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权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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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75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权力机构
分类号: D628.52
页数: 7
页码: 311-317
摘要: 本章记述了商河县政权政协权利机构的情况,包含了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县人民代表大会等。
关键词: 商河县 政权政协 权利机构

内容

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2月商河县首次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并开始搜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意见及建议。至1955年商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召开6届11次会议。
  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50年2月6~1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03人,与会代表中,党政干部13人,工人6人,农民123人,武装民兵7人,青年代表25人,妇女界60人,教育界20人,工商界9人,供销合作社7人,自由职业者8人,回族代表4人,特邀代表21人(烈军属、爱国民主人士、文艺界、铁木匠、接生员)。以上代表选出21人组成主席团,并成立由5人组成的议案审理委员会。会议听取县长胡天绪《关于一年来的生产救灾工作报告》和中共商河县委提出的《今后三个月工作建议》,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县委书记东鲁任主席,县长胡天绪、教育界代表昝开东、民主人士刘光坦、劳动模范苏化娥(女)任副主席,委员15人。
  第二次会议于1950年4月在县城召开。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50年7月在县城召开。
  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50年8月4日在县城召开。会议作出《关于今后工作的决议》,决议指出:广泛宣传人民政府与共产党关于“奖励劳动致富”、“生产发家”的政策,提高劳动人民生产积极性,提倡互相帮助,努力克服生产上的困难;作好征兵工作,搞好节约、备荒;克服麻痹思想,镇压特务匪徒的反革命活动,严惩首要分子;认为县委将要发动的整风运动是符合实际情况的,表示坚决予以支持。会议对尽快医治战争创伤,恢复生产产生积极影响。
  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50年11月在县城召开。会议决议指出,要“有领导、有计划、有秩序地结束土地改革,以便更好地提高农民的觉悟性、组织性和生产积极性”,要做到:保持原状,确定地权,颁发土地证,务于翌年1月底全部结束。
  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51年4月13~16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县委关于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做出了深入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爱国、发家、丰库、增种棉花和粮食及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的一系列决议。
  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52年2月3~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00名。此次会议经上级批准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会议审查了政府工作报告,制定了1952年工作计划。通过了《商河县人民政府组织暂行条例》、《商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暂行条例》、《政府委员选举办法》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选举办法》。选举人民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1人、委员3人,选举产生了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县委书记徐效参任主席,县长胡天绪、教育界代表昝开东、妇女代表傅玉美、民主人士魏明庵任副主席。会议收到提议案219件。本届常务委员会有驻会委员2人,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有3项:一、每月召开一次常务委员会,会后到各区去召开全区代表会。二、驻会委员与常务委员半月书面联系一次。三、各区代表小组长定期(10天或5天)在集市或中心地点召开碰头会。
  第二次会议于1952年7月14~16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60人,会议审查了政府工作报告,听取讨论县委夏季工作建议,做出了以农业生产和财政经济工作为中心,努力作好爱国卫生防疫工作、社会治安工作和植树造林工作的决议。会议收到提案370条,分类综合为63件,解答处理31件,其余32件打印成册,由全体代表共同讨论解答。
  第三次会议于1953年1月11~14日召开,与会代表239名。会议讨论研究了抗美援朝、财政经济工作、政法工作、文化教育和爱国卫生等问题,做出了以爱国增产为总动力,开展互相合作,努力做好春季生产,力求小麦增产20~30%的决议。会议收到提案91件415条,解答处理52件,其余39件要求政府会后以信件答复。
  第四次会议于1953年5月27~30日召开,出席代表242人,列席代表120人,会议作出4项决议:努力作好生产救灾和夏种工作;以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指导思想,继续贯彻以互相合作为基础的方针;贯彻婚姻法,镇压反革命,保卫麦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作好民校教育和财政工作;县长于每月初一和十五(农历)接见人民群众,接待人民上访,按期召开人民代表会议。会议收到提案491件,会上解答126件,书面答复284件,其余81件会后处理。
  第五次会议于1953年9月召开。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商河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县人大)于1954年7月召开,至1990年底共召开了12届(包括一届革命委员会),举行过28次会议。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54年7月3~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07名。会议听取县委书记王力翔《关于目前形势的报告》、县长薛立山《关于宪法草案的报告》、副县长石健儒《关于商河县人民政府195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及县委组织部长《关于1954年夏季工作建议的报告》。会议决定:要逐步发展合作互助组织;深入宣传夏征夏购工作政策;加强文教卫生工作,提高全县人民的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大力贯彻《婚姻法》,解决好妇女的福利问题,对虐待妇女的行为及时严肃处理。会议选举薛立山为县长,范云霄、石健儒、魏明庵为副县长,选举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审查议案委员会解答议案800余件。
  第二次会议 1954年10月9~13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84名,列席代表9名。会议听取县委书记王力翔《关于目前形势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县长薛立山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秋征秋购具体工作办法的报告》,听取了出席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张道遵《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精神的报告》,讨论补充了县委、县府提出的今后工作建设与秋征秋购具体工作办法。会议通过了“关于拥护和支援解放台湾决议的通电”,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全国一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精神,继续贯彻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会议收到议案264件,由审查议案委员会在大会上分别作出答复。
  第三次会议 1955年2月2~6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39名。会议听取李清臣代表中共商河县委《关于今后工作建议的报告》,听取县长薛立山《1954年第四季度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人武部政委朱云恒的《关于目前形势及兵役法的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1955年是世界和平力量克服新战争威胁、保卫和平而斗争的一年,也是继续为解放台湾、粉碎美蒋战争条约而斗争的一年。会议决定今后的任务是以兵役法的宣传为动力,以互助合作为中心,完成新兵征集工作,完成统购统销任务。会议由审查议案委员会处理解答议案152件。
