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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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市中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5191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劳动
分类号: F014.2
页数: 4
页码: 383-3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市中区劳动系统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机构、劳动就业、职工工资、劳保福利。
关键词: 市中区 劳动 政府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51年区公所始设劳动股,1953年改为劳动科,1959年12月撤销。1960年6月18日恢复劳动科。1969改称劳安组,1973年7月改称劳工科,1975年12月复称劳动科。1982年改为劳动局。1990年11月劳动局下设办公室、劳动调配科、劳动工资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社会劳动保险分处。
  1981年,市中区劳动服务公司成立。下设办公室、企业管理科、财务科、培训安置科、职工待业保险科和技术培训中心,1990年实有人员32人。
  市中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于1986年9月26日成立,1990年实有人员8人。
  第二节 劳动就业
  解放后,人民政府对部分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以经济援助,帮助渡过生活难关,并鼓励失业人员组织生产自救。
  1952年7月开始实行控制用工制度。1952年底至1953年4月,辖区劳动部门安置就业526人,1956年安置就业3710人。1958年,为适应“大炼钢铁”的需要,全区从农村招工3110人,一年新增职工6345人。1964年,辖区有826名无业人员到肥城、宁阳、历城的7个公社下乡插队落户,728人集体插队落户,1832人参加清理黄河河道工作,2728人组织生产自救社会服务。1965年3月成立市中区劳动服务大队,建立10个中队,108个小队,有队员2945人,由各街道办事处闲散劳动力组成。1965年,市中区劳动服务大队完成服务项目128项,完成工日234500个。
  1965~1969年,辖区2615名高、初中毕业生到农村插队落户。其中:到蒙阴136人,历城、惠民、济宁2326人,莒县53人,回原籍100人,集体插队者安置在齐河、宁阳两县的4个公社。
  1970年,有311名高、初中毕业生到农村落户。其中:到曲阜10人、滕县22人、鱼台58人、汶上28人、邹县36人、沾化40人、嘉祥24人、金乡68人、泗水25人。1971年,有504名高、初中毕业生到山东建设兵团参加生产。1974~1975年,2615名高、初中毕业生到农村插队落户。其中:到历城2508人、邹县92人、到农林渔场15人。1975年办理招工8000人。1976~1979年,有1634名高、初中毕业生到农村插队落户。其中:到历城537人、济宁1097人。1977年办理招工3684人,1978年办理招工2936人。
  1980年,高、初中毕业生上山下乡插队落户工作停止,农村网点知青陆续回城安排就业。1980年招工3531人。1981年,市中区招工2422人,顶替1512人。是年,辖区建立待业青年劳动服务网点60个,安置待业人员3672人。
  第三节 职工工资
  1951年,按产业顺序,工人实行八级工资制,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辖区有90%以上的职工增加了10%~20%的工资。1952年3月,对实行供给制的工作人员统一增加津贴,实行供给制加津贴的制度。1954年6月又改为包干制,1955年8月实行供给包干制的工作人员,全部改为工资制。1956年,全国划分为11类地区工资标准,辖区为4类工资区。是年,工资制度进行改革,辖区职工的平均工资比改革前提高20%,同时在企业单位中推行奖励计件工资制。
  1963年工资调整,辖区5676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36个区属企业2607名职工升级,升级面为40%。1971年对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中部分工作人员进行调资升级,升级人数占全区职工总数的20%左右,人均月增资6元。1973年,对街道集体企业人员进行调资。1977年对部分职工进行调资升级。1979年在提高主要副食品销售价,供给职工补贴的同时,调整职工工资,人均月增资6元。是年辖区划为五类工资区。1981~1982年,先后对文教卫生、科研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普遍进行了升级,人均月增资7.92元。1983年对企业单位调整工资,企业干部按新拟工资标准的级差增加工资,全区196个单位的8292人增加了工资,其中升一级工资的8159人,升两级的6人,补升一级的50人,改定级别升级的77人,升级后每月增加工资总额5.4万元,月增加级差6.65元。1985年工资改革,套改新的工资标准,辖区参加工资套改的职工6099人,增资额17.11万元;升级的职工6655人,占固定职工的74.8%,增资额20.25万元;提高学员待遇和定级水平的2629人,增资额15.76万元,全区职工增资总额共计53.16万元。1986年10月,人均月增1.8元与奖金捆在一起使用,1987年作为职工升级使用。1987年3月,辖区由五类工资区划为六类工资区,全区8810人增加了工资,月增资总额1.59万元。1988年,辖区122个区属集体和全民企业5301人增加工资,月增资总额2.92万元。是年,在区属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中试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试点,挂钩形式是工资总额同实现利税挂钩。
