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编 商贸服务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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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2992
颗粒名称: 第十三编 商贸服务业
分类号: F727
页数: 25
页码: 281-3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商贸服务业:商业、服务业、粮油贸易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商贸 服务业

内容

1986年,全县有各类商贸服务经营单位7465个,实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1亿元。在计划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双轨制经济体制下,国有、集体单位仍在商贸服务领域发挥着主渠道作用。县商业、物资、粮食、供销社等部门,以改革经营方式、引进竞争机制为重点,以搞活市场为目的,在所属经营单位中广泛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租赁制。1990年后,旅游、房屋中介、婚介、娱乐、物流、信息传输及计算机软件等服务业得到快速发展。1992年,区委、区政府在全区推行“四放开”制度,区商业局、物资局、粮食局、供销社在保留原机构设置的情况下,分别组建成立以商贸经营为主的实体总公司。1993年,区政府将市场建设纳入第三产业发展规划范围,鼓励兴办各类市场,引导市场建设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至1996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确立,国有、集体企业因体制等原因,导致普遍经营困难,部分企业出现严重亏损。区属各商贸系统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对所属企业以破产、兼并等形式进行改制改造,并由商品经营向资产经营转变。2007年,全区实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49.47亿元。
  第一章 商业
  第一节 商业体制改革
  1986年,县商业局以引进竞争机制、深化企业改革为重点,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租赁制;在进货上,由单一进货渠道变为多渠道进货,打破经济区划和条块分割封锁,大力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实行厂店直接挂钩、产销直接见面的经营模式。1987年,对局属6个企业的44个门店全部实行指标到组、销售到人的承包责任制,其中12个门店签订了租赁合同。1988年,制定《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办法》,以进一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改革的重点,对7个公司、场、站实行公开招标、全员抵押承包,以4种承包形式(上缴利税基数包干、超收分成或分档分成,上缴利税基数包干、超收全留,亏损自补、盈利分成,亏损自补、盈利全留)签订了为期3年的承包合同。至1990年,累计完成销售收入1.43亿元,实现利润258万元,利税647万元。1990年,进一步补充修订《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办法》,与各企业签订为期3年的第二轮承包合同。
  1991年9月,区政府转发区财办等部门《关于商业实行“四放开”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意见》,就放开经营范围、内部分配、开展流动销售等6个问题做出规定。1992年,商业系统全面推行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放开”制度,减少商品流通限制,除食盐、烟草、成品油、民爆器材及部分粮食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实行专营外,其他商品放开经营。在干部任用上由任命制改为聘任制;在分配上实行不同的分配办法,对零售实行百分计奖、工资浮动、百元销售工资含量内部分配办法,对批发实行任务到组“三捆”(捆工资、奖金、出发费)、“两联”(联销售、毛利)的分配办法,对服务行业实行利润提成、分成、计件、计时分配办法,职工收入明显增加。1992年2月,成立历城区商业总公司,与区商业局合署办公。1993年,在22个边、远、微、亏门店推行国有民营承包改革,即在企业性质不变、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有偿使用国有资产和经营场所,实行全员风险抵押、包死上缴利润、自主经营、自主分配、亏损自补的承包经营。是年,商业局系统实现商品销售收入5728万元,利税269万元,在全省128个区县级商业局中人均创利税名列第7位。1994—1995年,对企业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
  1996年,区商业局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以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资源配置市场化和经营方式多元化为发展方向,进行企业组织结构、产权结构、资产结构和经营结构的调整重组。1998年,先后对20余个面临亏损的柜组、门店实行“费用自负,毛利大包干”“定毛利联销联利计酬”“资产承租、分期收回流动资金”等方式,签订合同,确保上缴,统一纳税,风险抵押,将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为企业减少费用40余万元,增加利润30余万元。同时,开展租赁经营,引进山东省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80万元,对山大路加油站进行扩建装修改造。
  2000年始,按照“先易后难、一企一策、压茬进行”的原则,对局属6个企业推行企业改制工作。对各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资产损失约1500万元,债务4300万元;补办了6个企业的13个网点的土地证、房产证,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对2个企业进行了资产评估。2004年12月,区饮食服务公司转变经营模式,改自主经营为资产经营,引进集商务、休闲、办公、住宿为一体的山东丽舍商务酒店,具有地方风味特色的山东舜世粗粮王酒店。2005年6月,区副食品公司注销。区商业局直属公司共有5个,分别是百货公司、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石油公司、历城商场,资产实现全面对外出租,商品自主经营业务基本结束;全年实现资产经营收入782万元,比上年增加82万元。2006年,实现经营收入873万元。2007年,历城商场、百货公司实行社会公开竞标招租,分别增加收入3.5万元、28万元,全系统完成经营收入912万元。
  第二节 网点市场
   一、商业网点
  1986年,全县有各类商业网点4706个,从业人员9021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商业网点47个,从业人员781人;集体所有制商业网点606个,从业人员2380人;个体有证商业网点4053个,从业人员5860人。1988年年末,28个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管理机构有26个兼营业务,全区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经营网点发展到151个,个体有证商业网点达7053个。1990年8月,区百货公司投资15万元在仲宫镇建起综合批发部,成为济南市第一家国营商业下伸网点。年末,全区共有商业网点6354个,从业人员8988人,每万人拥有商业零售网点66个。
