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本县的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水灾、冰雹、暴雨、大风、霜冻和干热风等,尤以干旱为重,春秋旱较多,夏旱较少。其次为水灾。建国前,沂、沭两河为我县两大害河,由于缺乏治理,每逢雨季山洪暴发,往往成灾。从1911--1948年37年间,沭河就发生了30多次水灾,近每年一次。1937年7月31日(古历6月240),沭河洪水暴发,淹没了五个村,仅沭水村,就冲塌房屋800余间,淹死308人。建国后,对沂沭两河进行了大规模地综合治理。除加固堤坝、疏通河道外,还在沂、沭河上游分别修建了跋山、沙沟两座大型水库,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沂、沭河开始变害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