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城市公用事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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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385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城市公用事业
分类号: F294.1
页数: 12
页码: 106-11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烟台市城市公用事业的供水、燃气、供热、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发展建设情况。
关键词: 烟台市 公用事业 建设管理

内容

第一节 供水·燃气·供热
  供水 水厂管网建设 1964年、1972年和1980年,市郊宫家岛、福山县套口村西先后建成3个水厂,主要利用福山县水源地和门楼水库地表水向市区供水。1986年西牟水厂建成,向烟台开发区供水。至1987年,市自来水公司共有地下水源厂6个,地表净水厂1个,水源井86眼,输水、配水管道总长520公里,生产能力15.3万立方米/日,供水区域面积37.7平方公里,供水人口35.5万人,年供水量4037.38万吨,是1978年的1.54倍。
  1989年秋,为缓解严重旱情引发的缺水问题,在地处水源地的邱家庄、东陌堂村等处打井27眼,敷设管道20多公里,供水量增至3~3.5万立方米/日。借用西埠庄3眼农灌井,集流于门楼水库至宫家岛水厂主管道向市区供水,保证市民正常用水。
  90年代始,各水厂不断进行水源增容和管网改造。1991年,西牟水厂地下水铁、锰含量超标,改由宫家岛水厂向开发区供水。1989—1995年,宫家岛水厂利用奥地利贷款(496万美元)扩建改造,供水能力增加5万立方米/日。至1994年,各水厂的市区供水能力达30.5万立方米/日,比1989年增长22.9%。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各水厂补源和设备更新改造基本完成,供水能力均超过设计能力。其中宫家岛水厂综合池日净水量由原6.6万立方米增加到8万立方米,成为向市区供水的主要水厂。1998年始,向莱山区供水。1999年,投资2480万元,改造珠装河、东陌堂水厂管网,敷设管道30多公里。1998年,宫家岛水厂至黄务(加压站)管道敷设工程完成,实现西水东调;2000年只楚路管道敷设工程完工,实现西水南调。市区环山路、奇山小区等处长期供水紧张问题得到解除。至2002年,市自来水公司共有地下水源厂4座,地表净水厂1座,综合生产能力61.9万立方米/日,其中地下水生产能力24.4万立方米/日。另有加压站6处,高位调节池7处,调节水量4.55万立方米/日。输水管道总长1505公里,年供水8068万立方米,用水人口96.43万人,供水区域覆盖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和烟台开发区,供水普及率99.57%。
  1989—2001年,市自来水公司在外夹河河道口先后建成道平、旺远、陌堂、珠装河、诸嘉、玉树庄和宫家岛等7座橡胶坝,总蓄水量1000万立方米。2000年11月至2001年8月,投资6000万元,在永福园至宫家岛、朱家山之间,建成库容为2.05亿立方米的地下水库,年采水量800万立方米。
  水价 1978年前,烟台市自来水价格先后作2次普调、3次局部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0.3元/吨调整为0.1元/吨。1978—2002年,自来水价6次全面调整、4次局部调整。全面调价时间分别为1986年10月、1990年1月、1991年9月、1993年1月、1995年1月和2000年6月。调整后的执行标准: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分别由1986年的0.1元/吨和0.35元/吨,调整为1.5元/吨和1.55元/吨;宾馆、饭店等餐饮业用水由0.35元/吨,调整为2.5元/吨;洗浴、美发美容、歌舞厅、网吧等由0.2元/吨,调整为5元/吨。
