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供销社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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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01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供销社体制改革
分类号: F717.2
页数: 2
页码: 298-29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86年至2007年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供销社 体制改革

内容

1986年,县供销社对基层供销社门店主要实行利奖挂钩经营责任制。1987年,对各门店、区直公司分别实行“一人挑头,集体承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和以经理为主的全员抵押承包经营。1990年,区政府成立棉花办公室,设在区供销社。1991年,在19个基层供销社全面实行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放开”。1992年6月,成立区供销集团总公司,与区供销社合署办公。1993年10月,在全系统普遍推行国有民营改革,采取集体或个人承包方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232个门店签订了承包合同,占全部门店的70%。1995年9月,区供销社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通过了以“坚持供销社集体所有制性质,确保资产的增值保值和社员的经济利益,壮大集体经济”为指导思想的新一轮承包方案。10月起,对3年合同到期的门店,停止国有民营的经营方式,转变为统一核算、利润包干、超利润税后分成,利润大包干、超利润税后归己及租赁经营3种承包经营形式。同年年底,签订承包合同322个,上交的承包金额比上一轮承包增加260万元。1999年11月,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原则,在基层社实行“抽本经营”,把承包门店改造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型门店,使各基层社、公司由资金运营逐步过渡到资产经营,全年共抽回社有资金430.2万元。2001年3月,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对国合流通企业进行改革的决定》,将区供销社所属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土产杂品公司、糖业烟酒公司、再生资源公司合并改制为济南社兴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体,量化企业资产964.3万元;原4个公司的职工身份置换为全员劳动合同制,实行全员入股。至2002年8月,入股金额89.9万元。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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