  1995年11月,区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济南市城市商业网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立区商业网点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区市场、商贸网点建设的规划管理和商业网点配套费的征收工作。截至年底,全区有商业网点8000余个,占地面积约109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过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设施12个,总面积16万平方米。1996年,历城商场投资170万元续建营业大楼,安装了中央空调,新增营业面积1000余平方米。同年3月,区政府印发《济南市历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和《<济南市历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4月1日起,在全区推行生猪定点屠宰。至7月上旬,全区除洪家楼镇由市政府主管部门明确暂不建站外,其他19个乡镇均建立生猪定点屠宰站。1998—2000年,在全区各乡镇开展“三个一”工程建设(建设一条商业街、一个专业批发市场、一个综合商场),新建锦绣川乡、彩石乡2条商业街,改扩建商业街18条,乡镇商业街建筑面积达31万平方米,综合商场达到每个乡镇至少1个。
   1999年,国美电器洪楼店开业。2000年,辖区内首家会员制国际连锁平价自选式综合超市——大润发超市在花园路建成开业。2004年12月,苏宁电器连锁店落户洪家楼。2006年,贵和商场洪楼店、海蔚商城、华联王舍人店等一批大中型商业企业投入运营。洪家楼商业中心区花园路商业街成为全市最繁华的商业街之一。2006—2007年,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全区共建设农家店272家,配送站7个。2007年9月,花园路沿线、二环东路以东第一家大型超市——银座购物广场华信店建成开业。2007年,全区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零售额115.35亿元,共有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95个,从业人员7517人。
  历城区百货公司位于花园路97号。1995年2月,撤销区百货公司和区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组建历城区百货公司。公司拥有固定资产590万元,流动资产360万元,经营面积4300平方米,经营品种2万余种,当年完成商品销售额1800万元,实现利税69万元。是年,被评为省级“消费者满意单位”。1996—2001年,投资520万元,改造营业楼、增加服务设施,新增经营面积2850平方米,年均增加营业额1000万元,实现利润20万元。1999年2月,区百货公司被评为“山东省第二届消费者满意单位”。1999—2001年,区百货公司先后在7个乡镇建立连锁店。2003年起,公司对所属经营场地全部实行租赁经营。
  历城商场位于洪家楼南路6号。1987年5月,济南市郊区百货公司随区划调整划归历城区商业局,更名为历城百货批发部。1988年1月,经区政府批准,利用历城百货批发部场地建立历城商场。1989年4月,商场零售营业大楼建成开业,经营品种达3000多个。1990年,国家放开批发经营业务,商场业务重点从批发转向零售。1994年3月,投资20万元,建成400平方米办公楼。1995年,投资30万元,装修改造营业大楼,扩大营业面积120平方米,实现年商品销售额932万元、利税39万元,被市消费者协会评为“消费者满意单位”。1996年,投资190万元,续建营业楼1500平方米。1998年,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中获“全省争创无假冒商店活动先进单位”称号。2001年,拥有固定资产632万元,流动资产31万元,经营面积5800平方米,经营业务以商品零售为主。2003年3月起,历城商场实行租赁经营。
   二、商贸市场
   1986年,全县有各类商贸市场54个。1987年,全区第一个专业批发市场——王舍人木材专业市场建成开业。1992年,济南市种子市场在王舍人镇建成开业。该市场每年5月8日、10月8日,分别举办一届为期3天的种子交易会,成为全国唯一以市场为依托、现货交易的全国性种子交易例会。
  1993年9月,区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八五”后3年第三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以“三条线、十大片”为主要发展方向,即以洪家楼地区为中心,以花园路、大桥路、济青路3条交通干线为依托向外延伸,连接华山、王舍人、孙村、十六里河、仲宫、郭店、遥墙、柳埠、党家庄、大王10个乡镇驻地,建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点线连片、城乡结合的第三产业体系。1995年,对市场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形成“二五一”(两条线、五大片、一个市场群体)市场规划。两条线:一是南起甸柳庄,经东外环路、大桥路至大桥镇沿线,二是由北园路东段,经工业北路到郭店镇沿线,主要培育高标准、规模大的专业市场。五大片:南片在仲宫镇,扩大蔬菜果品为主的批发市场;东片在王舍人镇,建立以生产资料为主的批发市场;东北片在唐王镇,建立和扩大蔬菜和废旧物资批发市场;北片在大桥镇、靳家乡,建立家具、牲畜批发市场;西南片在党家庄,建立以粮油为主的批发市场。一个市场群体:即全市五大市场群体之一的花园路市场群体。为实现“二五一”规划,相继提出市场建设“三个结合”“三个为主”和“三先三后”的原则:大中小相结合,以中型为主;批零相结合,以批发为主;专业与综合相结合,以专业为主。市区市场建设以建大市场为主,近郊以建立专业批发市场为主,远郊以建立集市为主,搞活集贸市场。先成市后建设,先起步后发展,先繁荣后规范。1995年年底,七里堡蔬菜综合批发市场建成开业。市场占地面积5.3公顷,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1997年11月,全省首家汽车维修配件有形市场——济南市洪楼汽车维修配件市场开业。1999年,投资2亿元,新建盖家沟配货市场、华山建材市场、济南高科技市场、洪楼陶瓷市场、山东环联小商品批发市场等10个市场,新增面积32万平方米。
   2000年4月,全市规模最大的建材市场——济南高科建材市场正式开业。该市场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设有工商、税务、银行、保险、邮电等“一条龙”服务体系,是中国建材市场协会认证的规范化建材市场。9月,全市首家特价市场——齐鲁商贸特价市场开业。2001年,建成山东黄河巨龙机械市场、山东永君钢材市场两个大型专业市场,以省农科院为中心的农资市场发展成为全省知名的农资集散地。其中,黄河巨龙机械市场占地面积1.3万余平方米,拥有营业房、写字间、展示大棚及大型维修车间等设施,是全省第一家大型专业工程机械市场。2005年9月21日,位于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南区的银座国际汽车广场正式营业。市场占地面积9.93公顷,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总投资2亿元,是集整车销售、维修服务、汽车交易、车辆年检、驾驶员培训、汽车文化传播等于一体的全省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功能最全的现代化汽车服务贸易设施。2007年1月18日,首届山东迎春精品花卉展销会在工业北路山东花卉市场开幕,国内各大知名花卉企业代表1000余人参加展销会。开幕式上,山东花卉市场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国家重点花卉市场”。
   2007年,全区共有各类商贸市场126个,总占地面积256万平方米。其中,消费品市场106个,生产资料市场20个。
  第三节商业经营
