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水生植物养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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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58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水生植物养植
分类号: F326.4
页数: 1
页码: 127
摘要: 本节记述了商河县水生植物养植的情况,包含了芦苇、藕、菱角、鸡头米等。
关键词: 商河县 水产 水生植物

内容

芦苇 民国时期主要栽植实苇,棉苇较少,生产上管理粗放,产量较低。建国后,1964年县拨专款6000元,从外地购进苇根1.4万公斤发展芦苇生产。1970年全县人工种植的芦苇面积达到100公顷,产苇250吨。1984年赵魁元乡引进江西良种苇。1990年全县苇地面积400公顷,产苇6000吨。
  藕 清代开始养殖深水藕,民国时期养殖面积有所扩大。建国后,1963年养殖14公顷,1970年养殖30公顷,产藕112吨。1983年县从齐河县引进浅水藕,先在常庄、城关、孙集等公社养殖,后渐推广到全县,1990年全县养殖浅水藕133公顷,产藕4000吨。
  菱角 民国时期有零星养殖,建国后1963年养殖6.67公顷。此后养殖量减少,至1990年已少见。
  鸡头米 1962年全县养殖0.67公顷,1964年扩大到2.67公顷,以潘桥、玉皇庙、胡集等公社养殖较多。后来养殖减少,90年代已基本绝迹。
  水葫芦 1970年引进,1975年推广到全县。1976年后养殖面积逐年减少。后来绝迹。
  蒲草 清时即已利用野生蒲草加工蒲鞋等制品。50年代末增加人工管理,60年代初由于连年雨涝全县蒲草面积增至153公顷。后来,放弃人工管理,现仅散生于部分沟渠中。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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