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烟台城市记忆》 图书 |
| 唯一号: | 150520020210010853 |
| 颗粒名称: | 烟台警察厅 |
| 分类号: | D625.52 |
| 页数: | 2 |
| 页码: | 29-30 |
| 摘要: | 烟台警察厅于1913年由当时的烟台事务所改造而成。从成立后,袁克刚、徐朝桐、张锡纯、刘銮佩等均曾担任过厅长。厅内主要机构有勤务督察处、总务科、司法科、行政科、卫生科等,在各自治区还设有五个警察署,此外还有保安队、侦缉队、消防队、军乐队、骑巡队等。警察厅还拥有澄海、镇海、霈海三艘驳舰。烟台警察厅所辖区域主要为烟台全埠及山东沿海一带。此前曾专设有水警厅管理水上事务,但后来受困于经费不足,1916年被撤销,水上警务并归陆警厅管理。1919年,水警曾再度单列,但不久重新回归陆警厅。烟台警察厅全年所需经费约在九万元左右。 |
| 关键词: | 地方政府 行政管理部门 警察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