  1986年,全县商业网点经营范围包括粮油、食品、副食品、日用百货、图书、五金交电、化工、农业生产资料、燃料等,经营品种8500余种,完成商业零售额(含供销社)14497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完成社会商品零售额6255万元,集体所有制商业企业完成社会商品零售额5734万元,个体有证商业网点完成社会商品零售额2508万元。区商业局系统每年组织“大蓬车队”深入农村,赶集摆摊,送货到基层。1988年8月,全国性商品“抢购风”波及济南市,区商业局系统充分发挥国营商业主渠道作用,狠抓购销环节,搞好计划商品的货源调运和供应,抓好人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全月实现销售额1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8万元。9月初,市场商品销售额恢复正常。1992年,管理机构不再兼营商品购销业务。1995年,开展“行风万人评”活动,规范零售企业接待服务用语和服务忌语。1996年7月,18个生猪定点屠宰站通过市检查验收,获准进城经营。12月,七里堡蔬菜综合批发市场交易摊位发展到4000多个,蔬菜日成交量40多万公斤,果品10万多公斤,水产品近万公斤,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鲜活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2000年,成交额达到8亿元,被市政府评为全市十大市场之一。2006年,在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企业统计的21类商品中,零售额比上年增长的有19类,多数商品类别增幅超过20%。2007年,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9.47亿元;有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91个,其中批发业63个、零售业28个,实现销售额214.35亿元;各类商贸市场完成总成交额194亿元,其中成交额过亿元的市场有济南七里堡蔬菜综合批发市场、山东汽车城、山东济南维尔康肉类水产综合批发市场、山东永君钢材市场、齐鲁东方建材博览中心、山东钢结构配件市场等。
   第二章服务业
  第一节住宿餐饮业
   1986年,全县共有住宿餐饮业经营网点2732个,从业人员6133人,完成零售额1153万元。1988—1992年,区饮食服务公司以洪家楼旅社、洪家楼饭店为经营主体。1995年后,一批规模大、档次高的餐饮服务企业落户辖区。1999年,金马大酒店、平惠娱乐城及洪家楼地区第一家穆斯林饭店——清真穆斯林饭店开业。2002年,区饮食服务公司对洪家楼西路沿街房进行加层改造,增加营业面积近2000平方米,吸引各地名优小吃店15家进场经营。同年,位于花园路的丽舍商务酒店正式开业。2005年9月,全市最大的火锅店——华府四季火锅城开业。2007年,全区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7.9亿元。年末,全区有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法人企业27个,产业活动单位32个,从业人员3256人,餐饮营业面积5万平方米,床位0.3万个,餐位1.3万个,完成营业额3.83亿元。环联、兴泉、鸿腾等酒店在辖区内开办了多家分店。
  第二节社会服务业
  1986年,全县有服务业经营网点1167个,其中,理发业323个、摄影业53个、修理业704个、其他服务业83个,从业人员2404人。1990年后,旅游、房屋中介与租赁、婚介、娱乐、物流、信息传输及计算机软件、科学技术等服务业逐步兴起。1995年起,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物业管理及居民服务业的发展。1999年10月18日,山东盖世物流集团物流园区投入运营。占地面积32万平方米,总投资2.6亿元,被交通部认证为全国最大的公路主枢纽货运站。2000年10月,全国首家专业化大型钢结构及配件物流中心——山东钢结构配件市场在华山镇落成。截至2007年,盖世物流、零点物流港、佳怡物流等物流企业,已建成100万平方米的储运区,吸引海尔、三联、长虹等500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入驻,日均货流量超过5万吨;山大路科技市场、东环科技城发展成为科技聚集区和商务服务区。是年,全区现代服务业实现增加值64.9亿元;物业管理业实现收入2.04亿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实现收入19.87亿元。
  第三节 济南东环科技城建设
  济南东环科技城是济南高新区的起步区,其区域范围东至华阳路,西至二环东路,北至花园路,南至工业南路,面积2.4平方公里,供排水、供电、煤气、热气、通信等设施齐全;有8条主干道路,呈“四纵四横”状:“四纵”为二环东路、七里河路、华信路、华阳路;“四横”为花园路、华能路、华龙路、工业南路。区内有山东电力咨询院、山东省图书馆、孔子基金会等教育、科研、文化机构16家,金融分支机构12家,大型商务酒店13家、营业面积10万平方米,大型超市及物流设施9处、经营面积15.7万平方米。嘉恒商务大厦、发展大厦、东方丽景、东环国际广场、新龙大厦等一批建筑体量大、环境档次高的商务楼宇相继建成,5000平方米以上楼宇达15栋,楼字商务面积达到45万平方米。2006年7月1日,济南东环科技城由济南高新区移交历城区管理。同年9月,区政府成立济南东环科技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区域内招商服务工作。至2007年,引进济南蓝海大饭店、山东新美置业有限公司、济南聚宝德典当行有限公司、银座购物广场、山东倪氏海泰大酒店等11个重点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人民币。2007年,有企业1700多家,实现区级税收收入6047万元,东环科技城成为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及科技孵化器相对聚集的特色发展区域。
  第三章 粮油贸易
  第一节 粮食体制改革
  1985年,县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改革》,进行第一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1987年,调减粮食定购任务,逐步压缩统销粮食供应范围,用“议转平”(议价转平价供应)平衡粮食收支,市场调节范围随之扩大。同年10月,成立区粮油供应公司。1988年,国家上调小麦收购价格。1989年,再次上调小麦、玉米、粳稻、精炼食用油的价格。1990年,全市压缩行业用粮油计划销售,增加议价销售,历城区除党家庄、洪家楼、东郊、郭店粮所及区政府招待所保留一定比例粮油供应指标外,对糕点、酿造行业全面实行粮油议价供应。1991年,国家将粮油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1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通知》,对粮食实行长年放开经营政策,第二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启动。1992年,国家首次实行购销同价。4月,组建历城区粮油总公司,与区粮食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总公司与区政府签订总承包合同,仍行使行政管理职能。11月,除军队用粮油暂时按统销价由粮食部门供应外,其他粮油销售价格全部放开。年底,历城区放开城镇居民粮油销售价格,停止城镇居民基本口粮计划供应,粮票封存,购粮本保存,粮食部门仍保留居民定量供应标准档案。1993年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建立粮食购销保护价制度,粮食保护价的数量确定在国家定购粮食和各项储备粮的范围内,其余部分随行就市,实行了40年的城镇居民粮食供应制度至此被取消。粮食销售价格放开后,按照国务院要求,建立粮食储备制度,历城区各项储备规模11704吨。年底,全国粮食价格大波动,国家重新恢复和加强对粮食购销、价格、市场的控制和干预。1994年,国家要求国有粮食部门必须掌握60% ~ 70%的社会商品粮源,定购计划仍作为国家任务,实行国家定价,对城镇居民基本粮供应恢复国家管理,实行限量限价供应。是年6月起,随着粮食市场稳定,逐步减少城镇居民口粮供应数量。1995年,全国实行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改变粮食价格管理办法,省内调拨价格自行确定,省际调拨价格由供求双方协定,以确保粮食供求价格保持平衡。