  燃气 烟台市城市燃气为液化石油气(又称“液化气”)和人工煤气(又称“管道煤气”)两种。1973—1990年以液化气为主,1990年始增加管道煤气。
  液化气 1973年11月,烟台市液化煤气站成立,有10公升钢瓶300个,主要是到胜利油田灌装液化气,供市民生活所需,同年用户85户,销气量63立方米,用气普及率3.6%。1978年用户增至1.12万户,销气量892立方米,用气普及率23.7%。1977—1982年,市煤气站先后建成长326米液化气铁路专用线和1500立方米的娄子山储罐区,铺设全长3.95公里的篓子山至新桥储罐区双排输气管道,储气能力687立方米。自1984年10月起,开始购进计划外用气(又称“改价气”),用户迅速增加。至1985年达4.33万户,市区用气人口17万人,用气普及率为40%,其中家庭用气占96.57%。同年,发展用户1万多户,相当于前五年用户的总和,市区老干部、中级以上知识分子、对越自卫反击战军人家属及老教师等4000多户用上液化气。1986—1989年,发展用户8200多户。至1989年,液化气用户为5.15万户,年销气量3637立方米,用气普及率42%。
  1990年,市区管道煤气投产后,液化气用户逐年下降。1993年,降至1.9万户,年进气2200立方米。1994年,液化气经营市场开放,民营企业参与经营,市郊液化气用户市场逐年增加。当年,新桥小区建成全市第一个管道液化气小区。1995—1996年,深圳招商局道达尔公司和山东七星液化气有限公司在牟平区养马岛和龙口市先后建成5300立方米和4100立方米储气罐,扩大了城市用气范围。1999年,市区液化气用户为3.59万户;建成管道液化气小区12个,供气5000多户。2001年始,整顿液化气市场,清查非法代灌代销点300多个,取缔不合法液化气站26个。2001年,市煤气公司破产。2002年,市区液化气管道长达50.5公里,用户21.98万户,年供气量2.53万立方米。其中居民户21.82万户,用气2.02万立方米;用气人口62.97万人,占市区总人口的37.38%。
  液化气有计划内(平价)和计划外(议价)两种价格。1973年至1979年9月,民用气售价为0.25元/立方米。至1980年5月,先后两次调价,调整后价格为0.3元/立方米。1984年10月议价气为0.81元/立方米。1987年,平价气增至0.8~1元/立方米,议价气为1.4~1.8元/立方米。1994年始,气价放开。2002年为3.2~4.2元/立方米。
  人工煤气 1984年,烟台市人工煤气工程立项,1986年12月动工,1990年7月竣工投产。至1993年,铺设东起烟台大学,西起烟台开发区工业园,南起奇山、塔山,北至芝罘岛的中低压输、配管网142公里、庭院管网156公里,建调压站45座,城市用户6.4万户,气化率58%。1996—1997年,投资760多万元,建成10万立方米/日的液化石油气掺混发生炉煤气装置,增建一座发生炉。至2002年,人工煤气生产能力达14.5万立方米/日,储气能力10万立方米,供气管道总长482公里,年供气3766万立方米,用气户11.03万户。其中家庭用户11.01万户,用气2916万立方米,分别占总用户、总气量的99.82%和77.43%。用气区域覆盖芝罘、莱山和开发区,并向福山和牟平区延伸,用气人口32.9万人,芝罘、莱山人工煤气气化率达68%以上。
  1990年人工煤气投产后,试销价为0.89元/立方米。其中,市民用户售价分两部分:一部分由用户直接负担,定价为0.2元/立方米(1992年6月、8月与1997年4月,先后调整为0.3元、0.4元和0.7元/立方米);另一部分由用户职工所在单位负担每人每月13.5元的差价补贴(采取职工代缴,所在单位报销方式)。2001年7月,取消此办法,售价为单一价格,民用与工业户用气均为1.2元/立方米;餐饮服务业用气为1.7元/立方米。自2002年3月起,芝罘区人工煤气缴费启用“IC”卡抄表收费系统。
  供热 管网建设 1982年,烟台二化工热电站建成,形成10个工业企业集中供热区,开始市区集中供热。1983年,烟台印染厂热电站和烟台合成革厂10万平方米家属楼集中供热区先后建成。1986年,烟台罐头厂热电站建成,形成9个集中供热区。1988年,市直机关集中供热区建成,面积26万平方米。1989年1月—4月,民生小区改造为供热区,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
