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莒南县县委、县政府决定投资167万元兴建自来水续建工程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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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县文史资料》
唯一号: 150032020220006451
事件名称: 1989年莒南县县委、县政府决定投资167万元兴建自来水续建工程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328/001
起始页: 0092.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9年
结束时间: 1989年
发生地点: 莒南县

事件描述

1989年,莒南县县委、县政府决定投资167万元兴建自来水续建工程,引用石泉湖水库东库水作为县城供水水源地,从石泉湖水库至水厂铺设直径600毫米的水泥管道6200米,并在水厂建容量为1700立方米的清水池一座,该工程次年建成,拉开了县城供水事业快速发展的帷幕。

知识出处

莒南县文史资料

《莒南县文史资料》

出版者:山东省莒南县文史资料委员会

莒南县文史资料《农业专辑》下册从1998年11月开始征集资料,其间,县政协主席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成立了县文史资料《农业专辑》编纂委员会,提出了编写意见。经宣传发动、搜集资料、征集稿件、修改审核,形成初稿,并送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政协各主席及有关人员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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