  1996年,在全系统推行全方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国有粮食部门推行政策性和商业性经营两线运行机制,政策性业务执行粮食收购保护价,商业性业务按市场价,在管理上分账不分家。
  区粮食局东郊粮库经国家粮食储备局批准,在全市区县级粮食部门中率先被确定为国家粮食储备库,命名为山东省济南历城国家粮食储备库。1997年,粮食市场价格回落,比国家定价低16%左右。年底,取消城镇人口定量供应,粮食经营再次放开,粮食流通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1997年12月,区政府批准区粮食局制定的《关于贯彻十五大精神,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全系统通过采取承包小型企业、租赁门头、停薪留职、内部退养等形式,分流人员628人,占职工总人数的37%。1998年起,以“四分开、一完善”(政企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中央与地方分开、新老挂账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为原则,贯彻落实“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和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对粮食系统进行改革。2个粮库、19个粮所实行人、财、物彻底分离,区粮食局和粮油总公司实现政企分开。21个企业共分流740人,其中购销企业390人,附营企业350人。1999年3月,区粮食局组建历城区粮食收储公司,由其统管系统内的粮食收储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由区粮油总公司统管附营企业。2000年始,对合同用工合同到期的职工依法终止劳动关系,至2001年年底,解除劳动合同468人。
  2001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全部取消指令性种植计划和粮食定购任务,粮食市场全面放开,允许多种所有制主体参与粮食经营,粮食补贴逐步取消,粮食价格随行就市。2002年,历城区各项储备计划全部抽走。2003—2006年,粮食部门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改革,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国有资产置换和职工身份置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内部运营机制,逐步提高企业市场化进程。全区18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除山东济南历城国家粮食储备库和济南市历城区粮食储备库2个国有独资储备库外,其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全部置换改制。9个非政策性的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了优化重组,其中6家企业破产(区粮油贸易公司2001年1月破产,区粮油供应公司2004年2月破产,第一面粉厂2005年4月破产,高而粮所2005年1月破产,华龙面粉厂2007年5月破产,大桥养殖公司2007年12月破产)。2006年12月,成立历城区国粮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产管理。2007年,区粮食局直属管理的单位有7个,分别是山东济南历城国家粮食储备库、济南市历城区粮食储备库、历城区国粮资产管理中心、历城区军粮供应中心(包括金德利快餐历城分公司)、济南金粮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济南金粮面粉有限公司、历城区良友收储中心。
  第二节粮油购销
   一、粮油收购
  收购任务1986年,县粮油合同定购计划指标由市政府下达,定购品种主要有小麦、玉米、大米、花生米等。1987年,因区划调整,增加华山镇、王舍人镇粮食合同定购任务1835吨,“议转平”计划3500吨。1988—1990年,历城区合同定购和议转平计划一定三年不变,粮食合同定购计划18985吨,其中,小麦10860吨、大米575吨;粮食议转平计划5875吨,其中,小麦2725吨、大米500吨。1989年,因受72年未有的大旱影响,全区粮食作物受灾面积达85%,丘陵、山区基本绝产,调减粮食合同定购任务4500吨。1990年,因区划调整,增加大王、靳家、桑梓店3个乡镇粮食定购计划2070吨、卫生油(脱脂棉籽油)43吨。1991—1992年,实行收购任务包干,计划周期缩短为2年,粮食定购量20950吨,其中,小麦12980吨、大米575吨,小麦议转平计划662吨。1991年,历城区增加收购小麦专项储备计划750吨,玉米专项储备计划2000吨,玉米全部调往烟台。1992年,增加国家专项储备小麦收购454吨,地方储备粮(市级)8500吨。1997年,粮食收购实行保护价敞开收购(不拒收、不停收、不限收)、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三项政策。因国家制定的保护价过高,保护价与市场价形成倒挂,粮仓爆满,粮食滞销。1998年,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免去柳埠、高而、仲宫、西营、锦绣川、王舍人等乡镇部分粮食定购任务,共调减1250吨。2000年,玉米和等外小麦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2004年,彻底放开粮食收购(放开市场、放开价格),结束了持续半个世纪的国家粮食定购历史。2006年起,粮食部门按高于市场价托市收购粮食,当年完成托市收购1500多万公斤。
   收购价格1986—1987年,粮食收购价格变化较大,一直呈上升趋势,粮食价格不突破“倒三七”(30%按原统购价,70%按原超购价)、“倒四六”(40%按原统购价,60%按原超购价)比例价总水平;代购粮食执行原超购价(在合同定购价基础上加价50%);对农民出售的余粮随行就市收购,不低于比例价,最高不超过原超购价。粮油合同定购价为每50公斤小麦22.60元,玉米15.60元,稻谷19.20元,粳米26.50元,谷子15.60元,大豆34.50元,花生仁62.40元,花生果40.56元,花生油149.50元。1988年,国家对小麦合同定购价由每50公斤22.60元上调为24.10元。1989年,粮油价格再次上调,每50公斤小表上调为25.80元,玉米上调为17.60元,粳米上调为27.00元,精炼棉籽油上调为190.00元,平均提幅26.79%。1992年4月1日,调高粮油统销价格,相应调高收购价格。每50公斤小麦收购价32.00元,玉米21.00元,粳稻32.00元,谷子23.80元,平均提幅24.27%。1993年,按国家统一部署放开粮食销售价格和经营,执行保护价的范围仅限于国家定购和专项储备的收购。确定每50公斤小麦定购价35.65元,玉米24.15元;小麦最低保护价32.50元,玉米21.00元;各价外加价、预购定金利息补贴2.85元、0.30元,并兑付抵顶价外加价1.35元的平价化肥;稻谷定购价38.475元,包括最低保护价35.00元,价外加价3.175元,预购定金利息0.30元,并兑付抵顶价外加价2.025元的平价化肥。粮食销售和经营放开后,多渠道收购竞争激烈,因粮源减少,市场粮价飙升,供应矛盾突出。1994年,为平抑粮价,解决收粮难的问题,再次调高小麦、玉米、稻谷三大品种定购价格:每50公斤小麦54.00元,玉米41.00元,稻谷56.00元,平均提幅46.69%。1996年,市场粮价居高不下,国家再次上调三大品种定购价格。每50公斤小麦76.00元,玉米63.00元,稻谷78.00元,平均提幅44.6%。1998年5月,国家再次调整粮食定购价和保护价格。每50公斤小麦定购价73.00元,保护价64.00元;玉米定购价61.00元,保护价54.00元;大米定购价111.00元,保护价100.00元;大豆定购价100.00元,保护价90.00元。在完成定购任务后,对保护价收购坚持做到常年、常时挂牌收购。1999年,省政府确定小麦定购价按保护价执行64.00元。2001年,从新粮上市起,实行保护价收购的品种只保留小麦、玉米、稻谷,等外小麦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2006年,粮食部门实施按最低保护价托市收购,定价为每公斤高于市场价0.08元,在东郊、郭店建设收购库点,董家、唐王设立延伸库点。
