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地下收购站,从群众手中收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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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胶东革命历史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0449
颗粒名称: (三)建立地下收购站,从群众手中收金
分类号: K265
页数: 2
页码: 264-265
摘要: 本文讲述了抗日战争时期,胶东区建立了专门负责收购黄金的组织,在玲珑一带每星期收购黄金50—60两。集中后通过地下党组织支援抗日战争。那时,日军、私商等都大量抢购黄金,我地下党组织教育广大群众资共不资敌,仅1942年,中共的秘密收购点就收到黄金3188两。掖县北吕家村吕品三烈士就是其中一位。直到他牺牲几十年之后,在公安部门找到一份1966年法院审判汉奸的判决书,真相才渐渐浮出水面,吕家人才得到吕品三烈士为筹集黄金而牺牲的确凿证据。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政府对黄金收购基本上全面控制。1946年—1949年,招远生产收购黄金228571两,白银37100两,银元30251枚,全部上缴。
关键词: 抗日战争 建立收购站 黄金收购

内容

抗日战争时期,胶东区建立了专门负责收购黄金的组织,在玲珑一带每星期收购黄金50—60两。集中后通过地下党组织支援抗日战争。那时,日军、私商等都大量抢购黄金,我地下党组织教育广大群众资共不资敌,仅1942年,中共的秘密收购点就收到黄金3188两。
  当时的黄金收购工作充满巨大风险,同时需绝对保密,即使对自己的父母、妻儿都必须守口如瓶。正是因为这种特殊性,许多为反掠夺和筹送黄金而英勇献身的人们,其英雄事迹很长一段时间甚至是永远被历史尘埃所湮没。掖县北吕家村(今莱州市北吕家村)吕品三烈士就是其中一位。直到他牺牲几十年之后,在公安部门找到一份1966年法院审判汉奸的判决书,真相才渐渐浮出水面,吕家人才得到吕品三烈士为筹集黄金而牺牲的确凿证据。
  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政府对黄金收购基本上全面控制。据《招远县志》记载,1946年4月,北海银行胶东分行为了加强黄金收购管理,在玲珑矿区设“裕丰分号”,在灵山矿区设“灵山分号”,专门负责黄金收购,时有职工10人。1946年—1949年,招远生产收购黄金228571两,白银37100两,银元30251枚,全部上缴。

知识出处

胶东革命历史研究

《胶东革命历史研究》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汇集了众多国内著名党史、军史专家学者从中国革命大背景下对胶东革命地位和贡献的精辟论述。收录的文章有:《试论胶东地区在中国民主革命时期的重要地位和突出贡献》、《试论中国工农红军胶东游击队战旗不倒的原因及其意义》、《统一战线在胶东的运用和实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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