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蓬莱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50520020210002471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工资制度 |
| 分类号: | F244.2 |
| 页数: | 1 |
| 页码: | 210 |
| 摘要: | 俸禄制清末,官吏以职位定品级和岁俸。知县为正七品官,年俸银45两;县丞为正八品官,年俸银40两;主薄为正九品官,年俸银35两;典史年俸银31两。薪金制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官员和邮政、教育等部门的职员实行薪金制。民国初期,县长月薪200元,秘书月薪100元,科长月薪90元,科员月薪35~40元,勤杂人员月薪15~20元。货币工资制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对所辖文教卫生工作人员,除供给粮食、柴草外,还以实物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工资。1952年改为以工资分为计算单位,折发现金。翌年7月,全县改行货币工资制,行政级别由29级改为30级。至此,全县普遍实行货币工资制,职工年均工资额403元。 |
| 关键词: | 工资制度 工资调整 |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