  1990年,市政府实施城市热力规划。自1991年起,先后完成市府小区(12万平方米)、环翠小区(4万平方米)、东沟小区(5万平方米)、市游泳馆(5万平方米),以及市教育局、工商银行、粮油供应公司等住宅的供热工程,城市集中供热面积增加到82.5万平方米,供热普及率12.5%。
  1993年,开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市场,市区部分中小企业相继建锅炉房实施区域集中供热。同年,市区建有红旗里、市府、毓秀、厚安、青翠里、祥和等6个较大的供热设施,集中供热面积97.1万平方米。同期,福山、开发区先后实施集中供热,加上芝罘区,总供热面积32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28.17%。1994年,烟台市热力开发办公室成立,对市区集中供热实行行业管理。市热力公司祥和供热站一期工程新增一台15吨热水锅炉,供热能力达到30多万平方米。1995年,先后完善和改造瑞成、阜民等区片5万平方米的供热联网和祥和、福安等小区热力工程,市区集中供热面积增至430万平方米。
  1996年,新建白石、奇山、华阳、进德4个供热站,增加供热面积33万平方米。1998年,市热力公司实施祥和二期供热扩建工程,安装1台20吨热水锅炉,是当时最大的散装热水锅炉,满足芝罘区西北部幸福河、祥和、福安、祥发、幸国里等5个小区供热需求。同年,市中心区供热单位15家,供热站19处,供热普及率34%。
  1999年,世界银行贷款项目“500热力网”供热工程开始实施,新增供热面积30万平方米,市热力公司开始实施祥和三期扩建工程,建设40吨高温热水锅炉,市区供热向规模化发展,形成以热电联网为主,大、中型锅炉联供的集中供热模式。2000年,“500热力网”二期工程启动,热力网穿越南大街等多条主干道,与区域性锅炉供热联网,供热面积340万平方米。2001—2002年,“500热力网”、市热力公司、华阳热电等供热面积再次大规模增加。至2002年,市区供热面积累计1444.2万平方米(芝罘区867.3万平方米,供热普及率55.4%),其中住宅集中供热面积1172.9万平方米,占总供热面积的81.21%。供热管道中的蒸汽供热管道长41公里,热水供热管道979公里。其中“500热力网”供热面积580万平方米。
  供热价格 1989年12月,市建委、物价局等6部门印发通知,确定实施集中供热的民生住宅小区的供热收费按公房12.71元/平方米、民用房10.75元/平方米收取,职工用户个人承担的供热费按使用面积2.69元/平方米计取,超出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供热期为当年11月22日至翌年3月31日。
  1992年,烟台市调整供热收费标准,居民住宅调整为18元/平方米,非居民住宅调整为20元/平方米。其中居民家庭负担供热费调整为5.4元/平方米。日供热时间确定为17小时。1993年2月,市热力公司先后对实行蒸汽供热的国贸、碧海、绮丽、海关4座大厦商定供热价格为99.93元/吨,1997年4月由市物价局核定为法定价格120.73元/吨。
  1997年,芝罘区、莱山区实行新的供热收费标准:居民住宅均调整为9.4元/平方米,职工单位为职工负担的供热费由5.4元/平方米调整为9.4元/平方米,职工单位为职工负担报销的标准不变。2000年11月起,芝罘区采暖期集中供热收费标准由原22元/平方米,调整为25元/平方米;个人负担费用9.4元/平方米,其余部分由职工单位报销。计费面积,居民住宅改为使用面积,非居民住宅不变。供热期为当年11月16日至翌年3月31日,日供暖时间由原来17小时增加到24小时。
  第二节 公共交通
  90年代前烟台公交以国营为主。90年代初,个体、民营汽车出租业发展迅速。1994年后,市公交先后采取租赁承包、合资合作、集约化经营等方式运营,融资渠道社会化、经营主体多元化。至2002年,市区有国营、民营公交企业9家,各种客运车1204辆,公交线路43条,年客运量1.4亿人次,日均38.3万人次。其中芝罘区公交企业6家,站点445个,运营线路33条。
