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福山地方检察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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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城市记忆》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0852
颗粒名称: 山东福山地方检察厅
分类号: D625.52
页数: 2
页码: 28-29
摘要: 1911年,清政府最早在烟台商埠设立了地方检察厅。进人民国以后的1913年,烟台地方检察厅改为福山地方检察厅,其与山东福山地方审判厅同署办公。检察厅内设总务处、侦查处与执行处。检察厅主要负责烟台本埠九村的一、二审以及蓬莱、黄县、栖霞、莱阳、海阳、掖县、平度、文登、荣成、牟平、诸城等11县的二审。检察厅下设看守所等附属机构,每年所需经费在15000元左右,历任厅长有冯文栋、孙振魁、牟家夔等。1928年7月,福山地方检察厅与福山地方审判厅合并改组为山东福山地方法院,内设检察处及首席检察官。
关键词: 地方政府 行政管理部门 检察厅

内容

1911年,清政府最早在烟台商埠设立了地方检察厅。进人民国以后的1913年,烟台地方检察厅改为福山地方检察厅,其与山东福山地方审判厅同署办公。检察厅内设总务处、侦查处与执行处。检察厅主要负责烟台本埠九村的一、二审以及蓬莱、黄县、栖霞、莱阳、海阳、掖县、平度、文登、荣成、牟平、诸城等11县的二审。检察厅下设看守所等附属机构,每年所需经费在15000元左右,历任厅长有冯文栋、孙振魁、牟家夔等。1928年7月,福山地方检察厅与福山地方审判厅合并改组为山东福山地方法院,内设检察处及首席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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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城市记忆》

本书记述了烟台市城市的历史概况、重要机关、工商贸易、教育文化、卫生慈善、交通邮电、民俗宗教;烟台风光等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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