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烟台的卫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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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城市记忆》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0923
颗粒名称: 1923年烟台的卫生情况
分类号: R197.1
页数: 2
摘要: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所谓的卫生包括公共卫生、普通卫生、个人卫生、医药卫生等以及制定的各种卫生规则。
关键词: 烟台市 医疗卫生 制度

内容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所谓的卫生包括公共卫生、普通卫生、个人卫生、医药卫生等以及制定的各种卫生规则。
  当时的医疗卫生规则有:·屠兽检验所规则1、本所专为卫生起见。因屠兽场尚未成立,暂设该所以司检验而重卫生。2、该所设管理员、兽医巡查各一,并司事夫役等。承警察厅命令及卫生科长指导,专事检验付屠宰之各种兽畜。3,凡屠户、饭馆屠宰猪羊牛驴等,均需经本所检验,否则禁止售卖。4、兽医以有专门学识人员充当,专检查所屠兽畜有无病患之事,巡查专查各屠户、饭馆有无私宰病畜及私卖未经检验之兽肉事项。5、凡屠宰的兽肉经本所检验后,盖有检验图记并给予验票方准售卖。
  .取缔各种肉质规则1、凡牛肉及驴骡肉、羊肉猪肉、鸡鸭肉、鱼虾及各水族、供人食用之山禽野兽肉等,非经屠兽检验所检验而盖有戳记者,不得贩卖。由检验所所辖境外输入者亦同。2、凡贩卖各种肉质,均不得加以染料,如预防腐朽,均不得用秽冰及含有毒质之防腐药。3、各种肉质有下列形状之一者不得贩卖:(1)有肿胀及脓溃形迹者;(2)色臭不美或含有黑血者。4、凡鸡鸭及水族等肉,其历时过久而致色臭皆恶者,不得贩卖。5、凡酱卤肉品、腌肉干肉、薰晾鸡鱼及罐头食品,有朽蛀或腐烂情形并臭味俱恶者,亦同。
  ·取缔饮食物营业规则1、凡各项饮食物,甲、病死之牛羊猪鸡鸭,乙、腐朽之鱼虾及其他之水族类,丙、坏烂之瓜果蔬菜类,丁、污秽不洁之酱酪饮料,其颜色臭味皆恶者,不准售卖。2、凡售卖饮食物,应置相当器具为之盛贮,并须盖护纱罩或相当之覆盖,以免沾染尘土,招集蝇A03、凡饮食物上不得含有毒质之染料。4、凡菜市所遗之鱼肠及其他不洁等物,须随时扫静,不得存留。
  ·取缔洗衣营业规则1、凡以洗衣为营业者,应于未开设前,具姓名、字号、籍贯、住址,取具铺保,禀报警察厅署备案。2、洗衣营业应注意事项如下:(甲)供洗衣用之器具须格外清洁;(乙)洗濯须用清洁之水;(丙)晒晾须全干爽。3、凡以洗衣为营业者,应随时受警署检查,如查有违背规则,得酌量处罚。
  ·取缔戏园规则1、园内各地每于曲终人散,必须洒扫洁净。2、天气炎热,园窗户须活动打开。3、便溺处所必须时常冲洗。4、拭面手巾必须勤洗。
  公共卫生主要注重在防疫方面,体现在公共街道、公共桥梁、公共沟渠、公共厕所、公共水井等的管理,及时处理垃圾,注重对蚊蝇的杀灭和厕所的消毒,提倡居民种牛痘以预防天花。种牛痘的方式,就是将疫苗制成栓剂,塞于鼻孔。
  普通卫生,主要体现在衣、食、住三个方面。
  个人卫生,提倡早睡早起、勤洗澡、多运动、常去尘、节酒色、讲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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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城市记忆

《烟台城市记忆》

本书记述了烟台市城市的历史概况、重要机关、工商贸易、教育文化、卫生慈善、交通邮电、民俗宗教;烟台风光等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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