  运营车辆 公交车 1956年3月,烟台市交通科从青岛(鲁东联营处)接回美产“福特”客车4辆,交烟台搬运公司兼营城市公交,成为烟台最早的城市公交车。1962年7月,市公交公司成立,拥有大棚客车1辆,半棚客车8辆。用国产“解放”牌货车改装的代客车,进行市郊路线运营。1967—1982年,公交公司先后组装30辆客车运营各线。1978年起,市区1、2、9路等天津牌、重庆牌公交单车更换为广州产铰接车(俗称“通道车”),至1983年市内行驶的71辆公交车中有通道车29辆。1983—1985年,市政府拨款191.5万元,购置新车52辆,市公交公司车辆增至128辆,成为全国第68个拥有百辆车以上的公交企业。另外,市政府组织芝罘区17个企业的37辆客车,以联户包线、邻户代勤、客地捎脚和高峰(期)联营方式,参与市区10多条线路运营,缓解了公交运力不足矛盾。“七五”期间,联营等运输方式中辍。至1989年,市公交公司有公交车130辆,年客运量4789.9万人。“八五”期间,各线运营的通道车先后被单车取代。
  1991年,市公交公司购进10辆10座国产面包车(又称“中巴车”)参与市区7条线路运营。至1993年,该公司先后购置中巴车120辆、无人售票车5辆,与港商合资引进双层大客(又称“大巴车”)18辆,市区运营的公交车达240多辆。1994年,中巴车数量首次超过大巴车。6月,5辆无人售票大巴车首次投入3路线运营。1994—1995年,市政府作出“发展大公交”决策,市公交公司筹资1600多万元,购车208辆。至1995年,市区公交车增至416辆,年客运量5880万人次,运营范围覆盖芝罘、莱山区及开发区,所有大巴车线路均实行无人(或准无人)售票。
  “九五”期间,市公交公司以合资合作、转让车体和候车厅广告发布权等方式,多渠道融资集资,更新车辆和公交设施。1997—1998年,市公交公司筹资1688万元,购置大、中巴车188辆,更新5路、6路车辆;合资购进24辆新型客车,取代1路双层大巴车;集资400多万元,新建停车场、候车亭及更换站杆、站牌等。1998年10月,市汽车出租公司出资400多万元购置10辆双层巴士,运营滨海旅游(17路)线。1999—2000年,市公交公司先后与佳木斯牧工商贸集团等企业合作,筹资1900多万元购置大巴车100辆,先后更新7、2、8、26路等车辆;集资462万元购置22辆大巴车,更新9路公交车。至2001年,购置更新公交车200多辆。
  2002年5月,市区3路中巴车率先退市,实行集约化经营。至年底,11、44、46路中巴线更换为大巴车运营,5路更换为环保型新式客车。同年,市公交公司共有公交车627辆,其中大巴车317辆,中巴车310辆,均为国产车。
  出租车 (参见第十一编第三章)
  租赁汽车 1997年,烟台鸿运汽车公司成立,有轿车8辆,是市区首家从事汽车租赁的私营企业。至2002年,市区汽车租赁企业增至8家,共有轿车88辆。租赁车分高中低3个档次,日租价400~100元。其中,“北明运业”车辆出租率在90%左右,其他在30%~70%之间。
  运营线路 1962年7月,烟台市公共汽车公司开辟运营市内1条、市郊4条线路,范围东至孙家滩,西达福山,南到祥山,北抵芝罘岛。1976年,公交公司大海阳郊区车站建成后线路增至9条。1980年起,市区沿线建站点、候车棚等。至1985年,市区共有公交线路15条(市内线11条,市郊线4条),全程总长297公里。
  “八五”期间,市区陆续增加20多条公交线路,其中中巴线路10条,1路为双层巴士线。“九五”期间至21世纪初,先后有20多条公交线路起运点进行调整。至2002年,市区共有公交线路43条,其中大巴线13条,中巴线30条。由芝罘区发车和经芝罘区的公交线路33条,其中市公交总公司运营26条;福山区福海公司、莱山交通发展公司及开发区公交公司各运营2条,市出租公司运营17路滨海旅游观光线1条。部分市区主、次干道有重复路段。原郊区线多划入市区范围,分别延至东马家都、黄家疃、蓁山屯、西解甲庄等地。
  票价 市区公交车票价有零票、月票两种,其中月票仅适用大巴车线路和部分市郊线路。
  零票 1962年7月起,实行3站5分、4~6站1角制。1988年8月,改为7站1角进价制。1994年11月,实行4站1角进价制。市郊线票价一直按销客运票价规定,结合各条线路特点而定,一般全程票价6~9角。1993年2月,市区公交车票由1角改为2角起价。社会运营的大客车票价,可在市公交公司票价的基础上增加1倍,4站起价不高于4角,8站不高于6角,12站不高于8角,16站不高于1元;票价下浮自定。同年8月,市区1、2、3、7、8路公交车票价改为4角1票制,郊区线改为3角起价1角累进制。自2000年9月起,市区大巴车11公里以内线均实行一票制,票价由5角调整为1元;郊区线11公里以外,每增加5公里加收5角。
