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现了公私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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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槐荫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5735
颗粒名称: 三、实现了公私合营
分类号: K295.21
页数: 3
页码: 70-7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实现了公私合营,一九五五年初市委派工作组进厂,帮助资方人员清理债务,筹备公私合营。第二季度正式批准,改名为公私合营济南齐鲁机器厂等情况。
关键词: 槐荫区 公私合营 齐鲁机器厂

内容

一九五五年初市委派工作组进厂,帮助资方人员清理债务,筹备公私合营。第二季度正式批准,改名为公私合营济南齐鲁机器厂。张太华、钟国强为公方代表,李广杰、李墨卿为私方代表,签订了公私合营协议书,并进行了清产核资。核算结果已业不抵债。且相差甚巨。究其原因,一是开始时分散生产造成亏损。二是七个联营小厂当初都是自报资金,估价过高。三是“五反”时欠国家的退财补税款未列入负债。党和政府为了体现党的赎买政策,在公司业不抵债的情况下,国家拿出三万元作为私股股金,这使资方人员非常感动。九月一日正式宣布,公私合营由公方代表张太华任厂长,钟国强任党支部书记,私方代表李广杰、宋开昌任副厂长。一九五六年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高潮中,又有复东铁工厂、连发炉工厂并入齐鲁机器厂。(这时将厂里的制针车间迁出与济南铁工厂制钉车间合并,成立济南针钉厂)为了发展生产,国家减免了税收,偿还了债务,补发了拖欠职工工资,这样极大地调动了全厂职工的积极性,使生产得到进一步发展。先后生产出高精度性能好的多种产品。一九六〇年,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在西十里河开辟新厂区,同年经国家批准生产各种大型试验仪器和测试设备。此后改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济南试验机厂。
  本文作者:李广杰,男,61岁。原为济南试验机厂副厂长。区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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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为从戊戌变法至“文革”前期槐荫区综合性史料,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科教文卫、工商、民族、华侨、宗教、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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