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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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2323
颗粒名称: 人民公安机构
分类号: D035.1
页数: 2
页码: 177-178
摘要: 1946年秋,成立栾家口、潮水、刘家旺公安分局。1948年7月,撤销刘家旺公安分局,成立刘家旺派出所。1950年2月,撤销城里分局,成立城关派出所。1962年1月撤销黄县分局。1963年10月撤销长岛分局。1967年3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合并,成立蓬莱县政法委员会,设治安、审批二股和刑事、民事二庭,派出法庭和派出所合并称政法小组。1968年12月,撤销政法委员会,成立蓬莱县公检法军事管制领导小组。1980年5月,边防派出所划归武警部队。1988年8月,撤销登州派出所,设立登州分局。1990年1月,撤销大辛店派出所,设立大辛店分局;3月,设立黑岚沟金矿派出所;4月,设立登州古市派出所。
关键词: 国家机构 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管理体制

内容

1940年,成立蓬莱县公安局,设秘书科、审讯科、便衣班、保卫队、看守所;1942年3月改设审问、侦察、教育3个股,配秘书、助理员,各区设特派员。1945年增设供应、训练二股和政治保卫队。1946年秋,成立栾家口、潮水、刘家旺公安分局。1947年春,撤销潮水公安分局,成立城里公安分局。1948年7月,撤销刘家旺公安分局,成立刘家旺派出所。1948年8月,政治保卫队改称侦察股。1949年2月增设大辛店派出所。1950年2月,撤销城里分局,成立城关派出所。1951年撤销大辛店派出所。1956年2月,县公安局增设执行股、户籍股。1958年春,执行股、审问股合并为预审股;10月增设黄县分局、长岛分局;11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合署办公,设办公室、治安科、侦察科、审判科、民警队。1959年12月,公、检、法分立,县公安局设秘书、治安、政保、经保、户籍、边防、预审7个股和看守所、协理室。1962年1月撤销黄县分局。1963年10月撤销长岛分局。1966年12月,设大辛店派出所。1967年3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合并,成立蓬莱县政法委员会,设治安、审批二股和刑事、民事二庭,派出法庭和派出所合并称政法小组。1968年12月,撤销政法委员会,成立蓬莱县公检法军事管制领导小组。1973年5月撤销军管小组,恢复公安局,下设城关(后改称登州)、大辛店派出所和栾家口、海头、刘家旺、海港、山后初家边防派出所。1980年5月,边防派出所划归武警部队。1981年11月,设立蓬莱阁派出所。1982年4月,设立刘家沟、潮水、徐家集、崮寺店、大柳行派出所。1983年6月,设立龙山店、北沟、大季家、于家庄、马格庄、淳于、五十里堡、王庄、小门家、遇驾夼、南王派出所。1984年5月,设立虎路线派出所。1988年8月,撤销登州派出所,设立登州分局。1989年4月,设立林业派出所;8月,成立蓬莱县保安服务公司。1990年1月,撤销大辛店派出所,设立大辛店分局;3月,设立黑岚沟金矿派出所;4月,设立登州古市派出所。1991年,公安局设办公室、政保科、治安科、保卫科、刑侦科、外事科、边防科、消防科、预审科、警卫科、政工科、户政科、交通管理科、信访科、通信科、法制科、看守所、拘留所和2个公安分局,22个派出所,1个保安公司。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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