  1993年4月,市区中巴车统一收费标准,各条线路均为1元,雨雪天、节假日及晚8时以后运营,票价可上浮50%。1997年9月,市区12、18、19、44、46、47路中巴车实行一票制,每人每次1元;26路13站以内每人次1元,超出为1.5元。2000年9月,各线11公里以内由1元调整为1.5元,超出里程每5公里加收5角。
  月票 1963年8月,市公交公司按零售票价60%~65%的优惠,分2.5元、5元和6.5元3个档次发售月票。不同票价适乘不同线路,6.5元月票可乘市区所有线路。自1983年1月起,除学生月票价格不变外,其他各种月票增加2元差价补贴,由购票者单位负担。1985年9月始,本票代替原卡式月票,本票分专线、跨线两种,票价分别为每本(60张)4.2元至30元和12.6元至32元4角。1988年1月,本票改为卡式月票。1993年2月,专线月票改为普通月票(市区1、2、3、7、8路线通用),票价由每张12元调整为20元。郊区线月票除11路线外,其他各线通用,票价由每张15元调整为30元。公用月票和11路月票由每张30元调整为45元,学生月票由每张5元调整为10元(仅限适用线),市区月票由每张2.5元调整为5元。自2000年9月起,市区2、7、8路及市郊线7、8、9、12路的成人月票一律调整为每张40元,芝罘区至开发区全线月票调整为每张60元,市区8条线路学生月票调整为每张20元,取消学生季票。月票仅限市区(牟平区除外)在职职工和学生使用。
  第三节 园林绿化
  1977年9月,烟台市园林管理处成立,城市园林绿化走上正轨。至1985年,市区拥有绿化面积239.6公顷,其中公共绿地127.8公顷;存活树木79.02万株,其中行道树8.6万株、风景林木6.5万株、庭院树木6.4万株。城市绿化覆盖面积674公顷,覆盖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0.05%提高到22.4%。人均占有绿地面积4.3平方米。
  “七五”期间,扩建改造3处苗圃,山林绿化纳入风景林地管理,市区年植树40万株左右。至1989年,市区园林景点面积146.56公顷、苗圃61.5公顷、公共绿地180.88公顷,绿化覆盖率29.5%,人均公共绿地4.76平方米,初步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城市绿化格局。
  1991年,烟台市第一部城市绿化规划制定,园林绿化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批公园、游园和旅游景点得到改造、扩建。烟台市继1994年被评为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市后,1998年、1999年又先后获山东省和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2000—2002年,市政投资1.1亿多元,实施滨海北路、迎宾路等近10条主干道绿化和公园扩建改造工程,新增绿地160多公顷,栽植各类树木332.6万株,栽摆草花460多万盆,播种草坪20多公顷,移栽进城大树6.3万多株。
  至2002年,市区绿化面积5171公顷,园林绿地面积4820公顷、公共绿地面积805.52公顷,绿化覆盖率37.8%、绿地率35.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32平方米,3项主要城市绿化指标比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1999年,分别增加1.2和1.3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增加1.02平方米。
  公园与景点绿化 1978年前,市区先后建有南大街儿童公园(后改称人民公园)、二马路公园和南山公园。1979—1982年,烟台山公园、西炮台公园和毓璜顶公园先后对外开放,市区形成“三山一顶”(南山、烟台山、西炮台山和毓璜顶)为主的园林绿化格局。至1985年,公园面积91.4公顷,园林绿地239.6公顷,风景林木6.5万株。
  90年代,市区又先后建起塔山、黄海两座游乐城和昆嵛山、养马岛、芝罘岛、崆峒岛等景区及市博物馆、竹林寺等景点。
