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综合经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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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香磨李居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42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综合经济管理
分类号: F127.52
页数: 15
页码: 208-222
摘要: 本章记述了香磨李村经济体制变革、农业、企业、劳动、财务、服装市场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经济 管理 香磨李

内容

第一节 经济体制变革
  纯农型香磨李村人民世世代代以农业为主,围着土地转,单一粮菜生产,无有工商企业。在农闲时间,只有个体的铁匠、木匠、石匠、泥瓦匠等,农忙务农,农闲作工。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上级发出“以农为主,以副养农”的号召,香磨李大队在保证粮菜生产的前提下,发展副业为农业服务的工副业项目。每个生产队抽调20~30名精壮劳力,组成副业队搞运输。全大队3个生产队,有近100名劳力搞副业,各生产队依靠这笔收入作为年终分配的主要资金来源。其余,各生产队设有副业组,拉地排,利用马车搞运输,派出劳力作工,挣了钱交生产队,队里给劳力记工分,每天发两三角钱作出差补助。直到1963年,香磨李大队才建立了工业项目翻砂厂。白手起家,到汽车制造总厂、济南钢厂、济南国棉一厂等大厂家求援,支援了小炼铁炉、鼓风机、刨子、砂箱等生产设备,12名放下锄头的农民为来料、来图纸的业户搞加工,请了技术员作指导,职工记工分回队参加分配,每年为济南国棉一厂、二厂、三厂、四厂、汽车制造总厂、省棉麻厂等30多个大厂家,加工零部件600余吨,每年收入加工费四五万元。
  农工型(1963~1978年)原香磨李翻砂厂更名为香磨李大队铸造厂,这是香磨李第一个队办工业项目。该厂为济南大厂加工所需零部件,10多名职工,年创产值20万元,上缴国家税金5000元,实现利润5万元。该厂至1978年拥有职工60多人,年产值达80余万元,年利税10多万元。此时,香磨李村有三四处小型企业,从业人员几十人,年收入较少,农业依然占主导地位,属于“农工型”经济发展模式。
  工贸农型(1978~1986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香磨李村人民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总方针,村办工业才开始起步。198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了《关于社队企业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若干规定》,肯定了社队企业的重大作用和合法性。1984年又正式改称为乡镇企业。同时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1984]4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开放、搞活的方针政策,香磨李村办工业进入了较快发展的新阶段。从1978年以来,除原先的大队铸造厂、济南金牛日用化工厂、木材加工厂外,又建起润滑油厂、油脂化工厂等工业项目。至1986年,香磨李居已有初具规模的8处企业,拥有职工400多人,完成企业收入540余万元,企业收入超过了农业收入,进入了“工贸农型”的发展模式,工业处于主导地位,三产收入占第二位,农业收入退居第三位。
  工贸型(1986~1989年)从1986年起,至1989年底,香磨李居工商业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农业为主的生产结构,工业生产占主导地位,商业、服务业开始崛起,农业生产渐渐消失。至1989年,香磨李居已建起较具规模的铸造、建材、日用化工等11处居办企业,从事工业生产的劳力达586人(含外招人员),工业产值达675万元,工业收入达830万元。在全居410名劳力中,从事工业生产的劳力占劳力总数的36.3%;工业收入占全居各业总收入1523万元的54.5%,名居第一;商业、服务业收入690.8万元,占总收入的45.5%。
  贸工型(1990~2001年)从1990年起,香磨李居的经济结构又发生了大的变化,由过去工业占主导地位,变为以商贸为主导地位,成为“贸工型”的经济模式。香磨李居商业的大发展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特别是济南泺口服装市场的扩大,济泺路、小清河北路的拓宽和新建,形成了长达2公里的3条商业街。其中济泺路香磨李段商业街就有各种商业门头200余处,建筑面积20万余平方米。长达400余米的小清河北路商业一条街两旁,设有各种商业、服务业门头150余处。老济泺路两旁设有商业门头100多处。居内大街、小巷两旁布满了上千个花样,上万种品种的“名、优、特、全”商品。南北蔬菜市场每天营业额上万元;商业街两旁的各类服务公司20余处,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修理25处,大小酒楼、饭庄、餐馆60余处,其他如特油供应、加油站、煤气站、海鲜、酒水批发、粮店、油坊、各种配件、服装、美容理发、出租车服务等商业服务业近300余处,从业人员3万人,商贸总收入34亿多元,占总收入的85%以上,第三产业已成为香磨李居经济发展的两大支柱中的第一支柱。
  香磨李居的商业大发展是从1989年后开始的。此时,香磨李居借助济泺路拓宽,小清河北路的建成,抢抓交通便利的优势,不失时机的开发土地资源,迅速建起了济南泺口服装市场,吸引了全省乃至全国各地的商家前来经商。至2001年,香磨李居先后建成了老泺口服装市场、服装市场交易大厅、服装城交易大厅、服装城商贸中心、服装市场精品大厦、羊毛衫城、鞋城、童装批发市场等大型服装市场10处,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摊位25000多个,日客流量20万人次,市场收入40.3亿元以上,占全居各业总收入40.6亿元的99%以上。
