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城市住宅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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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390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城市住宅建设
分类号: F293.3
页数: 4
页码: 117-120
摘要: 本文讲述了烟台市政府多渠道筹资用于改造旧城(棚户、涝洼区)和局部配套设施建设,市民的居住条件初步改善,城市住宅建设由此前自建、散建为主,逐步转变为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全面放开房地产业开发市场,烟台城市住宅建设市场日趋活跃,住户不断向市区周边和新区延伸,形成以住宅建设为主,涉及商贸商务、旅游、市政、标准厂房建设等各个领域的骨干产业,全市大规模的城市住宅综合开发快速有序发展。
关键词: 烟台市 住宅建设 住宅经济

内容

1978年后,市政府多渠道筹资用于改造旧城(棚户、涝洼区)和局部配套设施建设,市民的居住条件初步改善。1984年后,城市住宅建设由此前自建、散建为主,逐步转变为统一规划、综合开发。至1987年,市区新建住宅面积446万平方米,约占市区住宅总面积的64%,比1978年前总和增长了2.14倍;人均居住面积7.82平方米,列全省第7位。
  1992年下半年,开始实行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全面放开房地产业开发市场,烟台城市住宅建设市场日趋活跃。至90年代中后期,住户不断向市区周边和新区延伸,形成以住宅建设为主,涉及商贸商务、旅游、市政、标准厂房建设等各个领域的骨干产业。1999年,城市人均居住面积增加到8.84平方米。
  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全市大规模的城市住宅综合开发快速有序发展。2000—2002年,市区住宅建筑面积738万平方米,竣工366万平方米,是历史上房地产业发展最快的时期。1985—2002年,全市住宅建筑面积累计2817万平方米,占房屋开发总面积的75%。2002年,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234家。其中市区115家,住宅开发面积1696万平方米,占全市开发总面积的69.97%。城市人均住宅面积由1978年的3.2平方米,增加到15.46平方米。
  第一节 住宅修缮与设施配套建设
  住宅修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烟台市区经接管修缮的住宅(含公管房、代管房、私人房)约97万平方米。住宅修缮执行“不塌不漏”和“保证安全、适当改善”的原则,由各房管所按所辖范围完成。1976年7月唐山地震后,开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旧房屋分期分批加固。至1985年,住宅等各类建筑物加固168.55万平方米,占加固房屋总面积的97.4%。1989年,旧房、危房加固基本结束。同年,修缮费555.8万元,其中中小修占16.89%。
  90年代初期开始,市区住宅修缮重点由平房转变为以多层楼房为主。1990年,市区住宅面积526万平方米,房租1300万元,修缮费1061.6万元。至1995年,市区公房占住宅总面积的87.7%。实行住宅租金全面上调,仍难补齐有增无减的修缮费用。1996—1998年,市区直管公房修缮费分别为1581.59万元、1631.44万元和1780.38万元,呈逐年增加趋势。
  “九五”末,市区公房出售率达94.6%,有98.7%的市民拥有私人住宅。按照“谁的产权谁负责”的原则,原产权(房管)部门仅承担住宅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的维修费用发生额的14%左右。2002年,市区房管部门管理的公房面积只有54.59万平方米,占住宅总面积的1.64%,年维修费降至716.82万元。
  住宅设施配套建设 1980年起对旧城区街巷实行分批改造。至1987年,共改造小街巷167条,市民行路难、倒污水难的问题基本解决。
  90年代,住宅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开始扩大到燃气、供暖、自来水,以及闭路电视线路、环境绿化、环卫和文化娱乐、健身器材配备等。1997—1998年,市政府投资820万元,启动配套完善福安小区(二期)工程,为福源、东沟、祥和、塔山、白石村、金沟寨等小区铺沥青路1.72万平方米,铺道板砖94万平方米,增设路灯、小区绿化。2000年,投资1400多万元,用于祥和、凤凰台等小区配套建设,整治面积21.3万平方米。2001年,追缴自1990年以来的住宅建设配套费1000多万元,续建配套设施,对闹钟厂、辛庄街、幸国里区片道路、排水、供电、绿化综合改造。自2002年起,投资1.9亿元,先后对市区60多个设施尚未配套和不完善的已开发建设住宅区进行设施配套,硬化道路1.48万平方米,铺人行道板3.62万平方米,安装路灯162盏,绿化面积20.4万平方米。
  第二节 保障性住宅建设
  棚户、涝洼区改造 1978年,市政府投资1.29亿元,对华茂街、小黄山、小北疃、芝罘屯、黄泥沟、白石村、凤凰台、建昌街、经纶街、新海阳、世回尧等棚户、涝洼区分期分批改造。至80年代中期,改造后的住宅区建筑面积达60万平方米,有1.2万多户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1987—1991年,市房地产开发单位先后对信义街、瑞成巷、新建西巷、三明街等5个棚户、涝洼区的危房进行改造,新建住宅10.91万平方米,安置住户1741户,累计投资6000多万元。同时改造市区文化11巷、柏树路、瀛洲街、华茂街等4处264户危房,新建住宅面积9900多平方米。
  1993年后,棚户、涝洼区危房改造列入市政府“为民实事工程”,成为城市房地产开发的重点之一。至90年代末,先后完成凤凰台55~60楼及珠玑、幸福三村等多处棚户、涝洼区改造。1985—2002年,旧城区共实施各种房地产开发项目86项,用地651公顷,建筑面积797万平方米,有10.86万户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得到改善。
  解困房建设 1990年,市政府筹资1100万元,建“解困房”220套。各房地产开发商按年内住宅竣工面积2%的比例无偿提供“解困房”100套。“解困房”分别建在奇山和幸福河2号小区,人均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上。1991年,市政府又筹资1000万元,分别在凤凰台和幸福河2号小区购房250套,以优惠价格出售给市区公益事业单位,分配给无房户和住房特困户。至1993年,共有3480户无房和住房特困户住房困难得到缓解,住宅总面积19.18万平方米。
