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供水·燃气·供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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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38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供水·燃气·供热
分类号: F294.1
页数: 4
页码: 106-1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烟台市供水、燃气、供热的公用事业发展建设情况。
关键词: 烟台市 公用事业 水电气

内容

供水 水厂管网建设 1964年、1972年和1980年,市郊宫家岛、福山县套口村西先后建成3个水厂,主要利用福山县水源地和门楼水库地表水向市区供水。1986年西牟水厂建成,向烟台开发区供水。至1987年,市自来水公司共有地下水源厂6个,地表净水厂1个,水源井86眼,输水、配水管道总长520公里,生产能力15.3万立方米/日,供水区域面积37.7平方公里,供水人口35.5万人,年供水量4037.38万吨,是1978年的1.54倍。
  1989年秋,为缓解严重旱情引发的缺水问题,在地处水源地的邱家庄、东陌堂村等处打井27眼,敷设管道20多公里,供水量增至3~3.5万立方米/日。借用西埠庄3眼农灌井,集流于门楼水库至宫家岛水厂主管道向市区供水,保证市民正常用水。
  90年代始,各水厂不断进行水源增容和管网改造。1991年,西牟水厂地下水铁、锰含量超标,改由宫家岛水厂向开发区供水。1989—1995年,宫家岛水厂利用奥地利贷款(496万美元)扩建改造,供水能力增加5万立方米/日。至1994年,各水厂的市区供水能力达30.5万立方米/日,比1989年增长22.9%。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各水厂补源和设备更新改造基本完成,供水能力均超过设计能力。其中宫家岛水厂综合池日净水量由原6.6万立方米增加到8万立方米,成为向市区供水的主要水厂。1998年始,向莱山区供水。1999年,投资2480万元,改造珠装河、东陌堂水厂管网,敷设管道30多公里。1998年,宫家岛水厂至黄务(加压站)管道敷设工程完成,实现西水东调;2000年只楚路管道敷设工程完工,实现西水南调。市区环山路、奇山小区等处长期供水紧张问题得到解除。至2002年,市自来水公司共有地下水源厂4座,地表净水厂1座,综合生产能力61.9万立方米/日,其中地下水生产能力24.4万立方米/日。另有加压站6处,高位调节池7处,调节水量4.55万立方米/日。输水管道总长1505公里,年供水8068万立方米,用水人口96.43万人,供水区域覆盖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和烟台开发区,供水普及率99.57%。
  1989—2001年,市自来水公司在外夹河河道口先后建成道平、旺远、陌堂、珠装河、诸嘉、玉树庄和宫家岛等7座橡胶坝,总蓄水量1000万立方米。2000年11月至2001年8月,投资6000万元,在永福园至宫家岛、朱家山之间,建成库容为2.05亿立方米的地下水库,年采水量800万立方米。
  水价 1978年前,烟台市自来水价格先后作2次普调、3次局部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0.3元/吨调整为0.1元/吨。1978—2002年,自来水价6次全面调整、4次局部调整。全面调价时间分别为1986年10月、1990年1月、1991年9月、1993年1月、1995年1月和2000年6月。调整后的执行标准: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分别由1986年的0.1元/吨和0.35元/吨,调整为1.5元/吨和1.55元/吨;宾馆、饭店等餐饮业用水由0.35元/吨,调整为2.5元/吨;洗浴、美发美容、歌舞厅、网吧等由0.2元/吨,调整为5元/吨。
  燃气 烟台市城市燃气为液化石油气(又称“液化气”)和人工煤气(又称“管道煤气”)两种。1973—1990年以液化气为主,1990年始增加管道煤气。
  液化气 1973年11月,烟台市液化煤气站成立,有10公升钢瓶300个,主要是到胜利油田灌装液化气,供市民生活所需,同年用户85户,销气量63立方米,用气普及率3.6%。1978年用户增至1.12万户,销气量892立方米,用气普及率23.7%。1977—1982年,市煤气站先后建成长326米液化气铁路专用线和1500立方米的娄子山储罐区,铺设全长3.95公里的篓子山至新桥储罐区双排输气管道,储气能力687立方米。自1984年10月起,开始购进计划外用气(又称“改价气”),用户迅速增加。至1985年达4.33万户,市区用气人口17万人,用气普及率为40%,其中家庭用气占96.57%。同年,发展用户1万多户,相当于前五年用户的总和,市区老干部、中级以上知识分子、对越自卫反击战军人家属及老教师等4000多户用上液化气。1986—1989年,发展用户8200多户。至1989年,液化气用户为5.15万户,年销气量3637立方米,用气普及率42%。
  1990年,市区管道煤气投产后,液化气用户逐年下降。1993年,降至1.9万户,年进气2200立方米。1994年,液化气经营市场开放,民营企业参与经营,市郊液化气用户市场逐年增加。当年,新桥小区建成全市第一个管道液化气小区。1995—1996年,深圳招商局道达尔公司和山东七星液化气有限公司在牟平区养马岛和龙口市先后建成5300立方米和4100立方米储气罐,扩大了城市用气范围。1999年,市区液化气用户为3.59万户;建成管道液化气小区12个,供气5000多户。2001年始,整顿液化气市场,清查非法代灌代销点300多个,取缔不合法液化气站26个。2001年,市煤气公司破产。2002年,市区液化气管道长达50.5公里,用户21.98万户,年供气量2.53万立方米。其中居民户21.82万户,用气2.02万立方米;用气人口62.97万人,占市区总人口的37.38%。
