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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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28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经营
分类号: F713
页数: 7
页码: 256-2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平阴县商业经营的情况。其中包括生产资料采购供应、生活资料采购供应、农副产品收购、棉花收购等。
关键词: 平阴县 商业 经营

内容

第一节 生产资料采购供应
  1950年经营犁铧、犁镜、铁锨、铁镢、豆饼等。1952年推广新式农具,采取步犁赊销、水车贷款的方法,扶持农民发展生产。解放式水车每部82.9元,步犁每部35元。年供应水车200部,步犁12部,化肥162吨,农药100公斤。1953年互助合作运动广泛开展,为加强生产资料的供应,供应化肥174吨,农药700公斤,药械82架,水车393部,中小农具1万件。1954年化肥供应,开始需要多少供应多少,以后视货源情况分配供应,年供应化肥230吨。1956年起连续9年从内蒙古等地调进马、牛等大牲畜,先后调进马219匹,耕牛2057头,调给外县牛1526头。年供应化肥466吨,农药4150公斤,水车2365部,双轮双铧犁、步犁1576部。1957年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农村市场发生变化,由单纯供应农业生产资料,发展到供应工业、副业、建筑业材料;由供应手工工具发展到供应动力机械。在方法上对数量有限的大型机械、提水工具、商品肥料等,实行合理分配;对地产地销产品,如小农机具,组织产销见面,一般不再插手经营。1958年开始分配供应农村自吸泵、离心泵、轴流泵、深井泵和各种型号的柴油机、电动机,年供应各种提水机械57台、705千瓦,化肥726吨,农药11600公斤,水车1731部,双轮双铧犁、步犁445部。1961年国家统一规定交售经济作物奖售化肥标准,对超交的粮和生猪奖给一定数量化肥。以后奖售范围越来越大,奖售换购的品种也越来越多。1964年氨水成为农业增产的主要肥料,年供应989吨,其它化肥130吨,农药108吨,药械584架。1966年供应化肥1961吨,农药170吨,半机械化农具2710部。1971年采购供应六六六粉、乐果粉、敌锈钠等农药1700吨。1973年始采购供应磷肥。1975年在大搞农田水利建设中供应各种动力排灌机械103台、3098.6千瓦,各种水泵309台,人力车内外胎24400件,胶管、铁管14883米,各种中小农具20.6万件,各种农副产品加工机械282台,拖拉机40台。1977年农业生产资料货源充足,购销两旺。1978年供应化肥21238吨。1982年供应22273吨。1985年供应化肥18569吨,农药99吨,农用薄膜117吨,农药机械1046架,动力排灌机械161台2558.7千瓦,拖拉机181台,总额2717万元。1987年供应化肥24924吨,农药159吨,农用薄膜106吨,大中小拖拉机602台,动力排灌机械205台3136千瓦,供应总额4856万元。
  第二节 生活资料采购供应
  1907年由私商从外地购进布匹、日用百货值银4万多两。1949年前生活资料采购供应全由私商自由经营。1949年后国营商业建立批发机构,采购多由泰安、济南批发进货。经营食盐、煤油、火柴、食油、布匹等主要生活必需品。1951、1952年沿黄发生水灾,供销社代销供应粮896.9万公斤。1952年始采购供应煤炭。销售自行车18辆,茶叶254担,卷烟1047箱。1953年生活资料采购供应以计划分配为主,自由采购为辅。对当地产品采取加工定货、包购包销等形式进行购销。同年根据国合分开、城乡分开、商品分工的原则,对百货、副食品、五金由国营公司进货,日用杂品、陶瓷器皿、手工纸类、铁木家具、饮食用具、夏令商品由供销社购销。
