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口控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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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槐荫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56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口控制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5
页码: 103-10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槐荫区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中国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开始下降。除文革和超生问题外,其余年份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2~6‰之间,其中1977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32‰,为历年最低值。
关键词: 槐荫区 人口 计划

内容

生育管理 1957年,区卫生科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1963年5月成立区计划生育办公室,至1966年初,主要宣传计划生育的意义,提倡新婚生育要晚、稀、少,严格控制三胎。1972年成立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自下而上建立计划生育小分队,宣传晚婚晚育,提倡生育间隔4~5年,杜绝三胎,落实计划生育措施。1976年后,实行领导包党员、党员包群众和“三清、一带头”(即自身清、子女清、亲朋清,党团员带头)等办法。1980~1985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和中央[1982]11号文件,建立区计划生育局,强化基层办事机构;提倡晚婚晚育(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为晚育),每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实行计划生育责任制,建立“三簿、一卡”(出生登记簿、死亡登记簿、未婚青年登记簿,育龄夫妇档案卡);开展“五比、五赛”(比领导重视、宣传经常、政策兑现、组织落实、科学管理,赛计划生育率、一孩领证率、晚婚率、节育率、人流率)等评比表彰活动。1985~1988年,工商、公安、街道三方协作把关,控制“三种人”(个体业户、流动人口和劳改劳教释放者)的超生;各基层单位普遍签定承包合同,定期考核,奖罚分明;部分镇村实行合同加公证,使计划生育走向法制管理;通过举办“三校”(新婚夫妇夜校、家长学校、弱智儿童学校)促进优生、优育、优教,提高人口素质。
  计划生育成果 1957年尚未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高达50.24‰和42.12‰。1963年后,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开始下降。1965年,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6.29‰和12.04‰。此后,除1968~1971年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和1987~1988年受两镇超生问题的影响,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徘徊在9~13‰左右外,其余年份基本保持在2~6‰之间。其中1977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32‰,为历年最低值。

知识出处

槐荫区志

《槐荫区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1989至1904年槐荫区地理、经济、城市建设、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包括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贸、经济综合管理、综合政务、卫生、社会生活、组织机构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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