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民事行政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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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260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民事行政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1
页码: 5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以纠正已经生效但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为重点民事行政检察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民事 行政检察

内容

1991年,设民事行政检察科。以纠正已经生效但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为重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1999年,受理案件52件,立案33件,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案件27件,抗诉成功2件,区检察院首次行政申诉案件成功抗诉。2000年,受理案件70件,立案64件,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案件36件,法院纠正或改判22件,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彩石乡某村村民与村委会土地行政分配行政补偿纠纷案,涉及农村未成年学生征地补偿费问题,经检察机关抗诉,法院再审判决,16起类案均获改判,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991—2007年,共建议提请抗诉和提请抗诉案件287件,法院再审改判121件,支持国有企业起诉261件,涉案金额1.14亿元。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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