  1955年在采购供应上除抓好计划物资调拨供应外,还从外地寻找货源,从当地加工和外地调剂工业品货源,扩大渠道,充实库存,增加品种,市场供应较为活跃。年供应茶叶989担,卷烟1728箱,酒343吨,布1755817米,自行车98辆。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人民群众对生活资料特别是日用生活品需求,出现量大、质高、品种多的情况,年销售自行车237辆,手表40只,缝纫机90台。商品销售额比1952年增长7倍多,达2292.19万元。1959年冬,市场上的副食品和日用工业品供应趋向紧张,肉食、禽蛋、蔬菜尤甚。1960年农业遭受严重灾害,部分工业品、手工业品减少,影响日用消费品和副食品的供应,对某些商品采取平均分配,凭证、凭票供应。煤炭交煤建公司专营。1962年主要生活资料棉布、针织品、各种服装凭布票供应;食盐、煤油、火柴等日用品定量凭证供应;民用线、手帕、肥皂、香皂按人定量凭证供应;布鞋、球鞋、卷烟凭票定量供应;食糖、茶叶、酒类适当安排特需和节日供应,同时实行烟、酒、茶高价供应。保证县城计划供应。同年,恢复了部分小商品的自由选购,国营商业日用百货的年购进额达191万元。1965年549万元。1966年供应酒566.6吨,茶叶27750公斤,棉布976673米,化纤布13749米,糖226.9吨,自行车770辆,收音机129架。1967~1976年期间,货源一直比较紧缺,多种商品按计划分配,凭证、凭票供应。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放市场,减少流通环节,除计划分配商品外,扩大了选购、订购、自购范围,购销商品货源充足,商品丰富。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成了热门货,年销售自行车2502辆,缝纫机1064台,手表1225只。生活消费品零售总额3523.6万元。1979年商品购销形势进一步好转,群众对生活用品有了新的需求,高中档商品畅销,化纤布、木制家具供应量增加,仅化纤布年销333900米。1980年群众购买力提高,在原来的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的基础上,又开始购买电视机、电风扇、洗衣机。棉织品销量受阻,化纤布、涤棉混纺布和成衣销量上升;烟、酒、茶、糕点销量大增。采购供应商品发展到3000种。消费品零售总额4097万元。1982、1983年为山区农民供应碘盐。1985年供应卷烟9683箱,酒2001吨,食糖1574吨,茶叶2510担,棉布1665900米,化纤布455200米,缝纫机2768架,收音机4149台,各种服装133800件,自行车10347辆,手表9778只,电视机1925架,电风扇3522台,家用洗衣机360台,家用电冰箱19台,销售额10478万元。1985年后,商业改革进一步深化,市场繁荣,购销两旺。1987年供应卷烟12900箱,酒2362吨,茶叶145吨,棉布1341400米,化纤布408000米,食糖1400吨,各种服装186000件,缝纫机2990架,手表7330只,自行车8690辆,电视机3400架,收音机1126架,录音机1790架,电风扇5200台,洗衣机460台,电冰箱50台,年供应额11087万元。
  第三节 农副产品收购
  1949~1952年收购的品种主要是蓖麻仁等,并代国家收购粮油。1949年收购总额357.62万元,1950年398.52万元,1951年435.72万元,1952年437万元。1952年后,以收购粮食、棉花、生猪、鲜蛋等大宗农副产品为主。1953年供销社办理粮食代购代销,在集镇设专业粮店,并兼营食油,收购干菜。1953年收购粮食3518万公斤,油料40万公斤,采购总额448.93万元。同年始收购玫瑰花。1954年始收购槐米、乌枣,到1956年三年累计收购槐米10万公斤,乌枣11万公斤,年收购总额684万元。1956年后开始收购废旧物资,1957年土产品、废旧物资收购额122.5万元(不含粮油)。1958年废旧物资回收额12万元,采购总额759万元。