  据1993年统计,香磨李居各业总收入8.5亿元,第三产业收入8.4998亿元,占总收入的99.7%,工业收入283万元,占总收入的0.3%。同年,全居劳力357人,从事工业生产的146人(不含外地劳力),占劳力总数的40.9%;从事第三产业的174人,占劳力总数的48.8%。从1986年起,香磨李居摆脱从属农业的地位,由原来的“一二三(农工贸)型产业”,倒置为“三二(贸工)型产业”。1996年,香磨李居各业总收入为21.87亿元,第三产业收入20.5529亿元,占总收入的94%;工业收入13171万元,占总收入的6%。至2001年,香磨李居形成了集科工贸、生产、经营、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拥有化工、建筑建材、制油、服装、房地产开发等10多个门类,上万种产品的企业集团。全居第三产业收入34.7亿元,占总收入的85.33%;第二产业收入5.9208亿元,占总收入的14.67%。一个以第三产业为主导地位,“贸工型”的社会主义新村居矗立在黄河南岸的齐鲁大地上。
  第二节 农业管理
  管理机构 解放前,香磨李村农业是地主、富农占有大部分土地,向贫雇农收租。占有土地很少的农户,每年生产的粮食除交租交税外,只能维持半年糠菜半年粮的贫困生活,农业处于自然经济,无人管理的状况。
  解放后至1955年,农业生产由生产助理员管理。1955年后,香磨李村农业由丰产高级农业合作社长、标山乡和新城大社领导,下设生产队组织生产。1958年8月20日成立北园人民公社后,起初设营、连、排组织,大兵团作战,军事化管理生产。1959年1月,建立北园人民公社标山大队,香磨李为标山大队第五生产队。于1962年香磨李大队成立,下设3个生产队。在北园公社党委、公社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香磨李大队党支部、大队长和各生产队长管理农业生产。1961年改公社为区公所,区下设公社。由区长、分管农业书记直接领导,小公社和各大队管理农业生产。1968年恢复大公社,下设管理区。农业由公社、管理区、大队党支部、大队长具体领导。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香磨李大队农业生产由大队统一组织领导。1984年5月,香磨李大队改为香磨李村,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农业生产。1985年,香磨李村改为香磨李居委会。土地很少,主要有几十亩菜地,居委把仅有的土地承包给居民耕种,自己管理,自种自收,收入归自。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便于各业管理,香磨李居于1992年建立了济南市华宇实业公司,1994年建立济南市华宇集团总公司,1995年建立居党委,实现党、政、经三套班子,进行专业化领导,实行政企分开,分工负责,在泺口办事处工委、泺口办事处和香磨李居党委领导下,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分别抓好工业和第三产业生产。
  生产管理 解放前,在土地私有制时,香磨李村农民根据自己的情况,安排自己的生产。农业合作化时期,香磨李村的生产计划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全村的生产计划。人民公社时期,改指导性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对作物种植的品种、产量、蔬菜交售量等,都有具体规定,大队、生产队无权变动,不能因地制宜合理种植。1982年,改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恢复因地种植。香磨李大队根据本地水多、地势低洼的特点,因地制宜,分别种植水稻和小麦、玉米、豆子、谷子等作物,粮食生产获得大丰收。
  20世纪70年代前,香磨李大队没有大的耕作机械,生产队只有小推车、地排车、大马车和小型农具。这些耕作农具分别由大队、小队分别保管。70年代中期,香磨李大队增加了25~28马力小拖拉机1部,50马力的大拖拉机2部,主要搞运输,为集体运送预制板、拉沙、拉水泥等。70年代末,香磨李大队建立了汽车运输队,有大型拖拉机和大型货车,形成了运输规模。这时,大队建有农业机械队,统一管理全大队的耕作机械和农用汽车。机械的所有权、农机保养等,全归大队所有。从80年代以来,香磨李村二三产业大发展,拖拉机、货车、客车、电动机、抽水机迅速增加。至2001年统计,全居各类运输车达70多部,形成了一支大的运输力量。为管好这些机械设备,华宇集团总公司建立了车辆管理组织,设专人负责对全居的车辆年审、检查、挂牌、过户等,提供多方服务,使车辆管理有条有序,并被济南市评为车辆管理先进单位。
  香磨李村的水利和水利设施管理方面,1956年前用水自管。1956年建立农业合作社,上由生产股负责管水,香磨李大队和每个生产队设一名专管放水人员。1964年,稻田和菜田的灌溉提水由管理区统管。20世纪60年代后期,由管区下放大队管理。70年代,香磨李大队的水利和水利设施由大队的各小队分别管理。80年代,大队设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管理全大队的水利灌溉。至90年代,香磨李居提水设备、电器设备、通讯设备不但进入了二三产业项目,也进入了每个家庭。香磨李居建立了物业管理,做好车管、水管、电管和通讯管理,具体管理好全居的水、电设备和其他物业。
  在物资管理方面,香磨李大队在农业合作社时,设物资保管员,负责大队或小队的粮食、种子、农具、农药、化肥等农用物资的管理。人民公社初期,北园人民公社统一调配生产物资,打乱了物资保管制度。大队、小队对分配给自己的物资,仍设专人保管、发放。1961年,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后,大队、生产队加强了物资保管员的工作,分别管理好两级所有物资。对国家计划分配下来的化肥、煤炭、木材、钢材、水泥、机械、农用柴油等,由公社统一审批,统一分配到各单位,大队、小队分别保管。除公社分配外,大队还组织人员到外地采购良种、苇毛、竹竿和其他农用物资,然后分给各生产队自行保管。从70年代以来,香磨李大队先后设立了多处物资供应、生产服务公司,为全大队的工农业生产服务。1984年,大队改村,香磨李村建立村民委员会。村干部为土地承包户提供水、电、机械服务。物资全由各家各户自行安排,自行保管,所需农用物资自行购买。1985年,香磨李由村改为居,物资保管由居委会负责。1990年后,济南泺口服装市场逐年扩大,香磨李居建立了多处仓储室,物资均有承包户和个体户自行保管。
