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解放前农业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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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香磨李居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43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解放前农业体制
分类号: F324.3
页数: 4
页码: 227-23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春秋战国时期至1948年香磨李村农业体制的生活情况。
关键词: 香磨李 农业 体制

内容

据史料记载,春秋战国时期,香磨李一带即有人烟活动,以简陋的原始工具种植作物,维持生活。明代,香磨李村村落形成规模。至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前,在长达2000余年漫长岁月里,香磨李村生产资料为私人所有,地主、富农占有大片土地,广大贫下中农人均土地很少,无地农民达半数,他们过着吃了上顿无下顿的苦难日子。20世纪40年代,香磨李村有40多户,200多口人,800亩可耕地。全村4户地主,17口人,占地123亩,分别占全村总户数的10%,总人口的8.5%,总地数的15.4%。平均每户地主占有土地30.75亩,每人占有土地7.24亩。全村2户富农,占总户数的5%;9口人,占总人口的4.5%,占有土地65亩,占总土地的8.1%。地主、富农共6户,占有土地188亩,占全村土地总数的23.5%以上。据1948年统计:香磨李6户地主富农,占总户数的12.5%;人口26人,占总人口的11.5%;占有土地188亩,占总地数的23.5%;占有瓦房71间,每户平均11.8间;平均每户占有土地31.3亩,每人占有7.23亩,是贫农每人占有土地的109倍。
  1948年,香磨李村对15户贫农的统计为:15户贫雇农,共68口人,共24间草房,只有4.5亩土地,平均每人占有房屋0.35间,占有土地0.066亩,即每个贫农只占有6厘6毫土地。那时,香磨李村无地户达11户,占总户数的22.9%。在总人口中,有1/3的人口吃不上饭;1/2的人口给地主富农扛长工、打短工或进城沿街叫卖,或外出逃荒谋生。在全村48户人口中,其中进城卖香的21余户,赶车、拉车的10户,东北逃荒当华工的2户,冬卖地瓜、夏卖甜瓜、西瓜的6户,阴历年糊元宝、卖灶王爷的3户。据资料记载:香磨李庄70%的人混穷,仅打鱼卖鱼的就有10户,10条打鱼小船成天在小清河打鱼卖鱼。从成丰桥向南拉套子过天桥,拉一次5分钱。贫农李兴海一家3口人,1个劳力,无房,无地,无奈当了长工。贫农胡守成一家3口人,无房,无地,靠当长工卖鱼为生,生活过得十分艰难。1946年史料记载:香磨李村42户,6户地富靠剥削为生,雇用长工、短工10余人,每户平均雇用1~2人;少地贫下中农30户,以种地、扛长工、打短工、沿街叫卖为生;6户无地户谋生以扛长工、打短工、卖青菜、拉车、放羊、租地、逃荒要饭、逃荒关外当华工、在小清河捞鱼为生。当时流传着“地富吃的鱼和肉,穷人糊粥汤还喝不够”、“地瓜面、地瓜馍,离开地瓜不能活”和“半年糠菜半年粮还吃不上”的歌谣。
  地富剥削穷人的主要手段为:一是出租土地。有固定地租和土劳分成两种形式。分成的比数是对半分,也有地主分六成,佃户分四成,或佃户分六成,地主分四成的;固定地租有现金和实物两种,实物地租,大田区租粮田每亩每年100~150斤小米,稻、藕区,稻田150~200斤大米,藕田300~400斤大米,均占全年亩产量的50%以上。如遇灾年,佃户只得20%左右,甚至所收粮食还不够交地租的。香磨李村贫农王洪宝一家4口人,2个劳力,2间土房,无地,年租地主土地4亩,规定每亩交租120斤,年交租480斤。遇到年景好,每年剩300~400斤;如遇旱涝灾害,亩产50~100斤,劳动一年来,不但租子交不上,还要欠地主的债。据资料统计:香磨李庄48户人家,30户是佃户,这30户人家只有1间土瓦房,其余全是泥屋顶的简陋房。当时曾流传着:“香磨李庄穷,穷香磨李庄,一年四季半年糠;香磨李,穷人窝,十家八户得挨饿”的歌谣。特别是日本侵略军侵占济南时的1942年,搞强化治安运动,实行粮食配给制,半数以上的农民,以吃树叶和野菜度日。二是高利贷。一般为月息3分,高的月息10分,又叫“驴打滚”。在春季断粮季节 ,借地主粮食翻一番,叫“春借1斗,秋还2斗”。贫农贷地主的钱需要有保人,或用自己仅有的土地文书作抵押,有的先扣下一年的利钱(月息3分,贫农贷10元钱,只给6元4角),借据上还写着“白借无息”。三是雇工。年工资,大田区一般100~400斤粗粮;菜区300~400斤大米或小麦、小米。日出而作,日落加班,辛辛苦苦干一年,几百斤粮食还不给全,使广大贫苦农民过着衣不遮体,食不饱肚的贫困生活。

知识出处

香磨李居志

《香磨李居志》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记述原则,反映了香磨李居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限上起事物发端,断至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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