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医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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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43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医药
分类号: R199.2
页数: 2
页码: 364-36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平阴县医药的情况。其中包括地产药材、制剂、药品经营、药政管理等。
关键词: 平阴县 卫生 医药

内容

第一节 地产药材
  境内野生药材二百三十余种。主要有远志、柴胡、三七、贝母、玉竹、徐长卿、半夏、枣核、柏籽、茵陈、土元、全蝎等。1957年收购远志4693公斤,土元100公斤,其它药材5859公斤。1958年开始人工种植牡丹、白芍、生地、红花、淮菊、南星、麦冬、山药等药材三十多种、1262亩,收购药材22978公斤,其中红花222公斤,栝楼1068公斤,银花161公斤。1962年人工种植药材81种,仅生地、朴子、红花、白芷等几个主要品种全年收购17116公斤。1963年人工种药面积减少到94亩,只保留玄参、白芍、苡米、生地、红花等几个品种。1965年种植10万株银花,年收银花932公斤。1966年在孔村、店子试种栝楼80亩,年产1959公斤。1968年在孝直、东阿、洪范、旧县公社试种生地80亩。全县共种植药材416亩,年收购15846公斤,收购野生药材81500公斤。其中怀牛膝21300公斤,生地26286公斤,栝楼2540公斤,银花360公斤。1971年试种黄芪、青木香、板兰根等药材失败。1976年全县有27个大队种植药材631亩,年收购药材92527公斤。1978年种药1014亩,年收购157915公斤。1980年对种植和野生药材生产、收购实行合同制,种药面积由1979年的806亩调整为384亩,主要种植白术、元胡、桔梗、生地等。1982年药材种植主要由东阿、旧县、洪范的专业户承包。年收购药材58999公斤。1984年后由于药材收购价偏低,收购量减少,1985年收购36404公斤。1987年种植药材有板兰根、白术、天南星、怀牛膝等100亩,金银花1100亩。收购人工种植药材11660公斤,野生药材9700公斤。
  第二节 制剂
  清末、民国时期,县内各药铺均有配制膏、丹、丸、散销售的传统。1956年中成药有牛黄清心丸、开胸顺气丸、四消丸、沉香化积丸、地黄丸、胃疼散、眼药、膏药等二十多种。1960年县医院生产合剂、软膏、外用生理盐水。“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医院及各公社卫生院开展“三土”(土医、土药、土单验方)、“四自”(自种、自采、自制、自用)活动,县医院和城关、东阿、孝直卫生院生产大液体。多数医疗单位都自制小针剂和膏、丹、丸、散,累计自制中西药品68种。1978年开始对制剂生产进行整顿,防止粗制滥造。1985年山东省卫生厅审查验收,发给县医院、县中医院《制剂许可证》,年生产灭菌制剂9种,普通制剂48种。
  第三节 药品经营
  经营品种 1949年前县内各药铺经营药材五百余种,中成药二十多种,西药三百多种。1962年经营中药材435种,中成药205种,西药555种。1985年经营中药材670种,中成药469种,西药902种,医药器械和玻璃器皿691种。1987年经营西药材690种,中成药510种,西药931种,器械200种。
  药品购进 1949年前中药从济南、石家庄、安国、保定等地进货。西药主要从济南、青岛购进。
  建国后国家对药品实行分级管理。1956~1978年大部分药品按计划自泰安、济南二级站进货。1984年药品购进突破地区限制,直接到厂家、产地进货。1987年药品购进总值383.3万元,比1978年增加150万元。
  药材销售 1949~1955年由供销社和私营药铺销售,年销售额10万元。1956年县药材公司成立,年销售额9.08万元。1960年销售44.3万元。1962年药材公司在东阿公社设零售部,基层供销社设62处成药代销点,年销售额68.3万元。1965年各用药单位压缩进货,销售额降到62.8万元。1966年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销售额增至93.4万元。1971年销售额177.8万元。1982年销售额291.9万元。1987年达到442万元,实现利税20.3万元。
  第四节 药政管理
  1950年县卫生科开展禁止贩卖、出售罂粟壳、鸦片烟。根据《麻醉药品管理暂行条例》对毒、麻药品进行管理,违者依法惩处。1951年县卫生科根据《关于麻醉药品临时登记处理办法的通令》和《取缔伪药暂行办法》,对药铺销售药材、药品进行登记检查。1963年根据卫生部规定,县卫生局要求中西药品供应部门,加强对药品的检验、检查和验收工作,建立健全收购、供应、保管、分装、配方核对等各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对毒药、麻醉药品指定专人负责,专室或柜加锁,单独保管。“文化大革命”期间,管理制度被破坏,药政管理混乱。1978年县卫生局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药政管理条例(试行)》和《麻醉药品管理条例》,指导监督各经营医疗单位对毒性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并对所有药品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措施。1982年对卫生部规定淘汰的127种疗效不确、毒副作用大的药品进行清查处理,销毁淘汰药品价值1.5万元。1984年对伪劣中药材进行全面清查,查处8种伪药578公斤。1985年7月1日《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县成立药品监督检验所,负责全县药品监督检验工作。同年对64个药品经营和医疗单位(含村卫生室,下同)的药品进行检查,查处伪劣药品36种,其中伪劣中药材750公斤,过期失效针剂20万支,冲剂900盒。1986年对72个药品经营和医疗单位的药品进行检查,查处销毁伪劣中药材755公斤,查处游医药贩40起。同年药品监督检验所对药品开展室内检验,检验经营单位经营药品20件,有1件不合格,检验制剂室生产药品22件,有2件不合格。1987年药品监督检验所对525个药品经营单位和医疗单位的药品进行检查,查处伪劣中药材60种1200公斤,假土霉素和过期失效药片1.5万余片,针剂3226支,粉剂3910克,眼药300支;查处淘汰药品15种,非法制剂3种,计9535片(支);检验163种中西药,平均不合格率为20%。同年为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药品监督检验所在乡镇设兼职药品监督员56名,协助督查游医药贩。1987年县药品监督检验所被山东省和国家药品检验系统评为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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