  第三节 企业管理
  20世纪60年代初,香磨李大队无有企业。从1963年建立第一处队办企业后,由生产大队从各生产小队抽调人员进厂做工,记工分,年终参加生产小队分配。工厂的厂长由大队选派,工厂的收入由大队统一管理。之后,除大队办企业外,各生产小队出现了队办企业。队办企业由生产队管理。至1984年,香磨李大队的企业全由大队管理。1984年5月,香磨李村建立村民委员会时,土地已承包到户,村委会一方面为农户提供服务,一方面加强对企业的领导和管理。1985年撤村改居,成立香磨李居委会。企业实行了厂长负责制,生产实行了承包制,在居党支部和居委会的领导下,由各企业的厂长(经理)负责管好企业。每年年初,各厂厂长(经理)与居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年终进行兑现,实行“责任制,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交了国家的,留下集体的,其余全部是厂里的”管理办法,大大调动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使企业有了活力,职工有了动力,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进入20世纪90年代,香磨李居除工业外,增加了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房地产开发、旧村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多种行业。为适应形势的需要,香磨李居于1992年建立了华宇实业公司,1994年建立了华宇集团,1995年建立居党委。香磨李居的企业管理统一在居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专业化管理,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分别抓好党、政、经3个方面的工作。华宇集团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分工,分别抓好原居办工业企业,规划和筹建新的企业;负责全居商业网点的组织管理,规划建设商业街;负责旧居改造和新居建设,按照规划建造商品房、居民楼和全居的公共设施。进入1997年,香磨李居根据形势的发展,对企业进行三个方面的管理:一是对香磨李居原有的10多处集体企业进行了改制。主要工作为:(一)深入了解,找准企业改制的切入点。从1997年开始,全居上下投入到体改的热潮中,香磨李居“两委”会多次讨论如何进行改制?切入点在哪里?党委书记刘刚深知此次体改的重要性,决定组成以副书记、下派工作组长参加的改制领导小组。同时进行调查、摸底、清产核资。通过一系列细致的工作了解,香磨李居集体企业10个。这些企业大体分成两种性质,即对扛着“红旗”的个体企业,俗称“戴红帽子的企业”,这类企业规模比较小,有的占有居里的房产,收益归己,风险归居,这样的企业经营好了个人发财,经营不好负了债,无力偿还。对由居里投资发展起来的企业,这类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资产运用不合理,不能充分发挥潜力,带来效益,每年只向居里上缴数额很少的管理费,费神费力。根据所了解情况,“两委”决定:今后工作的切入点应是尽快进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大家统一认识后,决心加快企业改制的步伐,尽快甩掉包袱,本着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的原则,有章可循的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改制任务。(二)因企制宜,扎实搞好企业改制工作。根据所了解的实际情况,决定分四步进行改革。第一,“两委”研究确定改革方案;第二,统一认识,广泛宣传;第三,核查各企业资产;第四,签订合同,对需变更营业执照的,按规定变更营业执照。采取以下几种方式;①卖瓤租壳。对有的企业是居委会投资兴办的集体企业,这些企业居里投资较少,一直承包给个人经营,但其经济效益一年不如一年,集体资产逐年减少。试想,如果把房屋出租出去,收取的租赁费就会比上交的管理费高许多,而且居里不用承担风险。决定用“卖瓤租壳”的方式对其进行改制,收回残剩的集体资产,注销集体企业营业执照,对房屋实行租赁,明确债权债务由承租人承担,为集体带来了直接效益。②风险抵押承包制。对本居投资较多的企业,为加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心,启动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采取此方式,委托北园镇审计所对其进行了审计。净资产确定以后,签订风险抵押合同,明确规定了奖罚制度,按规定一次性交齐风险抵押金。③摘红帽。针对居私营和个体企业多的情况,对其加大管理力度,解除了与居委会的连带责任。一方面对其“摘红帽”,让其成为名副其实的私营和个体经营者;另一方面实行房屋有偿使用,每年按一定数额上交租赁费,甩掉包袱,为集体带来新增长点。④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制。一类是原来由居外职工承包,属居集体性质,法人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以社会参股进行体改,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居委参股,这样既有资金、实物入股,也有土地使用权,收取承租金。另一类是采取集体企业内部职工持股型股份合作制,分法人股和职工个人股,以新的企业形式调动职工积极性。
