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杰与蒙阴阁子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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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沂水县文史资料第十辑》
唯一号: 150034020220000961
专题名称: 刘小杰与蒙阴阁子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318/001
起始页: 0216.pdf
专题类型: 传说、奇闻

专题描述

刘小杰是清末沂水县垛庄(现属蒙阴县)的大地主。据说他家是后汉光武帝的后代,家中房舍占了垛庄的半个庄。 清朝,每逢省府向沂州府(临沂)派考秀才的主考官,都是由济南走蒙阴,路过垛庄在刘家住宿,主考官无论带多少随从卫队,在刘家都是每人住一间房,足见其房舍之多。传说他家祖先盖屋垒墙,用银子当填心,后代没钱花了就拆屋墙扒银钱。 清朝末年,刘小杰摊了人命官司,对方根子也很硬,刘被衙门逮捕入牢。刘小杰虽在牢中,但他有的是钱,买通了衙门的牢头、衙役,在监中顿饭成席,和狱卒犯人赌博吃喝,有时还将妓女传入监中过夜。当时牢头(看守所长)是刘源清的父亲,即刘邑周的祖父,光从刘小杰手中得的银钱就买了二百多亩地,成了个小地主,不当牢头了。 刘小杰还用钱买通了县知事,最后只判了个充军蒙阴的罪。刘小杰就在蒙阴巷子西门上盖了个观音阁,叫“蒙阴阁子”(现城关糖果厂处),充军到这里,就算到了蒙阴。 刘小杰事实等于没判罪。 刘小杰出狱后,买子两墩纸(每墩八十二刀,每刀一百张),在县衙前两个石狮子前焚烧,并祝告说:"我这回打官司,合衙中大小官吏没有一个不使我的钱的,就是您两位没使我的钱了,我给您烧这两墩纸,也算给您钱使了。”

知识出处

沂水县文史资料第十辑

《沂水县文史资料第十辑》

沂水县文史资料第十辑记述山东省沂水县建国前后文化事业发展状况的专辑。内容涵盖文学创作、书画摄影艺术、戏剧音乐、图书文博、电影及考古等方面,共选登文稿3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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