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粮油供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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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005
颗粒名称: 二、粮油供应
分类号: F762.1
页数: 2
页码: 292-29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粮食部门担负着全县非农业人口、菜农人口、驻军、工商行政单位的粮油供应任务粮油供应的情况。
关键词: 济南市 粮油 供应

内容

1986年,粮食部门担负着全县非农业人口、菜农人口、驻军、工商行政单位的粮油供应任务。根据国家规定,对集体伙食单位的不同类型人员实行定量供应,居民每月分等定量按平价供应;非农业人口细、粗粮供应比例为8∶2,菜农细、粗粮供应比例为4∶6。1988年,历下区粮食局、槐荫区粮食局8个粮店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及行业用粮供应计划划归历城区。区粮油供应公司下属13个粮店担负城区(西至洪家楼、东到重
  型机械厂)非农业人口共24396户、68069人的粮油供应任务,年供应粮油122万公斤;各乡镇非农业人口及4.3万名菜农的粮油供应由驻地粮所负责。8月,发生居民商品抢购风,全区面粉日销售量达150吨。从12月1日起,市政府规定城镇居民限购当月粮,并公布居民定量口粮不涨价,粮票不作废,居民购粮本不作废,口粮供应计划节余归己。10日后,粮食供应恢复正常。1990年11月,全市压缩行业用粮油统销价销售,增加议价销售。1992年11月起,除军队用粮油暂按统销价由粮食部门供应外,其他粮油销售价格全部放开;供应城镇居民和农村返销粮的粮油,按比例价加费用和微利,略低于市场价销售。1994年,全区城镇居民生活用粮油实行凭卡限量限价供应,面粉限量每人每月10公斤,特一粉限价2.13元/公斤,花生油限价9.6元/公斤。1995年2月1日起,继续使用居民粮油供应证。1997年,粮食市场价格回落,比国家定价低16%左右,城镇居民和集体食堂单位用粮油退出计划供应进入市场,粮票、粮本停止使用。1997—2001年,仍办理粮食供应转移手续。2001年5月底,取消“城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农转非供粮审批凭证”“农村粮食关系转移证明”等粮食转移手续。
  说明:(1) 1986—1992年是包干计划和销售数(2) 1993—1997年是限价保量供应数
  说明:1993—1996年是销售价放开后的限价销售数量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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