  第四次会议 1955年10月15~1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67人,列席代表23人。会议听取范云霄副县长《关于商河县人民政府十个月来的工作报告》和县委书记王良民《中共商河县委关于今后工作建议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将商河县人民政府改为商河县人民委员会,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3名、委员21名;选举法院院长1名。会议做出“以开展合作化运动和搞好农业生产为中心,加强党、政与群众的联系,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的决议。会议解答提案382件481条。
  第五次会议 1956年7月24~2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51人。会议听取副县长李清臣《关于1956年上半年的工作报告》和《中共商河县委关于夏末和秋季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以开展社会主义农业高产丰产竞赛为动力,以整顿巩固合作社为中心,以预备役登记工作为重点,善始善终作好粮食统购统销工作,搞好1956年的选举,大力贯彻婚姻法。会议解答议案191件。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57年1月17~22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96人,列席代表26人。会议听取李晏春县长《关于商河县人民委员会两年来的工作报告》和法院院长宋玉升《法院工作报告》;听取讨论县委副书记薛立山《今后工作建议的报告》。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4名、委员16名,选举法院院长1人。会议收到议案108件,由新选出的副县长范云霄全部解答。
  第二次会议 1957年7月18~23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68人。会议听取《县人民委员会半年来的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及县委副书记薛立山《关于今后工作建议的报告》。会议决议指出今后要深入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指示,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增强人民内部团结;围绕生产、整顿,作好粮食的征、购、销分配。会议增选韩建成为副县长。会上解答议案267件。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58年5月26~3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03人。会议审查通过了李晏春县长《关于一年半来的工作报告》和法院副院长贺春福《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县委副书记梁克杰《关于今后工作建议的报告》,会议做出以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为动力,以整风为统帅,以生产为中心,以夏季征购、分配为重点,为完成粮食亩产250公斤、皮棉40公斤的宏伟规划而奋斗的决议,并作出了大鸣、大放、大辩论的决议。会议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4名、委员16名,选举法院院长1名,选举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名。会议收到议案365件,由议案审查委员会全部解答。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61年12月26~2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67人。会议听取崔树润县长《关于商河县人民委员会二年来的工作报告》和贺春福副院长《二年来法院工作报告》。根据全县连续受灾的现实,作出了“抗灾救荒为人民”的决议,决定由县长带领灾民外出度荒。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5名、委员17名,选举法院院长1名。大会收到提案97件198条,全部解答。
  第二次会议 1963年1月18~2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40人,会议听取人民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和法院工作报告,讨论研究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制定1963年工作计划。会议提出:坚决响应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的号召,认真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以农、轻、重为序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会议收到议案81件140条,分别在大会上做出了解答。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63年8月26~2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58人。大会听取崔树润县长《关于当前形势的工作报告》、法院院长邹积敬《关于人民法院半年来的工作报告》,讨论制定196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4名、委员16名,选出法院院长1名、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名。会议对收到的185件262条议案分别作出了答复。
  第二次会议 1964年6月25~2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19人,列席代表22人。会议听取石寿亭副县长《关于1964年上半年各项工作情况和下段农业生产任务与措施的报告》,法院院长邹积敬《关于当前我县敌我斗争形势和今后对敌斗争方针》的发言,制定了今后工作计划。会议对当时的阶级斗争作了扩大化的分析,提出要认真落实《关于农村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若干具体政策规定》及《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大学解放军、大庆、大寨经验;大搞机关革命化,广泛开展“比、学、赶、帮”和“五好”评比竞赛活动;狠抓阶级斗争这条纲,坚持政治挂帅。会议解答提案118件245条。
  第三次会议 1965年9月4~6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45人,列席代表17人。会议听取和审查石寿亭副县长关于《1965年八个月来的工作报告》,补选石寿亭为县长,增选副县长1人,人民委员会委员1人。解答各种议案134件379条。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66年2月9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300人,会议听取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3人、委员17人及法院院长1人。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群众组织夺全县党、政、财、文大权,并于1967年2月28日宣告成立商河县革命委员会,几经调整后,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于1968年5月27日在县城重新召开成立大会。县革命委员会由14人组成,包括干部、群众和军队代表,其中革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3人、常务委员10人(“文化大革命”以后,将革命委员会的成立列为商河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78年5月17~1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550人。会议学习全国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文件,听取了商河县革命委员会主任王晓华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1978~1980年工、农业生产及各项事业规划》。选举主任1人、副主任6人、委员48人,组成新的革命委员会,选举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各1名。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79年12月7~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448人。会议根据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选举主任1人、副主任4人和委员10人,组成商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并决定将商河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商河县人民政府。会议分别听取了革命委员会主任孙贞先、法院副院长王慎贤和检察院检察长尹庆吉的工作报告。审查通过了财政局长徐明强所作的《197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5名、法院院长1名、检察院检察长1名。会议解答议案229件。
  第二次会议 1981年12月21~24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54人。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过《商河县1980年财政决算、1981年财政预算和1982年财政概算的报告》。会议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委员3名,增选副县长2名。会议解签议案102件。