  2000—2002年,市政府投资扩建改造毓璜顶、烟台山及东炮台等公园。至2002年,市区共有公园10余处,其中芝罘区6处,福山区3处,莱山区2处(其中1处为“景观长廊”),开发区1处,公园总面积357.28公顷。
  道路绿化 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末,道路绿化采取落叶树与常绿树和乔灌木相结合、草坪与花卉相结合的方式。在道路交汇处筑花坛、建游园,从大连引进五色草等在南大街、南山公园门前广场等处建植物雕塑。1987年,绿化后的解放路成为全市第一条“花园式”大街。栽植的行道树以国槐为主(1985年被定为“市树”),其他有法桐、女贞、毛白杨、垂柳、银杏等。
  90年代初,市区道路绿化按照“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标准,主干道及市区出入口路段普遍采用多层配置绿化、绿篱花卉造园和疏林草地造景等方式绿化。“八五”期间,对烟威一级路东出口、烟青一级路南出口、化工路西出口及滨海观光路等路段进行重点绿化建设。至“九五”末市区所有出入口路段全部建成绿色通廊;南大街、北马路等十几条主干道在道路拓宽改造的同时进行绿化建设,取代以前“一条路,两行树”的绿化方式。
  2000—2002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共绿化市区主干道50多条,移栽大树9.03万余株,建成滨海北路、滨海中路、观海路、机场路、迎宾路、市区西出口(只楚铁路桥至垆上立交桥)等近十条道路绿化精品工程,其中滨海北路绿化6公里,面积43.5万平方米,总投资达2300多万元。
  2002年,市中心区38条主干道共有行道树1.36万株,次干道行道树2万株,主干道绿地(含草坪、草花、铺装甬路、山体或树木及水体等)面积400多公顷。其中,滨海中路绿地面积为120.88公顷,植白蜡、合欢行道树336株;观海路、机场路绿地面积分别为57.18公顷和57.08公顷。绿地中草坪面积占95%以上。
  广场绿化 1976年,烟台首次建成港站广场绿地,面积6000平方米,植树80多个品种,时有小植物园之称。至1985年,市区先后建广场绿地19个,总面积2.64公顷。90年代,广场绿地规模不断扩大,建成一批精品工程。1990年,结合南郊路(后改称机场路)建设,在上曲家村口处建成面积为3.11公顷的绿岛绿地,植槐、杨、松、柏等树木2450多株,冬青绿篱长1024米,成为市区绿化精品工程之一。1991年、1998年先后落成的工人广场、文化广场和商城广场,绿化面积分别为3593平方米、3425平方米和8526平方米。至2002年,市区共建有广场绿地(含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门前与附近广场)数十处。其中,芝罘区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广场绿地20多处,总面积近40公顷,最大的迎宾广场面积为4.24公顷。
  游园绿化 80年代初期,境内开始利用道路空地进行绿化。至1985年,共建有街头绿园(含绿地)20多处,其中面积较大的有市府、奇山、南通路、解放路、蝎子顶等游园,面积在0.16~2公顷之间,植有各种树木、花卉、绿篱及花架、亭廊、甬路等。
  除游园外,1981—1984年,市区环山路与南通路交汇处(市政府门前)、南大街与大海阳路及解放路交汇处、烟台合成革俱乐部门前宽阔处,先后建有4处较大街心花坛,面积在470~2000平方米不等。花坛中间堆土栽石榴、雪松、柏、桧及月季、冬青绿篱等。1996年,大海阳与南大街交叉路口四角改建成隔离绿化带地块。1999年,市政府门前花坛拆除,市区内干道仅存留解放路花坛1处。
  庭院绿化 1982年始,市区开展评选“花园式绿化单位和绿化先进单位”活动。至1985年,评选出庭院绿化先进单位164个。1987—1989年,全市开展城市容貌达标活动,以社区为重点的庭院绿化成为主要内容。至1990年,奇山、市府街、凤凰台小区等庭院绿化面积5.2公顷,民生、奇山小区被命名为“市容达标区(街)”。“八五”期间,市区新建、改建的47处居住区,绿化面积60.3公顷,绿地率17.7%,达到国家标准。
  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市区内种植的树木有半数以上集中在工业区和居民住宅小区内外。福莱花苑和惠安小区内,分别建有1万平方米的集中绿地和大型中心绿地广场,成为庭院绿化建设的精品工程。至2002年,市区(建成区)共有庭院650处,绿化总面积1096公顷;19个单位和14个居住区获“省级花园式单位”称号,267个单位和6个居住区获“市级花园式单位”称号。