  奖售政策1986年,对签订粮食定购合同任务的农户交售粮食后,实行奖售平价化肥、柴油和发放预购定金的奖售政策:每交售100元粮食奖售化肥40公斤(其中,保证兑现平价化肥30公斤)、奖售平价柴油2公斤;每交售50公斤花生仁奖售平价化肥15公斤;年初,按照合同定购粮食价款总金额的20%发放预购定金。1987年,交售50公斤粮食奖售优质化肥6.5公斤、柴油1.5公斤。1989年,调整奖售标准,每交售100公斤小麦、玉米、大豆,分别奖售平价优质化肥22公斤、20公斤、30公斤;交售100公斤粮食(大米折合稻谷计算),奖售平价柴油3公斤;交售花生仁包括油果折仁(含棉籽油)50公斤,奖售化肥20公斤。1990年,粮食部门不再向合同种粮户单独发放粮食预购定金,农民种粮困难,可向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预购定金利息补贴和粮食价款届时一并付清。1993年起,取消平价化肥、柴油挂钩供应,改为在粮食收购价之外将化肥、柴油的平议差价以价款形式付给农民,即找补差价,每50公斤粮食收购差价返还标准为小麦、玉米4.2元,大米5.2元,大豆5.5元。1995年,恢复粮肥销售挂钩奖售政策,交售50公斤粮食(不分品种)奖售尿素5公斤。1996年,大米收购按省定标准,交售50公斤粮食奖售尿素5公斤。1997年,奖售政策取消。
   二、粮油供应
  1986年,粮食部门担负着全县非农业人口、菜农人口、驻军、工商行政单位的粮油供应任务。根据国家规定,对集体伙食单位的不同类型人员实行定量供应,居民每月分等定量按平价供应;非农业人口细、粗粮供应比例为8∶2,菜农细、粗粮供应比例为4∶6。1988年,历下区粮食局、槐荫区粮食局8个粮店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及行业用粮供应计划划归历城区。区粮油供应公司下属13个粮店担负城区(西至洪家楼、东到重
  型机械厂)非农业人口共24396户、68069人的粮油供应任务,年供应粮油122万公斤;各乡镇非农业人口及4.3万名菜农的粮油供应由驻地粮所负责。8月,发生居民商品抢购风,全区面粉日销售量达150吨。从12月1日起,市政府规定城镇居民限购当月粮,并公布居民定量口粮不涨价,粮票不作废,居民购粮本不作废,口粮供应计划节余归己。10日后,粮食供应恢复正常。1990年11月,全市压缩行业用粮油统销价销售,增加议价销售。1992年11月起,除军队用粮油暂按统销价由粮食部门供应外,其他粮油销售价格全部放开;供应城镇居民和农村返销粮的粮油,按比例价加费用和微利,略低于市场价销售。1994年,全区城镇居民生活用粮油实行凭卡限量限价供应,面粉限量每人每月10公斤,特一粉限价2.13元/公斤,花生油限价9.6元/公斤。1995年2月1日起,继续使用居民粮油供应证。1997年,粮食市场价格回落,比国家定价低16%左右,城镇居民和集体食堂单位用粮油退出计划供应进入市场,粮票、粮本停止使用。1997—2001年,仍办理粮食供应转移手续。2001年5月底,取消“城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农转非供粮审批凭证”“农村粮食关系转移证明”等粮食转移手续。
  说明:(1) 1986—1992年是包干计划和销售数(2) 1993—1997年是限价保量供应数
  说明:1993—1996年是销售价放开后的限价销售数量
  三、议购议销
  1986年,全县粮油议购议销以县粮油贸易公司为龙头,以基层粮所为依托,批零兼营。是年,议购粮食12527吨、议销6302吨,议购油脂77吨、议销105.3吨。1990年7月,区粮食局建立驻广东佛山办事处,开展议购议销粮油贸易。1992年,国家放开平价粮油供应,放开粮油销售价格,实行“平退议进”,粮油议价经营完全进入市场调节。8月,历城区粮食局与黑龙江省呼兰县粮食局、吉林省吉林市粮食局环城分局建立友好关系,打开了北方粮油贸易渠道。11月,与内蒙古呼和浩特电视台联合成立原东公司,专营粮油贸易。1993年3月,建立驻上海浦东办事处,议销粮油。区粮食局所属基层单位广设粮油贸易网点,开展跨区、跨省经营。1998年9月,全区25个粮油站(库)获粮食批发资格。2004年,区粮食局成立济南金粮粮食收储公司,到2007年,年均完成粮油贸易1.3亿公斤。
  第三节 粮油加工
   一、面粉加工
  1985年,县属面粉加工企业有仲宫粮食加工厂、郭店粮食加工厂两套生产机组,日处理加工小麦30吨。1986年,投资250万元,对郭店粮食加工厂进行技术改造,使小麦日加工能力由15吨增加到150吨,日产等级粉100吨。1987年,东郊粮食加工厂划归历城区。1988年10月,投资274万元,对该厂进行技术改造,使生产规模由原来的日产面粉75吨,增加到日处理小麦150吨。1991年,该厂投资230万元,为制粉车间配套建成500万公斤仓容的立体筒。同年4月,投资93万元,对仲宫粮食加工厂车间进行技术改造,试运行分层研磨制粉工艺,1992年7月生产出符合国家标准的特一粉、特二粉和标准粉。是年,东郊、郭店、仲宫3个加工厂分别更名为历城区第一、第二、第三面粉厂。1993年5月,第三面粉厂承担省经委下达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任务,在全省首创富养颗粒系列小麦粉。1995年7月,区粮食局工业处与第三面粉厂联合研制成功小麦脱皮机,每小时产量3吨,居世界领先水平。同年,3个面粉厂生产的特一粉、特二粉、特精粉打入济南市场,并实现跨省、市经营。1996年7月,国内贸易部、国家粮食局在历城第一面粉厂召开小麦脱皮新工艺国际研讨会,德国、法国、意大利等7国制粉专家和国内几家大型面粉生产厂家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通过鉴定,第一面粉厂生产的双网逆转轴流式小麦脱皮机、间歇筋式小麦脱皮机、喷风式麦仁清理机得到专家的认可,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998年,利用第一面粉厂设备建成华龙面粉厂。2000年,第一面粉厂、第三面粉厂全面停产。2004年,第二面粉厂改制为济南金粮面粉有限公司。2005年,济南金粮面粉有限公司被市政府确定为济南市农业龙头企业,“大明湖”牌面粉系列产品进入济南各大超市。
  二、饲料加工
  1986年,县粮食局在各粮所设有13个饲料加工机组。1987年,在十六里河镇大涧沟村建设全区第一家区属饲料加工厂——历城区饲料加工厂,总投资164万元。1988年1月投产,使全区粮食系统年饲料生产能力达到3万吨。1997年,13个小型饲料机组全部停产。2004年7月,区饲料加工厂停产。
  三、多种经营
  1986年,县粮食局按照“以食品工业为主,多种经营”的发展思路,在全系统提倡前店后厂、生熟兼营。是年,投资70万元,在柳埠粮所建成955平方米糖酥煎饼生产车间,采用介质油循环供热新技术,生产出8个系列21个品种的“三龙潭”牌糖酥煎饼,畅销全国。年末,全系统共有饭店15家,食品加工厂3个,熟食部7个,各种食品生产机械设备82台。1988年,“三龙潭”牌糖酥煎饼被全国城市运动会指定为标志食品;1990年,被第11届亚运会组委会指定为标志食品;1991年,在深圳举行的首届中外名特优新食品博览会上获“鹏城杯”奖;1992年,获“中国旅游商品天马金奖”。同年,区粮食局投资360万元,建成府前大酒店。1993年,区粮油供应公司投资120万元,建成集办公、饮食、商店为一体的综合商业楼,开设万谷大酒店。1997年,酒店全部转型停业。2003年,区粮食系统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11月,区粮食局开展居民厨房工程试点工作,帮助济钢粮店加盟“金德利快餐”,成立金德利民快餐连锁71店。2004年11月,在洪家楼南路开设金德利民快餐连锁91店。是年,以区军粮供应中心为依托,成立金德利快餐历城分公司。截至2007年,全区有金德利民快餐店9个,承包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3家,外卖网点6处,安置进城务工人员和下岗职工500余人。