  通过改制,各企业真正成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经济实体。改制后使香磨李人尝到甜头,真正认识到企业改革是搞活经济,提高效益的根本途径。在此基础上,香磨李居广大党员干部加大措施,加强企业管理,切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努力奋斗,为香磨李居的各业提供良好的服务。二是对企业采取优质服务,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提供上等的经营环境,使其进得来,留得住,服务得好,发展得快,为香磨李居的经济发展壮大做出更大贡献。三是加强对第三产业的领导和管理。在3条商业街两旁建起20多万平方米的商品房,以优惠的条件吸引八方来客在此兴办第三产业。在连年扩大的济南泺口服装市场,至2001年已有摊位2.5万个,业户3万人,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年营业额40多亿元。长达2公里的商业街,兴办起各类公司、物资供应、商业网点达450余处,以租用场地兴办第三产业的方式,全面加强了商业、服务业的管理。通过全面的服务,使香磨李居的企业管理有条不紊,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标准化的管理新路子,为壮大香磨李居的经济实力做出了很大贡献。
  香磨李居企业改制工作香磨李居的企改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和镇委、镇政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在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具体帮助指导下,已于1997年9月3日完成所属企业的改制工作。改制后,企业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内部各种关系基本理顺,与改制前相比,呈现出勃勃生机,初步显示了改制的必要性和优越性。
  ①党委重视,指导有力。居党委从1996年开始,就酝酿改制工作,1997年又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在进一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同时,积极参加企业工作的各种会议和集训,从提高自身思想认识人手,统一党委一班人对企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书记刘刚多次到先进村居学习经验,还专门邀请区体改委领导来居委会帮助指导企改工作。在党委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多次召开厂长、经理会议,征求意见,确定改制方案,加大了宣传指导力度。3月份,成立了企改工作领导小组,书记刘刚任组长,副书记刘秀英,下派工作组长曲华亭,财务科长等5人为成员,对企业工作实施具体的宣传指导,有力地推动了企改工作按居党委的部署顺利进展。
  ②“让瓤租壳”,让利职工。居党委根据本居实际情况和企业各自的特点,大胆地作出了为推动改制顺利进行的“让瓤租壳”的决定,将企业现有的可动资产,全部让给企业职工,得到了广大职工的赞同,从而加快了改制的步伐。居委会与企业之间采取有偿租赁土地和房屋的企改形式,企业内部采取股份合作制,职工以缴纳风险金的形式入股,同时拥有将企业资产量化后的股份。层层签订协议书,明晰了资产关系,理顺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公益事业等关系,使改制后的企业职工老有所养,主人翁意识大大增强。
  ③重视宣传,发动群众。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国有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均需采取不同形式的体制改革,这是现代经济发展规律所决定的,它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有的经营方式。股份合作制使职工的利益与风险联系在一起,这就必然会调动职工以企业为家的各种积极因素,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是,广大职工对于这次划时代的企业改革认识不足,理解不深,思想弯子不好转变。针对这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居企改工作组多次深入企业实际考察了解群众的反映,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职工积极参与企改工作。为消除职工的种种顾虑,刘刚书记亲自到各企业宣讲上级有关精神和本居制定的《企业改制方案》,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并参加企业的资产评估,从各方面为企业的发展、职工的利益着想。厂企干部有信心,职工心里有了底,增强了对居党委的信任,使企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④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本居的企改工作已告结束,为保证已经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按镇委、镇政府制定的标准,对改制企业进行检查,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今后工作是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 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议制度,使企业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同时,居党委继续为企业服好务,与企业干部一起,解决过渡阶段出现的具体问题,使改制后的新型企业逐步走上真正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轨道。
  附:
  中共香磨李居委员会关于企业改制的规定