  林地绿化 1978年国家确定“植树节”后,境内植树造林数量逐年增加。1979年植树35万株,1982年10万军民义务植树46.45万株。至80年代末,市区南山、东山林地先后被纳入风景林地管理。1999年,市区进行“特色林带”建设,市建委、民政局、团市委、老龄委、烟台警备区等建设了具有纪念意义的植树造林基地,其中“缅怀林”“成长林”“新婚林”“八一林”“成人林”等影响较大。2002年,市园林处负责管理的风景林地面积161公顷。其中,南山林地84公顷、东山林地42公顷、上曲家林地31公顷、珠玑北山林地4公顷。各林地植树一直以黑松为主。
  苗圃 1972年、1981年与1985年,境内先后建成西沙旺、南车门和两甲埠3处苗圃。至1985年,市园林处共有苗圃4处,占地47.13公顷,年出圃苗木30多万株。市区园林绿化苗木实现自给有余。至2002年,市园林处有上曲家、西沙旺、南车门(含两甲埠)及三十里堡4处苗圃,总面积5.4公顷,年出圃各类苗木及花草等130多种。90年代私营苗圃大量出现,苗木生产、销售日趋市场化。
  花卉种植 50年代中期开始,园林部门建温室,从事花卉种植,广泛搜集杜鹃、茶花、君子兰等名贵品种及盆景、桩景等,在花园设花卉区,举办展览。1963—1986年,市区共举办4次较大规模的花卉展,品种达100多种。
  1987年与1988年,市园林处先后成立科研所和花木公司,从事花卉种植科研和经营,并引进冬季荫棚扦插和组培快繁技术等,提高苗木扦插成活率,解决新优品种种苗短缺问题;先后成功引进和驯化丰花月季系列(“红帽”“杏花村”)、荷兰郁金香及黄山栾、垂榆、龙爪槐等优良品种。
  90年代,市区形成大庙、解放路、南郊等花卉市场,广东、云南、辽宁以及莱州等地花卉经营者,常年来此销售各种应时花卉、盆景等。
  第四节 环境卫生
  1979—1988年,城市环境基本设施建设投资1929.3万元。市区垃圾、粪便清运实现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公厕、垃圾填埋场、储粪池及垃圾箱等设施得到明显改善。至1989年,市区水冲式公厕普及率71.4%,垃圾日清率79%,粪便隔日一清,及时率99%;街道清扫保洁“两扫日保”,保洁率96%以上。1986—1989年,全省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活动,烟台市11个县市区全部达标。“八五”期间,市区开展城市达标街道(小区)综合整治,将门前“三包”责任区扩大为“五包”,推行垃圾袋装化清运。1995年在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烟台市被评为优秀地级市(最高奖),莱州市、招远市分别获优秀县级市和先进县级市称号。1998年,全市开展“让城市干净起来”活动,门前“五包”率达96%以上。
  道路保洁 1978年,市环卫处四队成立,主要负责市区西起青年路、北到北马路全线道路清扫及公厕、污水池、痰盂等保洁。每日清扫两次,人均清扫面积4200平方米。1982年底,每个居民户每月收取清扫费0.2~0.3元。1983年1月起,改为在职职工每月收取1元公共卫生费。1985年,市区清扫人员增至256人,清扫道路面积78.7万平方米,占路面总面积的54.28%。还有民办保洁员626人,负责街巷清扫保洁,经费由公共事业费中支出。“六五”期间,清扫工具增加自制小扫机4台、中扫机2台、洒水车2辆。
  1993年、1995年,道路清扫保洁由市环卫处先后下放芝罘区和莱山区。1998年,芝罘区在全省率先将道路保洁推向市场,实行承包责任制,定任务、定经费、定质量,面向社会招投标。1999年,又将市区小街巷(面积560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推向市场。至2001年承包合同期满后,市区干道及小街巷的清扫保洁分别由区环卫处和各街道设专人清扫,部分主干道由1993年和1999年先后购进的吸扫式清扫车不定时清扫。2002年,市区清扫保洁道路面积849万平方米。
