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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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861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民兵
分类号: E289.52
页数: 4
页码: 388-19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商河县民兵组织、训练、武器装备等发展情况。
关键词: 商河县 军事 民兵

内容

第一节 组织
  商河县最早的民兵组织形式是“青年抗日先锋队”(简称青抗先),始建于抗日战争初期,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活动于韩庙一带。1942年一部分村庄又组织“自卫队”,在此基础上,1944年各根据地又将16~25岁的青壮年组织起来成立“基干队”,其中16~22岁的青年组成“青年班”。青抗先、自卫队、基干队均是秘密活动。从1945年开始,基干队逐步公开活动。1946~1947年每10~15个村组成一个联防队,由联防主任统一指挥。1951年将18~25岁的青壮年组成基干民兵团,各区建民兵营,乡建民兵连,大村建民兵排,小村建民兵班。1953年全县11个区建立民兵营,有基干民兵16000人,普通民兵73800人,共89800人。1955年开始预备役训练和整顿民兵组织,至1957年全县40个乡镇,编41个民兵连、116个排、407个班。1958年成立民兵师,民兵分为野战民兵、基干民兵、普通民兵三种,共10个民兵团,辖116个营、953个连、2901个排,民兵总数155406人。1960年5月25日组建民兵野战师,设5个步兵团,1个坦克营(由县拖拉机站组成)。1961年缩编为6个营、906个连、2867个排、9621个班,共计129779人。1965年编为1个师,1个独立团,辖29个营、1017个连,有民兵117553人,其中基干民兵59751人。1974年民兵组织整顿,其种类分为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普通民兵。全县建民兵师1个,每公社建1个民兵团,计23个(含县直)民兵团,有民兵143632人,其中基干民兵79349人。1980年取消武装基干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县建1个基干民兵团,辖23个(含县直)基干民兵营、991个民兵连,总数51200人,其中基干民兵8600人。同时恢复1966年取消的预备役制度,从基干民兵中选拔预备役人员837人。1985年冬,调整基干民兵人数,总数7935人,裁减的基干民兵转为普通民兵,团营建制不变。到1990年全县的民兵编制为:22个营、795个连,民兵总数58537人,其中基干民兵7020人,女民兵18人。
  第二节 训练
  战争年代,民兵的军事训练多利用战斗间隙进行,科目内容较为单纯。根据当时的形势和战争需要,利用早晚和农闲季节,组织民兵进行操枪、射击、刺杀、投弹、埋地雷等训练。
  新中国建立后,民兵军事训练走向正规化、制度化。本着小型、就地、分散和劳武结合原则,采取不脱产和临时脱产两种训练办法,即:民兵以连或排为单位进行不脱产训练,干部以集训方式进行临时脱产训练。1950~1957年,每年冬季组织民兵学习政治、业务,上早操和进行队列训练。1958年在“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时,实行大兵团作战。全县组织的农业和水利会战中均采用军事组织形式,集中食宿,利用空余或安排专门时间,进行军事训练。训练内容主要有射击、投弹、刺杀、爆破、格斗等。1964年组织“民兵大比武”,全县共选拔优秀选手和比武尖子10人,在参加省军区民兵比武时,县机械厂民兵刘德昌获重机枪200米夜间射击“优秀射手”称号。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全县多次组织民兵进行军事野营活动,突出了民兵打飞机、打坦克、打空降和防原子、防化学、防细菌训练。另外还进行了平原游击战、地道战的研究和训练。
  1973~1980年,分别对民兵实行《三年(1973~1975)纲要》和《四年(1977~1980)纲要》训练。每次对民兵训练15~20天,年训练4000余人。全县共训练民兵32000余人,训练科目:单兵技术、利用地形地物、单兵动作、班以下战术动作和班排之间的协同。