  第四节粮油储存与保管
   一、粮油储存
  1986年,全县共有粮油仓储单位14个,其中,粮所(站)13个、粮库1个。13个粮所(站)下设25个粮店,仓容42221吨。粮所(站)、粮库担负着全县粮油定购、议价粮购进和各级储备粮油的储备任务,并备有应急露天货台。1987年,王舍人粮所、华山粮所和东郊粮库划归历城区,全区增加仓容21300吨。1990年,大桥、桑梓店、靳家粮所划归历城区,增加仓容3185吨。1992年,建新仓363平方米,增加仓容1200吨。1995年,东郊粮库为加工车间配套,贷款292万元,新建立筒仓12个,容量5000吨,1997年投入使用。1998年,全区粮食收购量较大,仓库紧张,租赁社会简易仓房9个;贷款47.6万元,为2个粮库购买活动仓20个,容量4000吨。1999年,利用贴息贷款499.3万元,在东郊粮库建设1360平方米仓房、仓容4000吨,在郭店粮库建仓2645平方米、仓容1800吨,在港沟粮所建仓588平方米、仓容1125吨,在彩石粮所建仓196平方米、仓容375吨,在遥墙粮所建仓192平方米、仓容450吨,在华山粮所建仓152平方米、仓容375吨。2007年,全区实有粮油仓库容量71820吨。
   二、粮油保管
  1986年起,县粮食局粮油保管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以及“三定一包”粮油保管责任制(定仓、定人员、定工具,从粮食入库到出库一包到底),坚持查仓制度,入库粮油收得下、不变质,保证了市场供应。20世纪90年代,粮油保管实施“一符、三专、四落实”管理制度,即账实相符,专人、专仓、专账管理,数量、品种、等级、地点落实。全部粮仓严格质量标准,均达到“四无”的标准(无鼠雀、无霉变、无害虫、无事故)。2003年后,粮油保管由规范化进入科学化管理,实施机械通风、电子测温、槽管密闭等科学保粮新技术,推行低温、低氧、低剂量“三低”综合防治技术和环流熏蒸技术,确保了粮食安全。截至2007年,全区储粮单位经自查、互查、迎查,“一符、三专、四落实”及“四无”粮仓率达100%。
  第五节 粮食执法
  2004年5月26日,国务院颁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辖区全社会粮食流通市场的职责。年底,区粮食局设立市场执法大队,开始行使粮食执法职能。每年对辖区内从事粮食购销、加工的业户进行专项检查,对经营业户的粮食收购许可证、统计台账、统计报表进行监督检查。2005年,成立历城区粮食局质量检测站,配备粮食行政执法车2辆,在全市县(市)、区率先实现一局、一科、一队、一站、一车“五个一”要求。8月,对一家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粮食经营业户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开出全省粮食行政处罚第一张罚单。是年,办理粮食经营许可证21个,区粮食局被评为山东省唯一的县级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11月,区粮食局增设市场督查科(挂执法大队牌子),加强市场督查,维护辖区粮食流通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章物资流通
  第一节物资流通体制改革
  1986年,物资供应仍实行计划调拨与市场调节“双轨”经营体制,以计划调拨为主。县物资局下设金属材料、燃料、机电化轻建材、生产资料服务、金属回收、木材公司6个专业公司和仲宫、郭店2个物资供应站,承担全县计划物资供应任务,并开展自主经营业务。1988年,区物资局在全系统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3月,仲宫、郭店两个供应站分别更名为区物资综合公司、区第二物资综合公司。1990年3月,撤销第二物资综合公司,其人、财、物划归区金属材料公司,改称历城区金属材料公司仲宫经营处。1992年,国家取消指令性物资供应计划,推行物资经营“四放开”(经营范围放开、价格管理放开、劳动用工放开、收入分配放开),物资供应全部转为市场经营。4月,区物资局在全市物资系统率先组建济南市历城区物资总公司,与区物资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总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与区政府签订总承包合同。同年8月,先后成立历城区物资总公司大桥分公司及上海浦东、广州、沈阳、福州4个分公司。1993年6月,在区物资总公司基础上组建济南历城物资集团总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集团总公司由14个单位组成,实行二级核算,统一纳税;组成单位实行工效挂钩,由集团总公司调控管理工资总额。1994年4月,改革用工制度,制定《关于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实施细则》等6项规定,对总经理以下干部一律实行聘任制,职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1995年1月,撤销区金属材料、物资再生综合利用、机电化轻建材、生产资料服务、物资综合、木材等6个专业公司,重新组建历城区金属材料公司、历城区机电化轻建材公司、历城区物资综合公司。1996年12月,济南历城物资集团总公司改建为济南腾鑫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由12个单位组成。2001年10月起,对14家国有物资流通企业进行清算改制。截至2007年,改制为股份制的2家,破产7家,注销2家,清算2家,清算解散1家。分流企业职工175人,其中,改制分流53人,解除劳动合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122人。2007年12月,撤销区物资局,其人、财、物并入区经贸局及下属事业单位。
  第二节物资经营
  1986年,县物资局系统经营的物资主要有钢材、木材、煤炭、生铁、平板玻璃、汽车等。1988年,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行,调动了经营者的积极性,物资系统全年销售额突破亿元,实现销售额10273万元,利润210万元。1992年,物资市场全面放开,市场供需两旺,区物资局系统当年实现销售额20849万元,利润278万元。1992年12月至1994年12月,区物资局投资2200万元,建成集营业、办公、饮食、住宿、娱乐为一体的鑫都大厦。大厦高61米,共17层,总建筑面积10320平方米。1993年,全系统实现销售额32157万元,利润289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同年12月,拓宽服务领域,成立济南历城物资集团总公司汽车出租公司,有“面的”车10辆。到1995年底,“面的”发展到90辆(包括挂靠车辆),成为济南市出租汽车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1994年后,物资经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区物资系统销售额、利润逐渐下滑。1995年,全系统销售额下降到1.2亿元,实现利润1万元。1996—2001年,区物资局在物资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实施“腾笼换业”资产变资本的策略,在花园路黄金地段联合开发了面积1.7万平方米的商品住宅楼,收入552万元;在仲宫经营处院内兴建3380平方米的宿舍楼,除解决部分职工住房外,剩余的对外销售作为改制成本;在区物资局建成二层沿街楼房,建筑面积460平方米;拆除郭店门市部,建成6层沿街商住楼,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除解决职工住房外,其余对外租售。同时,通过租赁原有房屋、闲置场地和设备,增加收入,解决日常支出和房屋、设备维修等费用。1997年3月—12月,腾鑫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化小经营单位,先后剥离分立和分流出济南市历城区鑫星钢材销售中心、济南鑫月民用爆破器材销售中心等8个企业。1998年7月至2001年9月,由于经营额下滑、亏损等原因,区物资集团总公司、汽车出租公司等9个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2001年,全系统实现销售额472万元,利润2.7万元。至2002年,除区燃料公司和济南鑫月民用爆破器材销售中心勉强维持经营外,其他经营单位均已停业。
