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标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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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即墨县文史资料第九辑》
唯一号: 150030020220021885
人物姓名: 李标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408/001
起始页: 0127.pdf
性别:

传略

李标,男,原验李毓昌尸身之件作李标,因本官令其拭去李尸口边血迹,该会意不行喝报,属故意检验不实,应以“故出全罪论”判以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该犯虽已年逾七十,但不准收赎。

知识出处

即墨县文史资料第九辑

《即墨县文史资料第九辑》

本书收入大沽河畔备战洞、即墨县第一座变电站及第一条35千伏输电线路、李毓昌命案审理原委追述、黄培文字狱始末、追述丈儿山庙会、.马兆基崔希珊孟吉方口述、龙塘埠大庙考、即墨乡间的基督教堂概况、抗战回忆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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