  根据上级有关企业改制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北园镇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把本居企业改革引向深入,经居“两委”研究确定,对本居现有所属企业以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卖瓤租壳”等形式进行企业制度的改革,以达到产权明晰、科学管理,责、权、利相结合的现代企业的目的。根据本居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居属各企业均按照本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实行全面改制。1997年8月底前,各企业均改制完毕。企业改制后,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企业均以独立法人形式存在,居“两委”只是给企业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监督企业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企业所定的各项规章 制度,为企业服务,不干涉企业的经营管理。
  (二)改制后的企业,必须参加“两委”和上级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政策,积极配合居“两委”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如有违反,由企业主要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各单位现有干部、脱产人员、生产人员、会计、保管员,由单位改制后自己挑选、任免、消化,居“两委”不予以干涉。
  (四)改制后企业自己制定的各项办法、规定,均交居党委一份,以便由居党委监督执行。
  (五)企业改制前经资产评估的所有财产归本居集体所有;改制后企业自己投资扩大再生产的所有财产归企业自己拥有。
  (六)如遇国家、居委会规划占地需迁厂、改行等,由本居统一安排,企业不得私自与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
  (七)各单位上缴的折价款,专款专用,如需扩大发展企业,由党委统一协商安排。
  (八)现有各单位的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企业自己承担。各企业在改制后,应保证职工的工资收入在现有基础上,按国家物价上涨指数以及企业经济效益情况逐年递增。
  (九)改制后的企业,应重新注册股份制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应独立承担生产经营中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本居不再承担任何形式的信贷、名誉等与经营有关的法律担保和信誉承诺,不负各种形式的经济连带责任。
  (十)改制后的企业必须继续承担该企业原有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并按规定逐年为现有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直到新老职工的退休保障与国家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全接轨为止。
  (十一)改制期间,资产评估之前,严禁侵吞集体财产,保持企业稳定。
  (十二)改制后的企业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国家发展的统一规划,服从本居的统一安排和调整。按时上缴国家和本居以法规定的公共事业费、租金、利润等费用。对不按时上缴者,本居有权停止其一切经营活动,对不听从处理者,将依法强制执行。
  1997年5月20日
  第四节 劳动管理
  解放前,香磨李村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全村4户地主和2户富农向村民征收地租,劳动处于无人管理的状况。解放后,互助组时期,是一种换工形式的组织,没有劳动管理的具体规定。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组织规模较小,劳动力由合作社社长直接管理,设临时性的作业组,对劳力进行具体管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劳动力由合作社委员会管理,按劳力强弱,技术高低,统一调配。生产队划分为作业组。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工副业生产,从各生产队按比例抽调,统一记工,年终分配时,按全社平均分值下拨生产队参加分配。人民公社化初期,劳动组织军事化,设营、连、排组织,实行大兵团作战。生产大队对劳力统一管理和调动,劳动不记工,打乱了劳动管理的权限,挫伤了劳动积极性。落实《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后,劳动力由生产队管理。公社、大队调用生产队劳力,付给生产队报酬。1975年,农业学习大寨经验,公社从香磨李大队无偿抽调400多名劳力,组成“战山河”专业队,搞农田水利建设,1976年解散。公社、大队工副业调用劳力,与生产队协商,采取劳动在厂,分配在队的办法。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初期,公社、大队先后采取工资制,劳力向生产队交部分公积金,收入归个人。1981年后,以户为单位联产承包,工副业使用劳力由用工单位与本人协商或采用招工的办法解决。1985年后,香磨李居办企业大发展,劳动生产管理由居党支部、居委会统一组织安排,组成不同的公司,分头承包,对劳力进行管理。1995~2001年,香磨李居办企业发展到10余处,居办泺口服装市场有近3万人在这里经商。劳动管理由居党委、居委、华宇集团统一领导。这一时期,本居99%的劳力转入工业、商业和服务业,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由各厂企自行管理。各厂企设有生产科,具体组织劳动生产。特别是济南泺口服装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各方商家来居兴办商业,这些企业均通过面向社会招工,充分发挥乡镇企业机制灵活的优势,在人事、用工和分配制度上,引入激励与竞争机制,通过公开、公平、竞争、选优,招用城乡高、初中毕业生来企业工作。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采用聘任制或合同制,招收自己需要的人才。至2001年,香磨李居各类企业招收合同制或个体业户从业人员多达3万人次,对劳力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管理。
