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基层行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07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基层行政机构
分类号: D625
页数: 1
页码: 10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平阴县在不同历史时期下设区、乡镇的情况以及相关机构的组成和职责。从1939年设立6个区公所到1985年9月撤区并乡后设立5个镇、7个乡,设立的机构涉及到区公所、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等,其职责分别为民政、财政、司法、科技、文教、计划生育等。该段文本还介绍了公社体制的建立和调整以及相关规模和机构变化。
关键词: 平阴县 行政机构 人民政府

内容

1939年10月平阴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一区(毛铺)、二区(夏沟)、三区(孝直)、四区(牛角店)、五区(旦镇)和东阿一区6个区公所,各区公所设区长1人。1942年12月平阿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一区(杨柳)、二区(牛角店)、三区(旦镇)、四区(栾湾)、五区(孝直)、六区(东阿)和七区(夏沟)7个区公所,各区公所设区长1人,副区长若干人。1946年11月调整为一区(东阿)、二区(夏沟)、三区(孝直)、四区(栾湾)4个区公所。1948年6月全县区以下设联防片62个,联防片设片长、武装队长、文书各1人。1949年10月全县调整为6个区,区下设88个乡。乡政府由乡长、文书、乡民兵队长等人组成。1956年设21个乡镇,乡(镇)人民委员会由乡(镇)长、副乡(镇)长、乡民兵队长、妇联主任等组成。1958年11月建立4处人民公社,公社设管理委员会,由正、副社长和助理员等人组成。1963年5月调整为12处人民公社。1968年人民公社改称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6年3月全县12个公社下设管理区52个,管理区设主任1人。1984年5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全县设立8个区,区下辖31个乡镇。区公所设区长1人,副区长若干人;乡(镇)人民政府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若干人。1985年9月撤区并乡,全县建立5个镇、7个乡:平阴镇、刁山坡镇、东阿镇、孝直镇、孔村镇、栾湾乡、安城乡、玫瑰乡、旧县乡、洪范池乡、店子乡、李沟乡,乡(镇)人民政府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若干人,民政、财政、司法、科技、文教、计划生育助理员各1人。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阅读

相关地名

平阴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