  第五章供销合作社
  第一节供销社体制改革
  1986年,县供销社对基层供销社门店主要实行利奖挂钩经营责任制。1987年,对各门店、区直公司分别实行“一人挑头,集体承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和以经理为主的全员抵押承包经营。1990年,区政府成立棉花办公室,设在区供销社。1991年,在19个基层供销社全面实行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放开”。1992年6月,成立区供销集团总公司,与区供销社合署办公。1993年10月,在全系统普遍推行国有民营改革,采取集体或个人承包方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232个门店签订了承包合同,占全部门店的70%。1995年9月,区供销社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通过了以“坚持供销社集体所有制性质,确保资产的增值保值和社员的经济利益,壮大集体经济”为指导思想的新一轮承包方案。10月起,对3年合同到期的门店,停止国有民营的经营方式,转变为统一核算、利润包干、超利润税后分成,利润大包干、超利润税后归己及租赁经营3种承包经营形式。同年年底,签订承包合同322个,上交的承包金额比上一轮承包增加260万元。1999年11月,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原则,在基层社实行“抽本经营”,把承包门店改造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型门店,使各基层社、公司由资金运营逐步过渡到资产经营,全年共抽回社有资金430.2万元。2001年3月,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对国合流通企业进行改革的决定》,将区供销社所属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土产杂品公司、糖业烟酒公司、再生资源公司合并改制为济南社兴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体,量化企业资产964.3万元;原4个公司的职工身份置换为全员劳动合同制,实行全员入股。至2002年8月,入股金额89.9万元。
  第二节 网点建设
  1986年,县供销社有农业生产资料、土产杂品、联购分销、废旧物资回收、果品食杂公司5个直属专业公司,十六里河英雄山、柳埠、仲宫、邵而、彩石、孙村、西营、港沟、董家、唐王、遥墙11个基层供销社,经营网点238个,在职职工2137人。1987年5月,区划调整,王舍人、华山供销社划归区供销社。1988年,邵而供销社更名为党家庄供销社。同年4月,区供销社成立贸易公司(1990年7月撤并到联购分销公司)。1989年4月,成立郭店供销社,恢复建立锦绣川、高而供销社。同年12月,齐河县桑梓店、靳家、大王供销社随行政区划调整划归历城区供销社,区供销社共有19个基层供销社。1990年2月,区供销社成立区棉麻公司,与棉油加工厂合署办公。同年,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更名为再生资源公司。1991年5月,果品食杂公司撤并到土产杂品公司。1993年4月,区供销集团总公司将王舍人、十六里河、华山、郭店、大王5个基层供销社分别组建为区供销集团总公司东郊公司、英雄山公司、华山公司、郭店公司、大王公司(1995年3月更名为大桥公司)。1997年4月,将高而供销社并入仲宫供销社,撤社留店。2004年6月,将锦绣川供销社并入仲宫供销社,撤社留店。2007年年底,区供销社共有17个基层供销社(桑梓店、靳家、大桥、十六里河、党家庄、孙村等基层供销社虽然行政区划已调整,6处基层供销社仍隶属于区供销社),经营网点171个,在职人员575人。
  1991年起,基层供销社对陈旧的经营设施实施改建、扩建、新建。是年,十六里河英雄山供销社新建5层综合商业楼,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投资268万元。1997年,王舍人供销社新建3层供销商城,建筑面积6584平方米,投资800万元。2006年,仲富供销社新建3层综合商业楼,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投资280万元;郭店供销社建4层综合商业楼,建筑面积4036平方米,投资300万元。截至2007年,有12处基层供销社新建、改建综合商业楼24座,建筑面积共计5 8440平方米,建设总投资4522万元,经营设施的规模和档次得到很大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
  1993年3月,区供销社按照上级关于农贸市场退路进厅的指示精神,在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仓库院内改建农贸市场大棚4000平方米,设固定摊位106个、流动摊位300个,将洪家楼西路的马路市场迁入农贸市场大厅。1995年8月至1996年6月,投资350万元,建设4层供销商厦,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2003年6月,投资30万元,改造洪家楼西路沿街商业房450平方米。
  1996年9月,在仲宫、董家供销社进行建立专业合作社的试点,筹建果品专业合作社和蔬菜专业合作社。1997年,仲宫、靳家、郭店、董家、唐王5个基层社成立果品、养猪、薯类、粮油、蔬菜等不同类型的专业合作社8个,共有专业社社员415户,入社股金110万元。1998年,锦绣川、港沟供销社分别成立农资专业合作社,共有专业社社员347户,入社股金12.84万元。2004年始,大力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当年在基层供销社建立农资服务站33个。2005年,实施超市进乡镇、综合服务中心进村工程。2007年10月,区供销社成立区商业物资流通协会,会员单位57个。年末,区供销社系统共有专业合作社10个,基层供销社开办的超市11个,村级综合服务中心2个,村级农家店126个。是年,区供销社被人事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先进集体。
  第三节 商品购销
   一、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1986年,国家对农业生产资料仍实行计划管理,由省、市、县供销社三级调拨经营,一律执行省、市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经营品种主要有化肥、农膜、农具、农药(械)等,主要经营渠道为供销社的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和基层供销社经营网点。1994年,省级调控化肥由三级批发、一级零售(省、市、区批发,基层社零售)改为一级批发、一级零售(省农资公司批发,区农资公司与基层供销社批零结合)。1995年后,农用塑料薄膜、中小农具及农药(械)经销市场逐步放开,经营渠道增多,供销社系统销售量有所下降。1996年起,实行化肥经营许可证制度,区供销社系统增加零售网点120个。2002年,实行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全系统办理专营门店35个。2005年4月,成立济南市农资协会历城分会,共有会员单位130家。
   二、农副产品收购
  1986年,县供销社系统的农副产品收购业务,由市、县果品公司、外贸公司在各基层社设点,县供销社代收。主要收购品种,南部山区、丘陵地带有苹果、核桃、山楂片(果)、梨、花椒、柿饼、中药材、畜产品、蜂蜜等,平原、沿黄地带有西瓜、红麻、芦苇、条编、蔬菜等。是年,完成农副产品收购总值587万元。1995年,区供销社系统农副产品收购达到最高值1209万元。此后,随着市场的逐步放开,区供销社系统农副产品收购数量下降。2007年,完成收购额219万元。
   三、生活资料销售