  1960年国家采取用工业品换购食品、副食品,用出口工业品兑换收购畜产品的措施。1961年对收购农副产品、食品、副食品采取了实物奖励办法。1962年3月实行收购鲜蛋奖售工业品,奖售比例一般不超过鲜蛋价格的50~60%。同年对粮食、经济作物和畜产品实行奖售收购,奖售收购产品40种。完成国家收购任务后,对粮食、食油、猪、羊、禽蛋以及其它三类物资可以开展自营业务。1963年收购农副产品用于奖售的工业品30种。1964年1月1日起对20种工业品不再实行奖售。1964年始收购苹果、香椿芽,到1966年连续三年收购苹果14.5万公斤,香椿芽9.5万公斤。1966年收购粮食1398万公斤,油料298万公斤,猪27386头204.17万公斤,羊386头1.28万公斤,总额672.9万元。1978年农副产品和三类物资采取多种形式议购议销。收购粮食1625.55万公斤,油料66.78万公斤,猪23398头,菜牛223头,鲜蛋28.21万公斤,苹果168.37万公斤,收购总值1049.7万元。1980年对一二类农副产品完成国家计划后,均实行议购议销。收购粮食2109万公斤,油料99.33万公斤,猪36864头,苹果89.19万公斤,收购总值2029万元。1985年国家取消对一类粮棉油大宗农副产品的统购派购,实行合同定购,年收购粮食3229.5吨,油料154.3万公斤,肥猪49270头512吨,菜牛1937头24.8吨,菜羊100头2吨,鲜蛋18.72吨,苹果107.3吨,收购总值3396万元。1987年收购粮食43601吨,油料1517吨,肥猪49306头4832吨,菜牛200头16吨,菜羊70头2吨,鲜蛋120吨,苹果2714吨,收购总值5872万元。
  第四节 棉花收购
  1951年在东阿镇设收购站,为济南花纱布公司代购,当时配有负责人、会计、保管、警卫等人员。利用旧公房当仓库,省花纱布公司派验级员驻站验收,年收购棉花2万公斤。1952年棉花收购列入国家经济计划,由农业、供销、银行、工商等部门组成棉花生产收购委员会,负责政策宣传和组织收购。允许棉花上市,但需持工商管理部门证明,按指定市场集中交易,不得自由收购,抬价压价,年收购棉花2.5万公斤。1954年8月实行棉布计划供应,年收购3.5万公斤。1955年实行统购,棉花收购由供销社专营,不再开放自由市场。国家收购按预购合同办理。为鼓励棉农把存棉卖给国家,规定合同外每交售100公斤皮棉,奖给粮食10公斤,布证20尺;不足百公斤者,折算发给粮和布证。为照顾农民土纺土织习惯,每人留棉1.75公斤自用。当年收购6.5万公斤。1957年推行分拾、分晒、分存、分卖,规定棉农用棉每人不超过1公斤皮棉,当年收购14万公斤。1959年棉花收购贯彻了不记姓名、不问来源、现钱交易、谁卖谁得钱的收购政策。从此,完成计划任务后从第二年元月起到7月底止,用布票换购农民的自留棉,标准是五级以上皮棉每公斤换布票10尺,六~九级皮棉每公斤换布票8尺。当年收购12万公斤。1962年自新棉上市起,每收购100公斤皮棉除按规定奖售外,增加奖售糖1.5公斤,卷烟12合,煤炭150公斤。对自留棉留量不足0.5公斤的农户,不统购也不供应。1965年起实行生产队超计划交售的棉花,一律按照计划内奖售标准执行。1966年收购10万公斤,1975年收购67.5万公斤,1978收购18.1万公斤。1979年从收购新棉开始,对超额完成包购任务的生产队,超购部分加价30%。1980年从新棉上市起在原有价格上提高10%,超购加价30%不变。年收购37.7万公斤。1981年实行粮棉挂钩,按包购基数以内的每公斤皮棉补助化肥2公斤。包购基数以外的每公斤皮棉补助粮食2公斤。超包购部分加价30%。同年取消保棉农口粮、化肥规定。1982年收购323万公斤,1985年收购233.8万公斤,1987年收购190.2万公斤。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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