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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章 住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香磨李居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137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住宅
分类号:
TS975
页数:
10
页码:
142-151
摘要:
本章记述了香磨李村的旧居民宅、新居民区建设、居民小区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香磨李
住宅
建设
内容
第一节 旧居民宅
香磨李村落位于小清河北部,京沪铁路东西线以南,济泺路两侧,小清河北路由东至西从村内穿过。
解放前,香磨李村住宅除4户地主及2户富农的住房较宽敞外,绝大多数农民住房狭小、拥挤。富裕人家的住宅多为四合院或三合院,正房北屋3间,宽敞明亮,配有东西厢房各2~3间,灶房1间;黑漆大门内有1间门楼过道房。住房房顶多为草质,少部分富裕人家正房为小青瓦覆顶;房墙多为石基土坯砌垒,墙壁涂有白石灰;砖墙甚少。富户人家的庭院建有院墙,形成独家院落,住房较宽松,平均每人居住2~3间房,约20余平方米。贫穷人家的住房阴暗、潮湿、拥挤,房屋建筑结构皆为土坯墙、茅草顶,多数房屋内晴天见太阳,雨天漏雨水,只好用草席或茅草毡临时遮蔽;一般人家3~4口住1间屋或全家5~6口人仅2间屋,几代同室,还有的住窝棚,在路边空地临时搭棚居住;多数人家无大门、院墙和灶房,仅篱笆围院,草棚起灶,在破陋的房舍里维持生计。
20世纪30年代初,全村39余户,180余人,共有房屋165余间。富裕大户家每户有10余间房,贫困者几代人住1间房。1937年,济南连降大雨,造成水灾,村内大多数房屋被浸倒,水患过后,全村的房屋部分受损。尔后,村民为维持生计,遂搭建起茅舍。
解放后,人民当家做了主人,斗地主、分房产、分田地,村民生活安定下来,无房户及住房特别拥挤户分得地主房屋70余间。至1950年,全村共有民用住房332间,其中,砖瓦房10间,泥土草房322余间,人均住房面积8.67平方米。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村民的住房条件逐步改善。20世纪60年代始,村民建房多用砖、石、瓦,改造成第二代新建住房。进入70年代,村里呈现建房高峰期,条件较好人家拆建翻建住宅。此时,新建房屋多为砖混结构,房屋造型亦从传统的筒子式向宽敞明亮的前出厦、玻璃门窗第三代新式房建设。1990年起,香磨李居开始建二层楼,已建楼房20间,进行第四代房的改造任务。1994年起,香磨李居建造居民大楼,已有楼房254间,砖瓦房912间,人均居住面积27平方米,使村民住宅向高层化、标准化、漂亮宽敞化进展。至2001年,全居旧居改造任务完成,建成公寓式漂亮宽敞的六层大楼20幢,共2700余间,全居居民全部住上楼房,人均居住面积100多平方米。
第二节 新居民区建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香磨李居经济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大大提高,一度出现建房热。虽然房屋建了不少,住房条件得到一些改善,但是各自建房,零星发展,缺少统一规划,新房亦不能体现新村新貌。鉴于此情,香磨李居党支部根据北园镇党委、镇政府《关于村镇规划建设的管理试行规定》,从节 约土地出发,实施旧村改造和新村规划建设。
1992年,香磨李居按照统一规划,进行新居住宅选址,确定标准,建设标准居民楼。1997年起,利用5年时间,对旧村进行全部改造。至2001年,建成20座六层居民大楼,每座居民楼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每户2~3室,建筑面积100~140平方米。楼内设有客厅、卧室、书房、贮藏室、厨房、卫生间等,水、电设施齐全。至此,香磨李居居民住宅总建筑面积达8万多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100多平方米,是1950年人均8.67平方米的11.5倍。
香磨李居为加强旧居改造和新居建设工作,成立了在居委会领导下的由3人组成的基建办公室,由香磨李居党委副书记、居委主任李刚元亲自抓,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规划设计及工程质量检查工作,从社会上招用了5个1000余人的施工队伍,实行承包合同、岗位责任制。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拆迁、购房、产权补偿等规定,拆迁旧房,按国家规定作价补偿;房屋采用两种形式:一是买房,产权归己;二是租用,主要是租给服装市场经营业户作公寓房,按楼层高低和面积大小,分别收取不同的租金。
为进一步搞好居建工作,1997年,香磨李居制定了《土地房屋宅基地的管理规定及旧居改造规定》,保证了居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节 居民小区管理
香磨李居民小区简介香磨李小区是由香磨李居委会投资建设的住宅小区,并由香磨李居委会下属机构物业管理办公室管理和服务。香磨李居委会为了实施“济南五年大变样”这一宏伟工程,落实北园镇“发展第三产业城,建设北园新城区”的指示精神,自1997年元月开始对旧居改造,兴建居民住宅小区。小区南侧是新落成的50米宽的省级公路小清河北路,西依济南市最繁华的泺口服装市场,82路、84路公交车直达小区,交通便利,空气新鲜,环境优美,是居民居住、购物、娱乐的理想场所。小区占地面积80亩,共有六层式居民楼和办公楼21幢,草坪3000平方米。楼房设计新颖美观、大方、布局合理,水、电、有线电视、电话俱全,实属居民居住的乐园。随着小区西侧泺口服装市场的进一步膨胀发展、配套和完善,香磨李居小区必将成为商贾云集,繁荣昌盛的璀璨之星。
