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婚嫁习俗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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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历城文史资料》
唯一号: 150034020220000543
专题名称: 历城婚嫁习俗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084/001
起始页: 0235.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清末、民国年间,历城广大农村盛行早婚,男孩子十二三岁,女孩十四五岁即订亲结婚,有钱人家还实行一夫多妻制。婚姻习俗一般按相亲、订亲、结亲三步进行。婚姻多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究“门当户对”,由双方父母作主。双方交换生辰八字,测为不克,即可“换柬”,富者以金银首饰、衣料钱币等下订礼,一般人家只送几件衣料,贫者无礼相送,则以言为订。“结亲”择定吉日,送“娶帖”通知女方,届时男方备花轿至女方迎娶。新娘凤冠霞帔,由亲属扶上花轿。轿至男家,奏鼓乐,燃鞭炮,由伴娘、傧相扶新郎新娘举行大礼。即先拜天地,后拜高堂,再夫妻对拜,进入洞房,婚礼结束。次日夫妻同回女家,俗称“回门”。 建国后,实行新婚姻法。男女双方同意,符合婚姻法即可到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结婚即受法律保护。联姻过程也大为简化,男女双方见面即是相亲;双方同意后照合影像即订婚,婚礼也不强求一致,女方有坐车或步行至男家的,也有外出旅游结婚和举行集体结婚仪式的。

知识出处

历城文史资料

《历城文史资料》

本书收录的“光辉历程”、“名人轶事”、“人物专访”、“往事追怀”、“人物春秋”、“人物写真”栏目中的20余篇史稿,集中体现了在半个多世纪的风雨历程中,历城儿女及在历城工作的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了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为了新中国的建设、富强和文明,不畏斗争艰险,不惧征程困苦,勇敢献身,勇于进取的革命斗志和爱国、爱家、爱事业的高尚情怀。本书辑录的“史林探幽”、“古迹寻踪”、“文物珍品”、“名士剪影”、“旅游胜地”等栏目的史稿,进一步挖掘了历城深厚的文化底蕴,并对部分人文资源、自然景观旅游资源、历城民俗文化资料进行了整理,这部分史料对于发展历城的文化事业、旅游事业,以及增加小城镇建设中的文化内涵方面,必将产生积极的渗透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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