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济宁市物价局党组坚持“阳光物价、 民生至上”工作理念,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完善价格调控,强化服务监管,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升价格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3.2%,实现了全年的控制目标。2014年,济宁市物价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驻村联户工作先进单位”,被市政府纠风办授予“网络问政工作先进单位”,连续5年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一、稳物价取得新成绩夯实价格监测基础,科学整合原有监测点,新增站点101个,全市监测点达到332个。建立价格变动通报制度,跟踪监测粮油肉蛋菜以及工农业生产资料、工业品等200多种产品价格,适时发布各类价格信息,有效引导社会消费预期。及时启动生猪价格异常波动应急监测,跟踪分析发布生猪及原料价格走势,及时提岀价格调控的意见建议,有效维护了生猪价格平稳运行。大蒜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和大蒜指数编制发布工作稳步推进,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已经纳入全省试点范围;6月19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在金乡县举办了大蒜价格指数试运行启动仪式,试运行良好。在做好日常市场价格监管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经营行业及重点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检查。积极推进价格举报平台信息化建设,初步实现了市、县联网,2014年全市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1060 件,回复网络问政平台信息300余件,办理省物价局转办件15件,回复率和满意度均在全省物价系统名列前茅。
二、惠民生取得新突破2014年全市价格调节基金共计入库4.64亿元,按时间节点完成了全年任务目标,自开征以来累计入库47亿元。全年市价格调节基金共计支出 4.18亿元,其中公交、水电、机场运营、困难居民冬季取暖各类价格补贴支出2.13亿元,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补助资金6709万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支出980万元,市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还款1.28亿元, 稳定了公益事业价格,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居民阶梯式电价补贴政策,全年向全市低收入居民每月15度电量补贴款共计3860万元,惠及全市近 30万户低保家庭。采取公开招标机制选聘成本监审机构,全年相继开展了经济适用房、医院自制剂、 城市管道燃气、物业收费等11项成本监审,核减不合理费用7200多万元,核减幅度15.33%,有效遏制了企业虚报费用、虚增成本现象,为政府定价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研究出台了幼儿园收费、 物业服务收费、机动车驾驶员特需培训收费、公交车票价及公交IC卡押金标准等一系列民生价费政策,集中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部门包村干部驻村联户工作成效显著,第一书记包驻村共协调资金26万元,用于修建支渠、 排灌站和农家书屋,开展健康查体和白内障免费筛查,为13位村民免费实施白内障摘除手术,为三个支部联建村共协调资金11万元,用于支部建设。
三、 价格改革有了新进展密切关注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稳步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2014年成品油价格共调整18次,其中4次上涨,14次下降,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落实到位。稳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调整非居民天然气存量气销售价格和车用天然气价格,疏导了出租车运价矛盾。积极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费改革试点,制定了 7个省级试点病种、10个市级试点病种收费标准的最高限价,规范了中医临床诊疗收费,有效维护了患者的价格权益。该项工作得到了省物价局、卫生厅、财政厅、人社厅等部门的充分肯定。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拓展,在第一批5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新确立了 13家县级公立医院作为改革试点医院,根据省调整价格总量80%的上限规定,测算确定了 71.4%的补偿比例,同时,出台了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四、 服务企业有了新举措切实规范中介领域收费,派岀15个检查组, 对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中介领域收费进行了重点检查,全市立案12件,查明涉嫌价格违法金额 600余万元。牵头清理价格评估机构,对5家存在国家工作人员兼职问题的价格评估机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大力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相关单位100多家, 涉及建设、交通、工商、环保、消防等部门。初步统计,共查出违规收费金额4000多万元。逐步拓展价格服务功能,切实发挥价格认证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职能作用,全市共办理各类价格鉴证、认证业务3642件,总标的额9.8亿多元。密切关注国家、省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价格政策, 先后争取省财政对嘉祥嘉能、微山中广、微山润峰三家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上网电价补贴,每年补贴资金1000万元。天然气价格调整后,争取将济宁所在的平泰线管道运输价格暂按冀宁线水平执行,每年为全市用气企业减轻负担2000多万元。
五、依法行政得到新加强积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对现行行政权力进行分析、汇总,共保留8类54项行政权力,其中, 承接省物价局下放的一项行政许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 接受有关法律政策咨询。完善价格举报受理程序, 结合12358价格举报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制定了价格举报登记、受理、处理、回访、备案等工作规程和首问负责、公开承诺等制度,为价格举报工作规范运行打下良好基础。(执笔人姓名:翟兴立贺莹张茂斗电话:2967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