物业管理简介物业管理是随着我国房地产改革发展而产生的一个新兴行业。物业管理包括对房屋及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公共场所的清洁、绿化、治安、保卫、车辆管理以及向居民提供的各种服务。以达到充分合理的使用房屋和公共设施延长使用寿命,并通过对公共设施的管理和向居民提供各种服务,为居民创造一个文明、高雅、安全、方便、舒适的居住环境,使居民安居乐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小区管理公约为了进一步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在一个清洁优美的环境中生活,香磨李居委会特制订香磨李小区管理公约,要求居民遵照执行。①为了加
强小区的各项管理工作,特建立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小区的卫生清理、水电管理、安全保卫及各项公共管理事务,收取水电费、卫生费等。②新搬住户在封前晾台时必须与墙体平行,不准外出,封后晾台外出不超过30公分,保持整个楼体的美观,违章 坚决拆除。③楼房为私有共住整体设施,人人要爱护,树立整体公德观念。楼房大院为公有,不准任何入侵占。不准在楼外墙和楼道内乱写乱画,乱放杂物;不准私自在公建设施中乱搭乱建;为美化小区环境,栽植的树木、花草及绿化带,不准任何人侵占,人人要爱护树木花草,美化环境。④每个居民都要自觉维护好公共卫生,不准将废弃物乱扔乱放,将垃圾自觉放在指定地点,管理人员定时清理。⑤楼道内的电表及电话线不允许私自拆卸,如出现故障,可让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⑥每个公民要自觉维护小区的治安,严禁打架斗殴,如有外来人员骚扰,及时报告物业管理科,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制止,并严惩直接当事人。⑦外来租赁小区房屋人员,与本居居民同等对待,但必须遵守小区各项规章 制度,违规严重者,请出小区,追究事故责任。
环卫、绿化管理为加强小区环境管理,为居民和住户提供一个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制定本规定,要求小区居民和住户共同遵守。
①居民和住户要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爱护小区的环境绿化、花草树木、园林建筑,积极参加美化住宅区的各项绿化活动。②生活垃圾的管理办法:居民和住户的生活垃圾可用塑料袋装好,放在单元门口处,由保洁人员统一送到封闭垃圾台。③小区内的所有道路由物业公司统一派人维修、保洁、每日清扫1~2次,并随时保洁。④小区的花草、树木、绿地等,物业公司统一种植、浇水、修剪、养护,任何人不准在内玩耍、停车和种植其它作物。⑤成年人及未成年人,因攀折花木造成损失,由本人及监护人负担全部责任,物业公司概不负责。⑥小区内严禁下列破坏环境保护的行为:随地吐痰,丢抛果皮、烟蒂,随地大小便等;在道路上施工、堆物;在公共场所拉绳、晾晒衣物;向楼下抛废弃物、倒水、抖理衣被;喂养家禽、家畜;结婚张贴喜字、对子等,特殊情况可提前征得小区物业公司同意,在指定地点张贴,并定期摘除;在绿地上停车、驾驶;攀折树木、采摘花果;在小区内乱搭、乱占、乱写、乱画、乱涂、乱拖;攀爬、损坏园林建筑。
治安管理为加强小区的治安管理,建立小区的良好生活秩序,保护居民(住户)的合法权益,物业公司协同当地联防在本小区建立联防值班室,并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居民和进入小区的外来的住户。
①居民(住户)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建立住户档案,外来住户应在联防值班室办理暂住手续登记。②小区内开设营业性场所(包括流动商贩),必须得到物业公司批准,办理有关手续。③外来人员进入小区要主动登记,并接受保安人员的询问;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小区,对来历不明,或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管理人员有权不准其进入小区。④住户外出要锁好门,不给坏人留下可乘之机。⑤小区内严禁下列妨碍公共安全和管理秩序的行为:使用音量过大或发出噪音的器材,影响他人正常生活;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储存、排放爆炸、剧毒、易燃及放射性物品;燃放烟花、鞭炮;聚众喧闹、赌博、打架斗殴、卖淫嫖娼;出售、复制、传播、收看淫秽书画音像制品;容留犯罪
分子及其它不良分子;损坏小区内公共设施。⑥所有居民都有义务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积极配合联防公安人员的巡视、检查、侦破工作。
对小区商品房业户的管理根据总公司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强小区经营房的安全,成立了以安全科为主,由工会、综治办、物业管理科参加的安全防火联合检查小组,并于2001年5月3日上午10时40分对居民区商业街门头房进行了一次认真细致的全面检查,经检查存在以下事故隐患:各门头房普遍存在线路敷设混乱,无漏电保护器;各门头房无配置灭火器,无消防安全标志和宣传牌;门前货物摆放混乱,通道不畅通;遮阳棚未使用防火材料,并且规格不统一;仍有个别业户使用油炉;物业管理科未及时进行安全防火宣传教育,业户防火意识差;居民区内无消防安全标志、宣传牌、灭火器,消防带数量少。