  1980~1984年实行周期训练,即两年完成一个周期(30天)的训练科目。训练内容与《四年纲要》基本相同,所有基干民兵在周期内要完成30天的军政训练任务,两个周期共训练基干民兵7500余人。1985年由周期训练改为年度训练,由分散训练改为集中训练,由以步兵训练为主改为专业技术兵训练为主,全年训练民兵220人。1986年商河被列为贫困县,德州军分区减少了商河县民兵军事训练任务,改为民用技术训练。共训练2期,200余人。1989年县武装部建民兵训练大楼,装备齐全,1990年恢复民兵训练,共训练民兵446人。
  县内民兵除做好军事训练外,还发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县、乡、村各级不定期培训民兵政治工作骨干,配齐政治工作干部。运用整顿、会议、训练各种机会,以电影、幻灯、广播、黑板报、报告会、夜校、青年民兵之家、文艺演出等形式,对民兵进行性质、宗旨、任务、形势、战备、政策、纪律、传统、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及共产主义理想教育。1962年按照毛泽东提出的民兵工作要“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全县民兵开展创“三落实”先进单位和“四好民兵连”、“五好民兵”的活动。1963年深入开展了学习雷锋活动。1985年后在民兵中开展了带头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单位活动,号召民兵带头勤劳致富,改变村风、村貌,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贡献力量。
  第三节 武器装备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商河县民兵装备的主要武器是红缨枪、大刀、长矛、土枪、土炮、手榴弹、炸药及少量“湖北造”和“捷克式”的旧枪。50年代配有仿24式步枪、捷克式轻机枪、五三式冲锋枪、五三式重机枪;60年代装备有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六〇迫击炮、八二迫击炮、五六式冲锋枪;80年代增配八二无后座力炮、12.7高射机枪、六九式四〇火箭筒。1990年民兵装备有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六三式自动步枪、五六式冲锋枪、八二无后座力炮、六〇迫击炮、八二迫击炮、12.7高射机枪、改五三式重机枪、五六式四〇火箭筒、六九式四〇火箭筒等武器。
  第四节 活动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商河县民兵不论在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巨大贡献。
  参战 抗日战争时期,殷巷北部、韩庙、常庄一带民兵秘密开展武装斗争。五寨子、东杨家村的民兵,经常破坏敌人电话线和公路,骚扰敌人,使其不得安宁。1944年秋,日伪军300多人,对城西南一带扫荡,玉皇庙、安子庄一带民兵,在郭文斌带领下,对敌进行巧妙周旋和斗争,使敌摸不清虚实,恐慌而逃。1945年6月间,韩庙一带民兵3400余人,分三路伏击德平伪军曹五旅,激战两昼夜,活捉伪军200余人,击毙日本侵略军1名,缴获马步枪20余枝。民兵还经常配合县大队和区队,袭击日伪军的据点和岗楼。1945年9月全县数万民兵参加围攻和解放商河城的战役。
  解放战争时期,各村民兵组成联防,积极参加打击土匪、还乡团,反奸防特,保卫土改,镇压地主恶霸和反革命分子的斗争。1946年夏,以玉皇庙、潘桥、钱庄铺、魏集4个区的村支书、农会主任为主,抽调300名民兵组成剿匪大队,下分3个中队,分三路查剿还乡团,经过10余天清剿,共俘虏和击毙匪特95人,缴获步枪70余枝。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全县民兵配合主力部队,共参加了百余次战斗,支援革命战争,保卫新生政权。