  液化气有计划内(平价)和计划外(议价)两种价格。1973年至1979年9月,民用气售价为0.25元/立方米。至1980年5月,先后两次调价,调整后价格为0.3元/立方米。1984年10月议价气为0.81元/立方米。1987年,平价气增至0.8~1元/立方米,议价气为1.4~1.8元/立方米。1994年始,气价放开。2002年为3.2~4.2元/立方米。
  人工煤气 1984年,烟台市人工煤气工程立项,1986年12月动工,1990年7月竣工投产。至1993年,铺设东起烟台大学,西起烟台开发区工业园,南起奇山、塔山,北至芝罘岛的中低压输、配管网142公里、庭院管网156公里,建调压站45座,城市用户6.4万户,气化率58%。1996—1997年,投资760多万元,建成10万立方米/日的液化石油气掺混发生炉煤气装置,增建一座发生炉。至2002年,人工煤气生产能力达14.5万立方米/日,储气能力10万立方米,供气管道总长482公里,年供气3766万立方米,用气户11.03万户。其中家庭用户11.01万户,用气2916万立方米,分别占总用户、总气量的99.82%和77.43%。用气区域覆盖芝罘、莱山和开发区,并向福山和牟平区延伸,用气人口32.9万人,芝罘、莱山人工煤气气化率达68%以上。
  1990年人工煤气投产后,试销价为0.89元/立方米。其中,市民用户售价分两部分:一部分由用户直接负担,定价为0.2元/立方米(1992年6月、8月与1997年4月,先后调整为0.3元、0.4元和0.7元/立方米);另一部分由用户职工所在单位负担每人每月13.5元的差价补贴(采取职工代缴,所在单位报销方式)。2001年7月,取消此办法,售价为单一价格,民用与工业户用气均为1.2元/立方米;餐饮服务业用气为1.7元/立方米。自2002年3月起,芝罘区人工煤气缴费启用“IC”卡抄表收费系统。
  供热 管网建设 1982年,烟台二化工热电站建成,形成10个工业企业集中供热区,开始市区集中供热。1983年,烟台印染厂热电站和烟台合成革厂10万平方米家属楼集中供热区先后建成。1986年,烟台罐头厂热电站建成,形成9个集中供热区。1988年,市直机关集中供热区建成,面积26万平方米。1989年1月—4月,民生小区改造为供热区,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
  1990年,市政府实施城市热力规划。自1991年起,先后完成市府小区(12万平方米)、环翠小区(4万平方米)、东沟小区(5万平方米)、市游泳馆(5万平方米),以及市教育局、工商银行、粮油供应公司等住宅的供热工程,城市集中供热面积增加到82.5万平方米,供热普及率12.5%。
  1993年,开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市场,市区部分中小企业相继建锅炉房实施区域集中供热。同年,市区建有红旗里、市府、毓秀、厚安、青翠里、祥和等6个较大的供热设施,集中供热面积97.1万平方米。同期,福山、开发区先后实施集中供热,加上芝罘区,总供热面积32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28.17%。1994年,烟台市热力开发办公室成立,对市区集中供热实行行业管理。市热力公司祥和供热站一期工程新增一台15吨热水锅炉,供热能力达到30多万平方米。1995年,先后完善和改造瑞成、阜民等区片5万平方米的供热联网和祥和、福安等小区热力工程,市区集中供热面积增至430万平方米。
  1996年,新建白石、奇山、华阳、进德4个供热站,增加供热面积33万平方米。1998年,市热力公司实施祥和二期供热扩建工程,安装1台20吨热水锅炉,是当时最大的散装热水锅炉,满足芝罘区西北部幸福河、祥和、福安、祥发、幸国里等5个小区供热需求。同年,市中心区供热单位15家,供热站19处,供热普及率34%。
  1999年,世界银行贷款项目“500热力网”供热工程开始实施,新增供热面积30万平方米,市热力公司开始实施祥和三期扩建工程,建设40吨高温热水锅炉,市区供热向规模化发展,形成以热电联网为主,大、中型锅炉联供的集中供热模式。2000年,“500热力网”二期工程启动,热力网穿越南大街等多条主干道,与区域性锅炉供热联网,供热面积340万平方米。2001—2002年,“500热力网”、市热力公司、华阳热电等供热面积再次大规模增加。至2002年,市区供热面积累计1444.2万平方米(芝罘区867.3万平方米,供热普及率55.4%),其中住宅集中供热面积1172.9万平方米,占总供热面积的81.21%。供热管道中的蒸汽供热管道长41公里,热水供热管道979公里。其中“500热力网”供热面积580万平方米。
  供热价格 1989年12月,市建委、物价局等6部门印发通知,确定实施集中供热的民生住宅小区的供热收费按公房12.71元/平方米、民用房10.75元/平方米收取,职工用户个人承担的供热费按使用面积2.69元/平方米计取,超出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供热期为当年11月22日至翌年3月31日。
  1992年,烟台市调整供热收费标准,居民住宅调整为18元/平方米,非居民住宅调整为20元/平方米。其中居民家庭负担供热费调整为5.4元/平方米。日供热时间确定为17小时。1993年2月,市热力公司先后对实行蒸汽供热的国贸、碧海、绮丽、海关4座大厦商定供热价格为99.93元/吨,1997年4月由市物价局核定为法定价格120.73元/吨。
  1997年,芝罘区、莱山区实行新的供热收费标准:居民住宅均调整为9.4元/平方米,职工单位为职工负担的供热费由5.4元/平方米调整为9.4元/平方米,职工单位为职工负担报销的标准不变。2000年11月起,芝罘区采暖期集中供热收费标准由原22元/平方米,调整为25元/平方米;个人负担费用9.4元/平方米,其余部分由职工单位报销。计费面积,居民住宅改为使用面积,非居民住宅不变。供热期为当年11月16日至翌年3月31日,日供暖时间由原来17小时增加到24小时。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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