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村开展“三反”运动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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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285
事件名称: 全区农村开展“三反”运动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12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0年5月15日

事件描述

全区农村开展“三反”运动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农村中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指示》规定,这次“三反”运动的内容是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而以反贪污为重点。根据中央指示,5月中旬至6月初, 在省委工作组的具体指导下,地委和各县(市)委先行试点,6月中旬全区农村分批展开。为加强对“三反”运动的领导,地、县(市)委成立了农村“三反” 领导小组,各公社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三反”的方针、政策,保证运动正常健康发展,实现“三反”的目的和要求,6月20日,地委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农村“三反”运动中党员干部五项守则》,对党员干部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运动一般分为4个步骤进行:第一步从搞好生产入手,召开干部和社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第二步召开生产小队长以上干部会议,交待、坦白、检举揭发问题;第三步让有一般问题的干部向群众检讨,发动群众检举,对重点进行批判;第四步进行组织处理和组织建设。运动至8月中旬结束。这次在农村开展的“三反”运动,在一定程度上督促了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在密切党和群众关系方面起了一些作用,同时发现和处理了一批坏分子,整顿了农村的基层组织。但采用群众运动的方式,直接助长了“左”倾错误思想,打击面过宽,使部分基层干部蒙受不白之冤。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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