恤养院设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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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城市记忆》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0956
颗粒名称: 恤养院设备
分类号: C913.7
页数: 3
页码: 148-150
摘要: 分收养的孤儿为十二岁以内的家庭贫苦且无父或母的男女儿童,遇有要求人院的儿童,即刻对其家庭状况进行调查,孤儿的所有衣食住均由院中供给,以使其在年满十八岁离开恤养院后能在社会上自立生活,二、婴儿部分收养被人遗弃的男女婴儿。在恤养院门口专门放置了接收弃婴的小床,以方便接收各处的弃婴,代收所代收婴儿一名。先由奶妈进行哺乳抚养,即可划归孤儿部分。一切待遇与其他孤儿相同,三、产妇部分遇有即将分娩或已经分娩的贫苦妇女。即发放一定的救济款,如遇有极度贫困的,则救济两个救济期。
关键词: 烟台市 慈善机构 恤养院设备

内容

一、孤儿部
  分收养的孤儿为十二岁以内的家庭贫苦且无父或母的男女儿童。遇有要求人院的儿童,即刻对其家庭状况进行调查,符合收养规定的,随时收入恤养院。一旦收入院中,孤儿的所有衣食住均由院中供给。并对其进行文化教育和生活技能培训,以使其在年满十八岁离开恤养院后能在社会上自立生活。
  二、婴儿部分收养被人遗弃的男女婴儿,拯救他们幼小的生命。在恤养院门口专门放置了接收弃婴的小床,并在烟台各区设立了代收所若干处,以方便接收各处的弃婴。代收所代收婴儿一名,恤养院即予酬金五元。婴儿人院后,先由奶妈进行哺乳抚养,三岁以后,即可划归孤儿部分,一切待遇与其他孤儿相同。
  三、产妇部分遇有即将分娩或已经分娩的贫苦妇女,即发放一定的救济款。以十天为一救济期,发放恤钱五元。如遇有极度贫困的,则救济两个救济期,并施放药品。如在冬天则兼施棉衣,以救护其饥寒之躯,使得到调养,从而保全两条性命。
  四、嫠妇部分遇有年龄不到四十而丧失丈夫的守节妇女,经调查其家中没有值钱的东西,连生计都难以维系的,即发给领用证一本,每月凭此本到恤养院领取恤金,恤金额度分为二元、三元、四元三等。
  五、残废老赢二部对于因有亲属不能人住恤养院,但却过着异常困苦生活的老人和残疾人,每月施以恤金一元或二、三元不等,由调查员随户送给。若老两口无依无靠的,也收入其中。男女分开居住,日常供给粮食衣物,病死的提供棺木掩埋,有家可归的,则设法送回原籍。

知识出处

烟台城市记忆

《烟台城市记忆》

本书记述了烟台市城市的历史概况、重要机关、工商贸易、教育文化、卫生慈善、交通邮电、民俗宗教;烟台风光等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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