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山东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50020020220006850 |
颗粒名称: | 回忆昌邑县“五一八”惨案 |
分类号: | K295.2 |
页数: | 6 |
页码: | 105-110 |
摘要: | 在辛亥革命前一九一〇年,昌邑县县议事会和县参事会即已成立。而议参两会的议员,是由全县城乡各区人民选举而出。其被选之人多系乡区教育界知名之士。这些人士还绝大部分受同盟会的影响,富有革命进取精神,且有救国救民的抱负。而城区的土豪劣绅梁怀思、夏俊魁、及其二子夏文彬、夏文华和魏桂五等,在全县选举当中则均落选。他们即在城内组织了一个城区议事会,保持他们的势力。又加上他们在历史传统上,一向是与横暴著名的三班六房有密切的联系。当时县议参两会,为了厉行新政,为民兴利除弊,通过了以下为人民所拥护的议案:。即将其全部家产查封。后经督都府决定将元凶梁怀思押赴西关丁子街斩首示众。并批准将夏俊魁全部家产没收官卖。 |
关键词: | 昌邑县 五一八惨案 烈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