  1989年,区属企业中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调整,全区有679人升级,占专业技术人员的33.7%,月增资总额5114元;同时全区有281名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工资,执行最低职务等级工资,月增资总额3186元。是年7月1日起,89个区属企业实行浮动工资标准,工人工资等级由八级制改为十级制,全区有8186名职工实行浮动工资,月增资总额6.03万元。1990年,辖区有441名职工由浮动升级转为固定工资,同年对228家区属企业进行工资调整,列入增资范围的职工28311人,实际增加工资的8109人,月增资总额15.18万元,人均月增标准工资18.70元。
  二类产业包括:机械、建筑、建材、铁路、交通、纺织、电力、电子化工、木材加工、化肥、橡胶、陶瓷、造纸、印刷、火柴、卷烟、制药、制革、水产加工、冷藏、副食加工、酿造。
  第四节 劳保福利
  劳动保护济南解放后,区劳动、卫生部门定期对全区企业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并成立基层检查委员会(组)。对从事高温、有毒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定期健康查体,对有机械设备和易燃易爆、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的行业,加强管理,督促改进,增添消防用具。夏季,区劳动部门督促企业开设通风窗,增添电风扇、防暑药品和清凉饮料;冬季,督促企业增加取暖火炉等,发放工作服、手套等防寒劳保用品。
  1963年,区劳动部门对66个区属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并对职工进行体检。全年批复2767个接近高温、有毒害作业职工的副食品保健供应。召开安全教育会议347次,受教育职工13932人,检查出不安全因素719条,整改553条。
  1982年,在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安全月活动中,区政府印制安全宣传材料1125份,出黑板报124期,设置安全标语牌182块,组织观看安全生产电影24场次,受教育2万余人。是年,区政府组织4次大型安全检查,查出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1866条,有1642条得到解决。区劳动部门还注意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制造中的安全监督,注意加强女工的保护工作。
  劳动保险 1951年辖区铁路、邮电系统实施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区商业、粮食、农林水利和交通运输系统实施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8年2月,区机关、企业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1985年,辖区全民单位和县以上集体单位全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执行。1957年用于福利事业的资金占工资总额的11%,1980年占工资总额18%,1983年占工资总额25%。
  1986年9月,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成立后,筹集养老基金,支付退休养老费用,组织管理退休费用的社会统筹。
  驻区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基金缴纳:1986年154个单位,收缴基金13万元;1987年272个单位,收缴基金49.08万元;1988年361个单位,收缴基金108.20万元;1989年445个单位,收缴基金165.57万元;1990年538个单位,收缴基金277.14万元。驻区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为:1988年185个单位,收缴基金588.97万元,支付离退休费用626.27万元;1989年189个单位,收缴基金1504.03万元,支付1543.97万元;1990年188个单位,收缴基金1745.85万元,支付1889.17万元。

知识出处

市中区志

《市中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本书志采用小编结构,平行分目。设篇、章、节、目,采用记、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概述”冠于志首,总括全志。“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志为主体。共设26篇105章249节。内容包括行政区域、地理环境、人口、城市建设、交通、邮电、街道办事处、镇、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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