根据以上存在的隐患,经联合小组研究决定,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凡经营者必须由公司统一签订安全责任书;各门头房设置灭火器一具(ABC\8kg),居民区每排房安设两箱灭火器,每箱两具(ABC\8kg)灭火器;办公楼保安值班室增加(ABC\8kg)8具灭火器,消防带4盘;治保会巡逻队增设10具灭火器,消防带4盘;物业管理科增加4盘消防带。各门头房的电器线路按照安全用电之规程,敷设标准化线路,漏电保护器每户一个,电表箱由物业科统一安装管理,负责落实;各门头房向外1米,划黄线警示,物管科负责落实;遮阳棚按防火要求,统一规格设置,物管科负责落实;今后油饼炉一律禁止使用,煤气和小煤炉在使用时,必须达到安全距离3米,物管科负责落实;加强安全防火知识宣传、培训,使每个业户会使用灭火器,达到群防群治,保证安全,由安全科、物管科负责落实。以上各项整改措施,望各科、各小区各商户积极配合,尽快落实,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公共设施的使用维修居民(住户)应合理使用住宅及公共配套设施,有责任保护房屋及设施的完整和使用安全,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自用部位由居民(住户)负责维修,包括门窗、顶棚、室内地面、隔扇及室内装修,自用电器、自来水分表。②共用部位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维修,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体和基础),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公用门厅设备层,排气孔道,通气天井等,共用设施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排污支管、邮政信箱、避雷设施、消防设施、共用电话天线、楼层照明、化粪池,上层房屋的居室、卫生间、厨房、过道、门厅、阳台等部位及上下水管道向下层渗水、漏水等。③住户由于使用不当造成上下水管道堵塞的维修费用,由住户全部承担;住户因房屋及设施使用不当而影响其他住户时,其维修或损失费由住户负责。④物业的使用规定:住户应合理使用共用部位,保证其使用功能,凡擅自拆改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由住户负责修复和赔偿;不准改变房屋的结构、用途和外貌;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超重物品;不准占有楼梯间通道、平台等共用设施;下水道内禁止倒剩余饭菜、手纸等废弃物;使用音响及其它娱乐活动以不影响四邻为度;不准超负荷用电,以至引燃火灾;楼内所有配套、共用设施,住户均不得动迁、拆改,如人为造成损坏,应有损坏者负责修复赔偿;底层住户不准随意在外墙及院墙上开门及乱搭乱建;电路出现故障应通知物业公司检查维修,凡因私自作业造成的事故或损失,由住户负责;住户要爱护计量器具和管道计量器具,损坏一律通知物业公司登记更换,凡有损坏计量器具或
表前搭接管线的,物业公司按有关规定处罚;邻居之间房屋的水、电、冷、暖气设施维修时,住户间应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维修。
安全责任书为加强本居小区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灾害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消防条例》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的规定,特与本小区内居民签订《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必须遵守《消防法》和小区管理科制定的安全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做到出门人走灯灭,关好门窗、水管、燃气用具、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用电器设施。
二、严禁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物品带入居民区,以免发生不可设想的巨大损失。如经检查发现,给予500~1000元罚款;情况严重者上报公安部门,依法处治。
三、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线路,以免由此造成个人、家庭和他人的灾难事故。经检查发现,小区管理科、公司安全科有权作出给予停电、限期整改和经济处罚的决定。
四、居民使用液化气的,严禁向下水道或小区内随意倾倒残渣余液;使用蜂窝煤炉的,要熄灭好炉灰渣,按指定地点存放,不准随意放在楼梯间或未熄灭就向外乱丢乱放。
五、使用大功率的用电设施,必须请专业人员安装,经小区管理科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需要装修自己的居室,所用材料必须按防火安全要求,不可掉以轻心,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七、小区居民有责任、有义务对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进行宣传、监督;要互帮互学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警要积极参与扑救。
八、自觉爱护小区内、居室内所配置的灭火器材,如果损坏,及时向小区管理科报告,进行维修或更换。
九、居民区楼房楼梯间,一律不准乱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十、居民要对所租赁出去的房屋住户的安全切实负责,不能光收钱,出了事不管。一旦发生不安全问题,后果由房主负责。
以上条款要自觉遵守,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附
小区居民的一封信