  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建设 1994年初,“安居工程”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为市民解决住房困难的重点工程,计划在5年内建设住宅62万平方米,为1万户家庭解决住房困难。住宅保本出售,安置对象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亏损企业无房户和中低收入家庭为主。当年,在西沙旺小区和小东夼村(福安、惠安小区)两个区片一次性征地33.3公顷。7月,首期安居工程奠基,开工建设住宅11.8万平方米(其中福安小区10.8万平方米,惠安小区1万平方米)。12月,首期工程1万平方米住宅竣工。
  1995年,烟台市被国家列为“安居工程”建设试点城市,得到贷款3000多万元。6月,“安居工程”二期开工(其中福安小区5.8万平方米,惠安小区2.5万平方米),年底基本竣工,共向社会提供住房908套。两处小区住宅为2~8层多层建筑,有10多种户型,配套设施齐全。其中,二居室占75%,三居室与一居室各占20%和5%。福安小区被建设部定为“安居工程”“样板小区”。到1996年,全市“安居工程”建设累计竣工32.62万平方米,提供经济适用房3850多套。
  1998年8月,市政府提出建立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多层次供应体系,采取“统建统管”方式加快建设。年内开工建设24.15万平方米,竣工9.27万平方米,投资1.34亿元。“福安”“惠安”小区分别安置住户1150户和400户,为市区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区。至1999年,福山区、莱州市等9个县市区也先后实施“安居工程”,累计建经济适用房1.61万套,总建筑面积111.76万平方米。同年,市区惠安小区第三组团经济适用房竣工3.5万平方米,计492套,安置拆迁户2800多户,其余按政府指导价1300元/平方米出售给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2000—2001年,市房管部门先后在凤凰台、祥和、幸福河等处建经济适用房8.15万平方米,安置1169户。2002年,市政府印发《关于认真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的意见》,年内市区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4.8万平方米。1986—2002年,市中心区(芝罘区)共建设经济适用房6463套,建筑面积45.7万平方米,其中销售4619套,建筑面积34.02万平方米,平均价格1400元/平方米。
  廉租房建设 1999年,烟台市启动廉租住房建设。2000年,市政府利用直管公房售房款1000万元,在幸福区片建设“廉租房”1万平方米。户型以建筑面积52平方米居多,少量达65平方米,租金为房改租金的50%左右。市房管局制定“廉租房”请批与退出有关条款,经审查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家庭可办理相关手续,直接由居住旧宅转换为廉租住房。2002年,幸福河、蓁山屯两地建成“廉租房”127套。10月,由《烟台日报》发布配租公告,受理申请。
  第三节 商品房建设
  旧城区住宅建设 1979—1983年,市政府划拨土地,市区房屋开发企业先后新建奇山、幸福河两个住宅小区,建筑面积34.6万平方米,安置居民7870户,总投资1.21亿元。同期先后建成的两处华侨新村建筑面积9700平方米,5座青年公寓安置210户。到1985年,市区新建住宅242.88万平方米,占房屋总面积的36.34%,出售商品房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同年,制定《烟台市城市综合开发暂行办法》。至1987年,市区先后成立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累计建设多层住宅建筑面积53.3万平方米,安置住户9500多户。1988年,全市第一个房改实验小区民生小区竣工,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至1991年,市区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共投入资金8.6亿元,在旧城区建成住宅建筑面积244.82万平方米,占市区房屋开发建设总面积的83.65%,提供住宅3.76万套。
  自1994年起,位于市区中心的烟台造锁厂等36家工业企业腾出318万平方米土地实施住宅或商贸开发。至2001年,累计完成开发土地面积38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88万平方米,占74.61%。“九五”期间,旧城区先后建设了祥和、华茂、进德、塔山、海港、市府、环翠、上夼、福莱花苑、东方巴黎、绿色家园等十几个住宅区。至2002年,市区旧城区共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86项,总建筑面积797万平方米,10.86万户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
  商品房开发建设 90年代初期,烟台市房地产市场开放,国内外客商先后来烟台投资房地产业。1992年后,房屋综合开发土地实行有偿使用。至1993年,市区新区房地产开发面积达42.86万平方米、提供住宅6213套,比上年分别增长1.64倍和1.57倍,首次超过旧城区开发面积和住宅户数。1994年,市区新住宅区商品房开发面积95.96万平方米。2001年1月,市区自售公房和经济适用房市场全部开放,商品房建设速度加快。2000—2002年,市区高层开发建设面积341.05万平方米,建成住宅4.03万户,分别占1985—2002年市区新区开发建设总面积、总户数的37.94%和52.03%。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商品房建设开始向高档化、智能化发展,先后建成黄海城市花园、金海岸花园、银河怡海花园等一批各具特色的高档住宅小区,建设范围由市中心区(芝罘区)向周边四区拓展。2002年,城市商品房建设投资39.78亿元,比上年增长61.6%,占整个房地产开发投资的95%。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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