  1986年,县供销社系统的生活资料经营,主要是从市、县国营商业批发公司组织货源,属于计划分配的商品自上而下逐级分配销售指标;由各基层社到外地市、县专业批发公司(站)组织选购计划外的商品。供应品种有日用百货、布匹、服装鞋帽、针织品、五金化工、陶瓷、副食品、土杂产品等。当年完成生活资料销售额3009.5万元。1989年后,彩电、冰箱等家用电器及摩托车、家具等商品纳入经营范围。1995年后,经过几次改革,经营方式发生重大转变,统一采购、分配销售的比重下降,购销方式以门店自采、自销经营为主。2002年,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制度,供销社系统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56个。2004年10月,区供销社成立区烟花爆竹协会,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工作,发展集体会员69个、个人会员21个、厂家会员5个。2007年,全系统完成生活资料销售额4240.9万元。
   四、废旧物资回收
  1986年,县供销社系统废旧物资回收业务以县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为主,基层设收购站68个,主要收购品种有废旧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原料、橡胶、塑料等,由物价部门统一制定收购指导价格。是年,收购废钢铁963吨、有色金属77吨、造纸原料694吨。1988年,废旧物资经营市场放开,价格按市场指导价。1995年,对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业户取消免税政策,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对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入库增值税税额的70%返还企业;对不具备一般纳税的小型收购网点,由当地税务部门按收购经营额定税。2005年4月,成立济南市再生资源协会历城分会,入会会员215家。2007年,区供销社系统收购废钢铁1983吨、有色金属11吨、造纸原料352吨。
  第四节 社办产业
   一、社办饮食服务业
  1986年,县供销社系统有饭店31家,其他服务业13个(旅馆8个,照相馆4个,理发店1个),从业人员350人,年营业额140万元。1990年后,受市场影响,营业额逐年下降。2007年年底,有饮食服务网点15处,从业人员61人,年营业额50.6万元。
   二、社办工业
  1986年,县供销社系统有酿造加工厂10个,糕点加工厂4个,生产品种35个,拥有注册商标8个,完成产值200万元。1993年,建花岗石厂4个。1995年后,由于设备陈旧、技术落后、工艺水平低,导致社办工业企业相继停产。2000年,4个花岗石厂全部停产。至2007年,社办工业企业仅存5处,完成产值203万元。
   第六章 卖品贸易
  第一节 石油经营
  1986年,石油供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计划内平价油,由县政府安排供应计划;另一部分是议价油,由市石油公司提供油源,向社会公开销售。是年,县供销社在11个乡镇设有11个石油供应组,县商业局投资20万元建成郭店加油站。供销社购进销售汽油827吨,煤油326吨,柴油3930吨,润滑油287吨,合计5370吨,总销售额1300万元;商业局实现石油销售收入207万元。1987年5月区划调整后,区供销社石油供应组增加到13个。同年,区商业局投资102万元建起遥墙加油站、伸宫加油站。1990年12月,区商业局成立区石油公司。1991年9月,取消平价油供应,实行全国统一最高出厂价,零售价由物价部门核定销售限价,进销渠道趋向多形式、多样化。1992年,石油产品价格完全放开,石油经营向社会开放,价格上升,市场经营竞争激烈。区供销社、商业局加大石油经营批发业务,不断扩大经营范围。1993年,区石油公司实现年销售额1477万元,利税113万元,利润57万元。2000年起,区供销社、商业局停止成品油批发经营,所属石油经营部门,充分发挥网络优势,注意培育、完善和提升加油站营销功能,树立“大站做强、小站做活”的理念,加大促销力度。2004年,区石油公司所属经营设施全部实现租赁经营。2007年,全区有限额以上机动车燃料零售企业3个,完成销售总额5256万元。区供销社系统有加油站10个,销售柴油3914吨、汽油4074吨,总价值9300万元。
  第二节 烟草经营
  1986年,全县完成卷烟零售量13141箱,主要销售渠道为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和供销社。其中,县供销社系统共有烟草经营销售网点120个,全年销售卷烟10409箱,销售额92万元。各烟草经营单位按照各级烟草专卖局的要求,不断规范烟草市场经营秩序,坚决杜绝无证经营和非法批发零售假烟、走私烟、非法渠道卷烟等违法违规现象。1987—1990年,全区每年卷烟销售量分别完成36159箱、3736箱、8900箱、19743箱。1991年起,个体私营卷烟经营网点增多,区供销社系统卷烟销售量呈逐年下降趋势。2002年起,区供销社通过在农村发展连锁超市和综合服务中心、农家店等经营网络,卷烟经营渠道实行统一购进、集中配送的经营模式,卷烟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
  1997年4月,济南市历城区烟草专卖局(公司)成立,下设仲宫、郭店、唐王、港沟、王舍人、华山6个批发部,当年销售卷烟4634箱。2001年1月15日起,按照上级要求,区烟草专卖局(公司)所属卷烟批发部停止卷烟零售业务。同年11月,区烟草专卖局开始实行客户经理、送货员、稽查员“三员互控”及教育、制度、监督“三级督察”制度,建立专卖经营“一三一”模式,即一个主体——卷烟经营、专卖管理及内部考核依据以市场(卷烟零售户)为主体;三线成网——访销线、送货线、专卖稽查线交织成城市卷烟经营管理网络;一个系统——功能强大、信息齐全、准确高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2月,撤销济南市历城区烟草公司,保留济南市历城区烟草专卖局。2002年11月至2003年2月,区烟草专卖局以端窝打点、堵源截流为突破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卷烟市场净化“百日行动”,共查处非法经营案件270起,查扣非法经营卷烟16923条,查获烟丝、卷烟盒皮、滤嘴棒等造假敷料1宗。2003年12月,根据市烟草专卖局统一部署,开展“文明执法树新风”活动。2005年,区烟草专卖局制定《中队工作流程》《考核中队流程》《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流程》,使内部考核管理工作更趋规范化、合理化,方便了卷烟零售客户办理烟草专卖证。2007年,在全市开展的货运站及高档卷烟经营场所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中,区烟草专卖局在历城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共查处货运站及高档卷烟经营场所各类涉烟案件35起,查获假冒“555”“中华”“苏烟”“云烟”等各类非法卷烟9924.9条,案值284.25万元,有效地打击了货运站及高档卷烟经营场所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是年,区烟草专卖局销售卷烟35697箱,实现销售收入43494万元。
  第三节 盐业经营
   1986年,全县食盐零售量4317吨,其中全民商业和供销社系统销售食盐3492吨。1987—1992年,全区年食盐零售量分别为4286吨、4713吨、4146吨、4296吨、3670吨、2420吨(1993年起,不再统计全区食盐零售量)。1993年2月,区政府设立盐业行政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盐业管理和运销,办公室设在区供销社。至2000年4月,共查没私盐2350吨。2000年4月底,盐业行政管理办公室移到区土产杂品公司,由土产杂品公司代管。2001年5月,区盐业行政管理办公室行政职能合并到济南市盐务局,人员由市盐务局接管。2007年,区供销社系统有食盐经营网点90个,年销售食盐651吨。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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