  参军 抗日战争时期全县1000余名民兵参加八路军,1945年10月13日在庆祝商河解放的大会上,全县有2000多名青年民兵参军。1946年全县有2000余名青年民兵踊跃参军,组成商河团,开赴东北前线。1947年上半年全县3500余人参军。1949年有3775人参军,超计划935人。抗美援朝开始后,全县1500个民兵先后加入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1955~1990年有18000余民兵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
  支前 1947年3月,全县组织了2000多人,1000付担架的担架团,参加孟良崮战役。于10月份返回。1947年上半年,全县妇女给前线献鞋袜2万双。另有2000多名民工和7000辆次大车支援解放战争。
  1948年2月,组成支前担架团,由县长左栋周带队,支援解放淄博、周村战斗。同年9月与德平、杨忠县一起抽调6000人,组成民工团,支援济南战役。战役中,商河营五连190人自告奋勇参加抢救和转运伤员,其中80人参加火线抢救,救出伤员92名,转运伤员438名,行程1894公里,战后商河民工受到嘉奖,并授予五连“济南连”光荣称号。《渤海日报》刊登了其先进事迹。11月组成民工团支援淮海战役。
  1947~1948年,全县先后组织6次民工团,约15000人次,支援南麻、诸城、孟良崮、三虎山、青驼寺、潍县、临朐、济南、淮海等战役(斗)。涌现出“钢铁担架连”1个、“模范排”2个、“红旗班”2个,获华东支前委员会锦旗5面。1949年支援解放军渡江作战,全县出民工81482人,其中民兵8000人,出担架5646付,担架队11768人,大车8504辆,贡献生猪462头、羊220只、鸡225只、糕点411.5公斤、毛巾8499条。对支援解放战争作出巨大贡献。
  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民兵主要是搞好工农业生产,维护社会治安,担负重要建设任务和做好夏、秋收保卫等工作。50年代在组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活动中,民兵均发挥带头作用。60~70年代县内开展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在开挖商中河、商西河、商东河等巨大工程中,均用民兵的组织形式。还组织民兵团参加治理黄河、根治海河水系的多项水利工程。80年代实行生产责任制后,每年冬季,全县都要统一组织民兵进行2~3个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广大民兵还在根治商河“七十二洼”、建设旱涝保收的稳产高产田的活动中,作出了巨大贡献。
  附:日伪军、还乡团罪行录
  日伪军的罪行 1937年10月3日,日本侵略军派飞机轰炸商河城,炸死群众10余人,炸毁大批房屋。11月27日侵占商河城,在盘踞商河的8年中,制造无数骇人听闻的惨案,惨杀抗日军民及无辜群众1226人。主要有:
  马集惨案:1938年冬,日本侵略军对城西南一带进行“扫荡”,他们闯进马集村。纵火烧掉民房133座,把手无寸铁的群众赶到庙前,当场枪杀80多名。
  孙集惨案:1939年10月15日拂晓,一股日伪军包围了孙集和车庙两村,将34名青年农民脱光上衣,捆绑起来,集中在一个大湾里,一一用刀刺死。
  火烧红庙村:1940年秋至1941年春,日本侵略军在商河县实行残无人道的“三光政策”。先后三次到抗日根据地——红庙村进行“扫荡”,烧毁民房285间,一位老年妇女被活活烧死,抗日村长李有三惨遭杀害。村民的财产被洗劫一空。全村老百姓被逼逃荒,多年后才重返家园。
  焚毁新徐村:1941年日伪军两次到新徐村(现属孙集乡,因毁后重建故名新徐村)“扫荡”,扒掉房屋550间,烧毁50间,砍伐树木2000余株,杀死群众3人,抢掠大量财物,致使全村老少流离失所。
  黄屯枪杀案:1942年黄屯据点的日伪军将樊屯村4人,韩家村12人,张北台村8人无辜逮捕,集中在黄屯一起枪杀。
  还乡团的罪行 1946年4、5月间,商河县逃往济南的伪军、地主恶霸、匪特,勾结国民党军队组成还乡团(也叫小组子)潜回商河县。先后有15伙,约600余人。疯狂地对革命干部、共产党员、翻身农民进行阶级报复,遭惨害的有162人。其中,杨楼村、王东村被王同佃匪伙用铡刀铡死10余人;后十亩田被还乡团杀死共产党员村干部11人;王素还村农会主任王秀董、民兵王金德被还乡团用刀砍死;白庙村农会副主任亓孝俭、农会会员陈德谦、村民刘万青、刘文福、刘文烂被还乡团勒死或活埋。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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