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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青岛地方银行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青岛文史资料第九辑》
唯一号:
150031020220001239
机构名称:
青岛地方银行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302/001
起始页:
0155.pdf
地址:
青岛
起始时间:
1924年
机构描述
1924年吴佩孚派高恩洪任胶澳商埠督办。高恩洪到青后,为督办署公款周转便利,筹办了青岛地方银行,租用保定路隋石卿房作为行址。派郭大中做行长,隋石卿充副行长,规定资本金为100万元,官方担任51%,商方担任49%,但必需先筹25万元。官款虽已交足,而一般商民多数认为国民党官吏是经常压迫商民的,因此投资者很少,仅有与自己有营业关系或想当银行董监事的人,应付督办公署的面子而参加了投资。如:商人中的隋石卿、郭大中、李莲溪、刘子山、成兰圃等;军阀中褚玉璞、毕庶澄等,各以若干股。银行成立后,因为资本少,信用簿弱,商号存款极为寥寥。该行在青岛市仅是一个小型银行,青岛市政府赋予它两种权利:1.由市政府商请中央准许它发行百万元钞票,流通市面。2.高恩洪初以接收青岛,亏空甚大,商请中央准许它以青岛胶海关关税收入20%协助款项作抵,发行青岛地方善后公债100万元,每月由胶海关把这笔款存储地方银行作为公债,偿还基金,这项公债青岛市民并没有认购。因此,这份公债长时期存在地方银行,使地方银行有了生机,因为存款利息3厘,放给各商号月利1分2厘,有一定收入。
知识出处
《青岛文史资料第九辑》
青岛文史资料第九辑,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岛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订完成。其内容主要包含抗日战争时期的著名革命人物、学者、企业家等相关人物的历史事迹;私塾的发展及相关重要产业经济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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