  第五节 财务管理
  解放初,香磨李村无有财务管理工作。农业合作化时期,村里设有专职财务人员,统一管理全村的收入、支出、固定资产和生产物资。村里订有财务管理制度,大的开支项目由党支部、村委会讨论决定。各生产队设记工员、会计员。人民公社化初期,香磨李大队加强了财务管理工作,统管全大队的财务和资金使用工作。1960年后,逐步形成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财务管理。大队和各生产小队均设财务管理人员。1978年后的20多年中,香磨李居农业退位次要地位,二三产业大发展,华宇集团设有财务科,管理全居的财务工作。对全居所有工商企业采取“自负盈亏,单独核算,上交提留,独立分配”的办法进行管理。坚持“责任制,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交了国家的,留下集体的,其余全是自己的”;“挣稠吃稠,挣稀吃稀,倒闭了吃救济”的分配办法。各公司、各厂企,均有自己的财务管理,设有财务科,定有严格的财务制度,按照厂规厂法约束每个职工。奖罚分明,奖优罚劣,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实行聘任、招工、解聘、辞退制度。在劳动分配上采取工效挂钩的办法,层层签订经济指标和职能管理责任制双向承包合同,并实行百分制考核。年终达到或超过百分者,按得分增发奖金,未达到百分者,不但不予奖励,而且要按实际得分扣发工资。各单位分配形式不一,对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一般职工、供销人员等,采取了不同的工资制度和不同的分配方法。对本居居民务工从商劳力,采取月工资加年终一次奖的办法进行分配;对外招人员,按照国家的工资制度,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工资加奖金的办法进行分配。总之,香磨李居在报酬分配上千姿百态,千差万别,均达到了“各种能人全登台,七十二行全发财”,财务管理形成集团、厂企、联合体、中外合资、个体等多种类型的管理体制。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香磨李居经济迅速发展。为管好全居财务工作,制订了全面的财务管理岗位责任制,其中对主管会计制订了7条岗位责任制。主要内容为:(1)具体领导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定期布置、研究、检查、总结各项财会工作。(2)组织制订并监督贯彻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完成各项上交任务。(4)协助单位领导搞好经营管理,积极做好单位资金筹措工作,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各种经济文件。(5)对单位经济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不断总结,找出存在不足,挖掘单位增收节支的潜力,增加单位的经济实力。(6)定期向本单位领导及相关上级部门报告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负责审查向外提供的所有会计资料。(7)按计划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负责对他们的业务考核,并参与研究会计人员的任用和调配。
  财务室职责范围①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月、年度财务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认真审核报销单据。③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加强现金和支票管理,及时输出各项结算。④及时发放工资、奖金和各种补助。⑤加强财产物资管理,经常核算对账,搞好清查盘点。⑥按国家规定的保存年限,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销毁要按规定报经批准。
  财会人员守则①财会人员要认真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执行好财务制度,认真做好本人从事的财务工作,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忠于职守。②主管会计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设计各类账目,管理好市场的财务工作,严格财务制度,认真审核原始记帐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不予报销,按时报表,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③出纳会计,要按会计制度做好现金的收付工作,定期与银行对账,做到记账及时、准确,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严格把好市场财务关,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记账凭证的编 制要准确无误,做到银行日记账与总账、对账单三相符。
  收款员岗位责任制①收款员对各种票据的领取和保管一定要慎重,不得丢失,不得缺页,如有作废,将三联用复写纸写上“作废”字样,不得随便撕去一联,然后在封面写上作废票据编号,以便查对,票据如有丢失,责任自负。②要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收费标准,避免少收、漏收,填制单据字迹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交款人、收款人姓名都要填写清楚。③收现金要保证无差错,做到不多收、不少收,及时对账,票款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对不明的长款交公,短款自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④结账要及时、准确,平时每开完一本单据,就及时结出余额交账,不得积累数本后再交,更不能跨月不交,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工作人员之间的协调关系,完成好各项工作。