随着本居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普遍提高,各种家用电器的普及和增多,用电量不断增加,家庭火灾惨剧不断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的安全,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为确保小区居民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万无一失,要求必须做到:
一、广大居民群众一定要加强具有防火、灭火的逃生自救常识,并负责所租赁房屋业户的教育。
二、家庭中要做到不乱拉电线、电路,容电器切勿用铜丝、铁丝代替,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用电器具是否断电。
三、要检查燃器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发现燃器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并迅速通知有关技术人员前来维修处理;切勿触动电源开关和使用明火。
四、严禁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定期检查维修,不准随意乱倒未熄火的炉渣灰。
五、在各通道口和各楼梯口处严禁存放杂物,确保楼道畅通。
六、油锅着火不能用水灭火,应立即关闭炉灶、燃气阀门,直接盖上锅盖或用湿布覆盖灭火,还可以向锅内放入切好的蔬菜,冷却灭火。
七、加强防盗、防毒、防爆炸,防止人为破坏,并协助管理人员和治保巡逻人员保护好小区安全。
八、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首先切断电源,再用灭火器灭火或用能灭火的工具迅速灭火。
九、如发生大火,不要惊慌失措,应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将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报警人姓名、电话说清楚,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十、如火势变大,自己无法控制,一定不能贪恋财物,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服、被褥向楼梯口逃生。
十一、如火势不大,应迅速利用家中备有的简易灭火器灭火,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和进行扑救。
十二、如发生火灾逃生时,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若安全口被大火封住要立即退回室内,挥动衣物或呼叫向外发出求救信号。千万不要跳楼,要等待救援。希望广大居民群众和租赁客户积极配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区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谢谢合作。
香磨李居委会
公司安全科
2001年5月4日
转发一封群众来信
小区各位居民:
香磨李居委会转发一位支持小区文明建设工作,敢说实话、说真话的小区居民给香磨李居委会的一封信。来信希望管理科再加大管理力度,并希望广大小区居民自觉遵守小区一切管理制度,共同建设新社区,共同建设本居文明小区。
香磨李居居民委员会
1999年12月9日
致居委一封公开信
亲爱的书记和各位领导,首先感谢你们带领全居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特别是旧村改造都住上了新的楼房,感到清洁,亮堂。近日又治理楼区内的环境卫生,把一切乱堆杂物全清掉了,成了文明楼区。我发自内心的向书记和各位领导表示感谢。可是还有两点不文明之处,是领导忽略了呢?还是不好意思管呢?
一、楼内每户都有烟道,可是有的户不用烟道,从前面另通烟道,向窗外冒黑烟,使上层的住户不敢开窗。黑烟到处跑,这样时间一长就会把楼墙熏黑,影响楼的美观。如果不制止,时间一长,都从前面开烟道,这成何体统。
二、有的户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整体楼房的统一,随便私自开便门,还占用了部分公共道路。要求领导凡不符合整体利益的事,一律制止,坚决制止,任何人也不能放过。
一居民
1999年12月7日
致全居居民的一封信
香磨李居全体居民同志们:
在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居人民的艰苦奋斗,香磨李居花园小区已基本建成。为使小区成为一个文明祥和的新社区,香磨李居党委、居委向全居居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以《济南市民“十不”行为规范》要求自己,做文明市民。
二、严格遵守小区制订的各项规章 制度。
三、服从物业管理部门对小区居民按规定提出的要求,遵守小区管理公约。
四、为使小区能适应现代化管理,本居特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希望全居居民支持他们的工作。
有关各项规章 制度,将印发给各位住户,并在小区内予以公告。
以上倡议望全居居民积极响应!
中共香磨李居委会
香磨李居民委员会
1999年12月9日
知识出处
《香磨李居志》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记述原则,反映了香磨李居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限上起事物发端,断至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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