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独立体系迎接全国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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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胶东革命历史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0437
颗粒名称: 三、建立独立体系迎接全国解放
分类号: F832.9
页数: 4
页码: 254-257
摘要: 本文讲述了北海银行的货币政策,是以稳定物价为基本方针,从实际成效来说,1942年是一个分界线。而法币的物价指数,在1938年至1942年的5年间,比1937年上涨了85倍,山东军民深受法币贬值之苦。到1944年春,在根据地内全面建立了北海币的本位币地位,形成了完全独立自主的货币市场,从而使货币态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停用法币取得重大胜利的1943年,北海币物价指数比1942年下降28.3%,法币物价指数则比1942年上升5.54倍。由于全面建立了北海币的本位币地位,解放战争时期,山东解放区的物价相对保持了稳定。北海币与法币则应以北海银行规定比价折合使用。
关键词: 北海银行 货币政策 抗日战争

内容

北海银行的货币政策,是以稳定物价为基本方针,从实际成效来说,1942年是一个分界线。在这之前,由于北海币还处于辅助法币流通的地位,受法币流入的影响较大,市场货币流通量并不完全取决于北海币的发行数量。而法币的物价指数,在1938年至1942年的5年间,比1937年上涨了85倍,山东军民深受法币贬值之苦。为了摆脱法币贬值的影响,山东根据地从1942年起开始停用法币,首先在胶东获得成功,以后在滨海、鲁中、渤海、鲁南相继成功。到1944年春,在根据地内全面建立了北海币的本位币地位,形成了完全独立自主的货币市场,从而使货币态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停用法币取得重大胜利的1943年,北海币物价指数比1942年下降28.3%,法币物价指数则比1942年上升5.54倍。在全面确立北海币为本位币后,以1944年1月为基础,北海币的物价指数,到1945年1月上升11%,到1945年8月上升60%。伪银联券的物价指数,到1945年1月上升8.14倍,到1945年8月上升44.7倍。由于全面建立了北海币的本位币地位,解放战争时期,山东解放区的物价相对保持了稳定。
  1942年5月29日,中共山东局财委会发出关于法币问题的指示,对抗战新阶段的金融形势进行了正确分析,对新形势下的财经、金融工作做了新的部署,明确提出了建立山东独立的北海币本币的任务。指示指出,针对敌伪破坏我金融市场的图谋,决定以北海银行票为我山东各地之本位币。自1942年7月1日起,所有军政民间之往来账目、借约契据,一律以北海币计算。北海币与法币则应以北海银行规定比价折合使用。
  1942年7月13日,省战工会召开扩大金融会议,决定在全省实施以北海币为本币的根据地货币体系。会议决定,北海银行以自己发行的北海币为山东各抗日根据地的唯一本位币,预先要做好废除法币的准备工作。
  为了维护胶东地区人民生活稳定,使根据地的财源不被摧残和掠夺,1942年9月19日,胶东区行政公署发出关于停止法币流通的布告。之后不久,胶东主任公署又发布了关于本位币和提高本币比值的法令,确定在东海、北海及莱东等地完全禁用法币,西海、南海暂定为法币对本币的3折兑换。通过开展“比价斗争”,防止法币流入根据地,维护根据地物价稳定。
  1943年4月,胶东行署再次发布停用法币决定,将禁止使用法币的区域扩大到北海、西海、南海。胶东分区、各支行纷纷展开了积极的“排法”斗争,东海地区首先取得了本地市场“排法”斗争的胜利。之后,北海、西海、南海也相继取得“排法”斗争的胜利,胶东地区“排法”斗争胜利结束。
  滨海、鲁中区的“排法”斗争与胶东同时展开,但由于货币发行数量太少,不够市场流通需要等原因没有能够成功。1943年下半年,滨海、鲁中区开展了第二次“排法”斗争并取得了成功。
  到1944年底,经过将近两年的对敌经济斗争,山东抗日根据地排斥法币的斗争全部结束,币制改革初步完成,北海币成为根据地唯一的本位币。随着北海本币币值的逐渐上升,市场物价逐渐回落,贫苦人民的生活得到改善,根据地经济危机得以解除。
  在世界范围内,战时通货膨胀是一种难以避免的普遍现象。在农村革命根据地内,以落后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来支持大规模近代化的战争,想使物价完全稳定是很困难的。能够做到每年物价上涨不超过1倍,而且保持逐渐上升,不出现大的波动,这在其他抗日根据地也是少见的,以致被中外人士公认为是创造了奇迹。其基本经验,就是对货币发行量进行有计划的调控,一方面按照根据地的扩大和缩小来增减货币流通量,另一方面按照季节性的流通需要组织投放和回笼货币,使之适合于市场流通的需要。最关键的是要做到货币供应量能放能收。而这又取决于以下三点:一是要有政权、物资的可靠保证;二是要实行全区域的统一领导;三是要保持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
  抗战胜利后,北海银行总行对全省银行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要求重点做好各城市的银行工作,同时做好发行、会计、分行选址、组织机构等工作。当时,北海银行各总、分机构发放了大量贷款帮助恢复发展工商业。
  1948年,山东全省的银行工作虽然集中在战争支前、生产建设、继续克服灾荒的总任务上,但是由于解放战争的胜利进行,被解放的大中城市不断增加,北海银行的业务也在全省普遍展开。
  北海银行所从事的金融业务,主要是战时的货币发行和货币斗争,以及以农民为主要对象的农村金融业务,也有1945年后在中小城市,1948年后在大中城市以工商业为主要对象的城市金融业务。北海银行对于货币流通和信贷资金运动规律的认识和掌握,对传统的业务方式和信用工具的运用,对多种经济成分的政策处置,对资金的运营和管理,都具有相当高的水平和成效。北海银行的工作经历和经验,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金融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1948年12月1日,中央决定由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3家银行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北海银行总行改为中国人民银行华东支行,北海银行各分支行处所,于1948年12月1日一律改为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处所。山东北海银行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行,各分支机构亦同时改名。至此,北海银行的历史使命光荣结束。
  今天,山东许多金融机构,无论是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都和北海银行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北海银行是山东解放区的地方银行,又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革命根据地的几个主要银行之一。在其存在的11年间,前7年是抗日战争时期,后4年是解放战争时期,其全部活动,具有“战时金融”和“地方金融”的特点。北海银行发展壮大的全部过程,既是山东党政军民共同培育的结晶,同时又是在党中央、北方局(抗日战争时期)、华东局(解放战争时期)重要决策和方针政策指导下的具体实践。
  北海银行成长壮大的实践证明,根据地的财政金融工作与战争密切相关,北海银行紧密配合革命斗争的需要,坚持经济为政治、军事服务的方针,胜利地完成了历史使命。山东的革命力量之所以得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生息发展,北海银行功不可没。北海银行的历史功绩将永远载于山东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乃至新中国建立的史册。
  (茅永怀,中共大丰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茅活活,上海市兰博咨询有限公司翻译)

知识出处

胶东革命历史研究

《胶东革命历史研究》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汇集了众多国内著名党史、军史专家学者从中国革命大背景下对胶东革命地位和贡献的精辟论述。收录的文章有:《试论胶东地区在中国民主革命时期的重要地位和突出贡献》、《试论中国工农红军胶东游击队战旗不倒的原因及其意义》、《统一战线在胶东的运用和实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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