  票据管理人员守则票据管理员要按票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票据总账和明细账,做到记账及时、准确,账账相符,账票相符。对收费员上交的票据要复核审查,并做好票据的收发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收发及时,不出现差错,确保收费工作正常进行。每月认真审核收费员上交的票据及存根,做到账款相符,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定期盘点,使票据管理工作无差错。
  第六节 服装市场管理
  1989年,香磨李居与天桥区工商局联办济南泺口服装市场,由区工商局和香磨李居组成市场管理委员会,共同管好泺口服装市场的工作。1994年,香磨李居根据自身地理优势,建成济南市泺口服装城,走出了自办服装市场的新路子。在管理上实行“双轨制”管理:一是区工商局和香磨李居联合建立泺口服装市场管理委员会,共同管理联办市场;二是济南市华宇集团总公司建立了泺口服装城管理班子,管好香磨李居自办的服装市场。1998年与2001年5月31日,根据中央关于政企分开的指示,济南市工商局天桥区工商分局两次把联办泺口服装市场全部交付香磨李居管理。香磨李居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管理机构,对泺口服装市场进行了全面管理。
  附
  济南市华宇集团总公司关于泺口服装城组建管理班子的通知
  管理办公室
  主任:华宇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刘卫忠(兼任)
  副主任:林增祥李秀霞张立山王成海(正厂长、经理级)
  治安保卫办公室
  主任: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立山(兼任)
  副主任:何永利周景波周庆(副厂长、副经理级)
  财务办公室
  主管会计:华宇集团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李占洁(兼任)
  现金会计:于长英保洁队负责人:李维菊张跃香(副厂长、副经理级)
  济南市华字集团总公司关于组建黄河宾馆财务班子的通知
  主管会计:井绪美
  现金会计:高庆萍
  此通知发到公司所属各企业及直属各科室
  此通知与居委党支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994年11月10日
  公司
  1.财务科科长张跃敏李占洁(副总经理级)
  副科长芦洪芝于长英王成珍殷守美
  2.商贸中心
  一科科长刘新林副科长李秀霞
  二科科长张秀云副科长刘百国
  三科科长周景波
  3.名牌城
  科长周景贵
  4.四季红
  科长周庆副科长刘秀珍
  5.老批发市场
  科长王成贵副科长王功宝张跃香
  6.市场加工区(老三科)副科长赵明来(主持工作)
  7.羊毛衫市场副科长董玉福(主持工作)副科长刘照杰
  8.鞋城
  科长孟庆华副科长房毓祥
  9.服装交易大厅、精品街
  科长刘杰
  10.精品大厦
  副科长刘宝同(主持工作)
  11.童装、皮衣
  副科长魏乐军(主持工作)
  12.水电科
  科长李洪元副科长程殿起
  13.安全科
  科长杨德才副科长林增祥
  14.物业
  科长李友副科长张跃征
  15.汽车站副站长王化亮
  企业
  润滑油经理李庆华
  化工厂厂长芦恩宝
  副厂长宋敏红
  宾馆经理王洪明
  副经理李照元
  泺口服装市场管理规定①凡进入市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首先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地点,依法经营。②生产加工和经营的商品要保证质量、货真价实,严禁粗制滥造和假冒伪劣商品上市,严禁使用他人商标和假冒商标。市场实行亮牌经营、明码标价。③经营者应遵守职业道德,文明经营,礼貌待客;消费者应尊重生产经营者的劳动,爱护商品。严禁强买强卖、骗买骗卖、欺行霸市,违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④进入市场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管理规定,服从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卫生,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禁打架斗殴。因交易发生的纠纷,应主动到市场管理办公室处理,否则,后果自负。对扰乱市场秩序,偷、摸、拿、抢行为,处以200~500元罚款。⑤爱护市场公共设施。不准随意增减设施,不准私自改变设施的用途和位置;不准在市场内乱涂乱画和张贴广告等;不准将公共设施占为己有,违者处以500元以下罚款。⑥要节约水、电。严禁使用电炉子、电暖器,做到人走灯灭,水管用后关闭;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及时报告市场管理人员进行维修。浪费水电者,除没收其电炉子、电暖器等,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破坏水电设备者,从严惩处。⑦在市场居住的业户,要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人口,凡育龄夫妇要采取节育措施,严禁计划外生育。对违犯规定者,进行不同处罚。
