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晋卿同志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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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清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5427
颗粒名称: 刘晋卿同志二、三事
分类号: K825
页数: 3
页码: 58-6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清县刘晋卿同志的人物事迹。
关键词: 长清县 刘晋卿 事迹

内容

刘晋卿(1895—1966),原名刘继孟,长清县双泉乡刘家口村人。幼年在本村私塾读书,1916年2月考入县师范讲习所,翌年2月毕业。历任小学教师、区民政助理员、峰山县参议室主任参议、长清县教育科副科长、县阅览室主任、县各界人代会常委会副主席、县民政科科长、长清县副县长等职。1966年8月27日,在“文革”中受迫害致死,终年71岁。
  刘晋卿同志虽然离开我们二十多年了,但回想起他那种艰苦朴素、实事求是,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和秉公办事、不循私情的思想品德,使我们深受教育。
  (一)
  刘晋卿同志多年来始终保持着艰苦朴素、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他到下边检查工作,从不兴师动众,也不事先通知。有时,有个做具体工作的同志作伴,有时个人步行下去。他常说:“一个负责人下去检查工作,不要事前吹风,不要给同志们增加不必要的麻烦。更不要摆架子。”他关心教育,对教育又是内行。他经常到东关小学、石麟小学和一中去听课。一次,他到东关小学一个班级去听课,到了下课的时候,这个班的教师和学生才发现副县长在那里坐着。这个教师很抱谦。刘晋卿同志说:“事先要给你说了,你就要紧张,教课就会不自然。”每次听课后,他总是从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方法以及课堂秩序等方面热情地肯定成绩,然后提出自己的建议。所以他深受教师的欢迎。
  (二)
  不搞特殊,把自己看作是革命队伍中的普通一员,这也是刘晋卿同志的一个特点。他任副县长时,已是年过花甲的老人。每次到食堂买饭都是和同志们一样排队挨号,同志们看到老县长排队时都让他先买,但晋卿同志总是微笑着谢绝。
  六二年春节,那时生活还比较困难,办公室买了部分核桃,每个领导同志5斤,一般同志少一点,按牌价收费。当同志们给他送核桃时,他认真询问:“核桃是哪来的?”当回答“是买来的”时,他又问:“同志们是否都有一份?”同志们如实回答后,晋卿同志说:“不能把负责人当特殊人物,这样会人为地使负责人脱离群众!”同志们听了这席话很受感动。
  (三)
  刘晋卿同志在长清工作几十年,他的亲友、学生、老同志、老朋友是很多的。不论谁有事来找他,他始终秉公办事,不循私情。一九五七年春,家乡的一个亲属董××为民事纠纷起诉到县法院。为了把官司打出个名堂来,他找到晋卿同志的家里,请他以县长的身份跟法院说句话。晋卿同志听了以后,向亲属进行了耐心的教育:“打官司要相信法院,会依法判处的,找关系说情是违反法律的。”他的这位亲属听了很有意见,说什么“刘晋卿当了县长六亲不认了!”事后,晋卿同志跟我说:“你再做做他的工作,打官司要按法律办事,不能靠关系,不能以感情代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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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文史资料》

本刊收录山东省长清县近现代历史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工商、民族、华侨和宗教等各方面的资料。本辑选登了《卧牛寨血战》、《国民党统治下的长清教育概况》和《医林人物》等18篇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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