  垃圾清运与处理 垃圾清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市区垃圾主要依靠人工清运。1960年起,一小部分垃圾改用汽车清运。至1976年,共有5辆垃圾清运汽车、4辆大把三轮柴油车。1980年9月,开始使用活底铁垃圾箱,取代砖砌垃圾池和屋式垃圾库。有清运叉车1辆、自卸车2辆,日清运垃圾8~9吨。至1985年,市区共有活底铁垃圾箱710个,叉车11辆、自卸汽车15辆,日清运垃圾12吨左右,基本实现机械化。不能设置铁垃圾桶的街巷,设立16个垃圾箱(库)、10个砖砌垃圾库,并配有一部130型汽车负责清运。1986—1987年,市环卫处研制成功垃圾自卸汽车封闭装置,建设部于1987年专门在烟台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
  1992年,芝罘区民生小区和合成革厂居住小区进行垃圾袋装化试点,撤换敞口垃圾箱。1996年,市区引进“华林”后装式垃圾压缩运输车,并配合新式垃圾容器使用。至1999年,市区共有12个居住区实行垃圾袋装化收集清运,先后建成生活垃圾间52处,取代住宅区内的敞口垃圾箱;撤换主干道铁垃圾箱500多个。2000—2002年,市区增加和更换垃圾容器1940个、果皮筒1100多个,铁垃圾箱减至394个。2002年,市区拥有“华林”压缩运输车及“北方奔驰”“斯太尔”等大型厢式垃圾转运车27辆,实现压缩密封运输,年清运生活垃圾15.99万吨。
  垃圾处理 1985年在芝罘区篓子山征地3.6公顷,1986年建成垃圾(填埋)处理场。1996年上半年,在该场一侧增扩46万立方米,改造渗滤液搜集系统和填埋气体导排设施。篓子山生活垃圾转运站占地4公顷,转运能力700吨/日。2000—2001年,总投资1.39亿元,新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和垃圾转运站先后动工,并于2002年10月投入使用。新垃圾处理场位于烟台开发区与蓬莱交界处,占地67.62公顷,无害化处理垃圾能力1000吨/日,年无害化处理量23.7万吨。
  粪便清运与处理 粪便清运 60年代,主要有烟台市城市卫生管理所下属2个卫生队,以西南河为界,分别负责清运各自辖区内的单位与住户粪便,清运由人挑改为木轮车运送。1960年,引进首部汽车。1972年,改由21台12马力拖拉机运送。1976年,改用22部195型拖头粪罐车运送。至1985年,市区粪便清运范围共有民厕7996个、公厕48个、单位厕所319个;清运工具有粪罐运输车28辆,实现半机械化清运。1989年,对旧城区5000个旱厕实行隔日一清,公厕全日保洁,年清运粪便3.5万吨。
  从80年代末开始,市区公厕逐步改为水冲或免冲式,需工人清掏的民厕逐年减少。90年代,市环卫部门先后配备真空吸抽车、高压水车等,为高层住宅区和厂矿区化粪池清疏、处理。至2002年,市区尚有部分未经改造的旧城区内旱厕90个,年清运、处理粪便4.9万吨。
  粪便处理 80年代以前,市区粪便干晒处理,作为肥料销售给农民。1980年,市环卫部门建300立方米沼气池,试行粪便无害化处理。1987年,芝罘区初家镇曹家村建成2000立方米粪便处理厂,对粪便储存实行三级自流沉淀、常温无害化处理。1990年,该成果通过省建委技术鉴定。1992年,该项目获国家环保优秀项目奖。 公厕改建 60—70年代,烟台市开始对露天公厕进行翻新和改建,部分随旧城改造和道路拓宽被拆除。到1981年,只剩下39座。年底,市区东风影院南侧新建全市首座冲水式公厕,之后又陆续新建和改造一批不同造型的公厕。1985年,市区公厕48座,其中水冲式21座、坑式20座、三隔无害式7座,每座公厕均设专人清扫保洁,定期喷洒药物消毒。至1989年,市区水冲式公厕增至40座。
  1990年,根据建设部“城市每平方公里应设3座公厕”的规定,市区新建配套设施齐全的水冲式公厕32座,普及率由1985年的43.75%提高到71.4%。
  1997年,市区首次新建、改建一类公厕5座。1998年,引进高档环保型免冲公厕,并对22座公厕进行社会招标,实行市场化管理。1999年,改造公厕21座,增加活动公厕12座,将46座公厕管理全部推向市场。至2002年,市区共有公厕114座,其中水冲式91座,占79.82%。另外,芝罘区还有环保式移动免冲公厕9座。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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