  服装城市场管理制度①凡进入市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的稳定和繁荣。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此经营,必须办理各种登记手续,领取证照,并且按核准的经营范围、地点,合法经营。③营业员要按时进场,进场时应带本人营业证,进场后,要在各自的摊位柜台内清整货物,不准随便走动,迟到一次罚款10元;凡未按时进场的业户,丢失任何东西,商场管理部门概不负责。④经营业户应遵守职业道德,文明经营,礼貌用语,不得态度蛮横,语言粗野,欺凌顾客,违者后果自负。⑤经营业户应注意市场的安全,防火、防盗。严禁在市场内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对不服从管理者要严肃处理。⑥经营业户在经营时,应注意看管好自己的货物,发现小偷和其它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市场管理员或保安人员,并及时积极地配合处理;否则,丢失货物,市场管理部门不负任何责任。⑦要自觉爱护市场的各种设备设施,不准随意改动;必须改动时,应首先报告本区管理员或区域管理部门,经允许后,方可处理;违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⑧各业户摊位柜台、桌子、模特等,不准超出本摊位柜台前10公分,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⑨要按时缴纳各种规费,逾期不缴的,加收应纳额的20%的滞纳金,有特殊情况时,酌情处理。⑩商场不允许随便乱写乱画,乱作广告,或搞推销活动,叫买叫卖,违者罚款50~100元。(11)严禁身份不明的人,不经领导允许,进商场随便照相、录像等。违者,没收胶卷或录像带,罚款20~50元。(12)在市场内经营的业户,要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如实向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申报计生资料,适龄妇女必须办理流动人口证明,育龄妇女要采取节育措施。严禁计划外生育,对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者,取消其在本市场经营权。(13)所有业户必须办理车牌证,自行车、摩托车按指定地点统一存放,不得乱放,违者罚款50元。(14)对不服从市场保洁员的卫生监督管理和故意损坏市场内卫生设施的,视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15)在市场内扰乱公共秩序,打架、斗殴,不听劝告者,处以200~1000元罚款。(16)要爱护市场内各种消防设施,如消防栓、灭火器、探测器管道等,不准随意改动和损坏,违者罚款500~1000元。(17)要节约用水、用电,不准使用电炉子、电暖器,做到人走灯灭,水管用后关闭,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市场管理人员进行维修。对浪费水、电者,除没收电炉子、电暖器等,并处以200~500元罚款,对故意破坏水、电设施者,从严惩处。(18)认真开展“两个文明”建设活动,大力提倡文明经商,对维护商场管理部门工作的业户大力表扬、宣传,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资鼓励。(19)经营业户有什么困难或经营中出现什么问题,应及时找本区管理员或领导解决,不准偏听偏信,造谣生事,聚众闹事,对抗领导。
  以上各项制度,广大业户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让我们携起手来,“一家人、一条心、一股劲、共创市场繁荣!”
  干部职责①各科室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工商常识及市场管理的理论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的管理素质,懂法、执法、守法,把市场管理纳入正规化管理。②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要坚决服从,认真落实,及时汇报,要实事求是,不要欺上瞒下,弄虚作假。③任用干部要任人唯贤,不要任人唯亲,要高标准,严要求,一视同仁,加强团结,齐心协力,搞好市场。④要以科学的态度管好市场,凡事讲究工作方法,不准语言粗蛮,不讲脏话,不欺诈业户,不吃请受贿。⑤各单位要制订例行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对存在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措施。⑥按时上、下班,严格请假制度,因公因私需外出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因擅离职守,给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就地免职。⑦每日中午,严禁喝酒,确实因事需饮酒时,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处理,但酒后尽量避免自理工作,以防出现问题。⑧要充分认识市场发展的迫切性,严峻性,牢牢掌握市场发展的规律性和季节性,加强与业户的团结,经常深入到业户中去听听他们在想什么,干什么,取得他们的大力支持,以求共同把市场搞得更加繁荣。⑨要认真做好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掌握好所辖区域内业户的流动情况,变更登记手续要严格,对于不按规定超计划生育的,要及时报告领导后,请出市场。⑩每月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及时收取各业户应交的各种费用;对不交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弄清情况,适时处理,确保各项费用收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知识出处

香磨李居志

《香磨李居志》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记述原则,反映了香磨李居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限上起事物发端,断至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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