政设施的管理部门和实施办法。
  城市节水管理 1985年7月,烟台市节水办公室成立,实行城市自来水一水多用、循环用水和工业定额计划用水办法,城市用水的增长速度明显减缓。至1987年,市区用水重复利用率56%,年节水836万吨。
  1989年,市区地表水在汛期水量锐减,自来水供水量为需水量的50%、供水能力的1/3。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号召市民节约用水。各企事业单位均按产值或实际用水量落实用水指标,居民按每人每月1.5立方米限量用水,各行业推广节水设备、新工艺,实施闭路循环用水、利用中水和污水净化技术。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1%,生活用水取消包费制,年节水1596万吨,其中工业节水866.5万吨。烟台市被评为全省节水先进城市。
  自1990年起,市区67眼自备水井全部装表收费,实行计划用水,居民区推行一户一表,按时入户抄表,年节水1938万吨。2000年,由于旱情严重,人均月用水控制在1.5吨以下,建筑施工、洗浴、洗车及园林绿化等,一律禁止使用自来水,改用外地水或坑道水。2001年5月,市政府作出规定,对不符合节水规定的工程项目,规划与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开工和验收手续。市区有21个符合使用中水回用设施的单位与市节水办公室签订责任状,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0%,万元产值用水量降至6吨,海水利用量480万吨,市区日用水量由年均20万吨左右减少到12万吨,年节水3000万吨。
  2002年,全市严格执行“多用地表水,少用地下水”的规定,年减少地下水开采量1700万吨,市区先后有16个企业安装中水回用设施,年使用中水200万吨。推广节水器具11万套(其中居民户9万套),海水利用量增加到540万吨。市区节水1910万吨,有13个单位获省级“节水型企业”称号。
  园林绿化管理 1977年9月,市园林管理所改称园林管理处,主要负责市区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1978年4月,按照“国造国有、社造社有、队造队有、社员个人种植树木归社员所有”规定建立健全各级护林组织、制度,开展封山育林。1981年始,全市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至80年代中期,市区周围群山上出现以黑松、赤松等常绿树为主,针、阔叶林木混杂、四季常青的绿化景观。
  1984年6月,市政府制定《烟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规划绿地,城市居民都要义务植树(年植树3~5株或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等),并将“绿化”确定为“门前三包”内容。1990年2月、1992年12月和1995年2月,市政府先后印发全民义务植树、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和城市绿化管理施行办法等文件。2002年,市园林处增设3个绿化管理队,按照“划定区域,经费包干”的原则,分别承担部分城市绿化养护任务。
  客运出租管理 1978年,城市公交与客运出租均属城市建设局管理。1984年,客运出租划归交通部门管理。1993年上半年,市运管处对市区客运出租车实行集约化管理,成立出租公司,让个体业户挂靠,实行委托代理经营,自愿成立出租运输联合体;根据地域及待租站点成立出租联队,负责人受主管部门管理。8月,市交通委冻结市区出租车审批,实行总量控制。1994年,市运管处规定,出租车从业人员上岗前须经培训,持证上岗。同年,结合车辆年审,清理擅自易主的经营车辆,实行“经营证”管理制度。1996年5月始,市区出租车及驾驶员统一座套、服装。翌年,实行单车单人分制考核,每年低于85分者,不予办理雇佣手续、车辆缓审或重新参加培训、考核。1993—2002年,出租司机拾金(物)不昧折合人民币2000多万元。1997年11月,烟台市客运出租业获交通部“全国客运出租汽车文明行业”称号。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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