  第三次会议 1983年1月26~2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21人。会议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查通过《商河县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概算报告》,通过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选举出席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会议解答议案222件。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84年6月2~5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92人。会议传达了六届全国人大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商河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报告》。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11人,组成商河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4名、法院院长1名、检察院检察长1名。会议收到建议、批评意见90条,全部处理。
  第二次会议 1985年5月16~18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93人。会议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商河县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商河县198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财政概算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1名。会议收到建议、批评意见68件,处理47件,占69%。
  第三次会议 1986年5月22~2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91人,县政协委员,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查通过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等工作报告及《商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商河县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补选县第十届人代会常委会委员1名。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87年5月22~25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53人,县政协委员与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财政等工作报告及《商河县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选举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11人。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4人。会议收到建议、批评意见69件,同年9月底全部处理完毕。
  第二次会议 1987年12月21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53人。会议选举冯士祥、王元平、孙霞、孙贞先为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次会议 1988年4月5~7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53人,主席团45人。县政协委员和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县财政预决算报告及《商河县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补选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会议收到建议、批评意见89件,同年5月全部处理完毕。
  第四次会议 1989年4月28~30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19人,县政协委员与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工作报告及《商河县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商河县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报告》。会议收到建议、批评意见54件,至1990年2月,已办结52件。
  第五次会议 1990年2月4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185人。会议选举34人为济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90年3月7~10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74人,县政协委员和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工作报告及《商河县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商河县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选举产生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6人、委员12人;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5人;选举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1人。会议收到建议、批评意见170件,同年6月全部处理完毕。
  第三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设置 1979年12月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地方组织法》选举产生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简称县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1984年10月增设调查研究科和代表联络科。1986年12月增设法制科。1988年5月撤销调查研究科,增建财政经济科和教科文卫科。1989年3月代表联络科改称人事代表工作室,法制、财政经济、教科文卫三科改称工作委员会。
  常委会议 第九届人大常委会15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4人。召开常委会议14次,通过重要决议、决定10项;讨论全县政治、经济等重要议题43项;任免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128人次。
  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17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5人。召开常委会议19次,作出决议、决定12项,制定了《关于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暂行办法》;任免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81人次;听取审议县法院、检察院、人民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工作汇报37次。
  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17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5人,1988年4月增选副主任1人。召开常委会议17次,听取审议县法院、检察院、县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汇报39次,任免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86人次。制定了《商河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工作联系的暂行办法》和《商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则》。
  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19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6人。到1990年底,召开常委会议5次,作出重要决议1项,听取审议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汇报19次,任免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71人次。先后制定了《商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商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暂行办法》。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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