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化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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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唯一号: 150031020220000218
机构名称: 感化院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031/001
起始页: 0142.pdf

机构描述

商会出钱成立感化院,张焕宸任“感化院”院长,李养之代理,“感化院”组成人员,有伪县长推荐的当过日军宣抚官的李鸣泉(任体育教练),张焕宸推荐的史会仙(又名史芝房,任文书),具体负责院里工作。警卫由伪警察局消防队派伪兵轮流值班。财务管理由窑业公会会长石靖明、炉业公会会长吴聘三负责。宪兵队决定被“感化”人员的留院时间为2至3个月,因人不同,由李养之到宪兵队去领。“感化”期满,发给结业证,取保回家。“感化”内容千篇一律,什么“建设大东亚共荣圈”、“东亚新秩序”、“中日亲善”以及反共滥调等,由伪县公署教育科长王柏桓、“安清道义会”施笑风、伪民教馆长刘燕谟、商会常务程少鲁、战明符等一帮汉奸走狗轮流放毒,有时博山道院院长马季平还去讲什么“普渡众生”。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秋瑾殉难记、六月六日与李钟岳、忆我的父亲——齐鲁大学校长刘世传、忆冯玉祥将军在重庆宴请毛主席、我在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的前前后后、回忆何基沣将军片断、从旧军人到起义将领、我所知道的汪伪政权内幕情况、博山县商会在日伪时期的活动、日军残害中国人民的魔窟——济南“新华院”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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