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乡村初等小学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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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文史》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5632
颗粒名称: (六)乡村初等小学教育
分类号: G527.52
页数: 2
页码: 37-38
摘要: “村塾”1926年以前的广大农村,多数为“村塾”,即沿袭清末的封建教育形式,“村塾”多设在地、富人家,自已延聘教师、无课本,仍以“四书”、“五经”为教学内容。1931年以后这类“村塾”逐渐被淘汰,代之以“乡村初级小学”。学生人数多数为一个班,20—30人不等。根据学生的学习程度,教师采用“复式教学法”,每校有教师一名,很少有两名的,经费由村自筹,教师工资原来由村负担,后改为教育局统发。1937年以前县内的小学毕业生,多数自费去惠民县、济南、曲阜、益都、聊城去读中学,全县中学生估计不过百人,切多数为地、富子弟。民国以来升入大学的和大学毕业生人数更是寥寥无几,全县大专毕业人数不过十余人而已。
关键词: 商河县 乡村 初等小学教育

内容

(早期“村塾”及以村为单位的初等小学都在内)。
  “村塾”1926年(民国15年)以前的广大农村,多数为“村塾”,即沿袭清末的封建教育形式,“村塾”多设在地、富人家,自已延聘教师、无课本,仍以“四书”、“五经”为教学内容。不取课堂教学形式,以教师教读,学生背诵为主。1931年以后这类“村塾”逐渐被淘汰,代之以“乡村初级小学”。乡村初级小学多数为一村一所,小村两、三村合办一所。学生人数多数为一个班,20—30人不等。根据学生的学习程度,教师采用“复式教学法”,每校有教师一名,很少有两名的,经费由村自筹,教师工资原来由村负担,后改为教育局统发。
  另外在1936年(民国25年)以后,在较大的村或镇建有“乡村中心小学”,(约每个行政乡、镇有一所)但仍为初等小学性质,只招初级班,不设高级班,这类中心小学大的可有两、三个班,教师也多到2—3人。经费由乡、镇负担,教师工资由县教育局统发。这类学校设在县以下行政区,每区约有5—6所(计每个区有学生400—500人左右),全县约有四、五十所(合计全县在校学生人数约为6000余人左右。
  商河县境内截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没有一所正规中学,敌伪时期(在1941年—1945年)仅有一所规模很小的“敬仁中学”(是由伪警备大队长田敬堂倡办的),内设初中班两个,教师四、五人,1945年秋商河县城解放后即结束了。
  1937年以前县内的小学毕业生,多数自费去惠民县(省立四中)、济南(省立一中、一师、或私立正谊中学)、曲阜(省立二师)、益都(省立四师)、聊城(省立三师)去读中学,全县中学生估计不过百人,切多数为地、富子弟。民国以来升入大学的和大学毕业生人数更是寥寥无几,全县大专毕业人数不过十余人而已。

知识出处

商河文史

《商河文史》

本书收录了《商河县教育机构的沿革》、《抗日战争前商河县的教育情况》、《县立女子小学简况》、《县立第一小学》、《龙桑寺乡农学校》、《县立第七完全小学的建立》、《我所了解的商河县立模范初级小学情况点滴》 等回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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